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容积式空气压缩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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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容积式空气压缩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容积式空气压缩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1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容积式空气压缩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针对特殊情况的专项国家监督抽查、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地方监督抽查可参照执行。

监督抽查产品范围包括微型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直联便携式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全无油润滑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一般用固定的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一般用喷油螺杆空气压缩机,一般用喷油滑片空气压缩机,一般用喷油单螺杆空气压缩机,一般用变频喷油螺杆空气压缩机。

本规范内容包括产品分类、企业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异议处理复检及附则。

注:

针对特殊情况的专项国家监督抽查是指应急工作需要而进行的或者由于某种特殊情况(或原因)仅需要对部分项目进行抽样检验的专项监督抽查。

2产品分类

2.1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及代码见表1。

表1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

分类代码

5

509

509.2

分类名称

工业生产资料

通用机械

容积式空气压缩机

2.2产品种类

a.微型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

b.直联便携式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

c.全无油润滑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

d.一般用固定的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

e.一般用喷油螺杆空气压缩机

f.一般用喷油滑片空气压缩机

g.一般用喷油单螺杆空气压缩机

h.一般用变频喷油螺杆空气压缩机

3企业规模划分

根据容积式空气压缩机产品行业的实际情况,生产企业规模以容积式空气压缩机产品年销售额为标准划分为大、中、小型企业。

见表2。

表2企业规模划分

企业规模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销售额/万元

≥50000

≥10000且<50000

<10000

4检验依据

下列引用的文件,其最新版本或修改单均适用于本规范。

GB/T3853-1998容积式压缩机验收试验

GB/T4980容积式压缩机噪声声功率级测定

GB/T7777容积式压缩机机械振动测量与评价

GB/T13279-2002一般用固定的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

GB/T13928-2002微型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

GB/T15487容积式压缩机流量测量方法

GB19153-2009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22207-2008容积式空气压缩机安全要求

JB/T4253-2002一般用喷油滑片空气压缩机

JB/T6430-2002一般用喷油螺杆空气压缩机

JB/T8933-2008全无油润滑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

JB/T8934-1999直连便携式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

JB/T10525-2005一般用喷油单螺杆空气压缩机

JB/T10972-2010一般用变频喷油螺杆空气压缩机

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5抽样

在企业成品仓库内或者市场上,随机抽取近期(生产日期在半年内)生产的同一批次,并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

产品应完整且随机资料齐全(对应的产品标准中有规定)。

5.1抽样型号或规格

因容积式空气压缩机变形产品多,抽样产品铭牌明示的规格参数要与对应的产品标准规格相符。

5.2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

5.2.1在确定的抽样样品范围内随机抽取样品,点清并核对被抽样品的随机文件和随机零部件,抽样范围内的产品可以是裸机,也可以是包装后的产品。

对于裸机,宜用铅封,以确保样机主要零部件不易调换为原则,对于包装后的产品也可以采用封条方式,原则相同。

在封样同时,应认真填写抽样单,对整机和铭牌进行拍照,封存随机文件等备查。

5.2.2容积式空气压缩机多为小批量或按定单生产,抽样基数应大于等于3台。

抽样数为2台,其中1台为检验样品,1台为备样。

注:

在本规范的规定中,检验机构在检验过程中对检验结果进行复验所采用的样品,应是抽取的检验样品,不能采用备用样品。

备用样品仅是指被抽查企业或者经过确认了样品的生产企业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需要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时,采用的备用样品。

5.3样品处置

请生产企业对抽样样品妥善保护,选择正规可靠的运输公司或自己运送到指定的检验机构,包括检验样品和备样。

保存和运输期间要防雨、防撞击、防侧翻和倒置。

5.4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

同时记录被抽查企业上一年度生产的产品销售总额,以万元计;若企业上一年度未生产,则记录本年度实际销售额,并加以注明。

注:

记录的“产品销售总额”中的产品是指计划抽查的产品,如计划抽查“容积式空气压缩机”,应记录被抽查企业的所有容积式空气压缩机产品销售总额;计划抽查“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应记录对应的被抽查企业的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产品年销售总额;计划抽查“微型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就只记录被抽查企业的微型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年销售总额。

6检验要求

6.1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见表3。

 

表3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

强制性/推荐性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程度分类

A类a

B类b

1

容积流量

GB/T3853-1998

附录A和产品标准

强制性

GB/T15487

2

比功率

GB/T3853-1998

附录A和产品标准

强制性

GB/T3853

3

机组输入比功率

GB19153-2009

4.3条

强制性

GB/T3853

4

噪声声功率级

GB22207-2008

4.2条

强制性

GB/T4980

5

振动烈度

GB22207-2008

4.3条

强制性

GB/T7777

6

排气温度

GB22207-2008

4.4.1.1条

强制性

GB/T3853

7

安全阀灵敏性

GB22207-2008

4.5.3.1条和4.5.3.2条

强制性

GB22207

8

压力容器检查

GB22207-2008

4.10条

强制性

GB22207

9

外露旋转件防护检查

GB22207-2008

4.9条

强制性

GB22207

a极重要质量项目

b重要质量项目

6.2检验应注意的问题

6.2.1空气压缩机是复杂设备,样品检验前应由生产企业对样品进行运行前调试(安全阀等已铅封的不允许动铅封,但仍应该手动活动阀杆多次,使安全阀处于正常状态),出厂前采取油封保护的产品运行前应拆洗油封,有油润滑的空气压缩机运行前应加注生产企业规定的润滑油到规定加油量,并且加载前应空负荷运行一段时间以保证润滑油到达所有应该润滑的润滑部位。

对于有安装基础要求的设备,检验机构应为设备准备符合产品设计要求的安装基础,并安装牢固可靠。

6.2.2样品检验的环境条件应符合检验标准的规定:

a.检验容积流量和比功率时,空气压缩机进口环境温度应可调,此外,对于水冷空气压缩机,冷却水量和水温应可调。

b.检验振动时,外界不应有影响检验精度的振动(如检验场所靠近公路,车辆行驶产生振动,或检验场所附近有锻造,冲压,建筑工地打桩等产生振动),否则,检验机构应对检验场所采取隔振措施,如隔振沟,同时,地面要坚实,安装基础要稳定,直接摆放地面的样品应摆放平稳。

c.噪声检验时,环境条件应符合GB/T4980规定的工程法,不允许用GB/T4980规定的简易法。

6.2.3对于检验样品不合格,检验机构应作好标志,并妥善保管不合格样品和备样,要防潮、防锈、防霉变,储存环境不应有影响样品性能的因素。

6.2.4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7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当产品存在A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严重不合格;当产品仅有B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一般不合格。

8异议处理复检

对判定不合格产品进行复检时,按以下方式进行:

8.1核查不合格项目相关证据,能够以记录(纸质记录或电子记录或影像记录)或与不合格项目相关联的其它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证明,并得到被检方认可的,作出维持原检验结论的复检结论。

8.2需对不合格项目复检时,采用备用样检验。

当复检结果仍不合格,维持原检验结果不变。

当复检结果合格,以复检结果为准。

9附则

本规范编写单位:

国家压缩机制冷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肖矛)。

本规范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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