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项目建设方案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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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项目建设方案doc
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
项目建设方案
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9月
第一章项目概述
1.概述
2018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的指导意见》(法(2018)21号),在总结各地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编制了《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技术要求》,从建设和应用角度提供指导;编制了《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管理要求》,从组织实施角度进行规范。
同步下发了《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技术要求以及管理要求》,文件对各级人民法院也提出了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过程中新的技术要求、管理要求和时间节点,文件要求2018年年底前全国法院全部实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
本次建设主要针对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为下一步的深度应用打下坚实的基础。
2.需求分析
2.1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业务流程及需求分析
诉讼案件伴随着业务流程进展,所产生的卷宗随案扫描、应用如下图所示:
系统建立在以法官办案为中心的数据提取、分析和应用体系,从起诉状、答辩状等电子卷宗材料中提取案件关键信息,实现立案要素回填,程序性文书一键生成,简单案件裁判文书自动生成,复杂案件裁判文书辅助撰写。
通过智慧阅卷实现卷宗手写批注、关联案件查询、案例推送等功能,最终实现卷宗一键归档。
同时以电子卷宗为基础,实现在线诉讼服务功能。
实现当事人线上办理材料转接、阅卷、签收部分法律文书。
2.2随案同步生成的详细需求分析
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系统依托人民法院海量卷宗数据信息,结合OCR识别、深度数据挖掘、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以“卷宗数据”为核心,以“办案过程”为主线,将办案过程中各个应用节点产生的纸质卷宗进行扫描、OCR识别、卷宗校对、卷宗自动命名和分类、自动编目、自动归档、卷宗和案件自动匹配,同时将电子卷宗进行数据化、结构化处理。
通过数据抽取,采集、清洗、分析、关联和流转,打造一套覆盖法院各类审执业务应用系统的“卷宗综合管理应用系统”。
从而实现纸质卷宗电子化、电子卷宗数据化、卷宗数据结构化。
利用海量卷宗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分析,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为建设“智慧法院”提供详实的数据支撑。
随案同步生成详细需求分析:
(一)卷宗采集专业化
应对诉讼卷宗材料进行大批量集中式采集,同时根据法院实际业务情况,在诉讼档案各流程节点上实现卷宗材料实时、分散采集。
通过专业扫描设备及软件,实现诉讼档案材料单张扫描、批量扫描、正反面同时扫描且去空白页、拍照、人工图像处理、自动图像处理等诉讼档案材料的信息采集功能。
(二)卷宗处理精细化
应具有卷宗内容OCR精准识别引擎作为核心支撑,可对起诉状、各类制式文书、各类证照中的全部文字内容进行精准识别和信息提取;基于AI深度学习算法,针对复印件底色干扰、复杂版面、印刷手写混排等材料,具有良好的算法自适应能力;对卷宗内容的识别结果颗粒度达到单字符内容、单字符像素坐标级抽取;充分满足各审判业务系统对卷宗文本内容进行深度复用的要求。
(三)卷宗形成智能化
基于强大的OCR识别引擎提供的数据基础,结合自然语言处理技术(NLP),能够实现诉讼档案材料关键信息自动抽取及结构化存储、诉讼卷宗材料智能校验、扫描材料自动编目等功能;系统后台应提供强大的自定义设置功能,应具有卷宗目录模板自定义、编目规则自定义、借阅管理流程后台自定义功能;具有前台展示层面支持结构化数据智能回填,同时支持法院工作人员根据相应权限,实现对电子卷宗的线上借阅审批、浏览、下载、打印、全文检索等功能。
第二章方案总体设计
3.建设目标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实现全面支持法官网上办案。
为法官办理案件提供全面的支持和服务;通过文字和语义识别技术,完成电子卷宗文档化、数据化、结构化,辅助法官复用卷宗文字,智能辅助生成法律文书。
2.实现合议庭内部卷宗流转。
实现电子卷宗流转、合议庭成员网上阅卷,优化电子卷宗的浏览、操作体验,电子卷宗的文字可复制、大小可缩放、内容可检索、卷宗可标记等。
3.实现审委会讨论审理。
审委会系统实现使用电子卷宗进行讨论审理,在讨论过程中可随时查看案件电子卷宗详情,实现每个用户在电子卷宗上进行灵活批注。
4.实现法院内部审判管理。
审判管理平台实现使用电子卷宗进行案件网上评查,通过审判管理平台全面掌握案件材料及办理情况,提高审判管理效率,提升审判管理质量。
5.实现法院间查阅电子卷宗。
实现通过数据集中管理平台实现电子卷宗集中和案件上诉、移送、再审查阅,原审法院收到查阅要求后,应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电子卷宗报送工作,纸质卷宗调取仍按相关规定执行。
6.实现诉讼参与人网上查阅电子卷宗。
及时为当事人、律师提供随案同步生成电子卷宗的在线浏览、借阅等服务。
7.实现审判流程实体信息公开。
及时为当事人、律师提供案件卷宗可公开信息的全面公开。
8.实现电子卷宗归档。
通过对电子卷宗进行检测和比对,在符合相关归档要求的前提下,将电子卷宗转化为电子档案,内容要与纸质卷宗保持一致。
4.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总体框架
对于电子卷宗的随案生成,系统为法院不同用户提供纸质文档采集路径。
立案、庭审、结案等各个诉讼阶段,司法辅助人员可以通过系统对纸质材料进行扫描,同时对扫描图片进行OCR识别。
为保证电子卷宗生成的准确性,识别完成后支持对识别结果进行人员校对,以目录的形式展示完整的电子卷宗材料。
最后系统支持结案后根据既定规则,将电子卷宗自动转化为电子档案。
对于电子卷宗的深度应用,系统为审判业务等提供数据基础来服务于法院工作人员。
支持通过数据接口方式为立案要素回填、电子卷宗调阅、智慧阅卷、类案推送、关联案件推送乃至文书生成等提供服务。
系统以全新的理念,打造可以覆盖法院诉讼全过程的智能化业务系统,系统建设总体框架如下:
4.1卷宗随案同步生成业务流程设计
随案同步生成的前提是电子卷宗的采集及识别,识别成可编辑可复制的文字。
目前法院的卷宗来源分为立案阶段与审理阶段,立案时原告或公诉机关等提供诉讼材料,审理过程中,当事人提供答辩状或证据材料等。
在法院案件流程节点中也会涉及到不同的用户,应用场景也不同。
(1)立案庭扫描人员:
由立案庭扫描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审查是否满足立案基本要求完整,满足要求的交由扫描中心扫描材料,并生成生成案件唯一标识的二维码,并打印二维码贴于纸质卷宗之上,交于当事人。
(2)立案法官:
立案窗口法官持二维码扫码枪扫描二维码,完成材料与案件信息的挂接,立案信息与当事人确定无误后,实现立案信息回填。
纸质卷宗可经由文件收转柜传递到审判部门。
(3)审判部门:
审理阶段需要扫描的材料,审判法官或者司法辅助人员扫描审理阶段卷宗材料并完成挂接、归目。
(4)档案部门:
与办案系统无缝衔接,案件办结后,办案人员可一键归档,系统自动生成电子档案卷皮、目录、电子页码,操作便捷。
3.系统部署架构
3.1.卷宗随案同步生成部署架构
随案同步生成系统支持全省集中部署、中院分布式部署及法院单独部署,但考虑到后续深度应用,采用中院集中部署模式,部署模式如下图所示。
图1系统部署图
中院集中部署电子卷宗管理系统、OCR引擎、存储设备,对中院及其下辖基层院的电子卷宗进行集中识别、集中管理、集中存储。
3.2系统架构要求
(1)架构设计应充分考虑威海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系统建设的要求和网络分布情况,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可扩展性以及业务操作和数据查询的执行效率;
(2)系统应采用结构化设计理念,提高系统的灵活性和扩展性,以适应业务和管理需要。
(3)系统必须支持Oracle、SQLServer、MYSQL等常用关系型数据库。
(4)支持集中式、分布式及混合模式的部署。
第三章随案同步生成系统建设方案
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的指导意见》,实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各类办案过程中手机和产生的诉讼文件能够同步电子化并上传到案件办理系统,经过文档化、数据化、结构化处理,实现案件办理、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中各类业务应用的自动化、智能化,为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审判执行要素公开,面向法官、诉讼参与人和政务部门提供全方位智能服务奠定坚实基础。
此次建设主要包括卷宗扫面、智能编目和卷宗应用三个方面。
5.卷宗随案生成系统建设方案
卷宗随案生成主要是将案件的纸质卷宗转换为电子卷宗文件,具有卷宗批量扫描、OCR识别、卷宗校对、卷宗自动命名和分类、自动归档、卷宗和案件自动匹配、阅卷辅助等功能。
5.1创建电子卷宗
在立案窗口增配专业扫描人员和扫描设备,对当事人提交的起诉状、证据副本、答辩状、委托书函等案件材料,进行集中快速扫描。
符合技术要求的,作为电子卷宗自动引入,减少重复扫描,实现对纸质诉讼文件的扫描采集,并通过文本识别技术将扫描生成的图片格式的诉讼材料转换为可选择、可复制的文档格式,根据立案庭或办案庭室的扫描的案件,对每个案件的编号创建唯一的电子卷宗标识,保证一案一卷。
5.2智能扫描识别
通过文本识别技术将扫描生成或本地引入的图片进行文本识别,实现自动命名,自动归目,并将所有的诉讼材料转换为可选择、可复制的双层PDF格式。
5.2.1集中分散双扫描模式
目前法院的卷宗来源分为立案阶段与审理阶段,立案时原告或公诉机关等提供诉讼材料,审理过程中,当事人提供答辩状或证据材料等。
在法院案件流程节点中也会涉及到不同的用户,应用场景也不同。
本系统支持集中与分散两种模式,集中模式是指法院立案阶段的扫描,由立案庭负责,分散模式指案件分案后具体业务庭承办人根据某一案件当事人提供情况进行补充扫描,充分满足了诉讼中补充材料的随时扫描、随时上传,保证常规诉讼材料可进行有效采集。
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也推荐支持采用集中+分散的混合模式,立案阶段集中,审理阶段分散,零散材料分散,完整材料集中。
5.2.2图像处理
在传统扫描中,仅仅是将纸质卷宗通过扫描仪转换为电子图片,在扫描过程中若没有按照正确方式扫描,就会出现图片翻转、甚至会出现噪点,双面扫描还会产生空白页,大大降低了扫描质量,为法院造成了二次扫描、人工调整等繁杂性事务工作。
本系统具有一套图像预处理算法,主要包括图像二进制化,去黑边、自动调整亮度、对比度、噪声去除,倾斜较正等算法;OCR通过大量数据训练,以及通过自有的专业算法对识别图像进行噪声处理和倾斜矫正,能够处理大部分场景的小角度倾斜图像。
5.2.3自动剔除空白页
在法院的日常扫描中,会接受各种来源的卷宗材料,除了常规的单页扫描外,部分材料是双页都有内容的,因此扫描时需要双页扫描,在批量性扫描时会产生空白页。
本系统采用独有的空白页识别算法,通过OCR识别的内容、像素级技术判断,将多余的空白页自动剔除掉,同时我们也提供剔除的空白页进行暂存管理,提供缩略图的方式快速查看空白页剔除情况。
5.2.4卷宗高速上传、断点上传
本系统支持扫描后的卷宗可以批量高速上传至服务器,避免了大批卷宗上传时长时间等待的场景,同时针对网络异常情况,还支持卷宗重新上传以及断点续传功能,并支持法院自行配置其功能参数。
5.2.5高速扫描、高清拍摄
案件的卷宗材料一般包括公诉书、起诉状、身份信息、证据材料,委托代理、收据等内容,同时卷宗材料也有是审理中的,也有结案归档的,数量较多,材料内容繁杂。
本系统兼容常见品牌的扫描仪及高拍仪,支持批量快速扫描与高拍仪高清拍摄,扫描速度达到了每张小于1秒,扫描分辨率也达到了600dpi,并兼容目前各主流操作系统,扫描结果可以自定义转换为多种格式,例如JPG、TIFF等。
高速拍照仪可拍摄A3/B4尺寸的卷宗材料,分辨率达到300dpi,同时也具备影像自动调节功能,包含调整亮度、曝光度、锐利度、色彩等。
5.3电子卷宗智能编目
电子卷宗人工扫描编目需要编目人员对电子资料进行识别拆分、提取文件标题并手工输入文件名,费时费力。
电子卷宗智能标注编目,将上述工作交给机器完成。
扫描员将一叠厚厚的诉讼材料放入扫描仪扫描成电子文件的同时,即在后台通过图文识别、自然语言处理等技术,将所有电子文件自动区分为一份一份的独立文件,并根据文本、图像判断文本的类型及标题,将每一份文件命名为如起诉状、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姓名、营业执照-公司名称、合同、发票、送货单、照片、送达回证、判决书等文件名。
同时,使得每一份证据均被标注特定名称,为电子卷宗的深度应用包括“随讲随翻”电子质证系统实时语音唤醒证据展示、诉讼材料全文检索、“左看右写”文书制作、电子档案一键生成等,提供了必要的前提和基础。
受人工智能的技术局限性、新类型诉讼材料不断出现以及卷宗材料本身可识别性等因素影响,系统采用“人工智能+人工校对”的方式,提供人工快速校验功能,确保编目准确率达到100%。
人工校验的结果自动反馈到深度学习框架,系统通过对校验修正结果进行自动学习,实现自我优化,持续提升文件拆分及标题标注准确率。
5.3.1自动编目及命名
传统的电子卷宗产品,在扫描后还要对每一份卷宗进行命名与归类,形成规范性的文件;或者在扫描的时候纸质卷宗必须按照一定的摆放顺序扫描,及其不方便。
本系统针对目前正在扫描识别的文件,采用专有的语义分析规则,可以自动对这些卷宗文件进行自动文本识别、归类及命名,减少用户进行大量繁琐的手动分类工作。
5.3.2目录调整
卷宗分类依托于OCR识别技术与司法卷宗数据支持,通过技术分析卷宗特征,实现自动命名,当前技术已能实现绝大部分的编目,并持续完善中。
本系统支持便捷的目录拖动调整与修改卷宗名称功能,并支持1400余种司法卷宗类型,且在不断完善中,并支持模糊查询,快速纠正目录。
5.3.3目录自定义
目前最高院发布的归档目录结构是统一的,包含了各种案件类型,审判程序,目录全面,但在实际的案件审理中,各级法院中都有多年积累的归档经验,因此,实际使用中对目录的需求是有差异的。
本系统采用了灵活的开发方式,配备了目前所有的案件类型及审判程序,支持法院自定义调整目录顺序、名称,以及对应目录的卷宗。
扫描的卷宗能够根据定义的卷宗目录进行自动编目。
5.3.4目录检查
本系统支持基于最高院目录标准及自定义的目录要求,实现了目录自动检查功能,对扫描之后形成的电子卷宗目录进行核对检查,对于不完整或者缺项的卷宗目录,进行标记提示查漏补缺。
5.4电子卷宗目录管理
提供电子卷宗目录管理功能,根据实际需要,支持手动调整电子卷宗材料名称、调整电子卷宗材料排列顺序、调整电子卷宗目录名称、调整电子卷宗目录顺序,支持电子卷宗材料名称调整后自动归目。
具体功能如下:
a)自动生成电子卷宗封面、证物袋、备考表、卷底,完全符合最高法院关于电子诉讼档案的目录规则。
b)根据案件类型自动生成缺省的电子卷宗目录,可按照证据材料及法律文书进行分类;
c)自动归目,通过对卷宗内容提取,对材料进行归目;
d)卷宗目录支持多层级,并支持以法院为单位根据需求对电子卷宗目录的顺序、目录名称、目录的层级关系的配置;
e)提供目录关键字检索功能,可根据关键字自动定位对相应目录。
5.5电子卷宗智能校对
考虑到OCR识别可能存在某些误差问题,系统提供了左右分屏的方式,对比图片文件与识别内容,选择识别文本中的文字信息,系统对图片文件进行定位、高亮显示,从而提高文件校对的便捷性,保证电子卷宗识别的准确性,确保生成的电子卷宗能够深度应用,解除法官对电子卷宗存在的“不相信”心理。
校对系统界面如下图:
本系统为方便校对,提高电子卷宗使用率所开发的一套服务于校对人员使用的系统。
系统具备逐行校对功能,实现左侧图片与右侧识别文字相对应显示,保证扫描图片识别结果的准确性。
5.6智能关联匹配
如何与法院当前的案件管理系统进行关联,对法院用户而言,是一个简单但十分必要的步骤。
当用户完成卷宗文件校对后,系统提供了智能匹配关联案件功能,即系统可以自动根据当前案件的当事人信息和案件类型自动进入办案平台数据库进行关联案件信息匹配,用户确认后,即可一键快速上传到办案平台中。
支持从电子卷宗中提取案件信息,并对案件信息进行校验、警示。
a)提取信息:
支持从电子卷宗中提取审判流程管理和司法统计所需基本信息;
b)可对信息的提取来源在卷宗中进行指示;
c)如果指向同一信息点的信息有不同来源,且不同来源给出的信息内容不一致,应进行警示;
d)支持按照逻辑或核对关系对提取信息之间的准确和一致性进行校验,发现不一致的,应进行警示。
5.7二维码应用
支持电子卷宗生成二维码,通过技术解析分析到该二维码具有案号、案件类型,自动获取到卷宗的案号与案件类型,有效的避免了人工输入导致的失误性操作,同时也可以运用二维码快速查找某案件的电子卷宗,实现案件与电子卷宗的快速关联、电子卷宗与纸质卷宗的快速关联。
同时也有部分法院的工作方式为立案前扫描,意味着没有案号,当事人前来诉讼时先进行扫描材料,无法与案件进行关联,针对这种工作方式我们支持在扫描后生成该批次的二维码,打印的二维码与纸质卷宗粘贴绑定,立案庭法官可以扫描二维码分析卷宗进行智能化立案审查,此功能实现了立案庭电子化网上立案审查,为立案庭人员审核案件时提供了辅助指引。
5.8案件要素回填
自动识别电子卷宗图片中文本信息,并且将识别后的文本进行结构化提取,提取范围要素不仅包括最高人民法院要求的案件基本信息、当事人信息,还能提取案件事实要素,并根据立案庭、审判庭的需要,实现立案阶段和结案阶段的案件要素回填,免去法官逐字录入的繁琐工作。
全面覆盖核心案件类型:
目前系统支持民事、刑事(公诉)、行政的一审和二审,以及普通执行四大类案件立案文书与结案文书的自动转换和信息提取,提取准确率在95%以上。
系统提供立案要素智能比对,在立案窗口通过双屏显示,当事人可以对提取的案件要素进行智能比对,确保信息录入的准确性。
5.9电子卷宗生成
电子文档采集后,可根据已上传的材料自动生成PDF格式卷宗,并满足以下要求:
a)根据案件信息自动生成卷面;
b)根据上传的电子文档自动生成目录;
c)可在材料右上角增加页码标识,并根据实际情况自动更新页码排序。
5.10卷宗版本控制和访问留痕
系统支持记录电子卷宗修订的版本,方便用户回溯查找。
通过权限控制是否可下载原文件,通过权限控制是否阅览文件,通过权限控制是否可以上传、挂接、删除、替换电子文档,系统对所有访问卷宗的人的访问留痕,可保存、查看系统访问记录、源IP地址记录。
5.11电子卷宗评查
全面掌握案件材料及办理情况,对案件进行网上监督,对卷宗质量、流转的规范性进行评查。
通过的案件节点控制、文档修改版本记录、访问留痕的页面呈现,对电子卷宗生成的质量和应用的效率进行网上监督。
5.12电子卷宗自动归档
按照《人民法院电子诉讼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法〔2013〕283号)的要求,将电子卷宗一键转化为电子档案。
1.生成电子页码:
生成归档后的电子页码;
2.生成归档目录:
自动生成归档目录列表;
3.自动生成必要的归档信息:
根据案件基本信息及卷宗管理信息,及法院需求生成归档信息。
5.13电子卷宗借阅服务
电子卷宗借阅服务支持申请审批和全面公开两种应用模式,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选择。
5.13.1经申请公开
为当事人及代理人、律师提供针对电子卷宗的网上阅卷服务。
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在线提交阅卷申请并经法官审核后,可以通过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或者法院的诉讼平台)在线进行卷宗浏览。
支持与电子卷宗系统和电子档案系统对接,承办法官和档案室工作人员可对网上阅卷申请进行审查。
5.13.2主动公开
系统支持对电子卷宗进行公开服务的配置,实现对电子卷宗浏览权限的精细化控制,可支持按需申请调阅和自动公开。
法官可根据法院规定,配置卷宗的可公开内容,系统将电子卷宗公开内容同步推送到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或者法院的司法公开和诉讼服务平台),面向诉讼参与人实现案件卷宗信息的及时公开。
5.14电子卷宗调阅服务
系统支持开放电子卷宗服务给法院业务流程系统,实现法院间更加安全、高效地进行电子卷宗移送、接收、调阅。
5.15日志管理
对电子卷宗的访问必须提供详细的日志管理功能及安全策略,应提供如下功能:
(1)电子卷宗的采集、修改、删除需提供详细的日志记载,包括电子卷宗操作的时间、操作用户、访问IP、卷宗名称、操作内容等;
(2)访问他人案件电子卷宗,应自动记载日志,做到安全可控,访问留痕;
(3)应提供安全日志检索、查阅功能,可根据时间、操作内容、访问用户等条件进行检索。
6.系统技术性要求
(1)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可方便进行二次开发;
(2)具有高效性,系统响应速度快;
(3)用户界面统一、标准、美观,易于使用,适应用户的使用习惯;
(4)开放性好,便于移植、扩展、修改与推广;
(5)易于和其他业务系统对接。
7.系统技术指标
(1)系统支持的并发用户数不小于500;
(2)系统支持的同时在线用户数不小于800;
(3)页面平均响应时间不大于1秒;
(4)检索等大数据量页面响应时间不大于3秒;
(5)系统能够7*24小时连续不断稳定工作;
(6)全年系统正常运行时间应大于99.9%;
(7)软件版本升级或改进应在不影响业务的情况下进行,保证系统可以稳定、平滑过渡。
8.系统安全性要求
(1)支持用户名+密码等多种用户的认证与授权机制;
(2)采用基于角色的访问控制策略保证系统数据的安全;
(3)系统应该有备份机制,定期对系统的数据、运行状态进行备份,并在出现问题的时候,可以通过恢复机制回到备份时的系统状态和数据状态;
(4)系统应有详细的系统日志,记录系统运行的状态;
(5)系统安全可靠,符合国家保密要求。
9.培训要求
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满足本项目需求方要求的培训,不限服务方式、培训次数和人数。
(1)中标单位必须提供高水平的培训,培训应包括系统软件、数据库管理和应用软件等。
(2)成交供应商必须为所有被培训人员提供培训文字资料和讲义等相关材料。
(3)提供开发软件的源程序、技术文档、相关图表、完整的软件安装、操作、使用、测试、控制和维护手册。
10.售后服务要求
(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根据本项目业务需要,提供满足性能要求的服务器等硬件设备。
(2)项目完成最终验收并交付使用后,软件提供3年期的免费小版本升级,硬件提供3年免费原厂质保。
(3)本项目自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提供1人1年驻场服务,费用包含在供应商报价中。
(4)须提供常设每周7*24小时服务专线。
对采购单位的服务通知,中标单位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处理完毕,若主要设备的故障在24小时内仍未解决,供应方必须采取应急措施解决,不得影响采购单位的正常业务工作。
(5)系统环境的维护,主要防止因操作系统故障或系统配置故障影响采购单位正常使用。
(6)系统应用软件维护,对应用软件设计在质保期内进行更新维护,并迅速恢复因某些错误导致的系统故障。
(7)供应商在评审现场针对本项目进行原型演示,演示时间10分钟,原型演示设备自带。
11.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系统配置方案及预算
采用中院集中部署的方式,集中部署电子卷宗管理系统、OCR引擎、OCR识别服务器、应用服务器、存储管理服务器等,对中院及基层院的随案生成电子卷宗进行集中识别、集中管理、集中存储。
其中,应用服务器、存储管理服务器利用中院现有数据中心资源使用虚拟服务器,通过对存储资源进行扩容划分存储空间,基层法院安装客户端、配备扫描枪。
根据全市法院每年案件数量和系统部署要求,全市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系统建设预算为185万元,建议基层法院所需扫描枪自行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