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化肥厂液氨泄漏事故处置报告参考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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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西化肥厂液氨泄漏事故处置报告参考资料

调查报告

题目:

鲁西化肥厂液氨泄漏事故处置报告

 

系队:

姓名:

学号:

 

山东省聊城市鲁西化工集团莘县化肥责任有限公司泄漏事故处置报告

2002年7月8日2时15分,鲁西化工集团莘县化肥责任有限公司发生液氨泄漏特大灾害事故,造成13人死亡,89人受伤。

辖区莘县消防中队和聊城市公安消防支队指挥中心先后接到报警,并调集城区和各县市区共9个中队、15部消防车、70名官兵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处置。

经过4个小时15分钟的奋战,排除了险情,抢救遇险群众102人,疏散群众2000余人。

1、基本情况

鲁西化工集团莘县化肥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莘县化肥厂)于1970年5月建厂,1998年11月由鲁西化工集团接管。

该厂位于莘县通运路3号(距县消防中队约3公里),占地约110亩。

厂内共有职工381人,固定资产750万元。

该厂主要生产液氨和碳酸氢铵,液氨年产量约4万吨,碳酸氢铵年产量约1万吨。

整个厂区分为北部生产区和南部办公生活区,有西、北两个大门,两个通道。

该厂液氨储罐区在厂区的正东部,有50立方米液氨储罐4个,共储存液氨200立方米。

厂内设有消火栓3个,为环状管网,正常工作压力为0.3MPa。

该厂东临东街居民区,共24排164户715人,泄漏点距最近的民房约30米;南临厂内办公区、职工家属区、农业局和林业局办公及家属区、石油公司家属区,共258户977人,泄漏点距最近的民房为10.6米;西临通运路,泄漏点距西大门196.3米;北临东街居民区、食品公司和希望小学住宅区,共113户387人,泄漏点距北邻居民区最近处约240米。

厂区周围人数总计2079人。

原因:

2002年7月8日2时左右,莘县化肥厂由1号液氨储罐向一辆鲁P01568的液氨槽车罐装液氨时,因液氨储罐与液氨槽车连接的金属软管破裂发生泄漏。

泄漏点距液氨储罐罐装截止阀10厘米处,裂口7x4厘米。

泄漏后,押运员慌忙去关液氨储罐罐装截止阀,但由于储罐和槽车内压力大,喷出的高浓度液氨迅速向周围扩散,加之押运员无任何防护措施,就被迫逃离了现场。

当时液氨槽车液相和气相阀处于开启状态。

二、火灾特点

1、液氨泄漏后扩散面积大,波及范围广,受危害群众多。

辖区中队到达时,方圆300米就能闻到氨气的气味,厂西大门以东至泄漏点50米以内覆盖着厚2米高的液氨雾气。

到关闭阀门时,液氨已扩散到直径500米的范围。

时值深夜,周围2000多名群众正在熟睡之中,毫无察觉。

事后经调查液氨泄漏了20.1吨。

2、地形环境复杂,抢救和疏散群众难度大。

厂内唯一的一条疏散通道被高浓度的氨气封闭,救援人员只能从农业局大门进入,必须拐八个弯深入重毒区救人,途中还要经过一个住户的两道门(农业局和化肥厂分界墙,墙高约3米),最狭窄处仅能容两个人并排行走。

指挥部距泄漏点最近的民房约350米的距离。

3、空气干风力小,利用条件和泄漏初期单位自我处置能力差。

温度为23度左右,空气干燥、闷热,风向为东南风,风速0-1.2米/秒。

现场无任何消防用水,厂内的3具消火栓已经被氨雾覆盖,无法利用,罐区设置的喷淋系统当时未开启,城区消火栓在每天晚上12点以后停水。

全厂仅有两具空气呼吸器和两套轻型防化服却被放在仓库里无人想到使用,单位无任何救生能力。

4、泄漏物质危险性、毒害性大。

此次事故造成300米范围内牲畜、飞鸟等全部死亡,植物大面积枯萎,部分生产、生活设施遭到破坏。

三、处置经过

7月8日2时15分10秒,莘县中队接到化肥厂保卫科科长王艳林同志的报警。

2时16分,中队长冒家洲带领8名官兵乘3部消防车(车上备有2具碳纤维瓶空气呼吸器、4具钢瓶空气呼吸器和4身轻型防化服)火速奔赴事故现场。

2时20分左右,到达现场,发现液氨泄漏量很大,整个厂区弥漫着高浓度的液氨气体。

这时,一名厂方人员跑上前来报告“厂区南侧全部是家属区,居民正在睡觉,还不知道液氨泄漏”。

这时,县消防大队教导员丛日明赶到了现场,立即成立了临时抢险救援指挥小组,由教导员丛日明担任指挥小组长,中队长冒家洲任副组长,根据风向,指挥地点设在距化肥厂西门南约50米处。

在险情侦察和了解现场情况后,由中队长冒家洲立即向市消防支队指挥中心和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报告情况,请求调集其他中队和110、120到场增援,通知自来水公司给消火栓供水加压,采取了“先救人,后处置”的战术措施。

(1)安排厂方负责人立即组织职工进行警戒,厂方技术人员留守待命。

(2)由中队长冒家洲带领2名战士着轻型防化服佩戴空气呼吸器,由县农业局大门进入南侧居民区救人和引导群众向外疏散;(3)由教导员丛日明组织战士沿农业局大门负责铺设水带,3辆消防车接力供水,出1支开花水枪掩护救护队员深入救人和群众向外疏散。

支队119指挥中心接到莘县中队的求援电话,立即向当日值班首长副支队长杨文臣和支队长张宪友报告了情况,张支队长迅速安排杨副支队长带领支队值班干部先期到场指挥,并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领导作了报告。

同时,调动支队特勤中队、三中队、二中队和阳谷中队到场增援。

2时27分,莘县中队队长冒家洲带领2名救助队员进入厂内居民区进行救人和疏散群众。

由于地形复杂,能见度低,他们顺着胡同向重毒区前进,挨家挨户进行搜救,采取敲门砸窗的办法,外围则利用高音喇叭巡回喊叫,叫醒正在酣睡的居民,让他们赶快逃离房屋。

救人小组在深入重毒区搜救时,距泄漏点10.6米最近的一排中间民房里,发现有2名儿童和2名老人畏缩在房屋里,救人小组立即寻找毛巾和衣物,用水浸湿后给受害者捂上口鼻,抱起儿童,扶架老人向外撤离。

2时36分,第二次进入时,有40多名居民慌乱地逃出室外,涌向胡同,有的居民不时摔倒、碰壁,有的哀号哭泣,救助人员采取架扶和安全带导引的办法,让中毒较轻的青壮年手拉手向外撤离。

到了安全区后,经了解里面还有大多数住户被困,情况十分危险。

2时45分,救助队员第三次深入居民区。

这时,居住在厂区最南侧家属楼的居民由于在厂区内经常感觉到有氨气气味,已经习以为常,还不知道液氨泄漏,见到消防队员时,感到莫名其妙地问“里面发生什么事了?

”,救人小组就说明情况,让他们打电话通知邻居赶快撤离。

在人们的噪杂声和呼喊声中,从居民区的不同方向跑出约三四百口人。

救助队员就引导群众沿着逃生路线撤离。

刚抢救出第三批遇险群众,又有一名脱离危险的群众哭诉其父母、老婆孩子还困在里面(距泄漏点大约25.3米左右的东边最后第二排房子中间)。

3时05分,救助人员更换上空气呼吸器瓶第四次深入居民区实施救助。

战士孔庆松在重毒区抢救一名孩子时,由于孩子中毒较重已处于瘫软状态。

孔庆松同志完全没有考虑到自身的安危,毅然摘下面罩套到了孩子的脸上,挟着孩子、屏住呼吸冲出了重毒区。

3时15分,阳谷中队队长马海宝带领14名官兵,3部执勤车赶到现场。

3时20分左右,支队副支队长杨文臣带领后勤处长王志军和值班干部于德敏、李文武、杜德志、杨其恒乘指挥车赶赴现场。

随后,二中队由队长马少辉带领15名官兵、3部执勤车,特勤中队队长栾胜军和指导员郑体健带领13官兵、3部执勤车,三中队由指导员周瑞明带领15名官兵、3部执勤车先后到达现场。

之后,消防支队支队长张宪友、市公安局政委李炳和、支队政委王东海、副支队长张文华、参谋长栾建成相继到达现场。

随即与在场指挥的莘县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的领导成立了抢险救援总指挥部,研究商讨处置对策。

同时再次调动了冠县、临清、高唐、茌平、东阿中队10具碳纤维瓶空气呼吸器前往增援。

先期到达的支队指挥员杨文臣及时听取了莘县大中队干部的汇报,再一次向技术人员询问了有关情况,并安排人员进行了险情侦察。

通过询问和侦察,得知液氨槽车2个制动阀门和液氨储罐的罐装截止阀没有关闭,液氨泄漏区域已扩散直径大约400米的范围,直径约200米的范围内被高浓度氨雾覆盖,能见度很低,厂区东侧、东北侧、南侧还有许多群众受到生命威胁。

根据泄漏物质危险特性、事故现场情况和到场力量,3点30分左右,指挥部重新部署力量,采取了以下六条处置措施:

一是组成三个救人小组和三个预备队。

由支队后勤处处长王志军负责,第一救人小组由特勤队指导员郑体健、莘县队队长冒家洲带领2名战士;第二救人小组由指导员周瑞明带领4名战士;第三救人小组由教导员李文武带领3名战士分别从工厂西侧、南侧、北侧三条线路深入重毒区抢救被困人员。

每个小组将被困群众抢救出来,预备队就交替轮换深入救人。

二是组成两个水枪阵地和两个堵漏梯队。

前方由一部8吨斯太尔水罐车出两条65毫米水带干线,后方由两部153水罐车各出一条65毫米水带同时给斯太尔供水,另有8辆水罐车交替拉水供水;堵漏梯队由4名特勤队员担任,先由特勤队队长栾胜军带领1名特勤队员着重型防化服深入泄漏点进行堵漏,另2名准备,4名特勤队员着轻型防化服佩戴空气呼吸器出两支水枪掩护,一支水枪在前稀释降毒,一支水枪在后进行掩护,梯次推进;

三是组成一个器材供应检录组。

由支队战训科副科长杨其恒带领2名战士,将所有器材集结起来,负责前方战斗员的器材轮换和通信联络,并做好登记检录工作;

四是组成一个后方供水组。

由值班干部于德敏、杜德志、教导员丛日明、阳谷中队副队长马海宝带领20名战士,组织4部车向前方供水,8部车运水;

五是组成一个救护输运组。

主要由县委、政府的领导同志组织指挥120往医院运送中毒受伤的群众;

六是组成一个警戒组。

由公安局、武装部的领导同志组织人员负责现场疏散群众和警戒保卫。

力量调整部署完毕后,救人小组和堵漏小组同时行动。

3时33分,各救人小组佩戴空气呼吸器深入重毒区实施救人,第一救人小组由农业局大门先后3次进入厂区家属院进行救人。

第一次在厂区家属院最东面胡同西侧第二排第3户、三排第2户救出6人;因液氨泄漏时间长、距离泄漏点近,虽然这些居民利用塑料纸封堵门窗,力求自保,但终因密封不严,氨气仍已充满了居室,他们不得不离开居室,最终倒在院落内或大门口。

当救助人员到达时,中毒群众已呈现半昏迷状态,救助队员一边用湿毛巾对受害者进行防护,一边将受害者抬到三轮车上,护送出重毒区进行急救。

他们先后三进三出救人,第二次在东面胡同东侧第四排第3户救出3人;第三次在厂区家属院东面胡同东侧第三排厂院墙墙根又救出3人。

第二救人小组从林业局南面一条小道上(徒骇河边)绕到厂区东侧东街居民区实施救人,在到达徒骇河边时,据逃出来的群众讲,里面有一处裁缝学校宿舍,大约有40多个全都是些十七八岁的女孩,大都没有跑出来。

救助队员从群众手里接过地板车、人力三轮车沿着阳莘路向北纵深搜救,在强光灯的照射下,距离泄漏点东面的路边草丛中发现4名女孩,全部趴在地上奋力地挣扎着,救助队员迅速地将她们抬上三轮车,火速送到安全区等待的救护车上;救护队员顺着阳莘路向北搜救到一处民房门口前,发现10个女孩叠堆在一起,气息奄奄,救护队员立即将她们抬上地板车、人力三轮车救出重毒区;救助队员在厂区东墙附近发现16名中毒群众横七竖八地趴在地上,披头散发挣扎着爬行,救助队员就迅速地将他们救出重毒区。

第三救人小组沿着厂区北面的街道迅速深入到厂区东北侧居民区实施救人,每一次救人,救人小组则采取抬抱、车拉等方法,迅速将受害者送到安全区等候的救护车上。

每一次深入救人,救助队员就交替轮换,以防止队员发生意外。

3时33分,堵漏小组由特勤队长栾胜军带领1名特勤队员着重型防化服佩戴空气呼吸器,在2支水枪驱散稀释掩护下,由工厂西大门向重毒区深入准备关阀,由于泄漏点距停车位置较远,再加之整个厂区全被白茫茫的氨雾笼罩,凭视线已分不清建筑物和通道。

堵漏小组一时难以找到漏点,只能在水枪稀释下一米一米向前推进。

处置中,在水流的冲击下,液氨呈现回旋状,处置队员不断受到液氨的包围,特别是每当水枪压力小于0.3Mpa或更换延长水带时,液氨毒雾就回复反转,处置队员毫不畏惧。

在这种情况下,水枪手加大保护范围,缓慢地向泄漏点逼近,最后,每条干线水带由2盘增设到14盘。

4时20分左右,处置队员终于接近漏点,在水枪的掩护稀释下,特勤队长栾胜军将液氨槽车2个制动阀门和液氨储罐的一个罐装截止阀关闭,制止了液氨继续泄漏,排除了险情。

4时40分,在泄漏区的液氨全部被驱散稀释后,抢险救援指挥部命令各县消防队队长带领30名战士分6组先后3次对事故现场周围的居民区进行全面细致地搜救。

搜救过程中,在厂区东侧草丛中又救出2名遇险群众(因草深叶茂很难发现)。

搜救工作一直持续到6时30分。

战斗结束后,保障组用消防车载水对深入现场的人员、器材进行清洗,不断对现场进行稀释,并及时清理了现场。

此次事故处置,参战官兵无一伤亡,以最小的代价换取了最大的成果。

四、经验体会

(一)始终坚持救人第一的战术指导思想,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人员伤亡。

(二)及时向党委、政府及公安机关领导报告,调动有关部门力量迅速到场协同作战,为成功处置事故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出动迅速,调度力量及时,调集装备到位,为成功处置事故争取了时间,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保障。

(四)灵活运用战术,采取措施科学得当,为及时有效地排除险情提供了技术保障。

(五)强化了技战术培训和特勤业务轮训,官兵的实战能力得到了提高,为成功处置奠定了强有力的技术基础。

(六)参战官兵英勇善战,作风顽强,表现出了不怕流血牺牲的献身精神,在党政群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五、存在不足

一是先进的个人防护装备不足。

二是缺少处置化学灾害事故的先进仪器设备。

三是对液氨大面积泄漏造成的危害始料不足。

四是第一出动力量薄弱。

六、改进工作措施

一是必须加强个人防护。

二是必须搞好情况侦察。

三是必须确定正确的处置对策。

四是必须强化洗消意识。

五是要加强特勤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特勤队伍的尖刀作用。

六、对重点单位特别是石油化工行业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处置预案。

七、我认为该事故在处置过程中可以使用水幕水带对氨气扩散区域进行稀释,使氨气溶于水中,再进行处理,以缩小氨气的扩散区域范围。

特别是在泄漏点10米半径范围内,用水幕水带铺设成封闭状,进行稀释;也可以在氨气扩散的来向方向的建筑物前铺设水幕水带以减少其向室内泄漏的当量。

七、液氨的危险特性分析

液氨(NH3):

属于危险化学品第2类第2.3项(毒性气体),品名编号(23003),CAS编号(7664-41-7)。

(一)、危险特性:

1、易燃易爆性:

爆炸极限15.7-27.4%,氨或空气与氨混合物遇火能爆炸。

2、扩散性:

由于气体的分子间距大,相互作用力小,所以非常容易扩散。

液氨自身相对密度小扩散快。

3、可压缩性和膨胀性:

易液化,液氨可作制冷剂,极易溶于水,水溶液呈碱性。

4、带电性:

液氨泄漏变成氨气在空气中,含有固体颗粒或液体杂质是时在压力下高速喷出会与喷嘴产生强烈的磨擦作用,从而产生静电。

5、腐蚀性:

液氨能侵袭湿皮肤、呼吸道粘膜和眼睛,可引起严重咳嗽、支气管痉挛、急性肺水肿,甚至会造成失明和窒息死亡,接触液氨可引起严重灼伤。

6、毒害性:

氨气是无色剧毒气体,有特殊的刺激臭味,遇热放出氨和氮及氮氧化物的有毒烟雾。

7、窒息性:

吸入大量氨气会导致窒息死亡。

8、氧化性:

液氨能在氧气中燃烧,高温时分解为氮和氢。

(二)、火灾和爆炸性:

氨或空气与氨混合物遇火能爆炸,遇热放出氨和氮及氮氧化物的有毒烟雾。

本品可燃,应严禁烟火和吸烟。

着火时用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灭火。

(三)、泄漏、着火处置措施:

液氨泄漏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至上风处,并隔离至气体散尽,切断火源。

现场喷含盐酸的雾状水中和、溶解,然后抽排,室内通风。

氨或空气与氨混合物遇火能爆炸,遇热放出氨和氮及氮氧化物的有毒烟雾。

本品可燃,应严禁烟火和吸烟。

着火时用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灭火。

处置人员应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在处置泄漏或有关设备室,应穿着隔绝式防化服,佩戴空气呼吸器。

直接接触液氨时,应穿着防寒服装。

八、事故原因分析

1、液相连接导管破裂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经公安部门侦察鉴定液相连接导管破裂排除了人为破坏因素。

从发生事故前的记录看液相连接导管的工作压力、温度及使用期限均未超出规定范围,是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发生的破裂这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液氨罐车上的紧急切断装置失灵是液氨泄漏扩大的主要原因。

事故发生后,氨库西侧约64米处的紧急切断阀很快被关闭,防止了液氨储槽中液氨的继续泄漏。

虽然,驾驶员对罐车上的紧急切断阀采取了紧急切断措施,但由于该装置失灵,致使罐车上液氨倒流泄漏导致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3、液氨罐区与周围居民区防护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是导致事故伤亡扩大的重要原因。

根据《小型氨肥厂卫生防护标准》GB11666-89和当地气象条件卫生防护距离要求为1000米而实际最近距离为10.6米远远低于规范要求。

因此液氨罐区与周围居民区防护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是导致事故伤亡扩大的重要原因。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4.1.1条规定: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可燃材料堆场等,应设置在城市(区域)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并宜设置在城市(区域)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所以此化肥厂液氨储罐区设置不符合要求。

4、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不落实是发生事故的重要原因。

企业在采购液相连接导管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把关不严致使所购产品为无证厂家生产的产品给安全生产造成严重隐患。

企业制定的《液氨充装安全管理规定》要求“液氨车辆来厂后由当班调度负责检查《液化气体罐车使用证》、《危险品运输许可证》、《驾驶证》、《押运证》等有关证件是否齐全、合格不合格者拒不合格者拒绝充装。

”该液氨罐车未办理《危险品运输许可证》;另外,企业提供不出该车的充装安全许可证。

九、安全疏散、致死半径计算

液氨容器泄漏爆炸时毒害区域估算:

(吸入5-10分钟致死的浓度为0.5%,当时气温25摄氏度,液氨罐区储存液氨量按120吨计算。

 

 

此事故泄漏点距最近的民房为10.6米,经计算此事故泄漏的储罐量为120吨液氨的容器泄漏爆炸时毒害区域为137.3米,远大于最近民房间距。

所以,可以判定该化肥厂的安全疏散半径不符合要求。

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液氨泄漏事故预防措施

氨是乙类易燃气体,在适当压力下液化成液氨,一般储存于钢瓶或储罐中,在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应当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防止发生泄漏爆炸事故。

1、在储存氨的容器为压力容器,必须定期检验,钢瓶或储罐应放在阴凉通风的库棚内,远离火种、热源,防止日光直射,与性质相抵触的氟、氯及酸类等危险物品分开储存。

2、是在搬运时轻拿轻放,防止钢瓶及瓶阀受损,运输槽车运送时要罐装适量,不能超压超量运输,运输车辆应避开高温时段,防止暴晒,同时要保护好附件阀门及液位表。

3、在氨制冷工序中,应当注意压缩机房的防火要求,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将氨压缩机房列为乙类火灾危险的厂房,应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冷库设计规范》中队氨压缩机房也有专门的设计要求,应当有足够的泄压面积,电气设备要按Q-2(1区)级防爆要求考虑,并设有紧急泄压装置及可供抢救时喷洒水雾的消火栓。

配备必要的防毒面具,有条件的可配备空气呼吸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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