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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购房合同需要签那些.docx

签购房合同需要签那些

签购房合同需要签那些

  篇一:

最全的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

  最全的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

  购房者认购——购房者交定金(拿收据)——开发商下载签合同,双方进行签合同,购房者交首付——开发商将首付款打到房产局的资金监管账户——开发商下载备案单并打印备过案的合同——通知购房者再次签订备案合同——开发商将备案合同送到房产局审核盖章——办理相关贷款手续。

  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

  1、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

  五证,一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第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第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叫“五证”。

其中前两个证是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开工市是由市建委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由市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

  那么怎么样看待“五证”交给您一种方法,这五证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这两种要核发,看准确了,一般原则上就没有问题,特别是预售许可证。

特别要提醒的是,购房者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作弊。

签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一定要参照最好是采用且不要随意修改《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填写,了解各项具体内容。

不要随意去签订开发商自己定的《定购协议书》还交一笔订金。

就算很多人都这样做,但这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

且这种合同一定是权利义务不平等的,对自己尤其不利。

最好能够直接与开发商签预售合同就好。

这个步骤,一定不能马虎啊!

否则到时吃大亏就惨了。

  3、查验有关证明文件

  买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4、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

  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

  5、买期房要约定条件和时限

  所谓交房有两层含义:

一层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

  6、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

  购房者在签约时,应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7、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

  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8、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

  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

  9、注意约定违约责任

  这里指的违约包括:

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

  买房签合同补充协议注意事项:

  在买卖的时候一个是签订认购书,第二个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有一个补充协议,这个补充协议往往是房屋购买合同里没有约定的事项通常在补充条款里进行约定。

需要提醒购房者注意的是,补充条款在某种程度上,它约定的事项比房屋购销合同里约定的还重要,因为补充条款是根据不同的项目的不同具体情况来约定的。

所以,在补充条款签订的时候应该把握几个问题。

  1、应该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

  2、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

因为购销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

  3、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

现在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情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

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

  4、明确关于公摊建筑面积。

现在面积争议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积的分摊问题,而且有些开发商经常在公摊上做文章,所以要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

现在有很多赠与这个,赠与那个,实际上有的时候是公用的面积。

  5、应该明确装修标准。

以后逐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精装修,那么就必须对装修的标准明确。

比如说装修的标准不要笼统的想使用进口材料、高级材料等这种不明确、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确使用什么品牌,甚至包括颜色等。

  6、明确退房的责任。

购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经常拿出一些资金装修房屋,比如说买家电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必须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责任,写名在确定的日期内把开发商退还,甚至包括银行的利息、罚金等。

  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就和大家分享到这里了,买房是比较重要的一件事情,会花费我们大量的精力财力投入,所以大家一定要谨慎对待,买房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清楚明确里面的内容,这可都关系到大家的切身利益,要注意条款细节以免损害自身利益。

  篇二:

签订购房合同八大注意事项

  签订购房合同八大注意事项

  第一项:

关于五证

  陷阱:

有些开发商没有五证或五证不全时,为了出售房屋可能提供虚假的五证主要是复印件;或者提供小区一期或前几期的有效五证来出售房屋。

五证不全可能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房产证甚至导致购房合同无效。

  对策:

  1、复印件要注意看原件。

  2、有原件要看批准日期以及使用和出售面积的多少。

  3、对承诺证件正在办理中的开发商,可约定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取得该证件所要承担的责任。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出卖人保证对出售房屋所持有五证的真实性、有效性。

若因此导致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愿向买受人承担已付房款双倍的返还责任。

  第二项:

关于公摊面积

  陷阱:

建设部格式合同第五条只有对建筑面积出现变化的处理,这样有的开发商会提高公摊面积减小使用面积,而总的建筑面积不变。

依据合同开发商并未违约,买受人也起诉无据。

对策:

  1、在合同第三条中写明确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

  2、在附件二中列明公摊面积的构成。

  3、按套购买使用面积,双方不涉及公摊处理。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公摊面积的变化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

  1、如果实测公摊面积超出暂测面积的,买受人在超出暂测面积的3%以内据实结算,超出3%以上的部分由出卖人承担相关费用;如果实测面积少于暂测面积,买受人据实结算。

  2、买受人对实测面积的承担,仅在超出暂测面积的1平方米以内据实结算。

  第三项:

关于房产证

  陷阱:

建设部格式合同第十五条并未说清条款中“规定期限”是指法定还是约定期限,所以其中房产证的办理取得日期不明。

可能导致资质较差的开发商拖延颁证或找各种理由不办证。

对策:

  1、五证齐全的项目一般买受人得到房产证有保证,所以五证不全就免谈。

  2、将不能办理房产证中行政机关的原因单列出来,开发商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买受人不能起诉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如果因出卖人的原因,导致其在交房后360日内不能为买受人办理取得房产证的,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1种第

(1)项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承担责任。

  2、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按照本补充条款的第八条出卖人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

  如果因买受人不依法交纳办理房产证相关费用的原因,导致出卖人在交房后360日内不能为其办理取得房产证的,买受人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第1种的处理方式及违约金计算标准承担责任。

如果因颁证行政机关的原因,导致出卖人在交房后360日内不能为买受人办理取得房产证的,买卖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但出卖人应当出示盖有行政机关公章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出卖人违约。

  第四项:

关于书面通知

  陷阱:

合同中约定通知义务后(如:

交房通知),开发商如期不能履行义务,延期后其可以在售楼

  部张贴书面公告,却署名约定日。

还将公告辩为书面通知,以推托自己的责任。

  对策:

  1、将书面通知的形式约定清楚,开发商违约时,买受人就有确凿证据。

  2、如有开发商违约,买受人应一具体的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备证据。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本合同中所含书面通知义务的,双方均应以邮政快件的方式通知对方。

  第五项:

关于所售房屋的坐落位置

  陷阱:

开发商开发多个楼盘时,买受人可能买得是位置好的某号楼,可交房时该楼号又变为相同结构位置不好的楼层。

  对策:

  1、在合同附件一中,附上小区的平面图并标明楼号。

  2、开发商应在此附图中盖章确认。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出卖人应当将出售房屋所属楼号在小区平面图中标明,并将小区平面图粘贴在本合同附件一内加盖公章。

  第六项:

关于所售房屋的抵押

  陷阱:

有的开发商为了盘活资金往往将土地使用权抵押,进而将所建楼盘抵押。

如果此类房屋出售,开发商破产时,买受人得不到房屋。

因为买受人还未得到房产证,不具有物权。

  对策:

  1,在土地管理部门、房管部门查清该楼盘有无抵押记载。

  2、要求开发商将合同在房管局备案。

  3、要求开发商提供保证责任。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出卖人保证自己所售房屋不存在抵押的情况,若因此导致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承担已付房款双倍的返还责任。

  第七项:

关于物业管理公约

  陷阱:

《物业管理条例》今年9月1日实施,其中明确规定买受人在购房前开发商要与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公约》。

否则,开发商就不得出售房屋。

潜在的买受人也就有可能依法得不到房产证。

  对策:

  1、买受人应要求前期物业应以招投标的方式介入。

  2、开发商与前期物业签订了《物业管理公约》。

  3、买受人也应签订三方都署名的《物业管理公约》。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出卖人在出售房屋前,应与招投标方式选择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公约》。

买卖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同时签订有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署名的《物业管理公约》。

  第八项:

关于各方责任范围

  陷阱:

如果因开发商的各种原因(如:

五证不全、一房二买、又抵又买等)情形导致买受人得不到房屋,买受人的损失范围没有界定。

然而法律也没明确具体范围。

  对策:

  1、根据《民法通则》以及6月1日的《解释》将实际损失细化。

  2、对开发商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准备好证据。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如果因出卖人的单方原因导致退房,出卖方承担的责任范围如下:

  出卖人的责任范围:

  1、退还已付房价款及其利息(此利息的计算,如果是一次性付款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如果是按揭付款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2、赔偿买受人从签订此购房合同时起到退房时至每平方米售价的升值差价。

  3、赔偿买受人对所购房屋的装饰装修费用(此费用仅以装修实物和相关票据为限)。

  4、对于按揭付款的买受人,出卖人应赔偿买受人办理按揭相关手续的费用(包括:

银行手续费、保险费、评估费、公证费等)。

  篇三:

签订购房合同八大注意事项

  签订购房合同八大注意事项

  签订购房合同八大注意事项

  签订购房合同八大注意事项

  第一项:

关于五证

  陷阱:

有些开发商没有五证或五证不全时,为了出售房屋可能提供虚假的五证主要是复印件;或者提供小区一期或前几期的有效五证来出售房屋。

五证不全可能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房产证甚至导致购房合同无效。

  对策:

1、复印件要注意看原件。

2、有原件要看批准日期以及使用和出售面积的多少。

3、对于承诺证件正在办理中的开发商,可约定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取得该证件所要承担的责任。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出卖人保证对出售房屋所持有五证的真实性、有效性。

若因此导致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愿向买受人承担已付房款双倍的返还责任。

  第二项:

关于公摊面积

  陷阱:

建设部格式合同第五条只有对建筑面积出现变化的处理,这样有的开发商会提高公摊面积减小使用面积,而总的建筑面积不变。

依据合同开发商并未违约,买受人也起诉无据。

对策:

1、在合同第三条中写明确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

  2、在附件二中列明公摊面积的构成。

3、按套购买使用面积,双方不涉及公摊处理。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公摊面积的变化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

  1、如果实测公摊面积超出暂测面积的,买受人在超出暂测面积的3%以内据实结算,超出3%以上的部分由出卖人承担相关费用;如果实测面积少于暂测面积,买受人据实结算。

  2、买受人对实测面积的承担,仅在超出暂测面积的1平方米以内据实结算。

  第三项:

关于房产证

  陷阱:

建设部格式合同第十五条并未说清条款中“规定期限”是指法定还是约定期限,所以其中房产证的办理取得日期不明。

可能导致资质较差的开发商拖延颁证或找各种理由不办证。

对策:

1、五证齐全的项目一般买受人得到房产证有保证,所以五证不全就免谈。

2、将不能办理房产证中行政机关的原因单列出来,开发商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买受人不能起诉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如果因出卖人的原因,导致其在交房后360日内不能为买受人办理取得房产证的,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1种第

(1)项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承担责任。

  2、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按照本补充条款的第八条出卖人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

  如果因买受人不依法交纳办理房产证相关费用的原因,导致出卖人在交房后360

  日内不能为其办理取得房产证的,买受人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第1种的处理方式及违约金计算标准承担责任。

  如果因颁证行政机关的原因,导致出卖人在交房后360日内不能为买受人办理取得房产证的,买卖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但出卖人应当出示盖有行政机关公章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出卖人违约。

  第四项:

关于书面通知

  陷阱:

合同中约定通知义务后(如:

交房通知),开发商如期不能履行义务,延期后其可以在售楼部张贴书面公告,却署名约定日。

还将公告辩为书面通知,以推托自己的责任。

  对策:

1、将书面通知的形式约定清楚,开发商违约时,买受人就有确凿证据。

2、如有开发商违约,买受人应一具体的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备证据。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本合同中所含书面通知义务的,双方均应以邮政快件的方式通知对方。

  第五项:

关于所售房屋的坐落位置

  陷阱:

开发商开发多个楼盘时,买受人可能买得是位置好的某号楼,可交房时该楼号又变为

  相同结构位置不好的楼层。

  对策:

1、在合同附件一中,附上小区的平面图并标明楼号。

2、开发商应在此附图中盖章确认。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出卖人应当将出售房屋所属楼号在小区平面图中标明,并将小区平面图粘贴在本合同附件一内加盖公章。

  第六项:

关于所售房屋的抵押

  陷阱:

有的开发商为了盘活资金往往将土地使用权抵押,进而将所建楼盘抵押。

如果此类房屋出售,开发商破产时,买受人得不到房屋。

因为买受人还未得到房产证,不具有物权。

对策:

1,在土地管理部门、房管部门查清该楼盘有无抵押记载。

2、要求开发商将合同在房管局备案。

3、要求开发商提供保证责任。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出卖人保证自己所售房屋不存在抵押的情况,若因此导致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承担已付房款双倍的返还责任。

  第七项:

关于物业管理公约

  陷阱:

《物业管理条例》今年9月1日实施,其中明确规定买受人在购房前开发商要与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公约》。

否则,开发商就不得出售房屋。

潜在的买受人也就有可能依法得不到房产证。

  对策:

1、买受人应要求前期物业应以招投标的方式介入。

2、开发商与前期物业签订了《物业管理公约》。

3、买受人也应签订三方都署名的《物业管理公约》。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出卖人在出售房屋前,应与招投标方式选择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公约》。

买卖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同时签订有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署名的《物业管理公约》。

第八项:

关于各方责任范围

  陷阱:

如果因开发商的各种原因(如:

五证不全、一房二买、又抵又买等)情形导致买受人得不到房屋,买受人的损失范围没有界定。

然而法律也没明确具体范围。

  对策:

1、根据《民法通则》以及6月1日的《解释》将实际损失细化。

2、对开发商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准备好证据。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如果因出卖人的单方原因导致退房,出卖方承担的责任范围如下:

  出卖人的责任范围:

  1、退还已付房价款及其利息(此利息的计算,如果是一次性付款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如果是按揭付款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2、赔偿买受人从签订此购房合同时起到退房时至每平方米售价的升值差价。

  3、赔偿买受人对所购房屋的装饰装修费用(此费用仅以装修实物和相关票据为限)。

  4、对于按揭付款的买受人,出卖人应赔偿买受人办理按揭相关手续的费用(包括:

银行手续费、保险费、评估费、公证费等)。

  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建筑房地产部罗润国律师

  篇四:

买房签合同要注意这些否则吃大亏

  买房签合同要注意这些否则吃大亏

  前言:

买房这个问题相信许多人都要面对。

对于这个生活中的“头等大事”之一,许多细节万万不能马虎。

尤其是现在房价居高不下的时候,买套房得投进不少人力财力,所以大家一定要慎重对待。

很多朋友说在买房的时候不清楚买房签合同流程,购房合同上很多专有名词看的也是云里雾里的,最重要的是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也不甚了解,金融之家xx特意整理了下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等相关内容,分享给大家,希望对刚需族有所帮助。

  一、买房签合同流程:

  购房者认购——购房者交定金(拿收据)——开发商下载签合同,双方进行签合同,购房者交首付——开发商将首付款打到房产局的资金监管账户——开发商下载备案单并打印备过案的合同——通知购房者再次签订备案合同——开发商将备案合同送到房产局审核盖章——办理相关贷款手续。

A:

买房有关的专有名词解释:

  1、"五证"&"两书"

  在签合同之前,一定要先确认房地产开发商的"五证","两书"是齐全的,那"五证"和"两书"有什么作用呢

  房地产开发商在卖房之前要具有一定的条件,并且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销售的各种手续,也就是说,只有这群手续都齐备了,他才有资格卖房。

  "五证"是指: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两书"是指:

《住房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可不要小看这几个证书,只有合法进入市场的住宅房,产权才会受到国家保护。

  特别要提醒的是,购房者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作弊。

签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2、定金订金

  定金是指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俗称保证金。

如果开发商毁约,是要双倍返还的。

  而订金则带有预付款性质,没有担保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成立。

一般情况下,订金通常发生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的时候,这时候,付订金意味着你拥有对这套房子的优先购买权。

如果最后你买了这套房子,订金作为总房款的一部分;否则,不管是哪方违约,订金都要原数返还。

  除了定金和订金。

买房子的时候还会出现"认筹金"和"诚意金"。

  "认筹金"是指开发商正式销售前让购房者缴纳的费用,缴纳了"认筹金"之后,你不仅可以获得一定折扣的优惠,还可以优先购买房屋,一般用来解决开发商的资金问题。

但是,亲们,认筹金是违法地。

诚意金与认筹金类似,都是通过收取一定金额的钱,向买房的人承诺一定的优惠,并以此确定购房者的先后顺序,但是,诚意金更相当于一种营销手段。

同样,诚意金也不具有合同效力,不受到法律保护。

  3、各种面积的含义

  建筑面积有一个公式:

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包括:

房内房屋使用空间的面积,墙体面积以及阳台面积;公摊建筑面积自然就是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了。

  有些开发商为吸引更多客户,会在宣传页上标有赠送面积。

赠送面积:

顾名思义,赠送面积就免费的面积。

但请大家切记:

羊毛出在羊身上,开发商是很有可能把这部分钱平摊到单价中的;一些含大量赠送面积的户型,往往内部格局并不好;一些赠送的面积是开发商"偷来的",这些面积不被法律承认和保护

  4、各种税的解释

  首先来解释一下最近比较受关注的房产税。

房产税是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财产税。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财产税,一般是房款总额的

  %。

  房地产印花税则是指因房地产买卖、房地产产权变动、转移等而对书立的或领受的房地产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赋,一般是总房款的%。

  二、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

  1、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一定要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填写,了解各项具体内容。

  不要随意去签订开发商自己定的《定购协议书》还交一笔订金。

就算很多人都这样做,但这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

且这种合同一定是权利义务不平等的,对自己尤其不利。

  最好能够直接与开发商签预售合同就好。

这个步骤,一定不能马虎啊!

否则到时吃大亏就惨了。

  2、查验有关证明文件

  检查开发商是否具有上述所介绍的"五证"和"两书"。

买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3、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

  

(1)购房者应谨防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

  

(2)应该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

  (3)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

  (4)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

因为购销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

  (5)明确退房的责任。

购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经常拿出一些资金装修房屋,比如说买家电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必须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责任,写名在确定的日期内把开发商退还,甚至包括银行的利息、罚金等。

  篇五:

签购房合同时要交哪些钱

  签购房合同时要交哪些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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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20XX-04-0321:

39:

56评论2条]张小姐最近在市区购买了一套房,从看房到买房经历了半年左右的时间,购房时的房价较看房时每平方米涨了...

  张小姐最近在市区购买了一套房,从看房到买房经历了半年左右的时间,购房时的房价较看房时每平方米涨了近500元左右,使得张小姐准备好的购房首期款显得捉襟见肘。

由于担心房价不断上涨,张小姐一咬牙下决心买了房。

没料到,签定购房合同时售楼小姐拿出计算器,一阵计算后告诉张小姐,需要交付的款项超过张小姐自己计算的首期款14000元,这让张小姐惊讶不已。

售楼小姐又告诉张小姐,除支付首期款外,还要交纳房屋维修资金、煤气管道、有线电视初装费等,张小姐对这些费用在签订合同时就收取表示质疑,但是售楼小姐表示,这是公司规定收取的费用,如果不交就不能签订购房合同。

无可奈何之下,张小姐只好倾其所有交齐了费用。

  张小姐随后询问了几位新近购房的朋友,除了首期款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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