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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

昝岗乡小师德师风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绳,以更新师德观念、规范师德行为、提升师德水平为重点,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创家长满意的学校,做学生满意的教师”为目标,以“爱与责任”为核心,进一步深化师德建设,强化师德素质,建设一支能够担当起教书育人重任的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二、师德建设目标:

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坚持把教师师德教育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突出位置,弘扬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私奉献精神。

以活动为主线,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教育。

落实好教师道德行为“十禁止”,做好教师用语“十提倡”,开展“铸高尚师德师风,树良好教育形象”主题教育系列活动。

使良好的师德转化为广大教师的自觉行为,转化为广大教师的人格品质。

三、成立师德建设领导小组:

为了将我校师德建设深入持久地进行下去,必须有组织有领导,为此成立了我校的师德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

葛应超

成 员:

杨耀甫、曲良党、张洁伟、陈克松、马东辉、方娟

全体教师应同心协力,携手并进,爱校如家。

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

全校教职工应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形成一种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本年度要求全体教师做到:

《师德规范十禁止、十提倡》

四、具体计划措施:

(一)健全组织,强化师德建设观念。

学校要把教师师德建设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抓好师德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成立师德建设领导小组,部署师德建设活动,以“现代教育”理念树立起献身教育、教书育人的现代教师的师德观。

在师德建设中始终坚持以“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定树立起终身从教的职业信念和高度的职业责任感”为主线,有效开展教育活动。

(二)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素质。

1、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学习教育活动,组织教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增强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

2、严格落实教师道德行为“十禁止”、教师用语“十提倡”。

“十禁止”即:

①禁止参加邪教组织和迷信活动;②禁止从事有偿家教和收费补课;③禁止上课时吸烟和接打手机;④禁止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⑤禁止在工作时间上网玩游戏、聊天以及其他娱乐活动;⑥禁止利用任何形式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言论;⑦禁止训斥、指责和羞辱学生家长;⑧禁止私自向学生收费、摊派读物及推销商品;⑨禁止赌博、酗酒以及说脏话;⑩禁止穿奇装异服、戴奇特饰品、浓妆艳抹,留怪发型。

“十提倡”即:

①“你真聪明,真能干”;②“你真可爱,真活泼”;③“你还有什么问题?

”;④“你的问题一定能解决”;⑤“别着急,慢慢说”;⑥“别灰心,再来一次”;⑦“看到你进步,真高兴”;⑧“今天,你做得很好”;⑨“相信你,一定行”;⑩“通过努力你一定能成功”。

3、结合上级师德建设有关要求,全体教师要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活到老学到老,不断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需要。

教师除掌握好专业知识外,还要积极参加进修深造,从而在理论上和社会实践活动中进一步提高能力,以适应教育体制的转轨变型。

(三)丰富活动载体,开展系列活动。

1、本年度开展“铸高尚师德师风,树良好教育形象”主题教育活动。

围绕树立师德典型,讲述身边故事,演绎“教师之歌”三个方面的内容,引导教师经常以师德规范对照自己言行,大力弘扬正气。

通过校园网、板报、会议等大力宣传教职工在主题教育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

组织开展“文明办公室”“文明教室”等创建活动,丰富师德建设的内涵,努力培养造就一支“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的教师队伍。

铸师魂,强调教师要具有“四心”:

关爱学生诚心,了解学生细心,教育学生耐心,服务学生热心。

育师德,强调教师要做到“三爱”:

爱事业,爱岗位,爱学生。

对后进学生强调教师要有“三心”:

爱心、耐心、信心。

2、开展减负工作,促教学质量提升

教育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也是教职工的本职工作。

同时教师也要紧紧围绕课程改革开展学生的减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在教学上积极探索好的教学模式、作业形式,在作业布置中,要严格控制作业量,规范作息时间,努力做到一至三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四至六年级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小时之内;严格按要求考试,教师不得按成绩排名,进行等级评价,多用鼓励性评语。

(四)完善考核评价制度,确保师德建设实施。

学校将教师职业道德确立为年度考核首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决制。

不断完善考核评价制度,进一步推动师德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塑造教师师德群体的良好形象,使师德建设落实到实处。

(五)展示学校风采,提高学校的影响力。

我们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开展信息渠道,大力宣传师德高尚的教师,树立师德典范,鼓励教师多发信息报道,展示我校教师师德风采,树立我校新形象。

2014-8-27

 

2014年秋昝岗乡中心小学

师德师风实施方案

 

2014-8-27

 

《唐河县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县教师从教行为,维护教师队伍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县各高中阶段学校、义务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学前教育等机构中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处理,适用本办法;上述学校的其他工作人员和其他公办教育机构的工作人员,比照本办法处理。

第三条 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处理,应当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四条 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处分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

(四)开除。

第五条 受处分的时间为:

(一)警告,6个月;

(二)记过,12个月;

(三)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第六条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组织或者参与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擅自在校外办学或者在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兼课、兼职,或者利用教育教学职务之便强迫、动员、诱导学生接受各种形式的有偿辅导;

(二)违规组织或强迫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或者其他商品、服务,或者巧立名目乱收费;

(三)未履行正常请假手续,擅自脱岗、换岗、顶岗;或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四)在学校招生工作中,向学生或家长虚假宣传、私自承诺,误导学生及其家长,利用教育教学职务便利,收受各类招生学校钱物,或者有其他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

(五)收受、索要学生及其家长钱物,或者要求学生及其家长为其谋取利益;

(六)无正当理由,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或者不服从工作安排,造成教育教学工作损失;

(七)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者讥讽、歧视、侮辱学生;

(八)因失职、渎职给学生人身安全和健康造成伤害的;

(九)利用互联网、手机等平台故意散布、传播谣言,歪曲事实,恶意中伤、诋毁他人,或发表不当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抄袭、剽窃、侵吞他人教研学术成果,或者弄虚作假,骗取荣誉;

(十一)违反学校管理规定,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十二)违反社会公德、社会公共利益等公序良俗以及其他违反师德的行为。

第七条 教师违反师德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悔改的,可以不予处分;本人主动承认错误、配合组织调查,停止违反师德行为、退出违规所得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分。

第八条 教师严重违反师德的,除给予行政处分外,是中共党员的,还应当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教师违反师德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九条 教师违反师德受到警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降低一个以上岗位等级聘用,按照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有关规定确定其工资待遇;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受处分后所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受到开除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终止其与事业单位的人事关系。

第十条教师违反师德受到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职晋级和评先评优。

其中有违反第六条第一、二、三款之规定行为的,从重处理,自作出处分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评先表优、晋级,调离原任教学校。

学校一年内出现两起以上违规违纪事件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学校负责人降职、免职或撤职处理。

学校负责人没能尽到管理职责,甚至收取好处,帮助掩盖、隐瞒事实的,加重从重处理。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唐河县教育系统强化作风建设狠抓工作落实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指示精神,持之以恒抓好对《唐河县教育系统倡树良好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意见》(唐教党[2013]1号文件)的全面落实,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强化学习进取之风

1、加速学习型机关和学校创建。

全面落实集中学习要求,局机关、局直单位、乡镇(街道)中心学校要做好表率,各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

每次集中学习要有主题、有记录、个人有笔记,时间不少于1个小时。

每年进行1次排队评比。

2、加快专家型校长队伍建设。

校长和班子成员要具有强有力的教育理论素养,要坚持每学期至少读1本以上教育管理方面书籍,并积极参加校长论坛。

读书笔记和参论文章作为校长及班子成员年终述学考评的重要依据。

开展“名校长”评选活动,引领校长提升管理水平。

3、加强教师专业化水平提升。

教师要具备过硬的专业素养和基本功,要坚持每学期至少读1本教学专著,并积极参加班主任论坛,要认真练好基本功(三笔字、普通话、微机技能)。

每年开展1次“名班主任”、“名教师”评选活动,同时,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

二、强化调查研究之风

4、调研主题要明确。

局党委成员及股室同志到学校调研,要围绕科学构建质量保障体系这一主线,紧盯影响教育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一线,深入剖析矛盾,深入研究问题,探求解决办法,防止走形式、走过场。

中心校校长和中小学校长要经常深入辖区学校和教学一线,对教学和安全管理等方面全面了解。

存在的问题要充分征求意见,切实提出解决办法。

中小学校长和班子成员要带头进班听课。

校长听课每月不少于15节,班子成员每月不少于20节。

5、调研安排要统筹。

局党委成员及股室同志到学校调研,要统筹安排时间和地点,能合并的要合并,不集中或轮番到一个乡镇、一个学校、一条线路调研。

三、强化联系师生之风

6、持之以恒开展谈心活动。

要充分认识谈心活动对建立校长与师生、教师与学生融洽关系及打造和谐校园的重要意义。

坚持校长、班子成员与本校每位教师和教师与本班每位学生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的谈心谈话制度,坚持谈心谈话有的放矢及保密原则,进一步沟通感情、以心换心、增进信任、谋求发展。

7、增设校长信箱。

在学校醒目处或校园网上开设校长信箱,广泛征求家长、师生员工及社会各界对学校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对反映问题、提出建议的来信,要及时进行处理。

四、强化质量第一之风

8、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

全县教育系统要持之以恒把提升质量作为第一追求,各中心校和中小学校校长要始终把构建科学的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作为本单位整体工作的总抓手,全面谋划学校整体工作。

9、坚定质量持续提升的目标。

一高中以铸精品,考取清华、北大等名校为目标,一本升学人数每年增长10%,在全市同类高中中前移1—2个位次;其他高中根据各自特点,以打造品牌、办出特色为目标,二本升学人数每年增长10%,在全市同类高中中前移2个位次。

中心学校、初中、小学要在全县年度评比中实现质量有提升、位次有前移的目标。

10、严格执行评价制度。

高中一、二年级要认真组织“对抗赛”,落实奖惩要求;高中三年级以《唐河县高招质量奖惩办法》进行奖惩。

义务教育阶段要按照《唐河县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监控方案》要求,全力做好过程性监测。

中心学校、初中的质量评价以《唐河县中招质量奖惩办法》进行奖惩。

有6年级的小学质量评价按质量抽测,对前10名的学校进行表彰,对较上年下降10个名次和后三名的学校校长进行组织处理。

其余小学质量评价由乡镇(街道)中心学校组织实施。

11、加强村级小学管理。

乡镇(街道)中心学校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中心学校管理的意见》和《关于村级小学校长队伍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权责,认真落实中心校校长及成员定期不定期到辖区各村级小学和教学点督查和视导制度,全力做好辖区村级小学和教学点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建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校长队伍,确保村级小学和教学点管理水平及教育质量有显著提升。

五、强化实干兴教之风

12、加强职业道德建设。

全系统要把务实苦干作为第一品牌,把爱岗敬业、履职尽责作为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

中心校校长和中小学校长要率先垂范,严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每周吃住在校不低于4天,严禁“走读”现象。

校长请销假,按管理权限和程序,履行手续。

教师请销假,按有关文件执行。

13、建立和完善科学奖励机制。

县教体局和各中小学校要在职称晋升、评先表优、“三名工程”等方面,建立一套科学奖励机制,保障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禁各级各类人员在评选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暗箱操作,保证创设风清气正、埋头苦干的工作环境,保证让注重业务钻研、深受学生爱戴的教师受到社会的尊重。

今后,职称晋升,要接受社会及教师的监督,要严格按照评审程序规范操作,要严格落实追责、问责要求。

在职称晋升各环节中,凡因不负责任,失职、渎职等原因,造成本乡镇(街道)、本单位、本校出现3起及以上信访事件,一把手必须无理由引咎辞职;凡各级各类人员接收申报人(含家属)礼品、现金及有价证券等物品,一经举报、查实,当事人必须无理由引咎辞职;凡对申报人设置障碍、故意刁难、吃拿卡要、变相向申报人及家属索贿,一经查实,当事人必须无理由引咎辞职。

六、强化廉洁从教之风

14、严格廉洁从教。

严禁教职工参加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活动,或有背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严禁教职工举办或参与有偿家教活动,或暗示、动员、强制学生参加家教部、补习班、培训班、提高班、特长班、素质班等。

严禁教职工擅自参与组织参加社会活动、商业活动、庆典活动、校外实践活动、夏令营、春游踏青、外出旅游等。

严禁教职工违背学生及家长意愿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及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接受学生及家长宴请、旅游等。

严禁教职工讥讽、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严禁教职工私自脱岗、换岗、顶岗。

严禁教职工酒后进课堂,在课堂上不得吸烟、讲不文明话、使用通讯工具等。

严禁教职工在校园内着装暴露、衣冠不整、浓妆艳抹等。

严禁教职工在非办公场所与异性学生单独相处。

严禁教职工组织或参与迷信、邪教、打扑克、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

对于违反廉洁从教的行为,一经发现,要按照《唐河县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规定严格处理,维护教师队伍的纯洁性。

七、强化勤俭办校之风

15、厉行勤俭节约。

全县教育系统要把厉行勤俭节约作为第一美德。

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压缩一切不必要的开支。

严禁豪华装修办公室。

严禁借祝贺、迎送、看望等名义公款送礼、宴请。

严禁举债办学。

严格控制外出学习,必要的外出学习要履行相关手续。

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和标准。

基层公务接待一律推行便餐、快餐,一律不上烟酒。

学校每年要拿出公用经费的30%,用于校园美化、绿化、校舍维修、图书室、实验仪器室、体音美器材室、电教室的建设及办公设备的购置。

教体局要把各校公用经费使用情况作为综合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查实查细,确保公用经费最大限度的投入到改善办学条件上。

16、精简会议和文件简报。

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能用电话、文件等形式部署的不再开会。

会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

严控制局机关、局直单位下发的文件数量。

八、强化安全至上之风

17、落实安全责任主体。

全系统始终坚持把安全作为学校发展第一保障。

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校长为辖区中小学安全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学校安全负总责。

各中小学校长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负总责。

各中小学校主管领导为学校安全直接责任人,对学校安全负直接责任。

校长和班子成员要经常对校舍、食堂、门窗、电路等部位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8、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严格落实门卫值班制度,学生上课期间必须大门落锁,学生外出必须有班主任签批的规范假条。

严格落实学生集体外出制度,必要的学生集体外出,学校需向中心校校长和教体局主管局长逐级上报,征得同意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组织学生集体外出。

严格落实校车运营制度,加大对违规校车的查处力度,严禁违规车辆接送学生。

严格落实《唐河县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办法》,杜绝食品卫生事故发生。

九、强化督查落实之风

19、全力抓好落实和督导。

全系统立说立行,令行禁止。

各地各校要深刻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基本要求,紧密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要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全面、用力抓好落实,要把从严要求贯穿始终,把上下联动贯穿始终,把解决问题贯穿始终。

局党委围绕《意见》执行情况及学校、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每月安排5名左右中心学校校长、局直单位负责人、中小学校长向局党委述职1次。

高中每月要召开1次教学质量分析会。

局督导组要加强明查暗访,每月通报《意见》执行情况,并向局党委汇报。

纪检监察股要把监督执行《意见》作为“强化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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