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职业健康工作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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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职业健康工作指南
唐山市职业卫生工作指南
唐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职业卫生监督处
2015年1月
第一部分....................................1
唐山市职业卫生基本情况...................1
唐山市气候特点及对职业卫生工作的影响.......6
职业病发病情况分析及事故案例...............7
一、2001-2012年我省职业病发病情况分析.....7
二、我省2011-2013年尘肺病和职业中毒情况及对
策....................................25
三、我省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分析..........35
2015年职业卫生工作目标及措施.............38
第二部分....................................53
2015年职业卫生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53
第三部分
编制依据................................72
第一部分
全市职业卫生基本情况
我市在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工矿商贸企业达5641家,从业人员总数216895人,其中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人员90066人(占41.53%)。
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率由高到低依次为:
物理因素22.74%(49328人次)、粉尘22.71%(49253人次)、化学毒物13.18%(28585人次)。
物理因素中,从业人员接触率较高的依次为噪声37617人(17.34%)、电离辐射310人(0.14%);粉尘危害中,从业人员接触率较高主要有其他粉尘30446人(14.04%)、矽尘10072人(4.64%)、煤尘(游离SiO2含量<10%)4848人(2.24%)、电焊烟尘4272人(1.97%)、陶瓷尘887人(0.41%)、水泥尘186人(0.09%)、铸造粉尘123人(0.06%)、炭黑尘35人(0.02%)、滑石尘22人铝尘(铝、氧化铝、铝合金粉尘)19人(0.01%)、石棉尘接触者仅有6人。
主要分布在矿山采选、冶金、焦化、化工、铸造、水泥生产、建材、陶瓷制造、机械制造、耐火材料生产、家具制造等行业。
我市职业卫生监管重点行业见下表:
序号
单位
重点监管行业
1
路北
陶瓷、家具制造
2
路南
机动车维修
3
开平
陶瓷、冶金、焦化、机动车维修、水泥生产
4
古冶
矿山采选、冶金、焦化、水泥生产
5
丰润
冶金、焦化、非煤矿山、水泥生产、机械制造、家具制造
6
丰南
冶金、焦化、机械制造
7
迁安
冶金、焦化、玻璃制造、煤化工、矿山采选
8
遵化
冶金、焦化、矿山采选、机械制造
9
玉田
非煤矿山、冶金、铸造、水泥生产
10
迁西
冶金、焦化、矿山采选、非煤矿山
11
滦县
冶金、焦化、矿山采选、非煤矿山、水泥生产
12
滦南
冶金、焦化、纺织
13
乐亭
冶金、焦化
14
曹妃甸
冶金、焦化、机械加工
15
高新
陶瓷、家具制造、机动车维修
16
海港
冶金、焦化、煤化工
17
芦台
机械制造
18
汉沽
玻璃制造、机械制造
19
南堡
化工
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
一是一些地方“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没有得到认真执行,职业病防治工作没有纳入总体工作部署,基层职业病防治责任体系和考核体系建设进展缓慢,政府监管乏力,监管机构不健全、监管力量薄弱,财政投入不足,缺乏装备和技术支撑,尤其是基层监管人员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
二是职业卫生标准体系不完善。
一些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缺乏相应的技术标准、治理标准,而现有的一些标准,学术性强、操作性差,存在着用人单位看不懂,监管人员不会用的问题。
三是企业管理基础薄弱。
部分企业职业健康意识淡漠,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严重匮乏,重经济效益,轻职工健康的现象普遍存在,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不足,危害控制程度不高,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培训、用工管理、投入不到位,为了降低运行成本,存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启用等,职业卫生基础管理亟待加强。
存在的主要主要风险:
一是职业病危害流动性大,危害转移严重,出现了职业危害由城市、工业区向农村转移,由经济较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转移,由大中型企业向中小型企业转移,由国外向国内转移的态势。
二是职业病具有患病缓慢、病程长、难治愈、致死、致残率高,隐蔽性强的特点,经济损失远远超过安全生产事故,而且极易爆发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社会影响十分巨大。
三是历史欠账较多。
长期以来,大量工艺和技术落后的项目仓促上马,没有任何准入门槛,生产方式粗放、设备设施简陋,作业现场危害严重。
因为职业病的潜伏滞后性,目前已经到了职业病爆发期。
唐山市气候特点及对职业卫生工作的影响
唐山市位于河北省东部,属于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
具有冬季干燥、夏季潮湿、降水集中、季风显著、四季分明的气候特点,风向随季节变化明显,冬季多为西北风,夏季多为偏南风,春秋两季风向多变,年平均气温在10-11.3℃之间,年极端最高气温多出现在6、7月份。
年均降水量620-750毫米之间,主要集中在7、8月份,两个月的降水量占全年总降水量的60%左右。
不同季节对职业卫生工作的影响以及应采取的措施:
一、春季
春季风干物燥,气温较低。
此期间也是“两节”“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同时也是职业病危害事故易发、高发期。
二、夏季
夏季炎热高温,阳光充足,气候潮湿,对职业卫生领域的主要影响因素是高温,要预防高温天气和室内高温危害事故发生,做好防暑、防潮工作。
各用人单位要落实防暑降温经费,完善通风设施,提供充足的防暑药品和个人防护用品。
要积极运用技术措施和自我防护措施,采取局部通风、隔热、降温等。
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要定期维护和保养作业场所通风、隔热、降温等高温防控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转,效果良好。
2.高温天气来临前,要对高温作业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
对患有心、肺、脑血管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高湿作业的从业人员,应调离高温、高湿作业岗位。
暂不能调离岗位的,应对其加强预防中暑保护措施。
3.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要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时间,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安全和生命安全。
4.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作业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场所作业。
三、秋季
秋季高温不退,是我省气温最高的季节,对职业卫生领域的主要影响因素是高温,要预防高温天气和室内高温危害事故发生。
四、冬季
冬季寒冷干燥,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要加强作业场所的通风,避免职业中毒事件发生。
该期间由于接近年底,此时各用人单位往往容易出现赶进度、突击生产等行为而忽视职业卫生,极易出现职业病危害事故,因此应特别加强职业卫生管理。
职业病发病情况分析及对策
一、基本情况
2011~2013年间我市共累计报告各种新发职业病233例,其中,尘肺病209例,占职业病报告总数的89.7%;急慢性职业中毒24例,占职业病报告总数的10.3%。
2011年度尘肺病和职业中毒情况调查表
总数
类别1
例数
类别2
例数
类别3
例数
其他
尘肺病报告病例
64
矽肺
34
陶工尘肺
16
水泥尘肺
5
4
职业中毒报告病例
3
急性甲醇中毒
1
慢性苯中毒
1
慢性三硝基甲苯中毒
1
0
2012年度尘肺病和职业中毒情况调查表
总数
类别1
例数
类别2
例数
类别3
例数
其他
尘肺病报告病例
79
矽肺
48
陶工尘肺
22
铸工尘肺
3
6
职业中毒报告病例
5
慢性苯中毒
4
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
1
0
2013年度尘肺病和职业中毒情况调查表
总数
类别1
例数
类别2
例数
类别3
例数
其他
尘肺病报告病例
66
矽肺
42
陶工尘肺
23
铸工尘肺
1
0
职业中毒报告病例
16
急性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中毒
6
慢性苯中毒
6
急性一氧化碳中毒
3
1
截至目前,我市职业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职业病仍呈现高发态势,并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尘肺所占比例较大,陶工尘肺有增长趋势;二是苯及苯系物中毒增幅比较明显。
二、对策措施:
(一)加大对重点行业监管执法力度
根据统计分析,我市职业病主要集中在涉尘、涉油漆行业。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涉尘、涉油漆企业的监管执法力度。
1.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制定专项整治方案。
2.严格执法,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坚持“一个重心、两个重点、三个结合”的执法原则,即“以作业场所管理为重心,检查工艺过程中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将严格执法与整改复查、宣传教育、热情服务相结合”,深化执法内容、拓展执法领域、扩大执法影响、树立执法权威,对无视法律、侵害劳动者健康权益的行为依法严厉惩处。
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企业组织机构、资金投入、规章制度、教育培训、劳动防护、评价检测、作业现场危害及公告等方面严格执法监察。
3.落实督导检查制度。
重点督导检查涉尘、涉油漆用人单位的责任体系、规章制度、管理机构、前期预防、工作场所管理、防护设施、个人防护、教育培训、健康监护、应急管理等10个方面内容。
通过督导检查提高用人单位责任意识,确保职业卫生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夯实职业病防治的基础工作。
(二)加强对私有经济的监管,全面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
尽管从统计数字上看国有经济和私有经济的职业病发病情况差别不大,但是由于国有经济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比较重视,投入较大,而且国有企业员工的各项权益能得到很好的保障,所以暴露出来的职业病很彻底。
私有经济由于对职业病防治重视程度不够,投入不足,员工权益不能得到很好的保障,在此情况下,职业病暴露的很少,因此加强对私有与经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管尤为重要。
1.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
对存在职业病危害项目的设立进行严格把关,实现职业卫生监管的源头治理。
2.实行档案标准化建设。
规范企业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提升职业卫生基础管理水平。
3.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
进一步摸清企业底数,建立数据库,为绘制我省职业卫生监管信息电子地图奠定基础。
4.监督用人单位落实各项制度。
用人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决投入问题,资金要保证,不得挪用,否则要追责;做好职工职业防护,提供防护用品,建设相关设施;优先使用一切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职工健康保护的技术、设备、材料、工艺等,力求最好;就职业病防治有关问题进行公告等。
用人单位要认真执行职业卫生各项管理措施,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三)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认真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总局五个规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网络等宣传媒介,开展以“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防治职业病危害”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职业卫生工作的良好氛围。
2.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
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
通过宣传发动、试点示范、培训指导、全面推进和检查验收几个阶段性工作的开展,指导帮扶用人单位规范制度建设、档案管理、培训教育、危害申报、警示告知、健康检查和检测评价等职业卫生基础管理工作,提高其职业病防治意识,夯实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基础,提升防范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件的能力。
3.继续深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结合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继续在粉尘和高毒危害严重的行业开展专项治理。
4.完善目标考核体系强化目标考核。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考核体系,并纳入对各级政府的考核内容,实现市对县、县对乡职业卫生考核体系的全覆盖。
5.强力推行“三同时”制度。
认真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责任,真正做到“关口前移,源头控制”。
6.全面开展现状检测评价工作。
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和检测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开展现状检测和评价工作。
7.实行“两个档案”标准化管理。
继续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按照省局下发的“两个档案”模板,推行档案标准化建设。
8.深入开展危害申报工作。
继续加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力度,通过基础建设、执法监察、专项治理和许可前置,推动企业申报,并实施申报通报制度。
省局定期向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通报辖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进展情况。
9.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围绕基础建设、行政许可、专项治理、检测评价、危害申报、教育培训、健康监护等中心工作,全面开展职业卫生执法监察和督导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严惩不贷。
2015年职业卫生工作目标及措施
一、建立健全职业卫生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工作任务及目标:
与安全生产同步,全面开展职业卫生隐患排查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职业卫生隐患排查工作,有效防控作业现场的职业病危害。
二是加强对用人单位隐患排查的督导检查,督促企业对查出的隐患整改到位。
具体措施:
1、规定排查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县(市)区安监局以及企业自身的隐患排查责任。
2、明确排查内容。
采取制作明白卡、检查表等方式,告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具体事项,由企业结合实际,明确本单位的排查内容。
到2015年底,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隐患排查率要达到100%
3、明确排查制度。
督促企业按照“厂级月排查、车间周排查、班组日排查、危害岗位定时巡查、接害人员跟踪检查”的原则,制定隐患排查制度和计划。
4、狠抓整改落实。
督促企业按照排查记录,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效果。
同时,对企业排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执法监察。
到2015年底,企业整改率要达到90%以上,确保年内不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事件)
5、严惩违规行为。
对职业卫生隐患排查走过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整改以及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同时,按照诚信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6、纳入隐患排查信息系统。
把职业卫生隐患排查纳入“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实现对企业以及隐患信息的登记、审查、评估、分类、统计、分析和处理。
企业通过网络上报相关信息,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通过系统进行统计分析、实时监控、督查督办、整改验收和考核通报,真正实现对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的动态跟踪和闭环监管。
二、进一步加强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
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是开展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专项治理工作。
二是按计划完成重点行业的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三是结合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做好粉尘危害治理工作。
具体措施:
1、开展告知和标识整治。
按照国家总局的要求,组织用人单位认真学习、贯彻《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指导用人单位对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
同时,把贯彻落实《规范》要求作为督导检查和执法监察的重要内容,2015年下半年,省局将按照《规范》和《检查表》的要求,对用人单位开展专项执法,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惩处。
2、完成重点行业治理。
按规定完成水泥、石材加工与选矿等行业的治理工作。
依据国家、省的治理方案以及验收标准,对水泥、石材行业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选矿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和治理,对不符合治理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要责令停止粉尘危害作业。
到2015年底,按计划完成国家总局、省局确定的水泥、石材加工选矿等行业的专项治理。
3、深化粉尘危害治理。
各地要把职业卫生粉尘治理与粉尘防爆专项治理相结合,并作为全年的工作重点,制定治理方案,组织摸底排查,全面检测评价,严格落实整改,切实做到两个整治“同部署、同管理、同检测、同整改、同验收、同执法”。
对危害因素超标或未按规定检测的,要责令限期改正;对超出粉尘爆炸下限或危害严重的,要责令停产整顿,整改合格后方可复工;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到2015年底,存在高危粉尘和涉爆粉尘的企业要做到“四个100%”:
即登统建档率、检测评价率、隐患排查整改率和建立粉尘治理长效机制分别要达到100%。
4、巩固治理成果。
各地在开展专项治理的同时,要组织对已完成治理的企业进行“回头看”,重点是软硬件建设和现场管理是否真正符合要求,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是否运行正常,隐患排查是否制度化和经常化,是否制定和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改进职业卫生条件等。
到2015年底,已经完成治理的企业要全部开展一次“回头看”。
三、切实强化职业卫生宣传培训
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是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的舆论宣传力度。
二是继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具体措施:
1、加强舆论宣传。
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创建职业卫生专题,广泛宣传职业卫生政策法规、重点工作和防护知识,切实提高全社会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形成“职业卫生、人人有责”的舆论氛围。
2、深化警示教育活动。
将警示教育作为常态化工作,要通过对有关法律法规、防护知识的学习和事故案例分析,使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了解当前职业卫生形势,树立正确的职业健康理念,明确依法应负的职责,懂得如何履职尽责,认识到不履职尽责或不正确履职尽责及引发职业病危害事故所应承担的责任和后果。
年内,各县(市)区安监局要组织辖区内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观看省局制作的《尊重生命、崇尚健康》专题片。
3、严格培训制度。
一是各地要严格执行省局《关于做好职业卫生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落实安全培训与职业卫生培训合并进行的相关要求。
二是进一步改进职业卫生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创新培训方法,以专项培训、以会代训、观摩式执法等方式,加大业务培训的力度。
同时,继续利用周末大讲堂活动,举办专题讲座,进一步扩大业务知识培训覆盖面。
三是继续加强对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强化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意识。
四是督促企业加强对接害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通过师傅带徒弟、实操培训等有效做法,把职业病防治知识与日常管理措施结合起来,使劳动者熟悉职业病危害及防范措施,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四、扎实推进职业卫生各项基础工作
工作任务及目标:
到2015年底,一是进一步拓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
三是按规定完成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监管统计工作。
四是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
五是继续推进“两个档案”标准化。
六是加强职业卫生专家管理。
具体措施:
1、拓展危害申报。
一是结合行政许可、职业病危害治理和执法监察等行动,督促新、改、扩建用人单位按规定进行申报。
二是继续发挥乡镇安监站的作用,扩大申报范围,将更多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纳入申报系统。
三是按照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对未按规定申报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
2、强化“三同时”监管。
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到2015年底,冶金、电力、水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履行率达到100%。
3、严格统计分析。
按照国家总局的部署,落实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制度。
各地要明确负责部门和专门人员,认真做好数据审核、汇总分析,按要求及时上报《职业卫生监管统计表》和《统计分析报告》。
4、深化检测评价。
各地要督促企业按计划完成现状检测评价工作。
对于已经完成第一轮检测评价的,要按照法定周期,开展新一轮的检测评价,并对检测评价提出的整改建议按要求严格进行整改。
对未按规定进行检测评价的要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确保到2015年底,全市第一轮现状检测评价工作全部完成。
5、继续推进“两个”档案标准化。
按照我省的部署,各地要继续督促用人单位如实建立和保管“两个档案”,并确保档案能够准确、完整的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信息。
在各级各部门监督检查和劳动者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人单位要如实提供相关档案资料。
到2015年底,全市职业病危害严重和较重的用人单位全部完成“两个档案”标准化建设,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30%以上完成。
五、严格职业卫生执法监察
工作任务及目标:
:
围绕中心工作,加大督导执法力度和频次,形成职业卫生执法监察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不发生重大及以上职业病危害事故(事件)。
具体措施:
1、制定执法计划。
各地要围绕职业卫生各项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市、县的执法计划要有效衔接,确保执法覆盖范围。
2、突出执法重点。
把使用高毒、存在高危粉尘、发生过职业病危害事故以及群众举报的企业作为执法的重点,开展专项执法,做到有的放矢,及时消除隐患,有效防范事故。
3、确保执法效果。
将定期执法、专项执法、观摩执法、综合执法和重点时期执法制度化,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严格执法,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格落实隐患整改销号,切实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4、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
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的要予以曝光。
对违反相关规定,给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要责令其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部分
2015年职业卫生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阶段划分
工作任务
主要措施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责任人
第一季度
专项治理
1、按照省局的部署,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开展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专项治理行动。
5月31日
职业卫生处
职业卫生处
2、继续开展水泥企业、石材加工行业专项治理第三阶段工作,督促各地继续推进检测评价工作。
3月31日
3、制定涉粉尘、涉油漆专项治理方案。
二、制定涉油漆专项治理方案
宣传培训
1、加强舆论宣传。
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创建职业卫生专题,广泛宣传职业卫生政策法规、重点工作和防护知识,切实提高全社会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形成“职业卫生、人人有责”的舆论氛围。
2、按照国家四部委要求,根据我市工作方案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3、按照省局统一安排,参加“阳光热线”等新闻宣传活动
4、进一步改进职业卫生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创新培训方法,以专项培训、以会代训、观摩式执法等方式,加大业务培训的力度。
同时,继续利用周末大讲堂活动,举办专题讲座,进一步扩大业务知识培训覆盖面。
按省局周末大讲堂活动总体安排,组织职业卫生专题讲座
培训处
5、督促企业加强对接害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通过师傅带徒弟、实操培训等有效做法,把职业病防治知识与日常管理措施结合起来,使劳动者熟悉职业病危害及防范措施,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职业病危害申报
1、贯彻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8号),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
一是结合行政许可、职业病危害治理和执法监察等行动,督促新、改、扩建用人单位按规定进行申报。
二是继续发挥乡镇安监站的作用,扩大申报范围,将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