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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市消防队站建设标准》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七条消防站分为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和战勤保障消防站三类。

普通消防站分为一级普通消防站和二级普通消防站。

第八条消防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城市必须设立一级普通消防站。

二、城市建成区内设置一级普通消防站确有困难的区域,经论证可设二级普通消防站。

三、地级以上城市(含)以及经济较发达的县级城市应设特勤消防站和战勤保障消防站。

四、有任务需要的城市可设水上消防站、航空消防站等专业消防站。

第九条消防站车库的车位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消防站车库的车位数

消防站类别

普通消防站

特勤消防站、战勤保障

消防站

一级普通消防站

二级普通消防站

车位数(个)

6~8

3~5

9~12

注:

消防站车库的车位数含1个备用车位。

第十条消防站建设项目由场地、房屋建筑和装备等部分构成。

消防站的场地主要是指室外训练场、道路、绿地、自装卸模块堆放场。

消防站的房屋建筑包括业务用房、业务附属用房和辅助用房。

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的业务用房包括:

消防车库(码头、停机坪)、通信室、体能训练室、训练塔、执勤器材库、训练器材库、被装营具库、清洗室、烘干室、呼吸器充气室、器材修理间、灭火救援研讨和电脑室。

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的业务附属用房包括:

图书阅览室、会议室、俱乐部、公众消防宣传教育用房、干部备勤室、消防员备勤室、财务室等。

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的辅助用房包括:

餐厅、厨房、家属探亲用房、浴室、医务室、心理辅导室、晾衣室(场)、贮藏室、盥洗室、理发室、设备用房、油料库等。

战勤保障消防站的业务用房包括:

消防车库、通信室、体能训练室、器材储备库、灭火药剂储备库、机修物资储备库、军需物资储备库、医疗药械储备库、车辆检修车间、器材检修车间、呼吸器检修充气室、灭火救援研讨和电脑室、卫勤保障室。

战勤保障消防站的业务附属用房包括:

图书阅览室、会议室、俱乐部、干部备勤室、消防员备勤室、财务室等。

战勤保障消防站的辅助用房包括:

餐厅、厨房、家属探亲用房、浴室、晾衣室(场)、贮藏室、盥洗室、理发室、设备用房等。

消防站的装备由消防车辆(船艇、直升机)、灭火器材、灭火药剂、抢险救援器材、消防员防护器材、通信器材、训练器材、战勤保障器材,以及营具和公众消防宣传教育设施等组成。

第十一条水上消防站、航空消防站等专业消防站,其场地、码头、停机坪、房屋建筑等建设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装备的配备应满足所承担任务的需要。

第三章规划布局与选址

第十二条消防站的布局一般应以接到出动指令后5min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辖区边缘为原则确定。

第十三条消防站的辖区面积按下列原则确定:

一、普通消防站不宜大于7km2;设在近郊区的普通消防站不应大于15km2。

也可针对城市的火灾风险,通过评估方法确定消防站辖区面积。

二、特勤消防站兼有辖区灭火救援任务的,其辖区面积同普通消防站。

三、战勤保障消防站不单独划分辖区面积。

第十四条消防站的选址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应设在辖区内适中位置和便于车辆迅速出动的临街地段,其用地应满足业务训练的需要。

二、消防站执勤车辆主出入口两侧宜设置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设施,距医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影剧院、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等公共建筑的主要疏散出口不应小于50m。

三、辖区内有生产、贮存危险化学品单位的,消防站应设置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或侧风处,其边界距上述危险部位一般不宜小于200m。

四、消防站车库门应朝向城市道路,后退红线不小于15m。

第十五条消防站不宜设在综合性建筑物中。

特殊情况下,设在综合性建筑物中的消防站应自成一区,并有专用出入口。

第四章建筑标准

第十六条消防站的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一级普通消防站2700m2~4000m2。

二、二级普通消防站1800m2~2700m2。

三、特勤消防站4000m2~5600m2。

四、战勤保障消防站4600m2~6800m2。

第十七条消防站使用面积系数按0.65计算。

普通消防站和特勤消防站各种用房的使用面积指标可参照表2确定。

战勤保障消防站各种用房的使用面积指标可参照表3确定。

表2普通消防站和特勤消防站各种用房的使用面积指标(m2)

房屋类别

名称

消防站类别

普通消防站

特勤消防站

一级普通消防站

二级普通消防站

业务用房

消防车库

540~720

270~450

810~1080

通信室

30

30

40

体能训练室

50~100

40~80

80~120

训练塔

120

120

210

执勤器材库

50~120

40~80

100~180

训练器材库

20~40

20

30~60

被装营具库

40~60

30~40

40~60

清洗室、烘干室、呼吸器充气室

40~80

30~50

60~100

器材修理间

20

10

20

灭火救援研讨、电脑室

40~60

30~50

40~80

业务附属用房

图书阅览室

20~60

20

40~60

会议室

40~90

30~60

70~140

俱乐部

50~110

40~70

90~140

公众消防宣传教育用房

60~120

40~80

70~140

干部备勤室

50~100

40~80

80~160

消防员备勤室

150~240

70~120

240~340

财务室

18

18

18

餐厅、厨房

90~100

60~80

140~160

家属探亲用房

60

40

80

浴室

80~110

70~110

130~150

医务室

18

18

23

心理辅导室

18

18

23

晾衣室(场)

30

20

30

贮藏室

40

30

40~60

盥洗室

40~55

20~30

40~70

理发室

10

10

20

设备用房(配电室、锅炉房、空调机房)

20

20

20

油料库

20

10

20

其他

20

10

30~50

合计

1784~2589

1204~1774

2634~3654

表3战勤保障消防站各种用房的使用面积指标(m2)

房屋类别

名称

使用面积指标

业务用房

消防车库

810~1080

通信室

40

体能训练室

60~110

器材储备库

300~550

灭火药剂储备库

50~100

机修物资储备库

50~100

军需物资储备库

120~180

医疗药械储备库

50~100

车辆检修车间

300~400

器材检修车间

200~300

呼吸器检修充气室

90~150

灭火救援研讨、电脑室

40~60

卫勤保障室

30~50

业务附属用房

图书阅览室

30~60

会议室

50~100

俱乐部

60~120

干部备勤室

60~110

消防员备勤室

180~280

财务室

18

辅助用房

餐厅、厨房

110~130

家属探亲用房

70

浴室

100~120

晾衣室(场)

30

贮藏室

40~50

盥洗室

40~60

理发室

20

设备用房(配电室、锅炉房、空调机房)

20

其他

30~40

合计

2998~4448

第十八条消防站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第十九条消防站建筑物位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9度地区的,应按乙类建筑进行抗震设计。

第二十条消防车库应保障车辆停放、出动、维护保养和非常时期执勤战备的需要。

一、车库宜设修理间及检修地沟。

修理间应用防火墙、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并不宜靠近通信室。

二、消防车库的设计应有车辆充气、充电和废气排除的设施。

三、消防车库内外沟管盖板的承载能力,应按最大吨位消防车的满载轮压进行设计。

车库地面和墙面应便于清洗,且地面应有排水设施。

库内(外)应有供消防车上水用的市政消火栓。

消防车库宜设倒车定位等装置。

第二十一条消防站内供迅速出动用的通道净宽,单面布房时不应小于1.4m,双面布房时不应小于2.0m,楼梯不应小于1.4m。

通道两侧的墙面应平整、无突出物,地面应采用防滑材料,楼梯踏步高度宜为150mm~160mm,宽度宜为280mm~300mm,两侧应设扶手,楼梯倾角不应大于30°。

第二十二条消防站应设必要的业务训练与体能训练设施。

第二十三条消防站建筑装修、采暖、通风空调和给排水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消防站外装修应庄重、简洁,宜采用体现消防站特点的装修风格。

消防站的内装修应适应消防员生活和训练的需要,并宜采用色彩明快和容易清洗的装修材料。

二、位于采暖地区的消防站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采暖设施,并应优先使用城市热网或集中供暖。

最热月平均温度超过25℃地区消防站的备勤室、餐厅和通信室、体能训练室等宜设空调等降温设施。

三、消防站应设置给水、排水系统。

第二十四条消防站的供电负荷等级不宜低于二级。

消防站内应设电视、网络和广播系统;备勤室、车库、通信室、体能训练室、会议室、图书阅览室、餐厅及公共通道等,应设应急照明装置。

消防站主要用房及场地的照度标准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五章建设用地

第二十五条消防站建设用地应包括房屋建筑用地、室外训练场、道路、绿地等。

战勤保障消防站还包括自装卸模块堆放场。

第二十六条配备有消防船艇的消防站应有供消防船艇靠泊的岸线。

配备有直升机的消防站应有供直升机起降的停机坪。

第二十七条各类消防站建设用地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一级普通消防站3900m2~5600m2。

二、二级普通消防站2300m2~3800m2。

三、特勤消防站5600m2~7200m2。

四、战勤保障消防站6200m2~7900m2。

注:

上述指标未包含站内消防车道、绿化用地的面积,各地在确定消防站建设用地总面积时,可按0.5~0.6的容积率进行测算。

第二十八条消防站建设用地紧张且难以达到标准的特大城市,

可结合本地实际,集中建设训练场地或训练基地,以保障消防员开展正常的业务训练。

第六章装备标准

第二十九条普通消防站装备的配备应适应扑救本辖区内常见火灾和处置一般灾害事故的需要。

特勤消防站装备的配备应适应扑救特殊火灾和处置特种灾害事故的需要。

战勤保障消防站的装备配备应适应本地区灭火救援战勤保障任务的需要。

第三十条消防站消防车辆的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消防站的消防车辆配备数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消防站配备车辆数量(辆)

消防站类别

普通消防站

特勤消防站、战勤保障消防站

一级普通消防站

二级普通消防站

消防车辆数

5~7

2~4

8~11

二、消防站配备的常用消防车辆品种,宜符合表5的规定。

表5各类消防站常用消防车辆品种配备标准(辆)

消防站类别

品种

普通消防站

特勤消防站

战勤保障消防站

一级普通

消防站

二级普通

消防站

灭火消防车

水罐或泡沫消防车

2

1

3

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

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

干粉消防车

举高消防车

登高平台消防车

1

1

云梯消防车

举高喷射消防车

专勤消防车

抢险救援消防车

1

1

排烟消防车或照明消防车

化学事故抢险救援或防化洗消消防车

1

核生化侦检消防车

通信指挥消防车

战勤保障消防车

供气消防车

1

器材消防车

1

供液消防车

1

供水消防车

自装卸式消防车(含器材保障、生活保障、供液集装箱)

装备抢修车

1

饮食保障车

1

加油车

1

运兵车

1

宿营车

卫勤保障车

发电车

淋浴车

消防摩托车

注:

①表中带“△”车种由各地区根据实际需要选配;

②各地区在配备规定消防车数量的基础上,可根据需要选配消防摩托车。

三、消防站主要消防车辆的技术性能应符合表6、表7的规定。

表6普通消防站和特勤消防站主要消防车辆的技术性能

消防站类别

技术性能

普通消防站

特勤消防站

一级普通

消防站

二级普通

消防站

发动机功率(kW)

≥180

≥180

≥210

比功率(kW/t)

≥10

≥10

≥12

水罐消防车出水性能

出口压力(MPa)

1

1.8

1

1.8

1

1.8

流量(L/s)

40

20

40

20

60

30

泡沫消防车出泡沫性能(类)

A、B

B

A、B

登高平台、云梯消防车额定工作高度(m)

≥18

≥18

≥50

举高喷射消防车额定工作高度(m)

≥16

≥16

≥20

抢险救援消防车

起吊质量(kg)

≥3000

≥3000

≥5000

牵引质量(kg)

≥5000

≥5000

≥7000

表7战勤保障消防站主要消防车辆的技术性能

车辆名称

主要技术性能

供气消防车

可同时充气气瓶数量≥4只,灌充充气时间<2min

供液消防车

灭火药剂总载量≥4000kg

装备抢修车

额定载员≥5人,车厢距地面<50cm,厢内净高度≥180cm;车载供气、充电等设备及各类维修工具

饮食保障车

可同时保障150人以上热食、热水供应

加油车

汽、柴油双仓双枪,总载量≥3000kg

运兵车

额定载员≥30人

宿营车

额定载员≥15人

第三十一条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的灭火器材配备,不应低于表8的规定。

表8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灭火器材配备标准

消防站类别

名称

普通消防站

特勤消防站

一级普通

消防站

二级普通

消防站

机动消防泵(含手抬泵、浮艇泵)

2台

2台

3台

移动式水带卷盘或水带槽

2个

2个

3个

移动式消防炮(手动炮、遥控炮、自摆炮等)

3个

2个

3个

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液桶、泡沫枪

2套

2套

2套

二节拉梯

3架

2架

3架

三节拉梯

2架

1架

2架

挂钩梯

3架

2架

3架

常压水带

2000m

1200m

2800m

中压水带

500m

500m

1000m

消火栓扳手、水枪、分水器以及接口、包布、护桥、挂钩、墙角保护器等常规器材工具

按所配车辆技术标准要求配备,并按不小于2:

1的备份比备份

注:

分水器和接口等相关附件的公称压力应与水带相匹配。

第三十二条特勤消防站抢险救援器材品种及数量配备不应低于本建设标准附录一中附表1-1至附表1-9的规定,普通消防站的抢险救援器材品种及数量配备不应低于本建设标准附录一中附表1-10的规定。

抢险救援器材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三十三条消防站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配备品种及数量不应低于本建设标准附录二中附表2-1的规定,消防员特种防护装备配备品种及数量不应低于本建设标准附录二中附表2-2的规定。

防护装备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三十四条根据灭火救援需要,特勤消防站可视情配备消防搜救犬,最低配备不少于7头。

并建设相应设施,配备相关器材。

第三十五条消防站通信装备的配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B50313和《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01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消防站应设置单双杠、独木桥、板障、软梯及室内综合训练器等技能、体能训练器材。

第三十七条消防站的消防水带、灭火剂等易损耗装备,应按照不低于投入执勤配备量1:

1的比例保持库存备用量。

第七章人员配备

第三十八条消防站一个班次执勤人员配备,可按所配消防车每台平均定员6人确定,其他人员配备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消防站人员配备数量,应符合表9的规定。

表9消防站人员配备数量(人)

消防站类别

普通消防站

特勤消防站

战勤保障消防站

一级普通消防站

二级普通消防站

人数

30~45

15~25

45~60

40~55

第八章主要投资估算指标

第四十条消防站投资估算,应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按照消防站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人员、装备配备标准确定。

第四十一条在制定消防站建设规划与评估消防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结合当地物价、施工技术水平、建设工期等因素确定建筑安装工程投资估算指标。

第四十二条消防站车辆和各类器材的投资,应根据其配备的标准,按实际价格确定。

在评估消防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可参照表10确定。

表10消防站车辆和各类器材投资估算指标(万元)

消防站类型

车辆投资

器材投资

普通消防站

一级普通消防站

750~1900

180~350

二级普通消防站

450~1400

120~200

特勤消防站

1600~3200

600~1100

战勤保障消防站

1500~2600

800~1500

注:

①表中指标是依据本建设标准的配备要求,参照2010年国内外消防车辆和器材的价格编制;

②表中所确定的投资不含灭火剂的费用和通信器材的投资;

③通信器材的投资按现行国家标准《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B50313、《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01的有关规定确定;

④战勤保障消防站的器材投资是指保障类器材的投资,不含应急储备的灭火剂、物资、装备、器材的投资。

附录一消防站抢险救援器材配备品种与数量

附表1-1特勤消防站侦检器材配备标准

序号

器材名称

主要用途及要求

配备

备份

备注

1

有毒气体探测仪

探测有毒气体、有机挥发性气体等。

具备自动识别、防水、防爆性能

2套

-

-

2

军事毒剂侦检仪

侦检沙林、芥子气、路易氏气、氢氰酸等化学战剂。

具备防水和快速感应等性能

*

-

-

3

可燃气体检测仪

可检测事故现场多种易燃易爆气体的浓度

2套

-

-

4

水质分析仪

定性分析水中的化学物质

*

-

-

5

电子气象仪

可检测事故现场风向、风速、温度、湿度、气压等气象参数

1套

-

-

6

无线复合气体探测仪

实时检测现场的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并将数据通过无线网络传输至主机。

终端设置多个可更换的气体传感器探头。

具有声光报警和防水、防爆功能

*

-

-

7

生命探测仪

搜索和定位地震及建筑倒塌等现场的被困人员。

有音频、视频、雷达等几种

2套

-

优先配备雷达生命探测仪

8

消防用红外热像仪

黑暗、浓烟环境中人员搜救或火源寻找。

性能符合《消防用红外热像仪》GA/T635的要求,有手持式和头盔式两种

2台

-

-

9

漏电探测仪

确定泄漏电源位置,具有声光报警功能

1个

1个

-

10

核放射探测仪

快速寻找并确定α、β、r射线污染源的位置。

具有声光报警、射线强度显示等功能

*

-

-

11

电子酸碱测试仪

测试液体的酸碱度

1套

-

-

12

测温仪

非接触测量物体温度,寻找隐藏火源。

测温范围:

-20℃~450℃

2个

1个

-

13

移动式生物快速侦检仪

快速检测、识别常见的病毒和细菌,可在30min之内提供检测结果

*

-

-

14

激光测距仪

快速准确测量各种距离参数

1个

-

-

15

便携危险化学品检测片

通过检测片的颜色变化探测有毒化学气体或蒸汽。

检测片种类包括:

强酸、强碱、氯、硫化氢、碘、光气、磷化氢、二氧化硫等

4套

-

-

注:

表中所有“*”表示由各地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配备,本标准不作强行规定。

下同。

附表1-2特勤消防站警戒器材配备标准

序号

器材名称

主要用途及要求

配备

备份

1

警戒标志杆

灾害事故现场警戒。

有发光或反光功能

10根

10根

2

锥型事故标志柱

灾害事故现场道路警戒

10根

10根

3

隔离警示带

灾害事故现场警戒。

具有发光或反光功能,每盘长度约250m

20盘

10盘

4

出入口标志牌

灾害事故现场出入口标识。

图案、文字、边框均为反光材料,与标志杆配套使用

2组

-

5

危险警示牌

灾害事故现场警戒警示。

分为有毒、易燃、泄漏、爆炸、危险等五种标志,图案为发光或反光材料,与标志杆配套使用

1套

1套

6

闪光警示灯

灾害事故现场警戒警示。

频闪型,光线暗时自动闪亮

5个

-

7

手持扩音器

灾害事故现场指挥。

功率大于10W,具备警报功能

2个

1个

附表1-3特勤消防站救生器材配备标准

序号

器材名称

主要用途及要求

配备

备份

备注

1

躯体固定气囊

固定受伤人员躯体,保护骨折部位免受伤害。

全身式,负压原理快速定型,牢固、轻便

2套

-

-

2

肢体固定气囊

固定受伤人员肢体,保护骨折部位免受伤害。

分体式,负压原理快速定型,牢固、轻便

2套

-

-

3

婴儿呼吸袋

提供呼吸保护,救助婴儿脱离灾害事故现场。

全密闭式,与全防型过滤罐配合使用,电驱动送风

*

-

-

4

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

事故现场被救人员呼吸防护。

性能符合《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GA209的要求

20具

10具

含滤毒罐

5

救生照明线

能见度较低情况下的照明及疏散导向。

具备防水、质轻、抗折、耐拉、耐压、耐高温等性能。

每盘长度不小于100m

2盘

-

-

6

折叠式担架

运送事故现场受伤人员。

可折叠,承重不小于120kg

2副

1副

-

7

伤员固定抬板

运送事故现场受伤人员。

与头部固定器、颈托等配合使用,避免伤员颈椎、胸椎及腰椎再次受伤。

担架周边有提手口,可供三人以上同时提、扛、抬,水中不下沉,承重不小于250kg

3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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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多功能担架

深井、狭小空间、高空等环境下的人员救助。

可水平或垂直吊运,承重不小于120kg

2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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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消防救生气垫

救助高处被困人员。

性能符合《消防救生气垫》GA631的要求

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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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救生缓降器

高处救人和自救。

性能符合《救生缓降器》GA413的要求

3个

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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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灭火毯

火场救生和重要物品保护。

耐燃氧化纤维材料,防火布夹层织制,在900℃火焰中不熔滴,不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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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急救箱

现场医疗急救。

包含常规外伤和化学伤害急救所需的敷料、药品和器械等

1个

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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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医用简易呼吸器

辅助人员呼吸。

包括氧气瓶、供气面罩、人工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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