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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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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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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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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当事人为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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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其相互关系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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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提供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互相关系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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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kp_*BA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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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其他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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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要求赔偿事项的证据,这是在诉讼过程中最主要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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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住院病历、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
构成伤残的出具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
这里需要提醒一点,就是伤残鉴定在交警部门处理时,可以委托行政部门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一般所花费用相对较低,一般我们淄博这里300元左右,而到了法院,根据最高院的规定,全部委托中介医学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花费相对较高,一般在1500元左右,这对家庭条件较差的受害人来讲,垫支此款是一笔不小的数字,希望受害人在交警处理阶段,能做鉴定的尽量进行鉴定,尽量减少垫支的各种费用。
其赔偿项目主要有如下迹象:
1.医疗费,医疗费是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来确定,起诉时附单据病历、诊断证明,这就要求受害人在住院出院时就应该及时搜集和取得相关证据,必要时可提前请律师介入进行指导取证。
2.伤者误工费,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因此,受害人在出院复查过程中,应及时要求医院出具休息证明,从而为误工时间提供证据来证明,如果出现伤残的,根据法律规定,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之前一日,但这还需要结合相关证据和司法解释来确定,在这里不再详细介绍,前面讲的是时间的确定,那么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原则上是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工作的,按照其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有工作但无法证明棋受伤前收入状况的,按照受诉法院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工资证明、从事何种行业的证明(如营业执照等)是误工费计算的必须具备的证据。
3.护理费,是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来确定,在诉讼中应提交医院出具的陪护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等相关证据来加以证明。
4.交通费是根据受害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除紧急情况下,一般不支持乘坐出租车所发生的费用,5.住宿费要有正式的住宿发票和需要住宿的充足理由,6.营养费在实践当中控制比较严格一般应当以医院医生出具的作为辅助治疗的证明和购买营养品的单据来主张自己的权利,7祝愿伙食补助费,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标准计算.8.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民政部门确定的器具生产单位出具的证明来确定,在山东民政部门确定的单位是山东假肢厂.9.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这里需要强调的就是城镇居民每级每年10.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目前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在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补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面差距很大,根据最新的司法实践,在企业工作一年以上或者在城镇居住两年以上的农村居民可以按照城镇居民享受待遇,希望大家理解和掌握,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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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物受损的,提交财物损失的评估报告,维修发票、鉴定部门的车损鉴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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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供诉讼请求中具体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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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供证据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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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车对撞乘客受伤汽运公司应当赔偿
2011-05-1421:
09星期六晴
两辆同属一家汽运公司客车,因驾驶员操作出现重大失误,两车会车时强烈对撞,一驾驶员死亡,多名乘客受伤。
3月17日,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翔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许为敢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161035.69人民币元。
原告许某诉称,2009年11月5日,原告乘坐被告汽运公司所有的苏NM1245中型普通客车,在泗洪县山河路与同属被告的苏NM1239客车相撞,致乘坐在公交车上的原告等多人受伤。
泗洪县交警大队认定,乘车人无责任。
原告伤后在泗洪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24天。
现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汽运公司赔偿原告医药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合计161035.69元。
被告汽运公司辩称:
1、汽运公司与肇事车辆只是挂靠关系,与原告之间不存在运输合同的关系,肇事车辆实际车主应为刘新、张同彦、夏东亮、孙付春,原告应向该四人主张权利;2、对原告医药费包含的一些营养药请法庭酌情处理,医嘱休息六个月有点偏长。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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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受雇出事故雇主被判赔偿8万余元
2011-05-1421:
06星期六晴
电力公司在当地临时雇佣人员做电网检修改造的辅助工作,不料施工中发生事故,临时雇工受到损害。
虽没有签订正式劳务合同,但电力公司对临时雇佣中发生事故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3月30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案,判决宛城电力建设总公司支付给原告陈超武各项损失费用共计80344.7元。
2009年12月,南阳市宛城电力建设公司对黄台岗镇大夫庄村电网进行检修改造,因施工人手不足,在当地临时雇佣了部分农闲人员做工程辅助工作。
该村村民陈超武经施工负责人同意也来到施工现场进行作业。
12月28日下午5时左右,正在作业中的陈超被吊着重物的起重机砸伤,当即被送进医院治疗,共花医疗费9184.7元。
经鉴定,陈超的伤情为八级伤残。
法院认为,公民的人身健康权受法律保护。
被告宛城电力建设公司临时雇佣原告做工程辅助工作,原告在工作过程中受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被告宛城电力建设公司作为雇佣单位理应对原告受到的伤害予以赔偿。
被告辩称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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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出租公司运营发生事故公司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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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11-05-1421:
05星期六晴
车辆挂靠出租车公司,按期缴纳管理费,以公司名义进行运营,在运营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出租车公司以及保险公司共同承担。
近日,云南省盐津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原告罗世彪在乘坐中受伤,造成损害20913.58元。
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承担11130.78元,出租车公司承担7480.8元,车主自愿承担的2320元予以认可。
2006年9月6日,被告钟涛购买一辆出租汽车挂靠在盐津迅达出租车公司(简称迅达公司)从事客运活动,并签订了《经营合同》。
合同约定,该车以迅达公司名义从事客运,钟涛作为公司的成员,按期交纳管理费,一切民事责任由迅达公司对外承担。
同日,迅达公司将该车投保于大地财产保险公司昭通支公司,投保险种为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人员险,投保限额为5万元/座。
次年6月12日,钟涛搭载原告罗世彪与铁路桥墩相撞。
罗世彪住院28天,用去医疗费2302元(钟涛已支付)。
经司法鉴定,罗世彪的伤势构成十级伤残。
钟涛与罗世彪在交警部门的调解下,于同年12月10日达成赔偿协议,由钟涛赔偿罗世彪各种损失20913.58元(含钟涛支付的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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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回应酒后驾车肇事逃逸后自首量刑疑问
2011-05-1420:
55星期六晴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其中规定,“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但应依法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视情决定对其是否从宽处罚以及从宽处罚的幅度”。
社会公众对这一规定,以及酒后驾车肇事逃逸后自首应当如何从宽处罚的问题存在一些疑问。
为此,新华社记者独家专访了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负责人。
酒驾肇事逃逸后符合条件认定为自首是刑法规定
问:
酒驾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为什么能够认定为自首?
答:
自首,是刑法总则规定的量刑制度,对刑法分则中规定的个罪符合自首条件的情形普遍适用。
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依据这个规定,不论是不是酒后驾车,只要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就应当认定为自首,这一点法律上已经有明确规定,而不是《意见》作出的新规定。
《意见》只能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对刑法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予以细化、明确和完善,而不能突破刑法的规定。
这是罪刑法定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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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交通事故无责赔付条款,应从人道主义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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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11-04-2321:
52星期六晴
【案情】2009年9月,家住富宁县的任某驾驶其的二轮(无牌)载着谢某从杨柳井往八宝方向行驶,当车辆行至西洋坡顶大转弯处时与对面邓某驾驶的中型普通客车(该车在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参加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头相撞,造成任某、谢某受伤的交通事故,此次事故经广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为,原告任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邓某、谢某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任某到医院住院治疗19天,用去医药费人民币20633.91元。
任某的伤经司法鉴定所鉴定伤残等级为十级。
任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