《铁路列车调度指挥系统技术条件》TJDW.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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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列车调度指挥系统技术条件》TJDW
中国铁路总公司
发文稿纸
编号
铁总运
〔2013〕
141号
紧急
程度
□特急
□加急
秘密
等级
□绝密
□机密
□秘密
签发:
----------------------装---------------------订---------------------线---------------------
会签:
科技管理部:
合法性审查:
办公厅复核:
办公厅核稿
拟稿单位
拟稿单位
主要负责人审核
拟稿单位
分管负责人审核
拟稿单位
综合处核稿
拟稿单位
主办处室审核
拟稿人
姓名
李萍
运输局
电话
45096
标题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列车调度指挥系统(3.0)技术条件》的通知
附件
铁路列车调度指挥系统(3.0)技术条件评审意见
主送
各铁路局
抄送
铁一、二、三、四院,通号设计院,卡斯柯公司,河南辉煌公司,交大微联公司,铁科院通号所,各铁路局电务处,鉴定中心,总公司科技管理部、建设管理部、安全监督管理局。
印制份数
150
调度部:
祝建平28/10信息化部:
刘卫国28/10
现将《列车调度指挥系统(3.0)技术条件》(标准性技术文件编号为:
TJ/DW151-2013)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原铁道部运输局2003年10月14日印发的《铁路运输调度指挥管理系统(DMIS)技术标准(暂行)》(运基信号[2003]342号)同时废止。
2013年11月8日
TJ/DW151-2013
列车调度指挥系统(3.0)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列车调度指挥系统(以下简称TDCS)的系统功能、系统接口、系统结构、网络构成及设备配置。
本标准适用于TDCS的研制、设计、制造、工程施工及工程验收等。
新建及既有TDCS升级改造应按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4338.5-2009轨道交通电磁兼容第4部分:
信号和通信设备的发射与抗扰度
●GB/T2887-2011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TB/T3074-2003铁道信号设备雷电电磁脉冲防护技术条件
●TB/T2499-2008列车调度指挥系统(TDCS)数据通信规程
●TB/T3203-2008列车调度指挥系统、调度集中系统组网技术条件
3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TDCS:
列车调度指挥系统(TrainDispatchingCommandSystem)
CTC:
调度集中系统(CentralizedTrafficControl)
TDMS:
运输调度管理系统(TransportingDispatchingManagementinformationSystem)
GSM-R:
全球移动通信系统-铁路应用(GlobalSystemofMobilecommunicationforRailways)
GIS:
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InformationSystem)
RBC:
无线闭塞中心(RadioBlockCenter)
TSRS:
临时限速服务器(TemporarySpeedRestrictionsServer)
4 总则
4.1 TDCS是实现铁路各级行车调度对列车运行实行透明指挥、实时监督调整、覆盖全路的现代化铁路列车调度指挥系统。
4.2 TDCS是铁路运输调度指挥的基础设施,是铁路运输生产的重要技术装备,由铁路总公司、铁路局、车站三级构成。
4.3 TDCS应能实时自动采集列车运行及现场信号设备状态信息,并传送到铁路总公司调度指挥中心和铁路局调度所,完成列车运行实时追踪、自动报点、列车实际运行图自动绘制、阶段计划调整及下达、调度命令下达、站间透明、行车日志自动生成、车站作业流程监督及错办报警等功能,实现各级运输调度的集中管理、统一指挥和实时监督。
4.4 TDCS应采用成熟可靠的软件和硬件平台,采用符合国际、国内和行业标准的网络体系结构,关键设备采用冗余配置,网络采用由专线电路和接入设备构成的独立双套业务专网。
4.5 TDCS应采用统一数据通信规程,实现全路TDCS系统联网和互联互通。
4.6 TDCS应与车站联锁、区间闭塞、信号集中监测、调度集中等相关信号系统及运输信息集成平台、无线通信系统等实现接口。
4.7 TDCS应采用网络安全技术,在与其他系统交换信息时,应采用安全可靠的网络隔离设备和措施,确保TDCS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
4.8 TDCS在车站采集信号设备状态时,不得影响车站联锁和区间闭塞等相关设备的正常工作。
4.9 TDCS的IP地址由铁路总公司统一规划,铁路局在管辖范围内进行合理分配和管理。
4.10 在保证网络安全的基础上,TDCS应符合总公司信息共享有关规定。
4.11 TDCS应设置时钟同步设备,并纳入铁路统一时钟同步系统,为计算机联锁、列控、闭塞和信号集中监测等信号地面设备提供统一的时钟信息。
5 系统功能
5.1 铁路总公司TDCS中心子系统功能
站场信息管理
铁路总公司TDCS中心子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应具备显示各铁路局车站信号设备状态、列车运行状态、线路布局、临时限速命令执行状态等监视信息功能,并提供60天监视信息的历史回放。
5.1.1.1 信号设备状态应包括以下内容:
进站、出站、区间通过、调车等信号机显示,道岔位置及状态,轨道电路的空闲、锁闭、占用,接近、离去区段的空闲及占用。
5.1.1.2 列车运行状态应包括以下内容:
列车运行位置、列车车次、列车牵引类型、列车运行方向、列车运行早晚点、列车停稳状态、牵引的机车类型和机车号、司机姓名和工号。
5.1.1.3 线路布局应包括以下内容:
车站中心里程、进站信号机里程、车站高低站台、分相中心里程标、RBC切换点。
5.1.1.4 其他监视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
电力区段接触网供电状态、区间封锁、股道封锁、分路不良区段。
CTCS-2和CTCS-3相关功能
5.1.1.5 在CTCS-2区段,系统应具备显示闭塞分区低频信息、进出站信号机室外点灯和灭灯状态功能。
5.1.1.6 在CTCS-3区段,除具备CTCS-2区段显示内容外,系统还应具备显示列车移动授权MA、列车移动授权终点公里标信息、控制模式(车载设备工作模式)、列车速度信息功能。
系统应具备救援列车开行报警、重点列车追踪功能。
系统应具备重要车站、分界口以及枢纽站信息显示功能,并提供60天监视信息的历史回放。
列车计划管理
系统应具备查询和显示指定调度区段日班计划、基本图、调整计划及实际图功能。
5.1.1.7 系统应具备以运行图或车次时刻表两种方式显示列车计划功能,所有图形及表格均可打印。
5.1.1.8 系统应具备浏览查询列车的办理客运、列车甩挂作业等列车营业信息功能。
5.1.1.9 系统应具备浏览查询列车超限情况及军特运等重点信息功能。
系统应具备分界口运行图、重点车站航空线等运行图管理功能。
系统应具备查询显示指定调度区段施工计划及施工揭示命令功能。
系统应具备通过GIS以图形、文字等方式显示列车运行宏观信息功能,并具备重点列车追踪、事故列车显示、救援列车显示、事故附近在途列车显示、车次重复监督报警功能。
系统应具备分界口指标实时统计及预报警功能。
5.1.1.10 系统应具备分界口过车列数(客车数、货车数、行包数)统计功能;
5.1.1.11 系统应具备分界口过车辆数(重车数、空车数)统计及预报警功能。
系统应具备跨局旅客列车正晚点情况统计及晚点预报警功能。
系统应具备干线及高速铁路指标实时统计功能。
5.1.1.12 系统应具备干线及高速铁路列车运行正点率统计功能,并根据正点率情况以不同颜色在GIS地图上进行展示。
5.1.1.13 系统应具备干线及高速铁路列车运行密度统计功能,并根据密度情况以不同颜色在GIS地图上进行展示。
系统应具备在GIS地图上显示列车图定路径及实际路径功能。
系统宜具备按车次或调度区段统计列车旅行速度及技术速度功能。
系统应具备对铁路局调度所调度命令查询功能,可具备铁路总公司调度命令编辑、下达及查询功能。
系统应具备列车小编组、站存车信息查询功能,在具备条件时系统可显示列车编组、载客等附加信息。
系统可具有相关技术资料查询功能,可加载各种标准格式的文字或图片资料,并提供技术资料的更新导入、显示以及打印功能。
系统应提供系统维护、网络管理、仿真培训功能。
系统宜具备帮助功能,以图像和文字方式直观地显示系统使用和维护方法等。
5.2 铁路局TDCS中心子系统功能
站场信息管理
铁路局TDCS中心子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应具备显示管辖范围内车站信号设备状态、列车运行状态、线路布局、临时限速命令执行状态等监视信息功能,并提供60天监视信息的历史回放。
5.2.1.1 信号设备状态应包括以下内容:
进站、出站、区间通过、调车等信号机显示,道岔位置及状态,轨道电路的空闲、锁闭、占用,接近、离去区段的空闲及占用。
5.2.1.2 列车运行状态应包括以下内容:
列车运行位置、列车车次、列车牵引类型、列车运行方向、列车运行早晚点、列车停稳状态、牵引的机车类型和机车号、司机姓名和工号。
5.2.1.3 线路布局应包括以下内容:
车站中心里程、进站信号机里程、车站高低站台、分相里程标、RBC切换点。
5.2.1.4 其他监视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
电力区段接触网供电状态、区间封锁、股道封锁、轨道区段使用限制、分路不良区段。
系统应具备管辖范围内接触网供电状态人工标记功能。
列车计划管理
5.2.1.5 系统应具备从TDMS接收基本图功能,并以运行图或车次时刻表方式显示。
5.2.1.6 系统应具备从TDMS接收日班计划和阶段调整计划功能,并以运行图或车次时刻表方式显示,同时可查询历史接收情况;系统具备以调度命令方式接收TDMS下达的日班计划功能。
5.2.1.7 系统应具备以基本图或日班计划为依据,生成列车运行调整计划功能。
调度员可根据实际运行情况调整运行计划,系统实时进行合理性检测,经调度员调整确认后可下达到管辖范围内有关站段,并可查询历史下达情况。
调整列车运行计划应遵循单一指挥、按图行车、确保重点等原则,应为调度员压缩停站时间、调整列车区间运行时分、变更越行站和会让站等提供操作方式。
5.2.1.8 系统应具备邻台计划传递和邻台(含局间)运行图复示功能。
5.2.1.9 系统可根据基本图、日班计划以及运行路径批量铺画,并提供方便的人工铺画和调整手段,完成列车运行调整计划的编制。
5.2.1.10 系统应具备区间回退、区间折返、区间停车、机外停车、反向运行、合并运行、分部运行、区间救援等作业标志设置功能。
5.2.1.11 系统应依照相关管理规定提供对超限列车、重点列车等特殊列车标记功能。
5.2.1.12 系统应具备施工标记功能。
Ø系统应具备从TDMS获取车站封锁/慢行、区间封锁/慢行、维修天窗等施工标记并自动上图功能;
Ø系统应提供车站封锁/慢行、区间封锁/慢行、维修天窗等施工标记的人工标注功能;
Ø系统应提供人工标注的施工标记与相关施工调度命令关联功能;
Ø系统应具备施工标记取消功能,以方便统计施工兑现率。
5.2.1.13 系统应具备计划操作合理性检测功能,在列车调度员实时调整、下达计划时对不符合相关规定和违反安全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