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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局管内各单位:
为做好全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进一步提高评审工作质量,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为和谐武铁建设提供技术人才支撑。
根据铁道部《关于2009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职改办〔2009〕1号)精神,现就我局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评审申报工作的原则
各单位要组织申报人员认真学习国务院《工程技术人员试行条例》和铁道部《铁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办法》(职改〔2001〕1号)以及路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细则》(武铁技评〔2005〕1号)等有关职评工作的政策规定,使每位申报人员了解必备条件、申报要求和评审标准。
申报评审提高工资待遇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仍按铁道部《铁路提高工资待遇高级工程师选拔评审办法(暂行)》(职改〔2005〕1号)有关要求执行。
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仍按照铁道部《铁路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人发〔1999〕109号)、路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细则》(武铁技评〔2005〕1号)有关规定执行。
经研究,从今年起,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规定作如下调整:
1.实行当年评审。
将目前本年度评审上年度符合条件人员的制度,调整为评审当年符合条件人员,原则上当年12月底前完成评审工作。
2.实行干部网络远程培训情况纳入职称评审申报条件。
在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中,须有网络远程培训学时,申报高、中级要分别达到20、15个学时。
今年做好政策宣传和网络远程培训组织工作,明年起,继续教育学时中的网络远程培训学时将纳入职称评审的申报条件。
3.实行“以聘代评”。
从今年起,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有干部任免权的局属单位将采取“以聘代评”的方式进行。
有关工作将另行发文通知。
二、关于评审申报材料的要求
1.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简称评审表)一式二份。
1~8页由申报人用钢笔填写,经人事部门专人审核确认后,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9~10页由人事部门负责填写,并加盖公章,每份评审表须贴上1寸免冠相片。
2.《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简表》(简称《推荐简表》格式见附件1)须由所在单位组织填写并打印,杜绝漏填和错填,要用“第三人称”填写,不能用“第一人称”填写,申报评审高、中级各报送25份;公安刑侦和党校系列报部评审的初级职务填写并报送《推荐简表》各25份。
《推荐简表》要严格按照表样格式,不得自行变更。
《推荐简表》的标题用3号黑体字,表的项目栏用5号宋体字,所填内容用5号仿宋字。
3.《参评论文专家鉴定意见表》(格式见附件2)后附打印参评论文(参评论文不应有作者姓名和单位)。
《参评论文专家鉴定意见表》的要求:
申报高、中级的各填报2份,须填写论文题目、发表时间、刊物名称,不得填写作者姓名、工作单位。
另外提供论文复印件一套(含封面、目录、正文)。
参评论文须是近五年内公开发表、本人独立撰写的。
4.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复印件一套。
包括:
A.学历证书;B.历任岗位职务的人事命令;C.外语合格证;D.计算机合格证;E.继续教育培训证书;F.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G.主要论著、业绩成果和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1)历任岗位职务聘任令须提供现专业技术职务首聘和现岗位聘任令的复印件。
如具有与现专业技术职务同级的专业技术资格,需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任令。
(2)参评学历属于专升本或取得国民教育研究生学位证书的,需同时提供专科学历证书复印件。
(3)外语考试和计算机考试必须报送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不得以任何证明替代。
从网上下载和打印的成绩单须经局人事处(职评办)认定盖章后方为有效。
(4)论著、业绩成果和荣誉证书必须是近5年来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专著和专业技术方面的成果以及获奖证书。
(5)属跨系列转评的,需提供原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属重新确认的,需提供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的复印件及相应聘任令。
5.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报送破格评审报告一份。
由所报单位据实写清业绩贡献,同时注明所对应的破格条件。
6.参评人员的学历、资历、工作年限计算和成果、论文发表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
三、关于评审申报材料的质量
按照《武汉铁路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细则》(武铁技评〔2005〕1号文件)的规定,《评审表》、《推荐简表》要据实逐项认真填写。
《评审表》中参评人员自填项目要有人事部门负责审核盖章、审核人签名。
《评审表》、《推荐简表》中所填写的学历、简历、著作论文和获奖等情况,均须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明细表》(格式见附件6)中提交的材料相一致。
申报材料必须字迹清晰完整,填写规范。
同时,对提交的毕业证书、任职资格证书、有效的外语合格证、继续教育证书、计算机合格证以及参评论文、业绩成果等原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无误后,审核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材料视为有效。
参评学历是指符合参评条件要求的学历,不一定是最高学历,人事部门要认真审核,不得出现填写最高学历而未填参评学历的情况。
报送的材料要装订成册,《评审表》、《推荐简表》不与其他材料装订;A.《专家鉴定意见表》装订在参评论文复印件前面;B.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复印件须按目录的顺序装订成册(格式见附件5);C.《量化考核评分表》(格式见附件3、4)相应的复印件也需装订成册;D.申报单位(部门)须提报《高(中)级参评人员基础信息表》(格式见附件7),高、中级参评人员须分别填写;E.述职报告。
以上材料除《评审表》用16开版本外,其它材料统一用A4纸。
除上述要求外,局机关工作人员申报职称在报送材料复印件的同时,还要报送材料的原件。
四、关于评审申报工作的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6月15日——7月14日)。
各单位要及时宣传职称评审工作的政策,重点宣传今年职称评审工作新的要求,同时要及时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务必做好组织及评审资料的填写、审查和汇总工作。
(2)审查汇总阶段(7月15日——8月15日)。
各单位务必按照相关程序,做好上会推荐工作。
带上评审资料到指定地点集中审核。
麻城片于7月15日——7月17日集中到麻城工务段审核;
信阳片(含信阳、驻马店、漯河、平东地区各单位)于7月21日——7月24日集中到驻马店车务段审核;
襄樊片(含襄樊、宜昌、十堰、荆门地区各单位)于7月28日——8月1日集中到襄樊工务段审核;
武汉地区江北片各单位于8月4日——8月8日集中到武汉电务段审核;
武汉地区江南片各单位于8月11日——8月15日集中到武汉工务大修段审核。
各工程指挥部要按所在地参加相应片区评审材料的审核。
局机关以部门为单位直接向局人事处(职评办)报送。
(3)考试考核阶段(8月16日——11月16日)。
工程系列高、中级专业理论考试时间初步定为9月中旬;专业考核完成时间为11月15日前(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资料整理审核上表(11月16日---12月15日)。
(5)召开评审会议(12月16日---18日)。
路局将适时召开工程系列评审会,对申报参评人员进行评审表决,完成年度评审工作。
此外,报部参评的提高工资待遇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管理类)高级工程师、公安(刑侦)工程系列、党校教师系列评审材料报送时间为7月31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五、关于参加国家职业(执业)资格考试的要求
对符合国家颁发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执业)资格考试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并取得国家认可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如其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执业)资格,与本人现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职责要求相符、国家文件又有受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规定的,在符合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等条件后,可聘任其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参加由属地组织评审的会计、审计、体育、艺术、卫生技术、档案等专业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将另行发文通知。
六、有关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加大对职称评审工作政策的宣传力度,特别要注意做好调整后政策的宣传工作,使广大干部对政策变化人人皆知,并提醒督促有关人员及早按要求做好准备。
2.认真做好基础工作,保证评审材料的质量。
各单位(部门)要注意把相关要求向申报人员宣传到位,讲解清楚明了,同时认真指导做好各类材料的准备工作。
局属各单位负责职评工作的同志一定要以高度的责任心,本着对职评工作负责,对申报参评人员负责的态度,做好各类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确保高质量。
3.严格审核把关,严肃评审纪律,确保评审材料真实有效。
各单位(部门)要按照“谁提供谁负责,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
在工作中,要认真核对申报人的工作岗位,对填报评审材料的各项内容,要逐项认真鉴别、审查核实。
要严格按政策办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严格追究责任,如提供原件弄虚作假的,追究申报人员的责任,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或任职资格,三年内不得参评;如系审核人员把关不严或参与弄虚作假的,同时追究审核人员的责任,此外还要责成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对申报人员和审核人员作出处理,并通报全局。
附件1:
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简表
附件2:
参评论文专家鉴定意见表
附件3:
高级工程师量化考核评分表
附件4:
工程师量化考核评分表
附件5:
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目录
附件6: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明细表
附件7:
高(中)级参评人员基础信息表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
主题词:
人事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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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局机关各部门,襄樊铁路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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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铁路局人事处(党委组织部)
2009年6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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