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环保厅数字环保采购项目招标要求措施F包稿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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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环保厅数字环保采购项目招标要求措施F包稿子

招标编号:

玮元-A2014190

省环境保护厅“数字环保”一期项目(二阶段)采购项目

(F标段)

采购人:

省环境保护厅

采购代理:

玮元工程咨询

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1

第二章投标须知7

一、总则10

1、项目概况10

2、投标人资格要求10

3、投标费用10

二、招标文件10

4、招标文件的构成10

5、招标文件的澄清10

6、招标文件的修改10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

7、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

8、投标文件的构成11

9、投标报价12

10、投标保证书13

11、投标有效期13

12、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3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

1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4

14、投标截止时间14

15、迟到的投标文件14

16、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14

五、开标与评标15

17、开标15

18、评标15

19、中标条件16

20、投标文件的澄清16

六、中标通知和合同授予16

21、定标16

22、中标通知16

23、签订合同17

24、合同价款支付17

25、履约保证金17

第三章合同格式18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部分)24

附: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25

格式1:

开标一览表26

格式2:

投标函27

格式3:

投标分项报价表29

格式4:

技术规格偏离表30

格式5:

商务条款偏离表32

格式6:

项目实施方案34

格式7:

售后服务35

格式8:

投标人情况介绍36

格式9:

类似项目业绩37

格式10:

明文件38

格式11:

法定代表人明书39

格式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0

格式13: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它资料41

第五章招标容及要求42

第六章评标办法45

 

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玮元工程咨询受省环境保护厅的委托,对“省环境保护厅“数字环保”一期项目(二阶段)采购项目”进行国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2.招标编号及容

2.1招标编号:

玮元-A2014190

2.2招标容:

本项目分A、B、C、D、E、F、G、H、I、J共10个标段,详细情况如下:

序号

标段代码

产品(项目)名称

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数量

计量单位

交货地点(备注)

1

A

省数字环保应用集成门户等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1

采购人地点

2

B

省资源环境数据中心等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1

3

C

环境地理信息系统平台等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1

4

D

遥感图像磁盘阵列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1

5

D

图形工作站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

6

D

遥感图像处理软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1

7

D

数据库软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1

8

E

省环境监测管理信息系统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1

9

F

省机动车尾气监督管理系统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1

10

G

自然保护区视频监控系统试点建设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1

11

H

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运维管理系统建设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1

12

I

项目安全测评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1

13

J

项目软件测评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A标段(包括省数字环保应用集成门户、部行政许可审批定制开发和农村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系统):

3.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是国外软件信息系统研发建设的专业厂家,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技术力量雄厚,在省有专职的技术支持和本地化售后服务能力;

3.3投标人须设计、开发和实施过“应用集成门户、行政许可审批开发”等相关信息系统,有类似业绩;

3.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标段(包括省资源环境数据中心和省危险废物转移报批系统)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是国外软件信息系统研发建设的专业厂家,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技术力量雄厚,在省有专职的技术支持和本地化售后服务能力;

3.3投标人须设计、开发和实施过相关信息系统,有类似业绩;

3.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C标段(包括环境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定制开发、省环境应急管理系统和九大高原湖泊环境管理系统):

3.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是国外软件信息系统研发建设的专业厂家,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技术力量雄厚,在省有专职的技术支持和本地化售后服务能力;

3.3投标人须设计、开发和实施过相关信息系统,有类似业绩;

3.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D标段(国家卫星中心环境遥感应用分中心基础能力建设):

 3.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是生产厂商或取得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商,授权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生产厂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3.3投标人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或电子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3.4投标人须在省有专职的技术支持和本地化售后服务能力。

E标段(省环境监测管理信息系统之三个子系统的定制开发):

3.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是国外软件信息系统研发建设的专业厂家,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技术力量雄厚,在省有专职的技术支持和本地化售后服务能力;

3.3投标人须设计、开发和实施过类似信息系统,有类似业绩;

3.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F标段(省机动车尾气监督管理系统):

3.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是国外软件信息系统研发建设的专业厂家,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技术力量雄厚,在省有专职的技术支持和本地化售后服务能力;

3.3投标人须设计、开发和实施过类似信息系统,有类似业绩;

3.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G标段(自然保护区视频监控系统试点建设):

3.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是生产厂商或取得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商,授权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生产厂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3.3投标人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或电子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3.4投标人须在省有专职的技术支持和本地化售后服务能力。

H标段(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运维管理系统):

  3.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是国外软件信息系统研发建设的专业厂家,在国有合法的销售许可和服务许可,技术力量雄厚,并有专职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3.3投标人须设计、开发和实施过相关信息系统,具有类似业绩;

3.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I标段(项目安全测评):

3.1投标人须是公安部认可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具有有效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能力评估合格证书”;

3.2投标人须拥有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颁发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

3.3投标人须具备本地化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是本地或在设有办事处(提供驻昆机构证明)的企、事业法人;

3.4投标人须完成过类似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建设项目,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3.5本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

J标段(项目软件测评):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

3.2投标人须具备本地化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是本地或在设有办事处(提供驻昆机构证明)的企、事业法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2日至2014年12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时间,下同),在市白云路548号丹彤大厦四楼A3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人民检察院在2014年12月2日至2014年12月8日之间开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并在汇款附言中注明该项目招标编号及标段代码。

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寄送。

4.4招标文件购买联系人:

许义兴,联系:

09

4.5电汇购买标书或对标书购买有任何疑问,请将报名所需的资料扫描后(含标书购买凭据)和问题一并发至招标文件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及时回复。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A、B、C三个标段的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22日09时00分,地点为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8号;D、E、F、G、H、I、J七个标段的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23日09时00分,地点为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3号

5.2A、B、C三个标段的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8号;D、E、F、G、H、I、J七个标段的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3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证

本次开标会议将邀请公证处派员对开标进行现场公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原件出席。

7、其他事宜

根据财政部关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1]59号)的相关要求,受托为省环境保护厅数字环保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

但属于《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情形的除外。

8、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为省政府采购网及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省环境保护厅

地址:

西山区广福商业中心A09栋

招标代理机构:

玮元工程咨询

地址:

市白云路548号丹彤大厦四楼A3

联系人:

罗辅、可兆伟、王蒙

电话:

(0871)65613259

传真:

(0871)65693655

QQ:

812362036qq.

户名:

玮元工程咨询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市白云路支行

银行账号:

135607703520

财务:

(0871)65620154

 

第二章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编列容

1

1.1

项目名称:

省环境保护厅“数字环保”一期项目(二阶段)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玮元-A2014190

2

1.3

服务地点:

采购指定地点

工期:

各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填报最短完工时间,但不得超过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天(各项目技术要求中有工期要求的以技术要求容为准)。

质保期:

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年(各项目技术要求中有质保期要求的以技术要求容为准)

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

2.1

其他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4

3.2

中标服务费:

中标人须按国家计委文件价格[2002]1980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的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5

9.7

投标文件必须按项目分标段整体进行制作、封装,投标人须对其所投项目标段所有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重项,否则作废标处理。

6

10.1

投标保证金金额:

不低于供应商投标报价的1%。

交纳时间:

保证金必须在2014年12月19日17时00分前提交至玮元工程咨询(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过时到账的视为无效保证金,其投标保证金按废标处理),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证金交纳凭据的复印件。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现金、电汇或网银

若为电汇或网银(必须从投标单位的法人基本账户划出)请在银行汇款附言中注明项目编号、联系人及手机。

户名:

玮元工程咨询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市白云路支行

银行账号:

135607703520

财务:

04

7

11.1

17.1

开标时间:

2014年12月2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

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3号

8

11.1

投标有效期:

90天

9

12.1

副本的份数:

3份

10

1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3号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4年12月23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

11

18.5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12

21.2

金额变更:

±10%

13

24

合同价款支付:

合同签订时确定。

14

25

履约保证金的交纳全部改为以下: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签订合同前须按如下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和低价诚信保证金,逾期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和低价诚信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履约保证金金额:

1、履约保证金:

当预算价与中标价之差小于10%(含10%)时,中标人交纳中标价10%的履约担保,形式可为现金、支票、汇票或银行保函。

2、低价诚信保证金:

当预算价与中标价之差大于10%时,中标人除向采购人提交中标价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外,还须向采购人提交低价诚信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与低价诚信保证金之和不低于预算价与中标价之差,且低价诚信保证金必须提交现金。

(例如100万的项目,如果投10万,就要提交10万的履约保函和80万的低价诚信金,而且低价诚信金只接受现金)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履约保证金和低价诚信保证金在乙方根据合同约定,按期交货并通过验收后1个月无息退还;若乙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时间要求完成建设容的,履约保证金和低价诚信保证金不予退还。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项;

1.2项目容及要求:

详见第五章;

1.3服务地点、工期及质保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规定。

1.4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3、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2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中的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3.3中标人须向本项目公证处支付公证费;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构成

4.1招标文件由目录所列容和本须知第6条所发出的答疑、补遗等组成。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15天以前按招标公告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通知招标代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对投标截止期15天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传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在投标截止期前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澄清和修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当所发出的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6.2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补充、修改或者更正、澄清一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的修改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和网上公告)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或签领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6.3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自行酌情对投标截止日期进行延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玮元工程咨询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对不同文本的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投标人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资料,但有关的段落必须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字体要便于辨识,以正楷、宋体为好;

7.2用非中文版印刷的产品说明书、技术资料、资格资质证书等,投标人应提供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

7.3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一律用公制。

8、投标文件的构成

8.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由下列部分构成。

投标文件正本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可提供复印件的,均须提供原件。

(1)开标一览表:

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开标一览表”的格式及要求填写;

(2)投标函:

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函”的格式及要求填写;

(3)投标分项报价表:

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及要求填写;

(4)技术规格偏离表:

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技术规格偏离表”的格式及要求,将所投服务的实际技术参数对应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容及要求”中的技术要求,并如实、完整、准确地填写该表;

(5)商务条款偏离表:

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商务条款偏离表”的格式及要求,根据实际投标情况如实填写本表格,包括服务期、质保期、付款方式、服务地点及履约保证金等容;

(6)项目实施方案;

(7)售后服务;

(8)法定代表人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投标时须提供);

(10)2013年经非本单位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11)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12)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

(13)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其他资料。

8.2供应商应将以上文件装订成册,并编写目录清单和连续页码。

8.3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为准。

9、投标报价

9.1报价须为人民币含税价(元),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设计费、开发费、设备费、备品备件费、售后服务费、技术培训费、验收、保险、招标代理服务费、公证费等所有可能涉及的费用,该报价应符合国行情并能保证投标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

合同一旦签订,此合同价格在合同执行期间将不因工作量的变化而调整。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中标明拟提供服务的总价。

投标人没有填入价格的部分在项目实施时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部分费用已包括在其他单价和价格中;

9.3投标报价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9.4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9.5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9.6投标人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否则一经查实,其投标将可能被拒绝或被宣布为废标。

10、投标保证书

10.1投标保证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附《投标保证书》格式填写,并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规定数额、时限提交投标保证金。

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有效凭据的复印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0.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为:

现金、电汇或网银,招标人拒绝其他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委托在或其他地方、其他单位或无法人资格的办事机构代交的须有委托书和双方签字盖章认可的声明;

10.3投标保证金应交至玮元工程咨询财务部;

10.4未按上述10.1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0.5落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代理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无息返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无息退还;

10.6下列任何情况之一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撤回其投标;

(2)拒绝按本须知第9.3条修正报价的;

(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签订合同。

11、投标有效期

11.1所投的标书应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项所规定的以日历天计算的投标有效期有效。

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的时间短的可以视为非响应投标予以拒绝;

11.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如电传、传真等。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2、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2.1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2.2投标文件的正本应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委托代理人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投标文件副本由正本复印而来;

12.3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修改错漏处签字或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3.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起密封在一个外层包中,在外封上标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日期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字样;

13.2密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密封章,未按规定密封和标记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3.3投标文件应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送交。

14、投标截止时间

14.1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所收到的招标文件概不退还;

14.2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14.3投标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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