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注站安全管理制度8 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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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注站安全管理制度8郑

 

加气站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保障公司的安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结合加气站具体情况,为规范加气站的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公司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工作,不断完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规范职工安全行为,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在确保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的前提下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二、安全生产目标

加(气)注站安全生产奋斗目标:

杜绝人身伤亡事故、机械设备损坏事故、火灾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的“三零目标”和安全生产管理的可控、在控。

三、安全教育、培训

1、入厂教育

安全教育、培训实行逐级负责制,确保全员受到应有的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和相应的安全与健康知识的教育、培训。

每年年初应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安全部门配合,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的学习、考试。

对新入厂人员应进行不少于40个课时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工作。

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公司级:

由综合办公室组织,安全、技术等部门负责。

教育内容包括:

国家、地方、行业有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标准等;企业安全工作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厂规厂纪;安全防护知识等。

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加气站。

(2)站点级:

由站长负责。

教育内容包括:

本站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危险和危害因素、事故教训、预防工伤事故的主要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等。

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组。

(3)班组级:

由班组长负责。

教育内容包括:

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要求熟练掌握事故应急预案、现场急救方法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经考试合格,方准到岗位学习。

同时加气站运用各种形式进行有针对性、形象化的教育、培训活动,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2、日常教育

加气站的各级领导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解决员工安全教育中的存在的问题。

每周一为各加气站安全活动日,保证每周不少于一个小时的安全活动,加气站的全体员工必须参加,活动方式以班组为单位,根据学习计划,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学习有关安全文件、违章通报及事故案例,及时了解当前安全形势、吸取教训,提高安全自我防护能力和安全防护意识。

公司安全部门不定期的组织抽查学习情况。

在设备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时,公司安全部门应督促指导检修或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或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3、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教育

加气站的特种作业人员(电工、压力容器操作工、充装工等)必须参加地方劳动部门组织的取证,培训的时间和内容,由公司依据规定结合生产的实际情况安排。

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4、安全培训教育的考核

操作员工的安全技术考核,由站长负责组织,考核内容包括: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本岗位的生产特点以及天然气事故的预防方法和急救处理原则;本站(岗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管理制度;本站(岗位)安全装置的类型和作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本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开停车安全注意事项。

四、消防管理制度

加气站建筑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汽车用燃气加气站技术规范》及国家相应的规范、规程的有关要求。

在工艺装置上对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报警(声、光)和安全联锁等装置;在有天然气可能泄露扩散的地方,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或便携式可燃气体浓度检测;设备、管道等有防静电措施,安全阀放空管,必须将其导出管置于室外,并高于建筑物2米以上,并应有良好的接地。

1、动火、用火

加气站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等工作的需要,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内使用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作业票。

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公司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后,划定“动火区”。

动火作业票应清楚标明动火等级、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含动火手段)、安全措施,每次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人的签名及意见,有效期限仅限当天。

设立动火区的条件和要求:

(1)站内实施动火前必须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

(2)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距站房、机房、罐区、设备等应符合安全间距或安全措施要求;

(3)室内动火区应以防火墙隔开,门窗向外开,通道要畅通;

(4)动火区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5)动火区要设立明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

动火作业分级管理:

(1)一级动火,指在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

(2)二级动火,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

各类动火作业区域应由各公司明文规定,并在加气站区平面图上标明。

动火作业票不准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一份动火作业票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作业票,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作业票上签字。

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责任人的职责:

(1)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

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代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2)动火人在接到动火作业票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安全部门报告。

动火人要随身携带动火作业票,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

(3)动火监护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

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

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人检查动火作业现场,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4)检修负责人和站长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工作,动火作业中,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5)各级审查批准人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责,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确定动火等级,审查“动火作业票”审批程序是否完全,防火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在确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

动火分级审批权限规定:

一级动火由公司安全部门复查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二级动火由所属站长复查后,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

动火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1)凡可能与天然气相通的设备、管道等部位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连接管道。

(2)有天然气的设备、管线、容器等,必须经清除沉积物,清洗、置换合格后,方可动火。

(3)动火部位应备有足够和适用的消防器材,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

2、消防组织与消防设施管理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公司设立有主要领导和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加气站设立义务消防组织。

加气站根据的特点、生产检修情况和季节变化,配备与其生产相适应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制定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试运转,并对天然气的生产、储运、销售及其相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拟定消防工作计划,实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

进行经常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并结合事故预案进行演练。

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数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

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灭火并向消防队和公司报警,说明着火部位、火情大小,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引行车路线和消防水源,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消防队进行灭火,并维持好现场秩序。

3、其它消防安全规定

(1)加气站必须制定禁止吸烟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罐区。

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服等。

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燃的擦洗材料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

办公室和更衣室内不准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

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

(2)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

(3)站内严禁烟火,堆放杂物,杜绝一切可燃物品进入站内,消防器材工具、物资必须存放有序、整洁。

(4)进站加气车辆,坚持先熄火、后加气的原则,严禁站内吸烟,严禁带入打火机、或火柴等火种。

(5)消防设施配备齐全,加强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使各类消防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建立义务消防队,每年进行两次的灭火演练,员工能够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6)严禁在站内停放车辆和修车、洗车、擦车。

严禁在加气设备、管线、加气机上敲打碰撞,气枪做到轻拿轻放,以免引起火花。

(7)加强巡回检查,杜绝跑、冒、滴、漏,发现隐患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并迅速处理。

(8)当班人员按劳保规定着装,不准携带移动电话进入生产现场。

五、安全检查与整改

1、安全检查

(1)安全检查的目的是:

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检查的形式与内容:

检查包括自查、综合检查。

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安全检查。

加气站每月不少于两次,班组级每周一次;季节性检查。

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跑漏为重点;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风、防汛为重点;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为重点;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为重点、节假日检查、夜间抽查和日常检查分岗位工人自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

生产工人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

2、安全整改

(1)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按“三定”(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期限)、“二不准”(凡班组能整改的不准交给加气站解决,凡加气站能整改的不准交给公司解决)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2)对公司检查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单》站长签收后按期实施整改。

(3)对因物质和技术原因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有效的应急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4)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要建立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台帐,对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报公司主管部门汇总存档。

六、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分钟到达岗位进行交接班工作。

2、交接班应在各岗位职责范围内进行,交接人员必须做到本岗位负责的各种设备、物品齐全、状态良好,场地整洁卫生方可交接。

3、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要求填写交接班记录,不得省略、涂改。

所有生产运营、销售等基础资料填写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完整,并在记录上签字。

4、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应对本岗位负责的生产系统及设备一道巡回检查,逐点逐线进行交接,做到交接清晰、记录完整、责任明确。

5、交接班记录由站长负责统一保存,保存期限应在各岗位运营生产记录资料保管期限延长一年。

6、有下列情况者不能交接班:

(1)生产与安全情况不明,各项工作参数不清不交接;

(2)设备状况不明或未按规定保养维护不交接;

(3)工具不齐全,消防设备不全,记录不清楚,报表数据不真实不准确不交接;

(4)设备、室内外及场地不整洁不交接;

(5)有关问题或责任界定不明确不交接。

七、巡回检查制度

1、巡回检查原则

(1)在生产过程中,当班人员应定期按照工艺流程和技术要求逐点逐件认真的对各设备、管线、阀门、仪表等进行检查,若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进行处理,处理不了要即时报告班长和站长,采取相应措施,杜绝事故的发生,并要做好记录。

(2)交接班时,当班人员与交接班人员一道沿巡回检查路线,进行交接生产情况介绍和意见交换,让接班人员了解设备的现状,做到心中有数。

以利下班的生产。

2、巡回检查线路

(1)储气系统

(2)控制系统

(3)售气系统

3、巡回检查的内容

(1)储气系统

(2)控制系统

(3)售气系统

八、安全例行会议

1、安全例会制度的建立

(1)加气站应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

(2)安全工作例会应由相应的安全第一责任人主持。

(3)安全工作例会主要是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分析、总结本站月度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并布置班组安全工作。

(4)加气站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会,有站长、副站长或安全员负责,主要是分析和解决生产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问题、隐患治理等。

(5)建立交接班安全讲话制度,由班组长负责。

九、站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加气站内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发生,必须指定相关人员全面负责加气站区内的交通管理工作。

并按《安全色》、《安全标志》、《安全标志使用导则》等标准规定设置相应的安全色、安全标志。

(1)机动车辆进站加气时必须熄火,禁止车辆在加气站内随意停放、洗车、检修等。

(2)进、出加气站的机动车辆在进、出站门及在站区内速度限制在为5千米/小时以下。

(3)其它个人自备机动车、摩托车、助动车不得进入生产区。

员工的个人车辆、摩托车必须集中存放管理。

(4)大门进出通道严禁停放车辆,站内严禁修车、试车和清洗车辆,加气车辆不得载客加气。

(5)对进站车辆作好管理,检查监督进站车辆乘客下车,严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入站。

(6)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严禁进入站内,经同意的进站人员必须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后在相关人员的带领下方可进入,上班时间谢绝会客。

十、环保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环保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设立兼职环保员,负责本站的环保及绿化工作。

2、节约用水,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防止漏油、漏水、漏气,噪音过大等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3、充分利用尾气,尽量减少尾气放空,防止对大气造成污染。

4、加强对天然气中分离出的气田地层水的管理,集中用罐车拉走处理。

5、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扰民,站点搞好与地方环保部门的协调工作。

6、搞好站点绿化工作及环境卫生,创造优美的工作环境。

十一、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器具)管理

1、配置在生产设备、设施、厂房上的起保障人员安全的所有附属装置(防护罩、平台、钢梯、护笼等)和设备安全的所有附属装置(安全阀、联锁装置、报警装置、防雷装置等)必须加强管理并定期检验和校验,保证完好。

2、员工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穿(佩)戴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噪音、高温、静电、电击、坠落等)也属加强管理的范围。

3、装置的维护管理

(1)公司对各种安全装置要专人负责管理,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对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查校验,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

安全装置由加气站负责按规定进行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

(2)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临时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

4、防护器具管理

(1)根据作业性质和现场条件、劳动强度,正确选择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防护用品和器具。

(2)各种防护器具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主管人应定期检查。

(3)建立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领用登记卡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发放标准。

5、管理分工

(1)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等装置)、电气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和避雷装置等)、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超限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生产区域中的火灾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和其它固定、半固定灭火装置,均由设备管理人员负责管理。

(2)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用品和器具,由个人负责管理。

十二、事故管理

1、事故分类

(1)生产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指挥有误、操作不当等造成原料或成品损失,或造成生产波动、减产、停产的事故。

(2)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减产、停产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事故。

(3)质量事故,指产品质量(包括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达不到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事故。

(4)火灾事故,指凡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

(5)爆炸事故,指由于爆炸,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6)破坏事故,指蓄意制造的事故。

(7)伤亡事故,指企业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

2、重大事故的即时报告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应立即用电话或传真向公司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监督部门报告报告。

(2)即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3、人身伤害事故调查

事故由企业按责任制规定的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并会同当地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在规定时限内调查处理结案。

十三、安全奖惩

1、安全奖励

加气站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监督制约、教育激励”三项机制;制订违章罚款和事故惩处办法,全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强化个人安全风险意识。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在改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及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中,以及防止交通、机械、火灾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

(3)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4)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5)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精神奖励包括表彰、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2、处罚

(1)对生产作业中出现违章行为的人员按照根据违章管理办法给与相应处罚。

(2)发生事故,应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作以下惩处:

1)对轻伤事故的责任者应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2)对严重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机械设备记录事故责任者,一般火灾事故和一般交通事故的责任者应给予较重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报公司给予开处处分。

3)对重伤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应给予行政警告及以上的处分,负次要责任和领导责任者,应给予较重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4)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罚,可以根据实际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也可以两者并处。

5)凡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其它重大事故的,取消当年参加有关评优、评先进活动或获得其他荣誉称号的资格。

十四、岗位责任制

1、站长岗位职责

(1)在公司领导下,加气站站长对全站的生产运行、消防安全、供应服务、行政管理全面负责,领导全站职工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安全工作任务;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有关生产经营、消防安全方面的工作。

(2)认真学习和贯彻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公司及加气站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建全正常工作秩序经常实施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根据上级要求及年度计划,制定本站经营目标,并及时落实到生产中去,千方百计完成各项年度指标。

(4)随时检查监督各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及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不断完善各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5)定期组织人员对设备、管线阀门、仪器仪表、消防重点部位及消防器材、报警装置进行检查、维护、使之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6)组织安排全站职工业务技术学习、岗位练兵、职工道德教育、消防和应急预案演练,使其具备正确实施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7)做好班组人员调配、班组间工作安排和衔接;对班组长和班组工作定期考核并提出考核和奖惩意见。

(8)定期(每日)向公司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加气站安全工作情况,接受工作检查,执行有关指令。

如遇突发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并组织全站人员实施应急抢险。

2、安全员职责

(1)认真学习国家制定的各项与气站相关的安全法规,做到懂法,知法、守法。

(2)熟悉气站制定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具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对各种违规行为要及时纠正。

(3)有处理一般突发安全事件的能力,尽量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上岗时加强观察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

(5)组织开展本岗位的各种安全活动,负责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与消防防火档案。

(6)督促落实安全与消防部门对我们提出安全与的消防检查整改意见,并及时报告整改结果。

(7)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帮助其它工作人员提高安全操作的技能,协助气站不断提高安全文明生产的水平。

3、技术负责人职责

(1)全面负责本站技术管理工作,协助站长搞好站内工艺管线,压力容器,安全装置及充装设施的相关技术操作规程规范的编拟。

(2)认真贯彻相关技术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执行。

(3)负责本站质量管理、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员工的文化业务技术学习培训等日常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

(4)组织实施本站各项工艺技术方案编拟,措施的制定及组织实施等工作,拟定处置突发事故的处置措施。

(5)负责对新员工的技术培训和指导。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4、班长职责

(1)运行班长必须做到遵守站内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站内各种设备及设施的位置和使用操作的安全规程,能识别和排除设备发生的故障,懂得和能够处理各种突发安全事件。

(2)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确保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的完成。

(3)运行班长在站长领导下负责本班操作岗位和充装工岗位及人员的全面工作,接受站长的指令,确保相关设备的安全平稳运行并按规定实施工作检查及考核。

(4)带领全班人员履行各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巡回检查制度。

(5)组织人员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对工艺系统出现的故障进行及时抢修。

(6)带领全班人员搞好业务技术学习,岗位练兵、消防安全知识学习、消防演练,不断提高全班人员素质。

(7)带领全班人员搞好安全文明生产、优质服务。

(8)做好本班内各岗位人员的配置,对班内每个成员全面情况进行综合检查考核,并提出考核意见。

(9)安排人员定期对气站的消防设备进行清洁和检查。

(10)随时向站长汇报本班工作情况,接受站长的工作检查,执行有关工作指令。

(11)遇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并能正确的、迅速有效的指挥和参与处置。

5、操作员工职责

(1)遵守站内各项规章制度,熟练掌握站内各设备的操作方法、懂得其结构和工作原理。

(2)对本岗位所辖生产系统所有设备必须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按工艺指标要求监控设备,严禁超压、超温、超负荷运行。

(3)对本岗位仪器、仪表必须按工艺指标要求进行监控,能准确理解和。

(4)设备工作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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