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施工图设计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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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施工图设计合同
保利南汇康桥项目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合同编号:
康08-
委托方(甲方):
上海保利房地产有限公司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上海市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工程设计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投资、设计内容及标准:
2.1工程项目的名称:
保利南汇康桥项目
2.2工程项目的地点:
上海市南汇区康桥镇电信园A区3地块
2.3工程项目的规模:
地块面积120573平方米,综合容积率1.2
2.4工程特征及附注说明:
带有地下室的低层、高层住宅及低层配套公建.
说明:
1.本工程设计人应承担设计职责:
建筑、结构(不含基坑支护)、电气(包含在后期对室内装修的电气电位图进行施工图调整)、弱电平面管线预埋(包括电话、电视、对讲、网络)、消防报警系统、给排水、通风空调的各个专业各个阶段的设计以及设计概算。
不承担人防专业设计,但负责与人防设计院的协调,确保地下室设计的合理性、完整性、正确性。
2.设计人需对园林环境设计的结构(不含钢结构)、水电配套(不含水景)施工图进行协助审查工作。
3.总建筑面积暂按182660平方米计,设计费计算面积按结构围合面积计算,并按约定单价计算实际设计费。
4.关于设计招标等一些相关工作,由乙方负责主要工作及承担费用,甲方应及时配合。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规划方案总平面图、单体建筑方案提资图,地质报告
1
施工图设计开始前
2
户型放大平面和家具布置图
1
3
电力、通讯线路进线方位及条件
1
室外综合管线规划设计开始前
4
给排水管路接点及技术参数
1
室外综合管线规划设计开始前
5
政府各部门有关消防、环保、防疫等批复文件
各1
各专业部门批复后3日内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施工报建图
3
甲方发出指令后3天内
包括概算3本
2
扩初文本
6
甲方下发方案批复意见后,10个日历日提供
3
基础设计图
8
甲方发出指令后3天内提供
施工图设计时基础方案、结构布置方案及其它专业设计方案应经甲方同意确定。
4
建筑施工图(各专业完整版)
8
甲方发出指令后25个工作日内提供
5
综合管线图
8
白纸A1彩色打印
①提交综合管线各专业规划方案,②提交给排水施工图③提交机动车道路施工图;(其中供电、煤气、有线电视、通信、智能化等专业由甲方另行委托专业设计公司设计),④配合各专业提交所有综合管线总图。
6
施工图建筑结构专业
2
A3白图,分楼号装订成册
附注:
1.乙方须及时提供完整的电子文件(光盘形式)。
2.从施工报建图阶段开始,每栋单体楼无论套图与否,均要求提供单栋完整的各专业施工图。
报建用图与施工验收用图均应按照各政府部门的要求绘制,分开每栋独立完整的各专业图纸(不能采用套图形式)。
3.各个报建阶段设计单位应提供与报建蓝图相一致的电子报建光盘、报建表、住房结构比例统计数据表。
施工图审查阶段设计单位应配合提供节能审查表和节能审查计算书。
4.图纸应按比例标注尺寸精确绘制,电子图分层明确,便于按图计算面积。
5.上述文件应达到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要求。
6.乙方与甲方可根据工程进度分期签订设计出图计划,作为合同附件,按本合同7.4条执行。
7.各阶段设计成果应及时送交甲方商议,确定原则意见,方可进入下一道设计工序。
8.合同所列份数为经甲方审核同意并书面确认后发出的图纸的数量, 审核过程图由设计方负责提供;
9.时间计算均以日历日为单位;
第五条设计费用及支付方法
5.1设计总面积暂定约为㎡,设计费总額暂定为人民币,实际设计价款根据甲方确认的乙方完成的设计图纸,按合同约定的单价及约定收费设计建筑面积进行结算。
其中包括:
1.低层别墅:
2.配套公建:
3.高层公寓:
4.地下车库:
此费用已包括设计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甲方每次付款时,乙方需提供合法等额的正式发票,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5.2支付方法为:
5.2.1乙方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及样板区(4套别墅、1个公建)全套施工图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估算设计费总额的20%,计元。
5.2.2乙方提交全部住宅及主要公建配套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施工图审查并通过甲方会审后的七日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工程设计费的50%,计元。
5.2.3乙方提交总体配套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施工图审查并通过甲方会审后的七日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工程设计费的20%,计元。
5.2.4本期工程竣工验收及盖章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本期设计费。
5.3收费说明:
5.3.1取费计算标准:
低层别墅
配套公建
¥元/平方米
¥元/平方米
高层公寓
地下车库
¥元/平方米
¥元/平方米
说明:
1.各阶段设计图纸需经甲方评审并按评审意见修改完成并提交后,方可作为办理支付费用和结算依据。
2.若项目分期开发,则付费应根据实际设计建筑面积乘以合同规定之设计费单价(备注:
合同正文中未规定设计费单价)作为该期工程设计费。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甲乙双方须确定项目负责人(或临时委托代理人),所有书面形式的通知需项目负责人(或临时委托代理人)签署有效。
6.2甲方责任:
6.2.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6.2.2甲方对设计方案作出重大调整,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此事若上阶段设计资料未经甲方确认且需要乙方本阶段返工时,不予补偿;如上阶段设计资料已经甲方确认且需要乙方本阶段返工时,乙方在接到通知后5天内向甲方提交返工费用的资料(含工作量及计算依据),经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乙方提交变更(修改)设计费用过高,经双方协商后甲方仍不能接受时,甲方有权另行委托设计。
由于变更(修改)而造成合同执行有困难时,双方可以按已完成设计阶段(工作量)办理结算,并终止合同。
6.2.3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本项目所有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乙双方所共有。
6.2.4甲方可以拒绝接受任何没有遵守本合同规定而提供的服务(或其中任何部分),拒绝接纳可能损及甲方的任何法定权利的服务。
6.2.5甲方有权根据双方协商的设计进度要求乙方增加设计力量,完成某阶段设计工作。
若乙方不能完成,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它设计单位完成,费用按市场价格从乙方的设计费中扣除。
6.2.6为确保项目工程进度与质量,控制成本,若乙方在甲方通知修改图纸后仍不能满足甲方有关指标要求时,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它有能力设计单位进行补充设计,所需费用在乙方工程设计费用中扣除。
6.2.7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各阶段工作进度及人员安排实施监督,并有权在各设计阶段要求乙方明确各专业设计人员的具体分工安排。
6.3乙方责任:
6.3.1乙方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按双方认可的设计进度计划组织设计。
项目负责人自合同生效起履行职责,至项目竣工验收为止。
6.3.2乙方如需更换设计负责人,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甲方认为设计负责人、设计人员不称职的,可与乙方协商更换相关人员。
6.3.3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以及双方商定的进度要求制定详细项目计划报送甲方。
6.3.4设计负责人应当按月度于每月25日前向甲方书面报告设计工作进展的真实情况(包括每月设计完成情况及下月工作计划)。
6.3.5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供的建筑设计方案进行限额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乙方应尽量满足甲方要求。
6.3.6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6.3.7乙方应将结构方案及基础选型与甲方共同研究后确定执行。
6.3.8乙方在进行结构梁、柱布置的时候,应考虑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并与甲方研究后确定执行。
6.3.9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6.3.10乙方应与施工图审查单位进行良好的协作沟通,根据审查报告合理地修改图纸。
6.3.11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技术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6.3.12设计人进行设计修改必须告知甲方同意,在修改通知中应注明修改原因,并由甲方负责通知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
6.3.13乙方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或甲方的要求,派出各专业人员解决工程中涉及到的问题。
6.3.14乙方应当严格执行限额设计,按甲方的要求落实投资控制目标。
乙方提交给甲方的设计图纸,必须经过注册资格人员的验证和签名。
6.3.15乙方应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修改设计,不另行收费。
甲方在合同期内指示乙方就设计文件作小范围的修改,乙方应给予积极配合,不另行收费;
6.3.16当施工图纸在施工过程中变更较大时,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及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6.3.17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
6.3.18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项目各阶段专业报建工作,提供准确图纸说明。
6.3.19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
乙方不得将本设计方案用于其它项目。
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6.3.20乙方须依照合同所列的全部条款及条件提供服务,并在甲方委派的检查员提出要求时依照其指示履行合同。
6.3.21若乙方根据合同收到甲方发给的物品及资料,如需归还甲方的,乙方须负责妥善保管并归还。
若这些物品在乙方保管或使用期间,无论任何原因遗失或损坏,乙方须赔偿遗失或损坏物品的价钱。
乙方保管甲方的物品期间,甲方代表有权随时点算这些物品或物料,乙方须协助甲方完成点算工作。
6.3.22在合理的范围内,乙方可免费提供少量甲方所需的图纸及资料,做为履行合同的指引。
乙方于合同完成后须将乙方必需归档的设计基础资料之外的全部图纸及资料交还。
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的标准图,由甲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
6.3.23乙方应保证其向甲方提交的成果(包括阶段性和最终性成果)不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6.3.24乙方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设计招标手续办理及费用。
6.3.25乙方在按时完成各阶段的设计任务时,其设计成果中的设计错误数量不得超过下述规定:
类问题不多于5个(含5个)及类问题不多于4N个(含4N个,N为A1标准图纸数量)且无I类问题;如出现I类问题,每个罚款人民币2万元整,类问题多于5个者,每增加一个问题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类问题多于10个者,每增加10个问题罚款人民币500元整(不超过10个按照10个计算),甲方有权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任何费用中扣除。
1)I类错误:
A.严重违反规范、标准、规定,有可能造成严重影响安全和使用的错误。
如建筑专业:
规划中消防间距不够,而又未采取措施;规划中日照间距不够;防火分区面积超规定,电梯、楼梯厅不符合防火要求等。
B.设计不周或有严重错误,有可能造成不能正常使用、不安全或重大经济损失。
如
建筑专业:
总平面竖向设计错误;轴线错误或对不上,楼梯碰头;视线计算错误等。
2)类错误:
A.局部违反规范、标准、规定,但容易修正、且返工量不大。
如建筑专业:
栏杆的高度及强度不符合要求;消防电梯不合防火要求,疏散门宽度不够、管道井不合防火规范等。
B.设计不周、构造或用料不当,有可能造成影响局部使用效果,或重要部位尺寸错误,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如建筑专业:
结构承重部分在建筑图中未完全反映或错误;声光热防水防潮等的技术处理欠妥等。
3)类错误;
A.容易修正、且不造成使用或安全缺陷,但会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带来麻烦。
如建筑专业:
图纸目录不全、表达不够清楚、一般性尺寸错误或不全、图例或符号不合规定、平面图与系统图不一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