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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事件检讨书范文word版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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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事件检讨书

篇一:

行贿悔过书

尹春燕的悔过书

原任职务:

湖南省株洲市房地产权属与市场管理处(系株洲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县级二级机

构)处长

触犯罪名:

受贿罪

判决结果:

201X年1月17日,法院判处尹春燕有期徒刑八年。

犯罪事实:

尹春燕在任

职期间,利用负责办理房屋产权证、管理房地产担保公司等职务之便,尤其是利用房地产担

保公司可以向房地产开发公司发放贷款的权力,多次收受多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贿赂89.1万元

及价值16.9万元的住房一套。

新闻背景:

这是尹春燕201X年4月27日在被“双规”期间写的悔过书。

德国哲学家康德曾写下一句著名的格言:

“有两种东西,我们越是时常反复地思索,越是

在心中灌注了永远新鲜和不断增长的赞叹和敬畏:

我头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法律。

”在

历史之中,人生是短暂的;在人的一生中,过去的每一年、每一天也是短暂的。

在星空之下,

人是渺小的;在道德法律面前,任何猥琐、违法犯罪行为都无法遁形。

道义是天际的星光,

法律是指路的灯火。

这些天来,我为自己在任株洲市房地产权属与市场管理处处长以来与一些房地产开发企

业间的不正当经济往来深感后悔、愧疚。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自己做了对不起良知、触犯

法律的事,只能自己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大家都这样’的想法,泯灭了我心中对法律的敬畏”记得当年我怀着一腔“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的豪情,选学了法律专业。

1991年大

学毕业后,我到湖南省株洲市房地产管理局法制科工作。

从科员、副科长到科长,我深受组

织的信任和栽培。

在这期间,1998年我考上了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

201X年,我任株洲市

房地产权属与市场管理处(以下简称产权处)主任,同年取得法学硕士学位。

201X年单位升格,

我被任命为产权处党委书记、处长。

产权处受房产局委托,履行房屋交易登记、市场管理、测量、租赁、档案管理等最基础、

最核心的行政职能。

在我的带领下,产权处的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在全省乃至全国,株洲市

的房屋登记工作都受到业内注目。

我本人也非常热爱并认真钻研权属市场管理业务,作为业

内专家参与了住建部起草、修改行政规章《房屋登记办法》、《房屋登记簿管理办法》等。

还被选任为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产权户籍委员会副秘书长,组织参与编写了房屋产权登记干部

考试培训教材。

在钻研业务的同时,我逐渐放松了对自己廉洁自律方面的警惕。

我的家庭条件不错,而且每年我都会外出讲学,出书的报酬也有不少,因此,对钱我并

不看重,也无所谓,更不讲究吃穿。

但是有些房地产开发企业送到我办公室或家里的现金,

我确曾收下了。

回想起来,如果当初坚辞不接受,我就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我是学法律的,知道受贿是触犯法律并被定罪判刑的,但是当时太不把它当回事,开始

随波逐流。

一种“大家都这样”的想法,泯灭了我心中对法律应有的敬畏,觉得自己担任处

长以来,确实为单位做了不少工作,对株洲这个不起眼的四线城市能在全国业界有所影响而

沾沾自喜,没能抵挡住行贿受贿的洪流,丧失了一个领导干部最基本的底线:

明白做人,清

白为官。

“自己一上三楼就曝了光,污浊之处一览无余”人年轻时都是在用加法生活,但是到了一定的层次,要学会用减法生活。

如果心灵被所

得堆满,最后就会累于得,尤其是违法所得。

我现在不仅心累,而且内心被赎罪、愧疚充满。

这几天我食不甘味,夜不能寐,思考了很多。

想起丰子恺说过,人生可以看做“三层楼”:

是物质生活,二是精神生活,三是灵魂生活。

懒得(或无力)走楼梯的,就住在第一层,即把

物质生活过好,锦衣不愁,孝子慈孙,这样就满足了,这样的人在世间占大多数。

其次,高

兴(或有力)走楼梯的,就爬上二层楼玩玩,或者就久居在这里。

这是专心学术或者科研、文

艺的人,这样的人在世间也有很多,即所谓的知识分子、学者、艺术家等。

最后,还有些人

脚力好,就会爬上三层楼去看看,探索人生的究竟。

在他们看来,财产名誉都是身外之物,

学术文艺都是暂时的美景,唯有灵魂生活充实才是最具内涵的。

我深入剖析了自己的灵魂生活,认为自己一上三楼就曝了光,污浊之处一览无余:

一是

自认为是学法律的,自我保护能力较强,其实这是在蔑视法律,最终一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是自己想往知识分子这层靠,其实动不动就被一些有目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拉入第一层,

抵挡不住物质和金钱的诱惑,有污知识分子的形象。

三是不义之财不可得,如果凭自己正常

的收入,满足第一层物质生活是完全可以的,至多让人觉得你层次不高。

但是触犯了法律,

不管所得多或少,都会轻则以违纪追究责任,重则以违法犯罪论处。

权力是柄双刃剑,握不好就会害得自己鲜血淋漓。

诚然,开始我们一班人带着产权处全

体干部职工确实是想做事,也做成了事。

在受房产局委托负责管理产权处下属的株洲市房地

产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时,我肯定了担保公司以房屋吞吐形式借贷取得高

息的做法。

虽然固有资产实现了保值增值,但当时《放贷人条例》未出台,这种擦边球打得

惊险,还擦得自己沾上了污点,收受了贷款企业的贿赂。

每笔业务基本上都是担保公司联系

好了我就签字的,并不为自己求得什么,但是人家给了我也就收了,有些心安理得。

殊不知

权力不能这样交易,即使单位答应了,老百姓也不答应,法律更不答应。

担保公司现在年收入1200多万元,规模和业绩在全国也很有影响。

我们的初衷是为了单

位利益,为了把工作做好,但是揭开光环,发现里面存在很多问题,让人惋惜。

因为我的决

策,也害了我的下属。

如果我当初不同意以房屋吞吐形式贷款,不尝试这种不规范的经营方

式,就不可能出现后面的违法犯罪现象。

我感到对不起他们和家人,不但没把班子带好,自

己还陷进去了不能自拔,可现在后悔为时已晚。

“在人生的第三个20年之初就出了事”我看过不少不廉洁自律的反面教材,他们一开始或有功或清白,放松了警惕后就一发不

可收拾,深陷泥沼不能自拔,最终走上自我灭亡的不归之路。

我感谢组织对我的问题展开调

查,让我有时间好好反思自己,我感到自己越来越往不归路走去。

现在警钟敲响,惊慌之余,

我非常盼望能得到组织上的再次宽待,拉我回到正道。

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他人有求于我,无非是看重我手中的权力,或是为了贷款,或是为

了登记或办事方便,或是为了让我帮忙进人或提拔,目的性、功利性一览无余。

我利用手里

的权力,为他们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们的钱物,已经构成犯罪。

不管我是积极向组织坦白,

还是上交所有非法所得,都否认不了我是有罪之人这一事实。

我有负父母、学校、组织的培养,有负职工、群众对我的信任。

这种影响太恶劣,我已

经想到了业界沸沸扬扬的惊讶和叹息。

有人把20年光阴比做一把尺子,用它来度量人生。

按责任担当来衡量,人生第一个20年处于依附和成长阶段,因而担当的责任分量不大,

有责任也是间接责任,责任权重不到30%;第二个20年,是人生的真正起步,也是责任担当

的全面开始,责任权重要超过80%;第三个20年,无论在家还是在单位都是顶梁柱,责任权

重大到100%;第四个20年,是人生最休闲的时间段,责任权重几乎为零。

第三个20年,是从人生顶峰走向成熟,再回归到起点的过程。

这一阶段应该过得比较坦

然,也算是人生中比较清醒的阶段。

我今年42岁,还是做事的时候,在这一阶段之初就出了事犯了法,于我不一定是坏事。

我认真思考了自己的所有问题,决心不管组织怎样处理都要接受并积极配合。

恳求组织充分

考虑我的所有积极表现,拉我一把,让我在最黑暗之处找到指路的明灯。

篇二:

贪官的悔过

书:

听到别人被组织喊去谈话心里就发寒

贪官的悔过书:

听到别人被组织喊去谈话心里就发寒201X年12月13日09:

26:

47来源:

检察日报

【字号:

大中小】【打印】退钱不情愿,想交代又不敢,江苏启东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沈和新受贿后恐慌不安——忏悔人:

沈和新原任职务:

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触犯罪名:

贪污罪、受贿罪判决结果:

201X年11月30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沈和新有期徒刑十九年,

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300万元。

犯罪事实:

201X年至201X年,沈和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设立假合资企业、违规

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等手段,贪污公款827.25万元;自201X年至201X年初,在土地出让、

房屋拆迁以及工程建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有关企业负责人所送钱财共计

458.1万元。

新闻背景:

这是沈和新在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期间写下的悔过书。

随着手中权力的增大贪欲逐渐增强我是一个农民的儿子,兄弟姐妹四个,我是家里老大。

我15岁那年父亲生病,21岁那

年父亲病故,母亲把我们抚养长大成家。

上学期间,我利用星期天和寒暑假,去砖瓦厂打工

赚钱,供弟妹上学,为母亲分担一点责任。

是党的改革开放政策使我走上了致富和从政的道路。

1986年,我在启东市聚南乡长安村

办起了个体玩具厂。

企业由小到大,1990年已成为启东市出口创汇第一大户和启东市龙头企

业。

在组织的关心下,我们全家从海门市的一个偏僻农村迁到了启东市汇龙镇,不但全家人

成了城镇户口,我还成了一名公务员。

1992年,我入了党。

我先后担任过启东市聚南乡党委书记、王鲍镇党委书记、启东市计

经委副主任,从201X年起任启东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201X年7月任启东

市人大常委会督导员。

回顾自己的成长道路,我深深地感到,如果没有组织的关心,就没有

我今天的发展。

201X年8月,组织上派我到启东经济开发区担任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到职后,我在招商引资、培大扶强现有企业,以及抓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做了一

些工作,使开发区的面积从原来的3.6平方公里扩大到如今的25平方公里,引进企业200

多家,财政收入从201X年的200多万元增至201X年的5亿元。

但是,我因为忙于工作而放松了学习,进而导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

结果是手中的权力大了,贪欲心也强了,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这样的教训,真是刻骨铭

心啊!

在三种心态的驱使下滑向犯罪深渊分析自己走上犯罪道路时的心态,归纳起来有三种:

一是穷怕了的心态。

因为童年、少年时代家里穷,而且这种穷的滋味一直铭记在我的脑

海里,所以从小就在自己的心灵深处把钱看得很重,总觉得有钱的人是人上人,没钱的人被

人瞧不起,有钱好办事,无钱寸步难行。

二是失衡心态。

我在上世纪80年代就经商办企业,起步比别人早,规模比别人大。

可是

从政以后,自己手里的企业没有了,手里的钱也不如人家多了,尤其是这几年有的人通过搞

房地产赚得盆满钵满。

于是,吃亏的心态、失衡的心理逐渐产生,随即萌发了“堤内损失堤

外补”的想法。

三是崇尚权力的心态。

当年我在办企业的时候,经常遇到办事得要表示表示的潜规则。

印象最深的是在上世纪90年代,为办理进出口经营方面的事情,我前后花了一年多时间。

此,我产生了有权好办事,有了权力就能去做一切事的想法。

上述三种心态不是孤立的,而是互相交织的,有时同时存在。

例如,我在启东经济开发

区工作期间,企业来投资、选地,老总来找我办事,我在运用手中权力帮他们办事的同时,

也不忘收受他们的贿赂。

我想,在开发区工作,经常是一天工作10多个小时,这么辛苦,可

一年到头工资奖金加起来还不超过10万元,不如原来办企业做一个订单。

我又想,现在不搞点钱,将来女儿、儿子出国费用怎么办?

他们结婚怎么办?

最起码要给儿子留一点以后的经商启动资金。

现在人家主动表示心意,我

为什么不拿?

这些年一直生活在恐慌之中从我收受贿赂至案发前的8年多时间里,我一直生活在不平静、不安稳的日子里,晚上

睡下只要想起收了人家钱的事,心里就发愁;听到别人被组织喊去谈话,心里就发寒;想到自

己已经两次被组织谈话,心里更是发抖。

8年多来,我的内心一直充满着矛盾和纠结,把受贿的钱退还给人家,自己心里不愿意;

向组织主动交代问题,自己又不敢。

因此,这些年,我是一直生活在恐慌之中。

现在被查处

后,虽然也知道即将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但是心情反倒轻松了一些。

我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现在总结起来有三点教训:

第一,不要耍小聪明,心存侥

幸。

为了表白自己的清正廉洁,我把逢年过节收受的一些为数不多的小额钱财上交廉政账户,

以此掩盖收受巨额贿赂的犯罪事实;抢在组织审查自己的问题之前,与行贿人订立攻守同盟。

第二,在组织查处自己的问题时,不应该避重就轻。

第三,在自己的错误面前,不应该患得

患失、怕这怕那。

一个人既然已经做了错事、犯了错误,就要敢于承担责任,勇于改正错误。

回想自己在错误面前,忧心忡忡,怕这怕那,害怕自己一旦坐了牢,辛辛苦苦从政10多年的

功劳全没了,和睦美满的家庭全完了,自己的这一辈子也就结束了,于是就有了上面所讲的

错误态度。

在办案检察官的教育帮助下,我不仅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罪行是多么的严重,而且明白

了认罪服法才是自己唯一的出路。

现在,我决心放下包袱,正视现实,从沉痛的教训中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做到好好改造、好好学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徐德高)篇三:

最有文采双规处长悔过书悔过书湖南省株洲市房地产权属与市场管理处(系株洲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县级二级机构)处长尹春燕201X年4月27日在被“双规”期间写的悔过书德国哲学家康德曾写下一句著名的格言:

?

有两种东西,我们越是时常反复地思索,越是

在心中灌注了永远新鲜和不断增长的赞叹和敬畏:

我头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法律。

?

在历史之中,人生是短暂的;在人的一生中,过去的每一年、每一天也是短暂的。

在星空

之下,人是渺小的;在道德法律面前,任何猥琐、违法犯罪行为都无法遁形。

道义是天际的星

光,法律是指路的灯火。

这些天来,我为自己在任株洲市房地产权属与市场管理处处长以来与一些房地产开发企

业间的不正当经济往来深感后悔、愧疚。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自己做了对不起良知、触犯

法律的事,只能自己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

‘大家都这样’的想法,泯灭了我心中对法律的敬畏?

记得当年我怀着一腔?

铁肩担

道义,妙手著文章?

的豪情,选学了法律专业。

1991年大学毕业后,我到湖南省株洲市房地

产管理局法制科工作。

从科员、副科长到科长,我深受组织的信任和栽培。

在这期间,1998

年我考上了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

201X年,我任株洲市房地产权属与市场管理处(以下简

称产权处)主任,同年取得法学硕士学位。

201X年单位升格,我被任命为产权处党委书记、

处长。

产权处受房产局委托,履行房屋交易登记、市场管理、测量、租赁、档案管理等最

基础、最核心的行政职能。

在我的带领下,产权处的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在全省乃至全国,

株洲市的房屋登记工作都受到业内注目。

我本人也非常热爱并认真钻研权属市场管理业务,

作为业内专家参与了住建部起草、修改行政规章《房屋登记办法》、《房屋登记簿管理办法》

等。

我还被选任为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产权户籍委员会副秘书长,组织参与编写了房屋产权登

记干部考试培训教材。

在钻研业务的同时,我逐渐放松了对自己廉洁自律方面的警惕。

我的家庭条件不错,而且每年我都会外出讲学,出书的报酬也有不少,因此,对钱我并不看

重,也无所谓,更不讲究吃穿。

但是有些房地产开发企业送到我办公室或家里的现金,我确

曾收下了。

回想起来,如果当初坚辞不接受,我就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我是学法律的,知道受贿是触犯法律并被定罪判刑的,但是当时太不把它当回事,开始

随波逐流。

一种?

大家都这样?

的想法,泯灭了我心中对法律应有的敬畏,觉得自己担任处长

以来,确实为单位做了不少工作,对株洲这个不起眼的四线城市能在全国业界有所影响而沾沾自喜,没能抵

挡住行贿受贿的洪流,丧失了一个领导干部最基本的底线:

明白做人,清白为官。

?

自己一上三楼就曝了光,污浊之处一览无余?

人年轻时都是在用加法生活,但是到了一定的层次,要学会用减法生活。

如果心灵被所

得堆满,最后就会累于得,尤其是违法所得。

我现在不仅心累,而且内心被赎罪、愧疚充满。

这几天我食不甘味,夜不能寐,思考了很多。

想起丰子恺说过,人生可以看做?

三层楼?

:

一是物质生活,二是精神生活,三是灵魂生活。

懒得(或无力)走楼梯的,就住在第一层,即

把物质生活过好,锦衣不愁,孝子慈孙,这样就满足了,这样的人在世间占大多数。

其次,

高兴(或有力)走楼梯的,就爬上二层楼玩玩,或者就久居在这里。

这是专心学术或者科研、

文艺的人,这样的人在世间也有很多,即所谓的知识分子、学者、艺术家等。

最后,还有些

人脚力好,就会爬上三层楼去看看,探索人生的究竟。

在他们看来,财产名誉都是身外之物,

学术文艺都是暂时的美景,唯有灵魂生活充实才是最具内涵的。

我深入剖析了自己的灵魂

生活,认为自己一上三楼就曝了光,污浊之处一览无余:

一是自认为是学法律的,自我保护能

力较强,其实这是在蔑视法律,最终一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是自己想往知识分子这层靠,

其实动不动就被一些有目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拉入第一层,抵挡不住物质和金钱的诱惑,有

污知识分子的形象。

三是不义之财不可得,如果凭自己正常的收入,满足第一层物质生活是

完全可以的,至多让人觉得你层次不高。

但是触犯了法律,不管所得多或少,都会轻则以违

纪追究责任,重则以违法犯罪论处。

权力是柄双刃剑,握不好就会害得自己鲜血淋漓。

诚然,开始我们一班人带着产权处全

体干部职工确实是想做事,也做成了事。

在受房产局委托负责管理产权处下属的株洲市房地

产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时,我肯定了担保公司以房屋吞吐形式借贷取得高

息的做法。

虽然固有资产实现了保值增值,但当时《放贷人条例》未出台,这种擦边球打得

惊险,还擦得自己沾上了污点,收受了贷款企业的贿赂。

每笔业务基本上都是担保公司联系

好了我就签字的,并不为自己求得什么,但是人家给了我也就收了,有些心安理得。

殊不知

权力不能这样交易,即使单位答应了,老百姓也不答应,法律更不答应。

担保公司现在年收入1200多万元,规模和业绩在全国也很有影响。

我们的初衷是为了单

位利益,为了把工作做好,但是揭开光环,发现里面存在很多问题,让人惋惜。

因为我的决

策,也害了我的下属。

如果我当初不同意以房屋吞吐形式贷款,不尝试这种不规范的经营方式,就不可能出现后面的违法犯罪现象。

我感到对不起他们和家人,不但没把班子带好,

自己还陷进去了不能自拔,可现在后悔为时已晚。

我看过不少不廉洁自律的反面教材,他

们一开始或有功或清白,放松了警惕后就一发不可收拾,深陷泥沼不能自拔,最终走上自我

灭亡的不归之路。

我感谢组织对我的问题展开调查,让我有时间好好反思自己,我感到自己

篇二:

领导干部违纪检讨书(共6篇)

篇一:

领导干部犯错误检查

检查

尊敬的xxx:

几天来辗转反侧的愧疚与自问,促使我的内心感到极大的悔恨和自责,愧疚的是辜负了上级对我的殷切期望和谆谆教导,辜负了领导平时对我苦口婆心的良语诤言;我悔恨,悔恨的是在当前年终岁尾局工作头绪多、任务重,自己却牵扯了领导的精力;悔恨的是在全县上下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形势一片大好,各项工作蒸蒸日上,自己却顶风违纪,弹出了一个极不和谐的音符。

作为深受党的教育多年的同志,问题反映出的政治敏感性、党性锻炼和工作能力的强弱是否符合当前的新形势、新要求?

作为一名主要领导,自己是否具备了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的信心与能力?

答案是肯定的:

忽视政治学习的重要,放松思想蔓延滋生,渐渐偏离正确世界观、忽视回避积重难返的问题、心存侥幸不积极不主动的工作态度?

?

错误的出现看似一时,但暴露出来的问题却是发人深思,触目惊心的。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1X年x月x号xx召开xx传达会议,深入学习了《》等会议精神,xx人进行了特别的强调,xx还专门下发了xxx文件,我局还专开了会议进行了再部署再学习。

我本人也学习了文件精神,对照自己的情况进行梳理,知道办公用房超标的问题,当时感觉,办公室是以前就建好的,现在如果改建装修,麻烦不说,还浪费钱财。

所以就没把这个事当做急事进行急办。

xx日纪委来我局来专项检查核实,我才感到事情的严重性,xx日我就按照要求进行腾出。

现在回想事情发生的经过,本完全是可以避免的,但由于平时自身要求不严,以致在关键时候没能很好地把握住自己。

事后经过上级领导的批评教育、同志们的帮助和自己的深刻反省,我更进一步地认识到这一违纪事件的严重性。

这件事情的发生,看似偶然,实属必然,这与平时自身要求不严,作风松散,纪律松懈休威相关。

痛定思痛,为了以后更好地工作,树立领导干部良好形象,我认真地剖析了所犯错误的原因:

一是平时不注重学习,政治敏感性差。

我今天所犯的错误,我感到,主要就是平时对上级的指示精神学习不够、理解不深造成的。

正如古书上有句话说的好:

“贫学者,不空也泛,行必缪”。

讲的就是一个人如果平时不善于学习,脑子里空空如野,也只能是泛泛而谈。

其行为必将失之毫厘,缪以千里。

再回想自己平时对待学习的态度,总感到当领导多年,又经过组织的培养,什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虽谈不上了如指掌,但对于每一项规定要求说上个八九不离十还是不成问题的,自己认为上级的指示精神年年差不多,没有必要再浪费时间去学习了,逐渐放松了平时对自身的严格要求,错失了学习新规定,适应新形势的良机,以致各种错误的思想趁机而入占据了头脑,影响了心态,放宽了言行,从而造成了在自己身上发生了本不应该发生的问题。

二是存在侥幸心理作怪,企图蒙混过关。

记得韩非子曾经说过“侥者,学必废,战必败,经必衰,”说的就是一个存在侥幸心理的人,学业必然枉废,作战必然失败,

经商必然衰败。

而侥幸心理,说到底说是一种赌徒的心态,赌徒偶尔也许会赢上一把,但更多的是输得血本无归。

再对照自己所犯的错误,感觉年年提超标超占这个问题,年年也没见真刀实枪的干过;总认为,以前有很多类似的情况,也没见有几个受到纪律的处罚;总认为,自己是身居领导的干部,上下关系都很熟悉,没人会在这个件事情上较真;总认为,虽然现在要求越来严,标准越来越高,腾出房子有一个过程,先等一等看一看再说;还认为,这么多单位,这么多领导,不可能就检查到自己头上吧,殊不知纪网恢恢,疏而不漏。

“要想人莫知,除非已莫为”,侥幸的心态本身就意味着可怕的后果。

三是组织纪律观念淡薄,自由主义思想严重。

以前在基层工作的时候,我都能遵守纪律规定,工作兢兢业业,做事谦虚谨慎,但随着

年龄的增长和职务的升迁,自己逐渐的放松了以自己的要求,认为遵章守纪是基层的事,是职工的事,自己作为领导干部,平时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适当放松一下要求、适当自由一点也算不了什么大事,自己能把握住,殊不知潜移默化中自由主义思想抬头,造成我这次出现问题,就是在这种错误思想的驱使下,对上级指示精神视而不见,对领导讲话充耳不闻,总觉得违章违纪的事与自己无关、跟自己无缘,从而对自己放松要求,事实证明,放松必然导致放纵。

放纵也必然与会纪律格格不入,与纪律格格不入的自由也必然受到纪律的惩罚。

四是集体荣誉感不强,个人主义思想严重。

“责任重于泰山,荣誉高于生命”,这是作为领导干部最起码

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

现在细细分析自己所犯的错误,在个人主义思想的影响下,在有损于荣誉感方面犯下了以下四个方面的错误:

是执行规定不严格,落实指示不坚决,影响了集体正常工作秩序。

县里办公用房是有明文规定的,领导干部本应模范带头、严格执行,但我却以个人利益为重,臵县里规章制度而不顾,顶风违纪,影响了局里一些正常工作的开展。

二是损害了领导干部的形象,单位的集体荣誉感不强。

xxx局负责xxxx,工作是大量的,也是谨慎细致的,在执行命令、严守规定上,应该为基层作出的模范表率,但我却为xx摸了黑;三是职责意识淡化,牵涉了领导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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