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商品房项目预售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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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商品房项目预售方案

 

重庆市商品房项目预售方案

 

开发企业(签章)

项目名称

申报日期

承诺

 

1、本公司承诺本方案各项内容申报属实,并严格履行本方案中的各项内容。

如方案内容发生变更,本公司将按规定向当地房地产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备案。

2、本公司承诺本次预售商品房前期积累客户过程中,没有以发放VIP卡等形式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没有不实宣传、虚假承诺等违法违规销售行为。

3、本公司承诺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收取购房者预定款性质费用时,按照可销售房源与需求购房者1:

1的比例确定交款购房户数,不高于可售房源数量收取购房者预定款性质费用。

4、对本方案所列的预售商品住房,本公司承诺严格按本方案确定的开盘时间一次性全部对外公开销售。

5、本公司承诺在年月日前(应在开盘时间前3日),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制作每幢预售商品住房面积价格公示栏,并在销售现场公示每套预售商品住房的建面、套面销售价格,以及与商品住房价格密切相关的因素。

价格执行期限届满后调整销售价格的,本公司将重新制作预售商品住房面积价格公示栏,对外公示销售价格。

6、本公司承诺每幢预售商品住房中若有本公司自留的商品住房,将在备注栏中予以明确,该部分商品住房办理新建房屋初始登记前,本公司不对外进行销售。

同时,本公司用于在建工程抵押的商品住房,也将在备注栏中予以明确。

7、本方案中公布的预售商品房幢号、套数和面积,以房地产管理部门最终批准的预售许可为准。

 

 

 

房地产开发企业:

(签章)

年月日

  

一、本次预售项目基本情况

开发企业名称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

 

开发资质等级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项目销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所属集团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规划批准建设的项目名称

(按规划许可证上的项目名称填写)

对外销售推广项目名称

(按项目对外销售推广的总名称填写)

本次对外销售楼盘名称

(按本次销售楼幢所在组团名称填写)

 

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用地协议约定的项目

建筑总规模(m2)

本次销售楼幢所占土地权利证书号

项目坐落

土地权利证书坐落

公安部门编制门牌

土地使用权

取得方式

土地用途

商服住宅用地

土地使用年限

竣工交付日期

 

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及方式

 

二、项目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和监管账户情况

本次销售楼幢

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名称

本次销售楼幢

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和账号

本次销售楼幢预售资金监管银行承诺事项:

 

1、本行已为公司的项目设立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上述监管账户、账号属实。

2、本行将严格遵守国家和我市关于预售资金监管的各项规定,依法履行预售资金监管职责。

3、对企业申请使用预售资金的,本行将严格按照建设管理部门的规定,凭有效用款证明划款;未取得有效用款证明的,本行将不予划款。

4、本行将按照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要求将预售资金账户管理信息与房地产管理部门联网,实时为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预售资金账户信息,积极配合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该项目预售资金收存、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预售资金监管银行:

(签章)

 

年月日

本项目前期是否已开设预售监管账户,如“是”,请填写下列内容。

 

前期销售楼幢已设立的

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名称

及监管账户账号

银行名称:

监管账户:

账号:

银行名称:

监管账户:

账号:

三、本次预售商品房基本情况(住宅部分)

对外销售楼盘名称

幢号

住宅

套数

住宅面积(m2)

住宅开盘

建面均价(元/m2)

住宅开盘

套面均价(元/m2)

价格折扣

优惠情况

折扣优惠后该幢开盘均价与前一期同类型住宅成交均价增减幅度是否超过10%

本次预售住宅开盘均价执行期限(按起始日至结束日进行填写)

备注(是否有自留房、抵押房)

规划部门编制幢号

公安部门对应幢号

 

 

 

 

 

 

 

 

 

 

 

 

 

 

 

 

 

 

 

 

 

 

 

 

 

 

 

 

 

 

 

 

 

 

 

 

 

 

 

 

 

 

 

 

 

 

 

 

 

 

 

 

 

 

 

 

 

 

 

 

 

 

 

 

 

 

 

 本次预售商品房基本情况(住宅部分)续:

对外销售楼盘名称

幢号

住宅

套数

住宅面积(m2)

住宅开盘

建面均价

(元/m2)

住宅开盘

套面均价

(元/m2)

价格折扣

优惠情况

折扣优惠后该幢开盘均价与前一期同类型住宅成交均价增减幅度是否超过10%

本次预售住宅开盘均价执行期限(按起始日至结束日进行填写)

备注(是否有自留房、抵押房)

规划部门编制幢号

公安部门对应幢号

 

 

 

 

 

 

 

 

 

 

 

 

 

 

 

 

 

 

 

 

 

 

 

 

 

 

 

 

 

 

 

 

 

 

 

 

 

 

 

 

 

 

 

 

 

 

 

 

 

 

 

 

 

 

 

 

 

 

 

 

 

 

 

 

 

 

 

 

 

 

 

 

 

 

 

 

 

本次预售商品房基本情况(非住宅部分)

对外销售楼盘名称

幢号

非住宅

用途类型

非住宅

面积(m2)

非住宅开盘

建面均价

(元/m2)

非住宅开盘

套面均价

(元/m2)

价格折扣

优惠情况

规划部门

编制幢号

公安部门

对应幢号

 

 

 

 

 

 

 

 

 

 

 

 

 

 

 

 

 

 

 

 

 

 

 

 

 

 

 

 

 

 

 

 

 

 

 

 

 

 

 

 

 

 

 

 

 

 

 

 

 

 

 

 

 

 

 

 

注:

非住宅用途类型分办公、商服、车库、工业、其他等。

四、本次预售商品房开盘时间、地点及方式

开盘时间

 

开盘地点

 

自行销售或代理销售情况

(按自行销售或委托代理销售进行填写)

代理销售企业名称

 

代理销售企业营业执照号

 

代理销售企业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销售现场负责人

 

联系电话

 

代理销售的房屋范围

 

参与代理销售人员数量(人)

 

其中:

取得房地产经纪执业资格人员数量(人)

 

序号

房地产经纪人员姓名

资格证书号

注册单位

 

 

 

 

 

 

 

 

 

 

 

 

 

 

 

 

 

 

 

 

 

 

 

 

 

 

 

 

 

五、房地产交易监管部门备案意见

区县房

地产交

易监管

部门备

案意见

 

 

单位(签章):

年月日

填写说明:

1、“土地权利证书坐落”按照本次销售楼幢所属房地产权证上记载的坐落填写。

2、“公安部门编制门牌”按照公安部门对本次销售楼幢所属楼盘(组团)或项目编制的地址门牌号填写。

3、“竣工交付日期”由开发企业按照相关建设计划填写,竣工交付日期应在施工许可证记载的合同竣工备案日期之后。

4、“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及方式”填写以下内容:

由×××××××××(开发企业全称)承担首要责任,该楼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相关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合同约定和各自职责承担相应责任。

5、“规划部门编制幢号”按照规划许可证附页记载的幢号填写。

6、“公安部门对应幢号”按照公安部门编制的对应幢号填写。

7、“价格折扣优惠情况”由开发企业据实填写。

8、“折扣优惠后该幢开盘均价与前一期同类型住房成交均价增减幅度是否超过10%”由开发企业据实填写。

9、区县房地产交易监管部门备案意见,由交易监管部门对预售方案内容审查后签署“予以备案”或“不予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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