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安全违章扣分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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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安全违章扣分管理办法
个人安全违章扣分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个人违章是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海因里希在针对50万件事故统计分析中得出人的不安全行为引起了88%的事故。
美国杜邦公司的统计结果表明,96%的事故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引起的。
美国安全理事会的统计结果是90%的安全事故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引起的。
日本厚生劳动省的统计结果是94%的事故与不安全行为有关。
我国的研究结果表明85%的事故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引起。
因此减少个人违章,是安全管理的重点。
二、释义
(一)严重安全违章
严重安全违章是指危险性高、潜在后果非常严重,一旦失误即可导致严重后果的不安全行为。
根据事件发生频率及潜在后果严重性,将严重安全违章分为A级严重安全违章和B级严重安全违章。
A级严重安全违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高处作业无防坠落措施,坠落高度大于等于5米的。
2.作业人员违反作业许可程序,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未按规定落实相关安全措施,如:
未悬挂受限空间作业告知牌或者受限空间告知牌上无相关检测记录、未申请作业许可、未进行测氧测爆,未采取通风措施、未安排监护人员等。
3.其他未按规定要求开展作业,极易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
B级严重安全违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关键设备及电缆等周围,动火作业防护不到位,极易导致火灾的。
2.闯入调试、试压作业、RT作业等隔离区,进入模块范围的。
3.吊装作业时,起重指挥未做隔离警示、未清理受影响的人员及吊物从施工人员头顶经过的。
4.设备上模块后,在模块上非吸烟区吸烟的。
5.作业人员进入孔洞区域作业,未采取防护措施的。
6.作业人员使用红牌脚手架的。
7.其他未按规定要求开展作业,容易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
(二)一般安全违章
其他不属于严重违章的行为,均可列入一般违章。
一般违章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分别记3分,2分,1分。
具体违章等级划分见附件。
三、职责分工
1.安全部
♦负责本记分办法的宣贯、修订和解释工作。
♦负责公司级检查、节前和节后检查、周检及日常巡检的记分,并及时更新记分统计表。
♦负责依据违章记分处理办法,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扣满12分的员工个人的处理。
♦负责每月汇总各基层单位《员工违章记分统计表》,并在公司月会上进行通报。
♦监督和指导基层各单位对本办法的执行。
2.各单位
♦负责本部门各级检查的记分,并及时更新记分统计表。
♦负责依据违章记分处理办法,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9分员工的提醒和处理。
♦对于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员工个人,应在记分扣满当天将人员相关信息反馈至安全部。
♦每月24日,将本单位的《员工违章记分统计表》,反馈至安全部。
四、管理要求
(一)违章记分规则:
♦A级严重安全违章,记12分/次;
♦B级严重安全违章,记6分/次。
♦一般安全违章,分高、中、低三个等级;根据实际情况,记1-3分/次。
(二)违章记分处理
1.记分周期设为一个自然年(即:
1月1日至12月31日),一个自然年结束后(即到每年的12月31日)累积记分未达到12分的,所有记分清零,从下一年开始重新记分。
2.记分制度从员工进入公司时开始生效。
在记分周期内,员工名下记分不因工作调动而消除。
安全部和基层各单位在每年年初通报上一年的违章记分情况,并存档。
3.对于确认为记分的,由现场安全监督拍照,填写《员工违章记分通知单》,签字确认。
同一名员工如重复出现类似的违规行为,从重处理,加倍记分。
《员工违章记分通知单》一式两份,违章个人一份,现场安全监督留存一份。
如被记分人员对所确认的记分有异议,可在5个工作日内向记分通知单发出部门主管领导提出申诉,过期则视为无异议。
基层各单位在接到记分申诉后,应在当天对保持或者撤销该记分进行判决,并告知相关人员。
4.现场安全监督要及时录入到《员工违章记分统计表》中。
(上午检查的记分需在12:
30前录入;下午检查的记分需在17:
30前录入;夜间检查的记分需在次日08:
30前录入)
5.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9分的分包单位员工,由基层主管单位/项目管理中心提醒本人及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求停工培训一天,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作业。
累积记分达到9分的自有员工,由基层主管单位负责停工培训一天,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作业。
6.累积记分第一次达到12分的分包单位员工,开除公司,列入培训黑名单,本年度内禁止入厂。
该名员工第二次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直接开除公司,列入培训黑名单,终身禁止入厂。
7.累积记分第一次达到12分的自有员工,停工培训一周,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作业。
同时,减发一个月的绩效奖金,记分清零并重新开始记分。
该名员工第二次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停工培训半个月,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作业。
同时,减发一季度的绩效奖金,记分清零并重新开始记分。
该名员工第三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交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员工违纪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8.在一个记分周期后,记分总数不足12分的,将在下一个记分周期开始时清零。
9.员工违章记分通知单格式及编号由公司统一设置,编号唯一。
使用部门填写时,需填写所在单位拼音缩写。
10.要求基层各单位将个人安全违章记分办法进行宣贯传达,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11.如本办法与公司现有的管理规定存在冲突,可提请公司安委会进行裁决。
附件1:
个人安全违章记分通知单
附件2:
个人安全违章等级划分
附件1:
个人安全违章记分通知单
编号:
违章者姓名所属单位名称
时间:
年月日地点:
违章情况:
依据公司《个人安全违章记分办法》规定对该员工的违章行为记分。
安全监督签字:
注:
如对记分有异议,可在5个工作日内向记分通知单发出部门提出申诉,过期则视为无异议。
员工安全违章记分通知单
编号:
违章者姓名所属单位名称
时间:
地点:
违章情况:
依据公司《个人安全违章记分办法》规定对该员工的违章行为记分。
安全监督签字:
注:
如对记分有异议,可在5个工作日内向记分通知单发出部门提出申诉,过期则视为无异议。
附件2:
个人安全违章等级划分
序号
违规行为特征
处罚对象
违规等级
高
中
低
1
劳动保护用品穿戴不符合要求的违规行为
1.1
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未按要求穿戴全套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安全眼镜和其他特种劳保用品的
个人
√
1.2
进入施工区域,未按要求携带/使用防护手套的
个人
√
1.3
气焊作业、气割作业、打磨作业、无齿锯切割作业不戴防护面罩和防护眼镜的,或防护眼镜、防护面罩严重磨损的
个人
√
√
1.4
强噪音场所不按要求戴耳幔、耳塞的
个人
√
1.5
喷砂、清砂、涂装作业不戴口罩或防毒/防尘呼吸器的
个人
√
√
1.6
受限空间内喷砂、清砂、涂装作业不戴口罩或防毒/防尘呼吸器的
个人
√
√
1.7
使用已过有效期或存在缺陷的劳保用品的
个人
√
√
2
孔洞及坠物防护方面违规行为
2.1
在施工现场遗留孔洞,未进行隔离警示的,也未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修复的
个人
√
√
2.2
施工产生的废铁块、边角料、垃圾、剩余的脚手架材料等遗留在现场,未落实“即产即清”的要求。
个人
√
√
2.3
在脚手架层、格栅区域等区域作业,施工小物件、废铁块、垃圾等未统一放置在收纳桶/盒内的
个人
√
√
2.4
高空作业时抛扔物件(包括工程材料、施工余料、工机具、脚手架扣件、管件等)
个人
√
√
2.5
因抛扔物体或材料、工机具缺少固定措施,发生坠物砸伤人员或砸坏设备的
个人
√
3
高空作业方面违章行为
3.1
高空(2米以上)临边作业不系挂安全带或背着安全带未使用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安全带
个人
√
√
3.2
安全带使用不合理,未遵循“高挂低用”的原则,或者安全带系挂点不牢固。
个人
√
√
3.3
进入未释放的格栅作业区域或者其他存在安全风险的隔离区域,未系挂安全带的。
个人
√
√
4
脚手架作业方面违规行为
4.1
非架子工擅自搭、拆脚手架的
个人
√
√
4.2
翻越/攀爬脚手架或者护栏的
个人
√
√
4.3
脚手架材料摆放不规范,阻碍安全通道的
个人
√
√
4.4
使用红牌或者无牌脚手架的
个人
√
√
4.5
脚手架过期未检的
个人
√
√
5
受限空间作业方面违规行为
5.1
受限空间作业,各项安全措施(通风、测氧测爆、安全照明、工机具检查、设置受限空间作业告知牌、张贴标准化流程图、张贴应急流程图)的责任人未将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的
个人
√
√
5.2
施工人员在受限空间作业条件不具备的条件下便进入进行作业的
个人
√
√
6
起重作业方面违规行为
6.1
使用无季度检验标识或者标识过期吊索具的
个人
√
√
6.2
未对钢丝绳、吊带未进行有效保护的
个人
√
√
6.3
错误使用钢板钳、千斤顶、钢丝绳、吊带等吊索具的或使用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吊索具
个人
√
√
6.4
起重指挥未穿着起重背心,未使用溜绳的
个人
√
6.5
起重作业需横穿人行通道,起重指挥未按要求先将吊物平吊(离地1米左右)至模块指定吊装区域后再起升的
个人
√
√
6.6
吊装散料时捆绑不牢固或未按要求捆绑的
个人
√
√
√
7
热工作业方面违规行为
7.1
电焊机、砂轮机等未进行季度检查的
个人
√
√
7.2
割枪或气瓶两端未装防回火装置的
个人
√
√
7.3
割枪、砂轮机存在部件缺失现象的
个人
√
√
7.4
焊机接地线不规范,把线、快速接头破损的
个人
√
√
7.5
割枪漏气、接头不符合要求的
个人
√
√
7.6
气带混用或者气带颜色不符合要求的
个人
√
√
7.7
砂轮片转数不符合要求或者未使用规定砂轮片的
个人
√
√
7.8
动火作业过程中,未使用防火毯造成火花坠落、飞溅的
个人
√
√
√
7.9
无监火人员进行动火作业或者作业过程中,监火员擅离职守的
个人
√
√
7.10
作业完成后,监火员未对现场进行检查,遗留火种的
个人
√
√
√
8
用电安全方面违规行为
8.1
设备维修时未断电、未挂牌的
个人
√
√
8.2
未从配电箱底部接线的
个人
√
8.3
未实现一机一闸一漏保的
个人
√
√
8.4
漏保、移动电气设备等未进行季度检查、未贴签的
个人
√
√
8.5
分包单位电工私自在配电箱之间接线的
个人
√
√
9
试压调试&射线作业方面违规行为
9.1
随意拆除试压调试&射线作业的警示灯和隔离带的
个人
√
√
9.2
偷窃试压调试&射线作业的警示灯、喇叭灯设备的
个人
√
9.3
擅自闯入试压调试&射线作业隔离区域的
个人
√
10
气带电源线管理方面违规
10.1
气带电源线未按要求进行月检,并张贴标识的
个人
√
10.2
气带电源线未按规定进行走线的,未高挂的,下班后未盘起的
个人
√
√
10.3
气带破损漏气的,作业完成后或者下班后未关闭电源气源的
个人
√
√
10.4
电源线存在破损的
个人
√
√
10.5
电缆、气带泡在水里的
个人
√
√
11
设备工具使用与防护方面违规行为
11.1
随意启动施工现场的设备、阀门、仪表、电器及各类开关的
个人
√
√
11.2
不正确使用工机具设备或使用自制工具的
个人
√
√
√
11.3
施工作业中不采取保护措施,踩坏保温外套铝皮、踏损设备的
个人
√
√
12
违反文明施工的行为
12.1
在生产区域内嬉戏打闹的
个人
√
√
12.2
施工区域内乱丢焊条头、电焊丝的
个人
√
√
12.3
施工现场禁烟区内吸烟的
个人
√
√
12.4
在建造场地或工程设施上随意便溺的
个人
√
12.5
向海洋倾倒/抛扔生活垃圾的
个人
√
12.6
向海洋排放/倾倒/抛扔油水混合物或沾有油类等化学品的抹布、吸油沾等
个人
√
12.7
随意拆卸、挪动硬隔离,且未及时恢复
个人
√
√
13
厂区工程车辆方面违规行为
13.1
车辆移动过程中未执行“行人优先”原则的
个人
√
√
13.2
车辆带病作业的
个人
√
√
13.3
车辆行驶过程中接打电话的
个人
√
√
13.4
车辆司机未对作业环境的风险进行判断,盲目作业的
个人
√
√
14
特种作业无证上岗、高风险作业无作业许可证的违章行为
14.1
无证驾驶机动车辆、操作各种机械/电气设备的
个人
√
√
14.2
无电工操作证书擅自接、拆主电源线或接地保护线的
个人
√
√
14.3
无架子工、起重指挥、电焊、气割等操作证书从事相关作业的
个人
√
√
14.4
特种作业证书到了有效期未进行复审继续从事相关作业的
个人
√
√
14.5
伪造特种作业操作证或提供虚假证明进入厂区作业的
个人
√
√
15
防护措施、整改措施未落实的行为
15.1
私自拆除、损坏安全防护装置的
个人
√
√
15.2
对已指出的重大违章、隐患不及时整改并继续进行作业的
个人
√
15.3
超期未整改且无正当理由的
个人
√
16
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违规行为
16.1
违反厂区规定,私自存放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的
个人
√
√
16.2
伪造、假冒、转借车辆通行证的
个人
√
√
16.3
非法停车及违反公司道路标识行驶的
个人
√
√
16.4
车辆通行证材料造假的
个人
√
16.5
在易燃易爆场所、涂装车间、气站、油漆库、空压站、锅炉房门口及应急消防泵房、滑道区入口、急救站门口等关键部位擅自停车的
个人
√
√
16.6
不按照厂区交通指示牌限速20km/h的规定而超速行驶的
个人
√
√
16.7
酒后驾车进出厂区的
个人
√
16.8
进入厂区的私家车未开双闪的
个人
√
16.9
驾驶员进入施工区域,未按规定穿戴劳保的
个人
√
17
其他
17.1
未接受安全教育进入厂区施工作业的
个人
√
√
17.2
无视隔离措施,跨越隔离带进入危险区域的
个人
√
√
17.3
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活动的
个人
√
17.4
借用/伪造他人胸卡进入厂区的
个人
√
17.5
未经许可挪用消防器材的/故意损坏各类应急设备的/损坏标识牌的
个人
√
√
17.6
下班时未锁工具箱,未关闭电源气源,未整理收管好工具及材料的
个人
√
√
17.7
因未收工具或工具箱未锁而发生工具丢失的
个人
√
√
17.8
违章指挥强令他人冒险作业的
个人
√
17.9
起重指挥、司索、监火人、兼职安全监督等将身份标识转借他人的;使用他人的身份标识从事相关作业活动的
个人
√
17.10
关键岗位人员工作时间离岗、串岗、睡岗的
个人
√
√
18
其他未列入上述表格的违规行为,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潜在后果严重程度,判断及违规等级。
同一名员工如重复出现类似的违规行为,从重处理,加倍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