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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辅导员工作职责

贵州大学辅导员工作职责

辅导员是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组织者和实施者,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人和引路人,辅导员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积极参与和谐校园建设,明确自身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努力成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能手。

第一条辅导员要以“立德树人”为主要任务,深入大学生思想实际,通过日常思想政治工作、专题教育、课堂教育等,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二条辅导员要顺应大学生组织形态变化实际,利用党团工作、学生组织建设、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学生宿舍区建设等途径和载体,做好学生组织管理工作,发挥学生骨干作用,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第三条辅导员要结合大学生发展需求,开展帮困助学、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学生事务管理和咨询辅导工作。

第四条辅导员要参与处理设计大学生的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

第五条承担日常思想工作教育。

辅导员要深入学生实际,经常性的开展谈心活动,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关注学生学习、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与成才。

第六条做好主题教育的指导和组织工作。

辅导员要定期指导和组织开展各种主题教育,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

第七条大力加强党团组织和班级建设。

辅导员要带领并指导学生党支部做好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发展工作;指导团支部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理论学习、校园文化、科技创新、志愿者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充分发挥班级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工作,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经常召开学生干部会议你,每学期至少召开三次有特色的主题班会。

第八条积极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辅导员要熟练网络基本应用技术并积极利用网络工具与学生沟通、交流。

第九条大力开展学生宿舍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充分发挥宿舍区“思想教育、文化建设、行为规范、生活服务”的功能,使学生在宿舍区健康成长。

第十条扎实开展帮困育人工作。

辅导员要掌握贫困大学生的基本情况与思想动态,建立贫困大学生档案,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开展帮困助学、诚信教育等工作,培养大学生自立自强的精神。

第十一条开展大学生就业指导和职业发展教育。

辅导员要积极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和择业观,指导学生进行职业发展规划,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第十二条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辅导员要掌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基本常识,积极开展生命教育,在心理咨询师的指导下,积极参与校、院系、班级三级心理健康教育和危机干预网络建设。

第十三条做好学生事务管理工作。

辅导员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学生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定等工作,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做好学籍管理及违纪学生的处理工作,依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努力维护校园和谐、安全与稳定。

辅导员要熟悉学校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及时有效的化解和处置涉及的有关矛盾和问题,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及处置工作。

第十五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辅导员要做好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主动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理论与方法,不断提升自身工作水平。

第十六条加强德育研究。

辅导员要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工作对象与工作环境的变化,掌握工作规律,有针对性的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工作。

 

贵州大学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科办事流程

一、学生证办理流程图

 1.新生办理学生证流程图

取得学籍资格(已报到注册)→到学生科填写《学籍卡片》、《学生登记表》、《校徽、学生证、火车票优惠卡发放登记表》→填写学生证→学生证盖章→到学院领取

 2.老生补办学生证流程图

到学院学生科领取《补办学生证申请表》→学院签署意见、盖章→学生证挂失材料→报送学生科(附一寸照片1张)→办理学生证→一周后领取并到学院补注册登记

3.因学籍变更换发学生证流程图

教务处学籍变更(包括休学复学、退伍复学、转专业)证明及原学生证(附一寸照片1张)→学生科交回原有学生证→一周后领取并到学院补注册登记

4.因家庭搬离原所在地或父母亲工作调动更改乘坐火车区间

出示其父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和工作单位证明及本人申请→学院学生科领取《补办学生证申请表》→学院签署意见、盖章审核属实→报送学生科(附一寸照片1张)→交回原证→一周后领取并到学院补注册登记

二、学生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在校证明等)

学院开具证明→凭学生证、身份证到学生科→学生科审核(查档、属实)→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备案

三、离校手续

1、毕业离校

持离校手续单→到学生科交回学生证、校徽→到其它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2、休学、参军离校

持休学、参军手续单→到学生科交回学生证、校徽→到其它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3、退学、开除学籍、死亡注销

持相关证明或手续单→到学生科交回学生证、校徽→到其它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四、学生申诉

学生对处理结果不服(在接到学生处分决定书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申诉处理委员会在正式受理(申诉后的15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决定)→对复议结论有异议→15日内向省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复议申诉→行政部门受理复议申诉后(30个工作日内)做出复议申诉处理决定

五、毕业生遗留档案办理

持相关单位提档函及委托证明→学生科→经审核属实→填写学生档案传递登记表→提档人签字并密封档案

六、学生走读办理

(每年9月)本人提出申请并且家长签字→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建立外住学生挡案并且与学生及其家长签署《安全承诺书》)→外住学生持申请书和《安全承诺书》到校学生处备案→计财处、后勤总公司等办理相应手续。

七、学生副食补贴领取

由学院填写《学生副食补贴领取表》(一式贰份、并且附学生名册电子文档)→学生科审核留存→处领导签字→计财处领款

八、违纪处理

1、记过及以下的违纪处理

相关部门报学院→学院根据相关规定直接处理(以学院的名义行文)→报学生科备案→学生科归档并入库

2、留校察看及以上违纪处理

相关部门报学院→学院根据相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学生处学生科→提交教务处会签意见→分管领导签意见报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退学、开除学籍的提交校长办公会)→以学校名义行文处理决定书→送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处、团委及相关单位(由学院向学生本人及家长寄送决定书)→学生科归档并入库(退学、开除学籍的送教育厅备案)

3、学业成绩不合格违纪处理

学院报教务处→教务处根据相关规定直接处理→送学院及学生处备案→学生科归档并入库

4、考试违纪处理

学院报教务处→教务处提出认定意见→交学生处提出处理意见→学生处按规定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按程序和规定行文

九、奖学金评审

1、优秀学生奖学金

学生自我测评→以班为单位进行班级测评→班主任(辅导员)及学院审核→综合测评总成绩→学院在学生资料管理系统申报→学生科审核(学院同时报送学生相应材料)→张榜公布→评优评奖委员会审查→发放

2、国家、省级奖(助)学金

各学院按照条件和名额拟评→学院公示→学院审核汇总上报学生处学生科→学校审核公示→校评优评奖委员会审议→行文表彰

3、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

各学院按照条件和比例拟评→学院按照班级公示→学院审核汇总上报学生处学生科→学校审核公示→校评优评奖委员会审议→行文表彰

十、荣誉称号评审

1、校优秀学生干部

参加本班或在工作范围内参加民主评议→并征求有关教师意见→经所在学院审议→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处审核批准→表彰

2、校文体积极分子

各学院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商议提出候选人名单→民主评议→学院审议→公示→学生处审核批准→表彰

3、三好学生

班班主任和班委、团支部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商议提出候选人名单→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审议同意并公示无异议→校学生处审核批准→表彰

4、优秀大学毕业生

由各学院政治辅导员、班主任按条件评议提出初选名单→征求有关老师意见→学生评议→学院学生科审查→学院研究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处审核批准→上报、表彰

十一、文明班级、寝室评定

学院按条件和比例拟评→学院公示→学院审核汇总上报学生处学生科→学校审核公示→校评优评奖委员会审议→行文表彰

十二、法律援助

申请人提出申请→中心决定是否受理→填写申请表格(申请人提供学生证或身份证明)→申请人递交申请表格及经济状况证明和案件的相关材料(同时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注意见)→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给予援助→发出援助通知书→办理委托手续→提供法律援助

不符合援助条件的→中心给予书面回复→申请人可三日内向中心申请→中心复查

十三、学生督管中心日常工作的开展及管理

十四、学生诚信档案的审核及管理

贵州大学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科工作流程

 

 

一、学生证办理流程

    1.新生办理学生证流程

取得学籍资格→填写《学籍卡片》、《学生登记表》、《校徽、学生证、火车票优惠卡发放登记表》→填写学生证→学生证盖章

 2.老生补办学生证流程

 学生证挂失→凭收据到学院学生科领取《补办学生证申请表》→学院签署意见、盖章→每月第一周凭申请表、收据、照片报送学生科→办理学生证→领取并到学院补注册登记

3.因学籍变更换发学生证流程

教务处学籍变更(包括休学复学、退伍复学)证明及原学生证、一寸照片1张→到学生科交回原有学生证→办理新证

4.因家庭搬离原所在地或父母亲工作调动更改乘坐火车区间

其父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和工作单位证明及本人申请→学院学生科领取《补办学生证申请表》→学院签署意见、盖章审核→每月第一周凭申请表及收据报送学生科,每人附带一寸照片1张→办理学生证→交回原证→领取并到学院补注册登记

二、学生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在校证明等)

学院开具证明→凭学生证、身份证到学生科→学生科审核(查档等)→加盖公章→备案

三、离校手续

1、毕业离校

持离校手续清单→学生科交回学生证、校徽→其它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2、休学、参军离校

休学、参军证明材料→学生科交回学生证、校徽→到其它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3、退学、开除学籍、死亡离校

相关证明或手续单→学生科交回学生证、校徽→到其它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四、毕业生遗留档案办理

持相关单位提档函及委托证明→学生科→经审核属实→填写学生档案传递登记表→提档人签字

五、学生副食补体领取

由学院填写《学生副食补贴领取表》(一式贰份)→学生科审核→处领导签字→学生科盖章并留存一份→计财处

六、评优评奖

按《学生日常管理手册》中详尽的程序和手续办理。

学生管理办公室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

2、评比表彰优秀学生个人和集体;

3、学生日常行为管理;

4、处理违纪学生;

5、学生学籍异动的管理;

6、受理学生申诉;

7、学生团体保险;

8、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的管理工作;

9、评审和管理各类奖学金;

10、组织各类颁奖会及联谊活动;

11、与奖学金出资单位的日常联络活动。

 

教育宣传办公室

1、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开展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为核心的主旋律教育;

3、开展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纪律法制教育、形势政策教育;

4、新生入学教育;

5、毕业教育和毕业鉴定;

6、学生党支部书记培训和其它学生党建工作;

7、协助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

8、学生思想政治状况调查分析,编写《情况反馈》;

9、组织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研究和校内外宣传。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团委工作条例(试行)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团委是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在校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法学院团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行动指南,团结带领我院广大团员青年,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努力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为国家培养高素质人才。

在实践中,我院团委将严格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的义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团结组织广大共青团员,坚持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充分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组织开展适合青年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各种活动,切实为青年服务。

   第二条法学院院团委的各项工作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以繁荣校园文化,服务同学成才,参与学校建设为工作方向,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探索工作形式,追求工作实效。

   第三条团委拥护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

   第四条法学院团委基本任务

   

(一)加强全院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

   

(二)宣传、执行校党委和院团委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先锋作用,团结和带领青年学生开展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

   (三)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发现和培养青年的优秀人才,推荐他们进入更重要的工作岗位。

   (四)立足全院团工作的实际情况,加强与各兄弟院校、及其他校区团组织的联系和交流,借鉴经验,取长补短。

   (五)坚持党建带团建的工作思路,用改革的精神推进团的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团组织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二章 细则

第五条团委部门设置及职能

   法学院团委设团委书记一名,团委副书记、团副助理各一名,下设八个部门,分别为团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术部、调研部、素质拓展部、网络部、青年志愿者工作协会。

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若干,干事若干名。

   

(一)法学院团委下设书记一名,副书记团、副助理各一名。

   团委书记负责和主持院团委全面工作,指导和检查团委开展各种相关工作。

  

   团委副书记对书记负责,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部署团委工作,接受书记指导,作好学期工作计划,活动落实,工作总结,并按时按质量完成书记布置的工作。

负责团委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及与学生会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协调。

团委副书记应兼顾工作协调和整体形象塑造,树立各部门形象与品牌建设,创新工作。

团副助理负责协助团副作好分团委工作安排,对团副负责。

(二)团委办公室

1、结合团委精神,本着“协调、监督、统筹”的工作方针,协调上级开展工作,结合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及总结,并督促部门贯彻执行。

向上级提交本学期的团委工作计划及总结。

2、协调上下级部门,完善团委制度建设,草拟各项规章制度。

3、召集团委干部会议,负责会议的记录和考勤。

4、负责团委各部门的周工作计划及总结、月报表的制作与上报。

5、负责团委的档案管理工作,对团委各项活动计划、总结及其它文件资料进行搜集,整理和编辑。

6、组织、参与团委大型活动的策划、开展以及后勤工作;负责各项活动的经费管理,主管团委财物,保证其合理使用。

7、对团总支学生会各刊物及宣传标语进行管理监督,确保其内容健康。

8、完成其他应由办公室完成的工作。

(三)组织部

1.搞好团的组织和发展工作,关心青年,积极帮助非团员进步。

2.提出发展新团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团员的手续。

3.收缴团费,管理好团费,做到帐目清楚,开支合理。

4.搞好组织关系转入和转出工作,做好一年一度的团员注册。

5.加强与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委员会组织部的联系,管理和使用好团员证。

6.了解和收集团员的模范事迹,对其进行表扬和奖励,对违反团的纪律的团员进行批评教育。

7.针对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组织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

(四)宣传部

1.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组织团员学习团章及团的基础知识。

2.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和要求,提出宣传工作的意见,制定和提出学习计划及建议。

3.根据党组织的指示和上级团委的决议,在各项工作中,开展宣传活动。

4.负责向校报、校宣传部和《团学经纬》等刊物的发稿工作;

(五)学术部

1.健全完善科协机构,部门机构。

2.通过各种方法,凭借各种形式,利用各种榘道,为同学们创造一个良好的学术氛围,提高同学们的学术风貌,鼓励同学们进行学术研究。

3.加大力度宣传、组织挑战杯,科技竞赛等学术竞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提高学生的艺术品味和人文素养。

4.精心准备学术艺术节,办出特色,办出活力,办出风尚,组织一次全院性的学术竞赛。

5.组织创业情景模拟大赛,为培养我院学生在创业过程中的创新精神,规划出能够实现自我价值的职业生涯。

6.组织学生假期参加社会实践,进行社会调查,寻访优秀校友等一系列活动,并审查社会调查报告,及时上交校团委。

7.根据各个年级、各个专业不同的情况,及时组织各种相关的学术讲座或学习讲座,排解同学们的学术学习疑难。

(六)调研部

1.负责组织学生在假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制定计划和总结,评比调查报告,并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2.积极开展大学生思想动态和需求的调查研究,并将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3.调查了解我院学生思想动态,及时而全面地反映我院学生思想状况,把握学生中的热点问题,加强与院内、学校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研究新时期青年学生的心理特征,探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

4.做好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素质拓展部

1、联合我院各系素质拓展部,以培养同学的思想政治素质为核心,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开展素质认识和各种拓展素质的活动,以普遍提高同学们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

2、负责实施我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完善我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体系。

3、做好“楚源”素质拓展法学院分校各项工作

4、负责我院学生的素质拓展证书认证工作

5、服从安排,协助其他部门工作。

(八)青年志愿者工作部 

1、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宗旨,以兴趣、爱好为纽带,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目标,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内容健康、文化品位高、科技含量足、特色显著的各种群众活动。

2、组织好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做好调查报告的收集、评选、统计和总结工作。

3、认真抓好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工作。

4、组织我院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如义务劳动,各种社会公益、社区服务活动。

掌握活动情况,做好材料收集整理和活动总结工作。

(九)网络部

1、负责团内各项活动的照片、视频的采集和整理以及其他多媒体、数码影音等多方面的工作。

2、负责组织我院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摄影比赛及其他的网络竞赛。

掌握活动情况,做好作品的收集整理和活动总结工作。

3、负责团委博客的管理与信息采集工作。

4、负责团委与校内各网站、校外各网站的联系,负责稿件的发送工作。

5、负责其他的团委对外发布信息、对内联系交流的相关工作。

6、负责星网院通讯员的推荐、确定工作。

第六条 会议记录

(一)实行定期例会制度,每1—2周开一次,总结前段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布置后段工作任务,每次会议完毕后必须有书面记录,备案存档。

没有特殊情况,原则上任何人不得迟到、缺席或早退。

(二)每年召开一次全院团员代表大会。

(三)坚持开短会,开好会,尽量少开会的原则,能个别解决的不开会,能用电话、书面、口头通知等形式解决的不开会。

(四)任何会议,主持人必须严肃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民主

第七条 团支部工作

(一)团支部在上级团组织领导下进行工作,团支部要领会、执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精神,经常向上级团组织请示汇报工作。

(二)团支部工作范围

根据《团章》第二十五条对团的基层组织任务的规定,我院各团支部要以抓思想教育为根本,围绕一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配合辅导员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工作。

2.配合班委会在班级工作中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3.安排团组织生活,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活动。

4.发展新团员,开展"两优一先"创建活动。

5.关心团员青年的切身利益,积极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

6.鼓励团员积极要求入党,不断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分子,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团员积极分子的要求和情况,协助团总支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

(三)团支部组织生活的内容

1.对团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形式任务教育。

2.对团员进行团的知识和团的传统教育。

3.讨论团的工作任务,检查团员完成团的工作任务情况。

4.在团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

5.对团员进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

(四)团支部组织生活的形式

可采取上团课、报告会、民主生活会、演讲、讲座、参观访问、社会调查、联谊活动、竞赛等形式。

(五)团支部组织生活每月至少两次,民主评议每年召开一次。

团支部要建立会议记录制度,对团员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情况要进行考核。

第八条 法学院团委工作应遵循四项基本要求:

   

(一)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充分发挥团委在学校党委、同学中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要树立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踏踏实实为广大同学办实事的思想,虚心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和建议,体现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

   (三)要充分体现团委学生工作的群众性,加强团委的民主建设,提高团委工作的透明度,增强广大同学的主人翁意识;

   (四)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发扬优点,改进不足,加强与兄弟院系的交流合作,以促进我院学生工作的蓬勃发展。

 

  第九条各部负责人明确本部门主要职责与性质,干好本质工作,积极开展与本部门密切有关的创新活动。

 

法学院团委工作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了解和反映团员与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休息,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以繁荣校园文化,服务同学成才,参与学校建设为工作方向,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探索工作形式,追求工作实效。

 第十条各部有独立策划活动的权力,但必须做好书面活动计划交团委书记或副书记审理、批准后方可执行,计划书应包括活动目的、意 义,活动组织机构、活动时间、地点、活动对象及范围、宣传,经费及来源等,策划者对活动负责。

活动经费必须科学预算、不能透支,并且控制在一定金额范围内,经院审批后,方可进行活动,否则,一切后果自负(经费来源以院拨款为主,适当情况下可吸纳赞助资金)。

 第十一条活动期间,团委各部门应保持高度团结,紧密合作,活动部门请求帮助时,其他部门应尽最大的努力给予帮助。

 第十二条活动结束后,负责人应及时对活动进行总结、上交书面反馈材料,一式三份(一份存入书记电子档案内,一份存入法学院团委档案,一份存入本部门档案盒内)以便存档。

  

第三章 附则

本章程自2007年9月1日起实行。

其他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违者以该章程为准。

该章程最终解释权属法学院团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法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工作,推动社团的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加强素质教育工作,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校团委和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法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是在共青团法学院委员会和校学生社团联合会领导下的学生社团的联合组织,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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