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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整改方案docx
耒阳市兴田煤业公司皂塘煤矿安全隐患
整
改
方
案
编制单位:
兴田煤业有限公司皂塘煤矿
编制时间:
二0一六年十一月十日
隐患整改方案煤矿会审意见
参加部门
签字
意见
日期
矿长
总工程师
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会审意见
隐患整改方案公司会审意见
参加人员
意见
签字
日期
董事长
总经理
生产安全副总经理
总工程师
机电副总经理
会审意见
隐患整改方案学习贯彻登记
名称
隐患整改方案
贯彻人
贯彻地点
贯彻时间
被贯彻人签字:
姓名
职务
姓名
职务
姓名
职务
耒阳市兴田煤业有限公司
皂塘煤矿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2016年11月9日,湖南省煤炭局及湖南煤监局一行按照湖南省安委办关于开展煤矿安设生产联合督查的要求对耒阳市兴田煤业公司皂塘煤矿进行安全检查,共查出安全隐患22项。
检查人员对我公司皂塘煤矿下达了现场检查笔录和现场处理决定书(湘煤安监处〔2016〕2-6-28号),责令我公司皂塘煤矿按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我公司非常重视,组织召开了由公司监管领导牵头、矿主要负责人、分管矿领导及专业技术人员列席的隐患整改专题会议,对查出的隐患内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分析研究,并结合2016年11月1日,耒阳市煤炭局南阳分局南阳镇煤管站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对我公司皂塘煤矿进行了复工后现场安全大检查,共查出安全隐患36项及煤矿自查的安全隐患10条,编制整改方案、隐患整改安全技术措施,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原则,落实整改方案内容。
一、成立公司隐患整改督查小组:
组长:
周作湖(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督促煤矿隐患整改的监督检查与验收工作。
副组长:
邓郴林(公司总工程师)、梁承校(公司安全副总)负责对煤矿具体隐患整改的技术指导与质量验收工作;机电副总刘君仁负责对煤矿机电隐患整改的技术指导与质量验收工作。
二、成立煤矿隐患整改领导小组:
组长:
甘宗涛(矿长)。
副组长:
刘兴福(煤矿总工)、钟贞明(安全副矿长)、蒋明志(生产副矿长)、姚圣贵(机电副矿长)。
成员:
谢本根(安全部长)、罗湘籽(生产部长)其他矿安全管理、生产技术人员及班组长。
组长全面负责隐患整改工作的统一指挥和协调;副组长配合组长工作,负责将工作落实到隐患整改现场,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有效完成;成员主要负责落实方案,现场监督指挥整改,保证整改方案按要求如期完成。
三、隐患整改内容
一)、11月9日湖南省煤炭局及湖南煤监局安全检查的隐患:
1、22采区-165m一号煤掘上山、22采区-165m二号煤掘上山工作面均超层越界开采;
2、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
21采区和22采区没有独立的通风系统;21、22采区主要进回风巷道严重失修,风阻大,行人困难;矿井总回风巷安装辅助通风机通风;22采区下山上段进风,下段回风,且进、回风之间未安装风门;
3、局部通风管理混乱。
-178m东底板运输巷局扇随意停开,局扇管理牌未填写相关数据,风筒破口多,风筒出风口风量只有42m3/min,局扇未安设消音器;
4、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不完善,井下各作业地点均未安设甲烷传感器;
5、人员定位系统未正常投入运行,人员下井未佩戴识别卡,分站未敷设到相应的地点;
6、矿井风速传感器未及时校队,-85m运输大巷、21轨道下山风速传感器误差较大;
7、21采区-178水平和22采区-165水平未形成永久排水系统前,已进入采区施工;
8、2165煤掘工作面发现淋水,未认真落实探放水措施;
9、入井人员矿灯未集中发放、管理、未正常维修;
10、矿井入井人员未按规定佩戴自救器;
11、2165煤掘工作面和226-178煤掘工作面均采用木支护,-178m运输巷多处为裸巷,有岩石脱落现象;
12、矿井两回路电源线路分别送至风井和主井二个变电所,造成两路电源不能互为备用;
13、矿井掘进工作面局扇未按规定设置“三专两闭锁”;
14、矿井未按规定每天对低压漏洞保护进行一次跳闸实验;
15、主要抽风机和主井绞车无双电源供电;
16、井下-85水平运输大巷辅助通风机开关、21采区轨道下山下部水泵电机、22采区绞车电机失爆;
17、井下供电系统未实现停送电审批和票证制度;
18、各提升绞车房钢丝绳、主井人车检查制度落实不到位,无专人检查,无专用钢丝绳和人车检查记录。
19、各绞车司机和瓦斯检查员未持证上岗;
20、抽风机房未悬挂抽风操作规程和运行、检查、维修记录;
21、矿长甘宗清、总工程师刘兴福未经复训,换证;技术员罗成顺、雷正国没有专业技术职称;
22、21采区-178m东底板运输巷掘进安全技术措施没有针对性,会签不规范,没有组织作业人员学习和贯彻。
二)、11月1日耒阳市煤炭局南阳分局与南阳镇煤管站对皂塘煤矿检查的36条隐患:
(一)通风
1、226采区-130m水平沿煤回风巷道跨塌报废(现利用226轨道下山回风),未安排在-142m水平补掘永久性岩石回风巷道。
2、226采区-155m水平运输巷道(现为矿井总回风巷)失修,多处片帮漏顶,积水严重,影响安全行人,增大矿井通风阻力。
3、-85m水平1、2#进回风流隔断风门之间的回风巷道断面小,通风阻力大。
4、-85m水平1#隔断风门未联锁,2#隔断风门漏风严重。
5、煤矿未严格执行每10天一次的全面测风制度,且测风牌板记录数值与风速传感器实测数值之间悬殊较大,误差超标。
6、井下现有栅栏设置均不规范,无横梁立柱、格网过大、无瓦检牌板和警标。
(二)瓦斯
1、煤矿光学瓦检仪和便携式瓦检仪数量不足,11月1日早班个别工作面未悬挂便携式瓦检仪,且未发现专职瓦检员使用光学瓦检仪检查瓦斯。
(三)机电
1、-85m水平机电硐室一台QBZ开关面板锈蚀严重,失爆。
2、井下所有离心式水泵连轴处均无防护罩。
3、-85m水平中央水泵房200KW水泵和75KW水泵失修,不能正常工作。
4、226轨道下山一台KBZ9-400A馈电开关保护失效。
5、除-85m水平中央水泵房外,其它所有开关、局扇均未上架,未安装保护接地。
6、-178m水平有一台QBZ-60开关被代替接线盒使用。
7、226轨道下山下部车场打点按钮未安装盖板,失爆。
8、-178m水平无正规排水系统。
9、煤矿未绘制供电系统图。
(四)运输
1、主斜井绞车液压站漏油严重,且备用液压站不能及时投入使用。
2、主斜井绞车闸间隙保护、松绳保护失效。
3、主斜井绞车钢丝绳未记录更换时间,大钩处一个U型卡未上双螺帽。
4、主斜井天轮架天轮绳槽未加橡胶衬垫。
5、主斜井人车未按规定对拉杆、导向箱、落闸联络机构等进行每周两次的润滑保养。
6、主斜井、216轨道下山跑车防护装置损坏,甩开未用。
7、226轨道下山一台KBZ-400馈电开关安装位置不符合要求。
8、主斜井、216轨道下山、226轨道下山绞车房均未悬挂钢丝绳检查登记本。
9、216轨道下山及226轨道下山均未安装行车警示灯。
10、主斜井、216轨道下山、226轨道下山视频监控均已故障失效,不起作用。
(五)顶板
1、-178m水平井底车场有一处顶板矸石开裂,随时可能垮落。
2、-178m水平西大巷局部地段漏顶。
3、226采区一排煤巷后路断梁折柱严重,二排煤巷斗口净高净宽不足。
(六)六大系统
1、煤矿人员定位系统无备用主机,且识别卡配备严重不足。
2、-178m水平人员定位系统、监测监控系统故障,不起作用。
(七)安全管理
1董事长刘俊未取得安全资格证,总经理周作湖安全资格证过期未及时复训。
2生产副矿长罗湘籽、安全副矿长谢本根、带班副矿长陈会仁、谢振元未取得安全资格证。
3煤矿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未组织矿内操作技能培训且未向相关机构报培备案。
4煤矿未建立探放水机构和队伍。
5煤矿四图未及时更新。
三)11月10日煤矿自查自纠安全隐患:
1、矿井-178m、-165水平轨道下山、-142回风下山下部车场均无躲避硐;
2、-142水平提升绞车无红绿灯,-85m绞车房、-100m绞车房、-142下部车场无电话机;
3、-178水平、-165水平各工作面及主要巷道均未设置压风自救设施;
4、21采区、22采区均未设置采区避难硐室;
5、矿井21采区-178水平东翼大巷未形成独立通风系统;
6、矿井无正规壁式回采工作面
7、矿井-178m水仓即将施工下山段,工作面未安设绞车;
8、矿井无避灾路线指示牌、巷道名称牌和巷道指示牌;
9、井下部分废弃巷道未及时进行永久封闭;
10、矿井测风仪表已损坏,未及时进行维护。
四、隐患整改方案:
一)11月9日湖南省煤炭局及湖南煤监局安全检查的隐患:
1、22采区-165m一号煤掘上山、22采区-165m二号煤掘上山工作面均超层越界开采;
1)整改措施:
立即对越界的50米巷道进行密闭,在矿井范围内编制-165m补充掘进平巷及上山《掘进作业规程》,学习贯彻后安排掘进,与-155水平回风贯通后,形成负压通风,该处的掘进总工程量100米,其中岩巷掘进50米,煤巷掘进50米,整改工程煤量300吨。
2)整改责任人:
蒋明志、罗湘籽
3)整改期限:
同意整改后,立即密闭越界巷道,重掘系统11月10日至12月30日,50天完成整改;
4)整改资金:
10万元;
5)整改验收人:
甘宗涛。
2、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
21采区和22采区没有独立的通风系统;21、22采区主要进回风巷道严重失修,风阻大,行人困难;矿井总回风巷安装辅助通风机通风;22采区下山上段进风,下段回风,且进、回风之间未安装风门;
1)整改措施:
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进行整改,22采区编制《掘进作业规程》,学习贯彻后安排掘进,从-142m水平掘进一条巷道与22采区贯通,与-155水平回风贯通后,形成负压通风,该处的掘进总工程量70米,其中岩巷掘进20米,煤巷掘进50米,整改工程煤量300吨;21采区编制《掘进作业规程》,学习贯彻后安排掘进,从-178水平施工岩石上山与-142m水平贯通,形成独立的通风系统,该处的掘进总工程量100米,岩巷;在22采区下山上段、-165下段安装风门,确保该处通风完善。
2)整改责任人:
刘兴福、蒋明志、罗湘籽
3)整改期限:
22采区11月10日至12月20日,40天完成整改;21采区11月10日至12月31日,50天完成整改
4)整改资金:
25万元;
5)整改验收人:
甘宗涛。
3、局部通风管理混乱。
-178m东底板运输巷局扇随意停开,局扇管理牌未填写相关数据,风筒破口多,风筒出风口风量只有42m3/min,局扇未安设消音器;
1)整改措施:
加强局部通风管理,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井下严禁随意停开局扇,对违法者进行处罚;立即安排对局扇管理牌未填相关数据;立即安排更换风筒,减少风筒漏风,风筒出风口风量必须达到有效风量。
2)整改责任人:
刘兴福、钟贞明、谢本根;
3)整改期限:
立即整改;
4)整改资金:
0.4万元;
5)整改验收人:
甘宗涛。
4、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不完善,井下各作业地点均未安设甲烷传感器;
1)整改措施:
由机电矿长做好设备购置计划,购置甲烷传感器后,立即安排人员对所有井下各作业地点安设甲烷传感器。
2)整改责任人:
姚圣贵;
3)整改期限:
11月10日至11月30日,整改时间20天;
4)整改资金:
2万元;
5)整改验收人:
甘宗涛。
5、人员定位系统未正常投入运行,人员下井未佩戴识别卡,分站未敷设到相应的地点;
1)整改措施:
由机电矿长联系售后服务部门维修,及时进行维修,确保人员定位系统投入正常运行,配备100个人员识别卡,做到下井人员人手一卡并保留一定备用余量,增加二个分站,确保全覆盖。
2)整改责任人:
姚圣贵;
3)整改期限:
11月10日至11月30日,整改时间20天。
4)整改资金:
1.8万元;
5)整改验收人:
甘宗涛。
6、矿井风速传感器未及时校队,-85m运输大巷、21轨道下山风速传感器误差较大;
1)整改措施:
由机电矿长姚圣贵将风速传感器送安全仪表检测中心,进行维修,确保风速传感器正常数据。
2)整改责任人:
姚圣贵;
3)整改期限:
11月10日至11月20日,整改时间10天。
4)整改资金:
0.3万元;
5)整改验收人:
甘宗涛。
7、21采区-178水平和22采区-165水平未形成永久排水系统前,已进入采区施工;
1)整改措施:
由煤矿编制水仓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经学习贯彻后,由分管岩掘的矿长组织掘进队施工-178水平水仓,掘进总工程量80米,施工贯通后,由机电矿长姚圣贵组织按照20小时能够排除该水平24小时最大涌水量的要求安设三台37KW水泵。
2)整改责任人:
刘兴福、钟贞明、姚圣贵;
3)整改期限:
井巷工程11月10日至12月30日,50天整改。
水泵安装工程元月1日至15日完成。
4)整改资金:
掘进工程资金12万元、水泵安装资金10万元;
5)整改验收人:
甘宗涛。
8、2165煤掘工作面发现淋水,未认真落实探放水措施;
1)整改措施:
由煤矿编制探放水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经学习贯彻后,组织探放水施工,探明煤层顶板积水赋存情况,确定无积水,方可组织掘进作业。
2)整改责任人:
刘兴福、钟贞明;
3)整改期限:
11月10日至11月30日,整改时间20天。
4)整改资金:
0.5万元;
5)整改验收人:
甘宗涛。
9、入井人员矿灯未集中发放、管理、未正常维修;
1)整改措施:
由煤矿安排专人管理矿灯房,对全矿所有入井矿灯统一管理,统一发放、统一维修。
2)整改责任人:
姚圣贵;
3)整改期限:
11月10日至11月20日,整改时间10天。
4)整改资金:
0.2万元;
5)整改验收人:
甘宗涛。
10、矿井入井人员未按规定佩戴自救器;
1)整改措施:
由煤矿安排专人将自救器在灯房统一管理,入井人员在领取矿灯时,一并领取自救器,入井检查人员负责检查,对未携带自救器入井的一律不许下井。
2)整改责任人:
姚圣贵;
3)整改期限:
11月10日至11月20日,整改时间10天。
4)整改资金:
0.2万元;
5)整改验收人:
甘宗涛。
11、2165煤掘工作面和226-178煤掘工作面均采用木支护,-178m运输巷多处为裸巷,有岩石脱落现象;
1)整改措施:
由煤矿编制更换支架措施学习贯彻后,组织人员对2165煤掘工作面和226-178煤掘工作面木支护更换成工字钢支架或U型钢支架,-178m运输巷多处为裸巷岩石脱落处,编制措施,安设金属支架。
2)整改责任人:
蒋明志、罗湘籽;
3)整改期限:
11月10日至12月10日,整改时间30天。
4)整改资金:
5万元;
5)整改验收人:
甘宗涛。
12、矿井两回路电源线路分别送至风井和主井二个变电所,造成两路电源不能互为备用;
1)整改措施:
由煤矿向供电局申请,将双回路电源分别架设至风井和主井二个变电所,确保两路电源能互为备用,在未架设安装到位前,矿井在风井和主井分别安设备用发电机,功率不小于500KW。
2)整改责任人:
周作湖、甘宗清;
3)整改期限:
11月10日至2017年5月10日,整改时间:
半年。
4)整改资金:
20万元;
5)整改验收人:
刘俊。
13、矿井掘进工作面局扇未按规定设置“三专两闭锁”;
1)整改措施:
由煤矿机电矿长负责,将矿井掘进工作面局扇按规定设置“两闭锁”(矿井为低瓦斯矿井,按照要求不用安装三专);。
2)整改责任人:
姚圣贵;
3)整改期限:
11月10日至年11月30日,整改时间20天。
4)整改资金:
1万元;
5)整改验收人:
甘宗清。
14、矿井未按规定每天对低压漏洞保护进行一次跳闸实验;
1)整改措施:
由煤矿机电矿长负责,将矿井掘进工作面局扇按规定设置“两闭锁”(矿井为低瓦斯矿井,按照要求不用安装三专);。
2)整改责任人:
姚圣贵;
3)整改期限:
11月10日至年11月30日,整改时间20天。
4)整改资金:
1万元;
5)整改验收人:
甘宗清。
15、主要抽风机和主井绞车无双电源供电;
1)整改措施:
由煤矿向供电局申请,将双回路电源分别架设至风井和主井二个变电所,确保两路电源能互为备用,在未架设安装到位前,矿井在风井和主井分别安设备用发电机,功率不小于500KW。
2)整改责任人:
周作湖、甘宗清;
3)整改期限:
11月10日至2017年5月10日,整改时间:
半年。
4)整改资金:
20万元;
5)整改验收人:
刘俊。
16、井下-85水平运输大巷辅助通风机开关、21采区轨道下山下部水泵电机、22采区绞车电机失爆;
1)整改措施:
由煤矿机电矿长负责安排人员,立即将-85水平运输大巷辅助通风机开关、21采区轨道下山下部水泵电机、22采区绞车电机失爆解决;
2)整改责任人:
姚圣贵;
3)整改期限:
立即整改。
4)整改资金:
0.03万元;
5)整改验收人:
甘宗清。
17、井下供电系统未实现停送电审批和票证制度;
1)整改措施:
由煤矿机电矿长负责落实井下供电系统实现停送电审批和票证制度,并做好停送电时间、地点、范围等记录,并签字;
2)整改责任人:
姚圣贵;
3)整改期限:
立即整改。
4)整改资金:
本职工作内;
5)整改验收人:
甘宗清。
18、各提升绞车房钢丝绳、主井人车检查制度落实不到位,无专人检查,无专用钢丝绳和人车检查记录。
1)整改措施:
由煤矿机电矿长负责,安排专人对各提升绞车房钢丝绳、主井人车检查制度落实到位,做好专用钢丝绳和人车检查记录;
2)整改责任人:
姚圣贵;
3)整改期限:
立即整改。
4)整改资金:
本职工作内;
5)整改验收人:
甘宗清。
19、各绞车司机和瓦斯检查员未持证上岗;
1)整改措施:
由煤矿安全矿长负责,安排人员将特种作业证进行彩色复印,过塑后,发给各特种作业人员下井佩戴;
2)整改责任人:
钟贞明;
3)整改期限:
11月10日至11月15日,整改时间:
5天;
4)整改资金:
0.02万元;
5)整改验收人:
甘宗清。
20、抽风机房未悬挂抽风操作规程和运行、检查、维修记录;
1)整改措施:
由煤矿机电矿长负责,安排在抽风机房悬挂抽风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对抽风机进行安全培训,要求做好抽风机日常运行、检查、维修记录;
2)整改责任人:
姚圣贵;
3)整改期限:
11月10日至11月15日,整改时间:
5天。
4)整改资金:
0.01万元;
5)整改验收人:
甘宗清。
21、矿长甘宗清、总工程师刘兴福未经复训,换证;技术员罗成顺、雷正国没有专业技术职称;
1)整改措施:
由公司负责联系煤炭局,安排矿长甘宗清11月12日去长沙进行主要负责人复训,换证;安排总工程师刘兴福12月份进行复训,换证;技术员罗成顺、雷正国没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将给以辞退,重新招收专业技术人员;
2)整改责任人:
周作湖;
3)整改期限:
11月10日至12月30日,整改时间:
50天。
4)整改资金:
0.8万元;
5)整改验收人:
甘宗清。
22、21采区-178m东底板运输巷掘进安全技术措施没有针对性,会签不规范,没有组织作业人员学习和贯彻。
1)整改措施:
由煤矿总工程师负责,对安全技术措施重新编制后,重新会审,组织作业人员学习和贯彻;
2)整改责任人:
刘兴福;
3)整改期限:
11月10日至11月15日,整改时间:
5天。
4)整改资金:
本职工作内;
5)整改验收人:
甘宗清。
二)11月1日耒阳市煤炭局南阳分局与南阳镇煤管站对皂塘煤矿检查的36条隐患:
(一)通风
1、226采区-130m水平沿煤回风巷道跨塌报废(现利用226轨道下山回风),未安排在-142m水平补掘永久性岩石回风巷道。
1)整改措施:
安排重启-142m水平回风巷,恢复-142水平巷道通风,编制专项的《掘进作业规程》,学习贯彻后安排掘进,该去的掘进总工程量70米,其中岩巷掘进20米,煤巷掘进50米,整改工程煤量400吨。
2)整改责任人:
谢本根、罗湘籽
3)整改期限:
11月10日至12月10日,30天完成整改;
4)整改资金:
10万元;
5)整改验收人:
甘宗涛。
2、226采区-155m水平运输巷道(现为矿井总回风巷)失修,多处片帮漏顶,积水严重,影响安全行人,增大矿井通风阻力。
1)整改措施:
编制维修专项措施,学习贯彻后,安排专人维修加固,扩巷道、清除浮煤,排除积水,工程量100米,工程煤400吨。
2)整改责任人:
蒋明志、罗湘籽。
3)整改期限:
11月10日至12月10日,30天完成整改。
4)整改资金:
8万元;
5)整改验收人:
甘宗涛。
3、-85m水平1、2#进回风流隔断风门之间的回风巷道断面小,通风阻力大。
1)整改措施:
编制维修专项措施,学习贯彻后,安排专人维修加固,扩巷道、清除浮煤,排除积水,工程量12米,工程煤36吨。
2)整改责任人:
蒋明志、罗湘籽。
3)整改期限:
11月10日至1月20日,10天完成整改。
4)整改资金:
1.2万元;
5)整改验收人:
甘宗涛。
4、-85m水平1#隔断风门未联锁,2#隔断风门漏风严重。
1)整改措施:
先将2#门重新安装新门,再将1#隔断风门与2#隔断风门联锁,确保二道风门不能同时打开。
2#隔断风门安装好后,对风门保边,减少风门漏风;
2)整改责任人:
风门修复由罗湘籽负责,连锁由姚圣贵负责。
3)整改期限:
11月10日至11月20日,10天完成整改。
4)整改资金:
0.3万元;
5)整改验收人:
甘宗涛。
5、煤矿未严格执行每10天一次的全面测风制度,且测风牌板记录数值与风速传感器实测数值之间悬殊较大,误差超标。
1)整改措施:
由矿总工程师刘兴福安排人员对矿井重新进行测风,确保风量真实,可靠。
2)整改责任人:
刘兴福;
3)整改期限:
11月16日,6天完成整改。
4)整改资金:
0.05万元;
5)整改验收人:
甘宗涛。
6、井下现有栅栏设置均不规范,无横梁立柱、格网过大、无瓦检牌板和警标。
1)整改措施:
对井下所有栅栏重新设置,按标准安设横梁立柱,格网按照200mm*200mm设置。
栅栏重设完毕后悬挂瓦检牌板和警示标志。
2)整改责任人:
刘兴福、谢本根;
3)整改期限:
11月10日至11月20日,10天完成整改。
4)整改资金:
1.0万元;
5)整改验收人:
甘宗涛。
(二)瓦斯
1、煤矿光学瓦检仪和便携式瓦检仪数量不足,11月1日早班个别工作面未悬挂便携式瓦检仪,且未发现专职瓦检员使用光学瓦检仪检查瓦斯。
1)整改措施:
按要求配置和使用光学瓦检仪;按携带人员及工作面数量足额配置并携带、所有作业点必须悬挂便携式瓦检仪;按规定配置专职瓦检员,携带光学瓦检仪每班巡回检查瓦斯并及时填写瓦检牌板和检查记录手册。
2)整改责任人:
钟贞明、谢本根;
3)整改期限:
11月10日至11月11日,要求立即整改。
4)整改资金:
0.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