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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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附件1

 

深圳市民政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民政局

二○一○年八月

民政信息化是衡量民政工作社会作用、民政事业发展水平、民政工作现代化程度、民政干部素质高低的重要标志。

随着民政工作在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保障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作用的凸显,加快民政信息化进程势在必行。

为了进一步推动“十二五”期间的深圳民政信息化建设,强化信息化在推进各项民政业务中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依据民政部民政信息化中长期规划纲要(2009-2020年)、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民政部与市政府《推进民政事业综合配套改革合作协议》、深圳市民政事业“十二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一)现状

从2002年开始,在市委市政府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各区民政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共同努力下,我市民政信息化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但是,目前民政信息化建设与市电子政务发展规划要求仍有很大的差距,在公共服务、业务应用、信息共享方面还不能满足民政事业发展的要求。

1.网络建设情况

依托深圳市政务网,形成了市民政政务网络。

目前,全市各区都已联入电子政务专网,大部分街道实现了与电子政务专网的联通,部分社区工作站也已联入市电子政务专网。

2.应用系统建设情况

深圳市民政信息化建设起步晚、投入少,近几年陆续建立了一些小的单一的业务信息系统,主要有社会组织管理系统、档案管理系统、办公自动化OA系统、福彩投注站网上申请系统、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社会团体年检系统、门户网站等,另外还部署了一些上级部门下发的软件系统,如民政部台帐系统、全省民政业务统一软件等。

3.网站建设情况

2006年,深圳民政在线网站经过改版,每天更新发布民政相关的新闻、报道和最新的规章制度,方便市民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初步形成了与民互动的窗口效应。

各区民政局分别在各区政府在线中建立了部门子网站,网站中包括民政概况、通知公告、政务公开、网上办事等栏目,部分街道和社区也搭建了自己的政务网站。

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深圳市救助站、深圳市殡管所、深圳市捐助管理中心、深圳市福彩中心、深圳市慈善会等民政部门也都建立了政务网站。

(二)趋势

考察民政信息化先进地方的建设历程,结合当前信息化的发展趋势,民政信息化存在以下发展趋势:

1.从各业务系统的独自建设,相互之间没有关联的状态到统一标准,统一建设,形成各业务部门协同工作,信息共享的新局面。

2.从单纯业务办理、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到引入公众互动、参与监督,加强对公众的服务职能。

3.从民政部门孤立的信息化建设到与全市各部门信息化建设形成合力。

横向通过资源信息共享体系与其它部门共享资源形成跨部门协作;纵向形成国家、省及市、区、街道、社区的“上下联动,信息畅通”的数据共享格局。

4.从民政数据的分散维护、查询、统计到建立在“数据仓库”技术上的整体统计分析、决策咨询支持。

(三)机遇

1.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为民政信息化建设提供了可靠的技术基础

信息化是当前国民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手段,信息技术发展日新月异,信息技术产品和应用层出不穷,使民政信息化建设拥有广泛、成熟的技术基础。

2.民政信息化中长期规划纲要为深圳市的民政信息化建设提供了政策指导

民政部印发的《民政信息化中长期规划纲要(2009-2020)》,是指导民政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文件。

深圳市的民政信息化建设要以规划纲要为指导,进一步整合信息资源,统筹好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3.市电子政务的发展为民政信息化建设提供了成功经验和良好环璄

作为国家首个电子政务试点城市,深圳市电子政务发展迅速,在政务资源信息共享、跨部门大型综合应用等系统建设上都取得较大突破,如行政许可电子监察、行政服务大厅信息化等均居于全国领先水平。

这些成果为民政信息化建设提供了宝贵的建设经验,同时也提供了信息资源共享及服务的基础和良好环境。

(四)挑战

1.基础薄弱,投入不足

深圳市民政信息化建设起步晚、投入少,信息化建设落后于深圳市大部分其它本级部门。

民政信息化亟需加大基础投入。

2.缺少统筹规划,各自为政

全市民政信息化建设未能通盘考虑,没有统一规划、统一建设。

各级民政业务流程规范不统一,建设步调不一致。

不能实现上下级部门、同级部门的互联互通及信息资源共享。

一方面,业务系统无法覆盖所有业务需求,另一方面,某些业务系统又存在重复建设的情况。

3.没有统一标准规范,难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民政信息化建设还没有统一的标准规范,原有的信息系统在应用体系结构、技术路线、数据存储方面都没有统一的标准,系统接口不开放,形成信息孤岛、无法整合、难以共享。

另外,民政业务的多样化、管理的复杂性,也造成了业务系统的复杂和缺乏连接。

4.没有数据中心,无法提供决策支持

没有统一的民政基础数据库,分散、异构的数据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很多民政业务还处于手工、纸质件办理的阶段,数据查询及统计不便,数据口径不一。

不能实现数据的深层次挖掘,无法为各级机关和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民政管理和服务水平。

从深圳市民政信息化建设实际和发展需求出发,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强调应用,提高效益,建设以信息化为基础的先进、高效的民政工作管理和服务体系,促进深圳市民政工作的快速发展,为建设“和谐深圳”、“和谐民生”提供强有力的手段。

(二)基本原则

1.整体规划,分步实施

民政信息化工作须整体规划,推进时选准突破口,选取试点,分步进行,分阶段、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实施。

2.集中建设、集中管理

为保证信息化建设效果,由市局统筹建设,各级民政部门通过网络在全市使用。

在系统建设过程中,坚持数据集中存储、集中管理、共享使用。

3.立足需求,注重实效

以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实际民政问题入手,从满足广大人民群众迫切需求出发,把应用效果作为衡量民政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标准。

4.统一标准、统一规范

深圳民政信息化建设必须以统一标准、统一规范为指导,相关技术、标准、协议和接口必须严格遵循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保证系统的标准性、规范性、开放性和实用性。

三、主要目标与建设思路

(一)主要目标

通过建立通畅的政务电子通道、统一的数据分析存储中心、综合的管理服务平台,以先进的技术支撑为基础,有效改善民政工作的管理与服务环境,逐步建设成对上可为政府分忧的社会安全运行基础和保障预警体系,对下可为百姓解愁的民政公共服务平台,为新时期民政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技术支撑和保障。

具体目标如下:

1.一套标准体系

以国家电子政务信息化标准体系和民政部及省民政厅信息化标准体系为参照,根据《深圳市电子政务应用服务规范》标准,研究、制定深圳市民政信息化标准规范。

2.一个数据中心

建设民政数据中心,一方面显著提高民政信息资源建设及信息共享程度,实现市、区、街道、社区四级民政部门协同办公。

另一方面,提升民政业务系统数据的分析、统计、汇总、查询等方面应用水平。

在数据资源基础上,建立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为背景的民政业务分析模型,建设民政数据挖掘与智能决策辅助系统。

3.一个政务平台

建设涵盖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的民政政务平台。

通过业务的自动流转及自动处理,提高民政工作效率和业务处理能力;通过整合系统,消除各级工作人员对分散系统的重复录入,减轻基层负担;加强各级民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实现市、区、街道、社区的统一管理;人性化业务处理、科学化监管考核、实时化业务数据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技术支撑。

4.一个公众门户

通过资源整合,建设民政信息统一发布、申请及投诉统一受理,结果统一反馈,服务统一标准的公众门户。

对公众提供统一的公共服务,强化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量化目标如下:

通过民政“十二五”信息化建设,实现5个100%的量化目标,即:

●100%公开的政府信息可网上查询;

●100%业务可网上申报;

●100%各级民政部门数据实时入库;

●100%业务流程全覆盖;

●100%业务审批纳入内部电子监察。

(二)建设思路

根据民政部“民政信息化中长期规划纲要(2009-2020)”的要求,借鉴民政信息化先进城市的建设经验,结合当前信息化特别是民政信息化发展现状和趋势,深圳民政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思路如下:

1.建设模式“大集中”

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和建设模式构建民政信息化系统,提高系统聚集度,实现“大集中”的建设及运行模式:

◆公共服务大集中:

建设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集中提供各类信息公开、网上办事、便民服务、监督参政等公共服务。

◆业务办理大集中:

集中建设各民政领域业务系统,并整合已有系统,形成一个统一的业务办理系统。

◆数据存储大集中:

建设数据中心,将历史数据和分散数据集中收集到数据中心统一分类存储。

2.政务应用“平台化”

构建民政业务支撑平台,实现业务分析、构建、运行和管理监控,为各种业务的和非业务的需求提供技术解决方案。

根据用户类型提供统一的操作平台,形成公众的公共办事平台,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工作人员的统一业务办公平台,领导的决策支持平台。

3.业务系统“体系化”

民政业务系统建设将以业务领域为主线进行分类,在此基础上建设各类民政业务应用系统。

根据实际情况,深圳市民政业务应用系统可分为七个领域,包括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建设和管理、服务军队、综合办公、领导决策及基础应用七个领域业务应用系统。

做到既有重点又成体系,点、线、面结合,形成体系化建设,使民政信息化有计划协调发展。

四、主要任务

根据深圳市电子政务总体框架,结合深圳民政实际应用需求,“十二五”期间,深圳民政信息化的主要任务包括标准规范体系、数据中心、公众服务门户、业务应用系统、基础设施环境、运维体系、安全体系等建设内容。

(一)标准规范体系

以国家电子政务信息化标准体系和民政部及省民政厅厅信息化标准体系为参照,制定深圳市民政局信息化标准规范。

主要包括数据标准规范、接口标准规范、业务流程规范、信息资源共享规范、运维管理标准规范五类。

(二)基础设施环境

全面整合现有网络与硬件设备资源,重新规划部署机房建设、网络构建、服务器及存储设备建设,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支撑软件的配置等,为业务应用提供支撑。

(三)数据中心

整合民政业务数据、统计分析数据、共享交换数据、基础规范数据、系统管理数据等,集中存储,构建统一管理、统一共享服务的民政数据中心,实现“一数一源,一源多用”。

数据中心的建设内容包括:

(1)以民政业务为核心,组织相关连的业务数据,实现对内业务使用、对外服务应用,实现信息资源的集中存储、集中处理、集中管理、集中服务。

为市、区、街道、社区四级民政部门及全市其它部门提供信息共享服务。

(2)按照业务需要规划主题数据库,以人员、机构、地名三个基本主题数据库为核心,围绕民政对象基础信息,建立面向公共服务、面向内部业务管理、面向人员管理等的多个主题数据库。

其中人员数据库是市人口基础信息库的子库,机构数据库是市法人单位基础数据库的子库,地名数据库是市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数据库的子库。

(3)以“数据仓库”技术为依托,抽取、整合各项业务数据进行统一汇总、展示,通过建立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为背景的民政业务分析模型,完成统计分析、决策咨询系统的建设,为各级机关和领导直接提供各类相关信息动态、业务报表和统计分析等资料。

(4)完成历史数据整理和标准化。

由于深圳民政信息化建设水平较低,长期手工操作造成大量的民政数据为纸质文件或WORD、EXCEL等文件,另外部分已建业务系统中也有一些需要共享的数据。

对这些数据的整理、录入、标准化和数据迁移,丰富数据中心内容,保证数据延续性。

(四)业务支撑平台

以“平台支撑、应用导向”为原则,建设民政业务支撑平台。

通过业务支撑平台,根据业务需求可以快速构建各种应用系统。

真正实现统一门户管理、统一通讯服务、统一检索服务、统一工作流、统一的系统管理、统一应用开发与接入等公共的信息服务功能等。

(五)应用系统

在业务支撑平台基础上构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建设和管理、服务军队、综合办公、领导决策、基础应用七个业务领域的民政核心业务应用系统,实现全业务、全流程覆盖。

其中基础应用是业务系统的基础,领导决策是业务系统的上层应用。

(六)公众服务门户

建设统一的公众服务门户,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通过对“深圳民政在线”等进行功能提升,整合全市民政系统门户网站,实现统一身份认证和统一登陆服务,为公众提供统一的服务入口。

以网站为中心,附加热线电话、移动服务等媒介组成民政公共服务系统,实现信息公开、交流互动、在线服务、便民服务四大功能,建成多渠道民政公共服务平台。

(七)安全体系

遵照国家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和涉密系统分级保护的有关要求,从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安全管理、系统建设安全管理、和系统运行安全管理等几个方面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建立综合防范机制,落实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和数据安全等几个方面的技术要求,保障信息系统安全、高效、可靠的运行,确保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不可否认性和可用性,避免各种潜在的威胁。

(八)运维体系

建设包括系统维护体系、管理模式、运行制度、系统日常管理等内容的信息化运维体系,为业务运行提供稳定、可靠、高效的计算环境,保障信息化系统运行、管理、控制和维护的稳定和高效。

五、重点工程

根据信息化总体要求和民政事业发展需要,按照整合原则,积极创造条件,将以下工程建设作为民政电子政务重点建设内容。

1.“和谐民生”电子政务系统

根据深圳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构建阳光政府的要求,结合深圳民政工作的实际情况,建设“和谐民生”电子政务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配合推进我市民政工作的改革发展。

深圳市“和谐民生”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民政业务综合数据库、网上审批平台、网上公共服务平台、民政业务综合监察平台、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业务应用系统。

2.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系统

为加快推进我市阳光政府工作向基层延伸,实现社区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预定目标,加强社区民主管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社区和谐稳定,促进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建设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

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社区党风廉政信息公开管理系统、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统一记账系统、社区党风廉政信息发布查询系统(包括信息公开网、语音查询系统、短信查询系统、有线电视政务信息视频查询系统等)。

3.低保家庭收入核对系统

低保家庭收入核对系统旨在通过信息化手段,建立一套完整的收入核对机制,对全市低收入家庭的经济状况进行电子比对,科学分析。

实现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业务与人保、工商、公积金、财税、车管所、银行、证监等部门的数据交换和电子比对。

低保家庭收入核对系统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社区事务流转系统、核证处理系统、电子比对交换系统、证照交换系统。

六、保障措施

民政信息化建设是一项涉及民政各方面工作和所有人员的长期战略任务,需要各级民政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为全市民政信息化建设健康、有序、持续、高效地向前推进提供可靠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以深圳市民政信息化领导小组为核心,市、区、街道、社区联动、统一协调、密切配合,形成良好的信息化领导决策机制、管理与服务机制、建设、运行、维护保障机制,建立与民政业务相关的其他部门的信息化沟通协商机制。

将信息化建设工作作为绩效考评的一部分,建立市民政系统信息化工作考核制度。

(二)加强队伍建设

信息化人才是民政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支撑。

要加强民政信息化队伍建设,大力培养信息化人才,采取有效措施引进和稳定高技术人才。

加大互补性培训和干部交流力度,努力培养一批既熟悉民政业务又掌握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

(三)加大经费投入

将信息化建设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稳定经费来源,并逐步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经费的投入。

在落实系统建设阶段一次性大规模投入的同时,解决好系统后续开发、运行维护、数据更新、升级换代和人员培训所需的经常性经费开支。

(四)健全管理制度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形成规范的信息化建设和运行机制。

信息化项目建设要实现科学的项目管理制度。

规范软硬件系统的运行维护、用户管理、流程控制、安全控制和协同互动等行为,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建立数据管理制度,规范数据采集与汇交,维护与更新,交换与共享制度,实现数据资源的统一管理。

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制度,规范政务和服务信息的公开发布行为,确保信息的权威性和准确性。

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与保密制度,确保系统和数据运行安全可靠,杜绝泄密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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