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全国测绘行业职业技能竞赛.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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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全国测绘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首届全国测绘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大地测量员赛区竞赛技术纲要
根据《首届全国测绘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大地测量员赛区竞赛实施细则》和有关文件,为了统一竞赛技术标准,明确竞赛要求,制定本赛区竞赛技术纲要。
一、竞赛基本概况
(一)竞赛时间:
2009年9月上旬。
(二)竞赛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三)竞赛承办单位:
黑龙江省测绘局。
(四)竞赛标准:
以《大地测量员国家职业标准》中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知识和技能要求为基础,并结合技能人才培养要求和生产岗位需要,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相关内容。
二、竞赛内容
大地测量员竞赛采取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每位竞赛选手均需参加理论考试并独立完成技能操作考核,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竞赛内容。
(一)理论知识考试
1、试题题型:
为主客观混合型。
客观题型试题包括选择题、判断题和填空题、计算题等,占总题量的60%~70%;主观题型试题包括名词解释、简答题、问答题等,占总题量的30%~40%。
2、试卷专业内容分块构成和配分比例
序号
项目
配分
1
测绘法和测绘职业道德
10分
2
导线测量、三角测量和测量基础知识
50分
3
水准测量、三角高程测量
20分
4
GPS定位测量
20分
5
总分
100分
有关理论和数据计算处理含在各相关专业试题内容中。
具体内容参见《首届全国测绘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大地测量员赛区理论知识考试复习提纲》。
(二)技能操作考核
大地测量员职业技能操作考核的内容为二等水准测量。
竞赛选手需完成二等水准的观测、记录、计算和成果整理工作。
技能操作考核分外业观测和内业数据处理两个阶段进行。
外业观测在规定的场地内进行,在测站上完成观测、记录、测段高差计算等项内容;内业数据处理在室内进行,根据在观测期间整理的测段小结信息记录表计算出各待求点的高程。
参赛选手须自带经过检定合格的数字水准仪和记簿器(含充电器),脚架、标尺等辅助工具可由赛区竞赛委员会提供,亦可由参赛选手自带。
执行技术标准:
1、《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7-2006。
2、《测量外业电子记录基本规定》ZBA76003-87
3、《水准测量电子记录规定》ZBA76005-87
三、人员配置及要求:
(一)监考、裁判及仲裁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时,赛区竞赛委员会统一安排裁判员进行监考和执裁。
其中,理论知识考试安排6名监考人员(从裁判员中选定),设监考组长1人;技能操作考核中的外业观测阶段,每个参赛队配备2名裁判员(其中主、副裁判各1名)负责执裁;内业数据处理阶段,配备6名裁判员负责监考。
赛场设裁判长1人,仲裁专家3人。
(二)技能操作考核裁判员及分工
裁判员组成若干个裁判组,每组2名裁判员(其中主、副裁判各1名),由主裁判负责本组执裁组织工作。
2名裁判同时对观测选手的观测过程测评、打分。
主裁判负责对竞赛选手资格的验证,领取、发放、收回测评表;负责竞赛开始、结束的计时,观测数据的备份,竞赛结束后交给裁判长。
内业数据处理配备6名裁判员,指定一名组长负责,安排2名裁判接收计算成果、签名。
其他裁判注意维护赛场秩序,杜绝传递信息、纸条和抄袭情况发生。
(三)参赛队伍及人员构成
参赛人员不受身份、学历和职务的限制,凡持有国家测绘局颁发的大地测量员职业中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含中级,不含学生组),均可报名竞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选派一支队伍代表本地区参赛,竞赛承办单位可单独组织一支队伍参赛。
每支参赛队由5人组成,其中包括领队1人、参赛选手2人,立尺员(辅助人员)2人。
架伞人员由竞赛承办单位负责选派。
四、竞赛流程
(一)理论知识考试
根据参赛队提供的选手名单,抽签决定每位选手的座位。
理论知识考试统一安排在一个考场进行,参加考试的选手按考号就坐。
考试前由监考组长宣布考场纪律,在监督人员检查试卷签封无疑后,发放考卷,由监考组长宣布考试开始,并开始记录时间。
到达规定时间,由监考组长宣布终止考试,选手立即停止作答,工作人员将考卷收齐后交到监考组长处,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装袋,封卷签名。
由监考组长将装袋封闭的试卷交给裁判长,转入评卷工序。
理论知识的阅卷、评分,由命题单位组织实施,采取专人专项、流水作业的办法进行阅卷,待阅卷完毕后,进行参赛选手分数统计时,方可拆封试卷。
理论知识竞赛时间为120分钟。
(二)技能操作考核
1、竞赛批次和场地的确定
(1)每队参赛的批次和场地由抽签决定,抽签由裁判长组织,设监督员2人,对抽签活动进行监督和公证,会场设置抽签箱,参赛队领队上台抽签,裁判长宣读抽签号,工作人员进行登记,抽签结束。
(2)每队2名参赛选手的队内参赛先后顺序由每个参赛队自主决定,并在抽签活动结束时上交裁判组,以确保每位选手有序地分别完成观测、记录、计算的规定内容。
(3)根据各竞赛队伍的竞赛顺序,拟定竞赛日程表,对参赛队竞赛时间、裁判人员进行安排。
2、二等水准观测
(1)二等水准观测考核内容为施测一条由3个待求点组成的闭合水准线路。
线路长度约1公里,分4个测段,两名参赛选手各连续施测2个测段(每位选手往返观测为同一测段)。
每测站的站点和立尺点位置事先选定,实地作有标记,竞赛时可直接找到。
部分站点的前后视距差较大,需参赛选手自行调整设站位置。
(2)两名参赛选手观测流程为:
第1名参赛选手观测第一、二测段往测,结束后第2名参赛选手观测第三、四测段往测,第四、三测段返测,最后由第1名参赛选手完成第二、一测段返测。
(3)参赛选手应按安排的时间,提前30分钟抵达赛场,按规定进行仪器晾置、预热、i角测定、记簿器连接、参数设置等仪器设备的测前准备工作,主裁判核实竞赛人员资格,发放测段小结信息记录表,交待相关事项。
(4)比赛开始前,立尺员(辅助人员)到位做好观测准备。
第1位参赛选手位于第1站设站位置,仪器与计簿器处于开启状态,观测程序处于选择测段观测方式状态。
准备完毕后示意主裁判,主裁判宣布竞赛开始并计时。
观测员置平仪器并启动观测,输入观测条件信息等项后进行观测,裁判员跟随观测员对其观测过程进行测评。
第一测段结束后,输入观测条件信息等项,结束第一测段观测,根据记簿器或仪器内的记录内容,在测段小结信息记录表中手工记录测段观测信息。
完毕后启动第二测段观测,第二测段观测结束并完成测段小结信息记录表后示意主裁判,主裁判记录结束时间。
第1位参赛选手将仪器、记簿器转交第2位参赛选手,第1位参赛选手往测观测结束。
(5)第2位参赛选手进入观测准备状态,要求同上,观测第三、第四测段往测,主裁判记录开始、结束时间。
然后该参赛人员进行第四、第三测段返测观测,每测段观测结束后记录观测信息并进行测段小结计算,填写测段小结信息记录表,核实无误后,示意主裁判。
主裁判记时并收回测段小结信息记录表。
第2位参赛选手将仪器、记簿器转交第1位参赛选手。
(6)第1位参赛选手进行第二、第一测段返测观测。
第二、一测段返测结束后,完成测段小结信息记录表并核实无误后,示意主裁判,主裁判记时并收回测段小结信息记录表。
该参赛队观测结束,下一参赛队开始观测。
(7)结束观测的参赛队在裁判员监督下,由一位参赛选手将仪器或记簿器中数据传输到指定计算机内,由主裁判对观测数据进行检查并备份,在现场测评表中记录检查结果。
现场测评表经参赛选手确认签字后同测段小结信息记录表一同当面装袋封口,双方签字,该参赛队观测竞赛结束。
(8)观测条件信息必须现场输入,观测结束后不得进行任何信息输入。
数据传输与数据检查程序由参赛队提供,数据检查程序必须包含视距长、前后视距差、视距累积差、视线高、基辅差、高差之差项,检查后生成检查记录文件,检查记录文件内容除包含每站上述各项信息外还应包含测段小节信息包括测站数、视距累积差、测段距离、测段高差、测段文件名等项。
测段文件名命名原则如下:
往返测代码(往测为“g”,返测为“b”)+参赛选手编号(4位数,不足位在号码前用“0”补足)+测段编号(2位数,不足位在号码前用“0”补足)+重测次数(1位数,首次观测为“0”,第一次重测为“1”),如:
编号为“01”的参赛选手第1测段首往测文件名为“g0001010”。
(9)外业水准测量结束后,仪器实行集中保管。
(10)每位参赛人员往测用时与返测用时之和作为该参赛人员观测用时。
(11)水准观测(包括测段不符值超限或环闭合差超限进行的重测)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暂定80分钟)完成,在限定时间内未完成观测的成果作废。
如果一个参赛队中,1名参赛选手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观测,则其个人成绩和该队团体成绩均作废,另一名完成观测的选手仍可参加个人名次评比。
3、二等水准内业数据处理
(1)待全部参赛选手完成外业观测后,统一安排进行二等水准内业数据处理。
每个参赛队的两名选手均须参加,每位选手须单独完成本队全部测段小结信息记录表的计算。
(2)由裁判员将各参赛队测段小结信息记录表复印2份,开始计算前连同计算器、二等水准测量附合路线计算表、二等水准测量闭合环计算表分发给参赛选手。
计算竞赛开始后,参赛选手根据本人测段小结信息记录表计算完成水准测量附合路线计算表的填写,根据本队测段小结信息记录表计算完成水准测量闭合环计算表的填写。
计算完成后,整理一份完整的计算资料,包括测段小结信息记录表、水准点成果表、水准测量附合路线计算表、水准测量闭合环计算表,及时上交到裁判席,签名后结束全部竞赛。
4、比赛时间
二等水准测量考核时间约为110分钟,其中外业观测考核时间约为80分钟;内业计算及资料整理时间约30分钟。
五、评分
(一)评分统计
1、理论知识考试结束后,裁判组及时安排评判人员评卷和统分,统计结果交到赛区竞赛委员会。
统计分数在未公布前,任何人不得向外透露竞赛选手得分情况。
2、技能操作考核结束后,裁判组及时组织参与执裁的裁判进行测评分数统计,统计结果交到赛区竞赛委员会,经核实后报竞赛组委会。
统计分数在未公布前,任何人不得向外透露竞赛选手得分情况。
(二)名次确定
1、个人成绩评定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竞赛内容,并且成果合格的选手按照个人成绩决定个人竞赛名次。
个人成绩相同者,以技能操作考核成绩高者为先;如技能操作考核成绩仍然相同,则以技能操作考核时间短者为先;若仍不能分出,则取相同名次。
2、团体成绩评定
各参赛队的团体成绩为各队参赛选手的个人成绩之和。
团体总分相同者,比较个人名次最好的选手,个人名次在前的,其团体名次在前,以此类推,直至分出先后。
若仍不能分出先后,则取相同名次。
3、赛区竞赛委员会对统计汇总成绩进行最终个人名次和团体名次的确定和排名。
确认统计无误后,将个人名次和团体名次名单上报竞赛组委会。
六、总结
赛区竞赛委员会将本赛区竞赛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理论知识考试答卷情况、技能操作考核情况、执裁评判情况、竞赛成绩分布情况,以及竞赛中存在的问题、竞赛中显现的亮点、本职业发展趋势等,写出技术点评上报竞赛组委会。
附件:
1、大地测量员职业技能竞赛水准测量观测现场测评表
2、测段小结信息记录表
3、大地测量员职业技能竞赛水准测量计算手簿
附件1:
大地测量员职业技能竞赛水准测量观测现场测评表
参赛单位及组号
参赛者明码号
测段
用时
时分秒
时间
开始:
时分秒
参赛者签名
结束:
时分秒
测评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出错次数
得分
仪
器
观
测
仪器架设位置
6
位置明显影响观测一次扣1分
观测困难扣2分
不能观测扣3分
脚架架设方向
12
违规一次扣4分
脚架架设稳定,无碰动现象
4
不稳定一次扣1分
有碰动一次扣2分
仪器看护
2
仪器2M内无人看管一次扣2分
本站重测时是否重新安置仪器
12
违规一次扣6分
观测操作程序正确
8
违反操作规程扣8分
迁站时罩仪器罩
8
违规一次扣4分
迁站时仪器安全处置
8
仪器未竖立、脚架未收拢一次扣2分
有明显不安全现象一次扣4分
观测数据检查
视距长、前后视距差、视距累积差、视线高、基辅差、高差之差任何一项超限一次,观测成果作废
□观测数据合格
□观测成果作废
备
注
裁判员签名:
年月日
附件2:
测段小结信息记录表
观测者
日期
月日
仪器型
仪器号
标尺号
№1:
№2:
测段
——
往测
测站数
距离
Km
文件名
高差
m
返测
测站数
距离
Km
文件名
高差
m
测段小结
距离
Km
不符值
mm
高差
m
允许值
mm
备注
测段
——
往测
测站数:
距离:
Km
文件名:
高差:
m
返测
测站数:
距离:
Km
文件名:
高差:
m
测段小结
距离:
Km
不符值:
mm
高差:
m
允许值:
mm
备注
附件3:
大地测量员职业技能竞赛
水准测量计算手簿
(共页)
参赛队名称:
参赛选手姓名:
年月日
水准点成果表
点号
等级
高程
序号
点名
往测
返测
测段
符合路线
不符值改正
mm
高程
m
备注
距离
km
高差
m
标尺长度改正mm
距离km
高差m
标尺长度改正mm
距离km
高差
m
不符值
mm
允许值mm
∑
水准标尺长度改正:
δ=f×h
水准标尺长度改正系数f=mm/m
标尺号№1:
符合路线不符值=mm
符合路线不符值允许值=mm
标尺号№2:
计算者:
日期:
年月日
大地测量员职业技能竞赛二等水准测量附合路线计算表
序号
点名
往测
返测
测段
环闭合差改正mm
高程
m
备注
距离
km
高差
m
标尺长度改正mm
距离km
高差m
标尺长度改正mm
距离km
高差
m
不符值
mm
允许值mm
∑
水准标尺长度改正:
δ=f×h
水准标尺长度改正系数f=mm/m
标尺号№1:
闭合环的闭合差计算:
W=∑±hi
环闭合差=mm
环闭合差允许值=mm
标尺号№2:
计算者:
日期:
年月日
大地测量员职业技能竞赛二等水准测量闭合环计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