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理解与应用玻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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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理解与应用玻璃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理解与应用
第五节玻璃
玻璃是铝合金玻璃幕墙主要材料之一,它直接制约幕墙的各项性能,同时也是幕墙艺术风格的主要体现者,因此选用玻璃是幕墙设计的重要内容,如果玻璃选用不当,会产生相当严重的后果。
玻璃要承受荷载,必须具备一定的力学性能,但玻璃产品的力学性能差异很大,目前尚未制定出玻璃力学性能的统一标准,表2—81列出平板玻璃机械、光学及热工性能的参考数据。
表2—81
机械性能
光学性能
热工性能
相对密度
2.5
透
光
2mm
≮88%
比热0.837kJ/kg.K
硬度
莫氏
5.5—6.5
肖氏
120
3mm
≮86%
软化温度720—730度
抗压强度(Mpa)
880—930
抗弯强度(Mpa)
40—60
线胀系数8*10-6—10*10-6
弹性模量(Mpa)
5*104—22*104
性
5.6mm
≮82%
导热系数0.756—0.823W/m*K
泊松比
0.2
一.普通平板玻璃
平板玻璃主要有两种,即普通平板玻璃与浮法玻璃。
普通平板玻璃是指用拉引法生产,用于一般
筑和其他方面的平板状玻璃。
普通平板玻璃技术条件,国家标准GB4871—85的规定如下:
1、厚度偏差应符合表2—82的规定。
表2—82
厚度(mm)
允许偏差范围(mm)
2
±0.15
3
±0.20
4
±0.20
5
±0.25
6
±0.3
2、弯曲度不得超过0.3%。
3、尺寸偏差(包括偏斜)不得超过±3mm。
4、边部凸出或残缺部分不得超过3mm,一片玻璃只允许有一个缺角,沿原角等分线测量不得
超过5mm。
5、透光率如下:
表2-83
厚度(mm)
透光率(%),不小于
2
88
3.4
86
5.6
82
玻璃表面不许有擦不掉的白雾状或棕黄色的附着物。
6、外观等级按表2-84确定。
表2-84
缺陷种类
说明
特选品
一等品
二等品
波筋(包括波纹辊子花)
允许看出波纹的最大角度
30度
45度,50mm
边部,60度
60度100mm
边部,90度
气泡
长度1mm以下的
集中的不允许
集中的不允许
不限
长度大于1mm的,每平
方面积允许个数
6mm,6
≤8mm,8
8—10mm,2
≤10mm,10
10-20mm,2
划伤
宽度0.1mm以下的,每
平方米面积允许条数
长度≤50mm
4
长度≤100mm
4
不限
宽度大于0.1mm的,每
平方米面积允许条数
不许有
宽度0.1—0.4mm,
长<100mm,1
宽0.1-0.8mm,长<100mm,2
砂粒
非破坏性的,直径0.5—2mm,
每平方米面积允许个数
不许有
3
10
疙瘩
非破坏性的透明疙瘩,波及范围直径不超过3mm,每平方米面积允许个数
不许有
1
3
线道
不许有
30mm边部允许有宽0.5mm以下的1条
宽0.5mm以下的2条
注:
1.集中气泡是指100mm直径圆面积内超过6个。
2.砂粒的延续部分,90度角能看出者当线道论。
7、二等品玻璃板边部15mm内允许有表2—84所列任何缺陷。
8、玻璃不许有裂子、压口和破坏性的耐火材料结石、疵点存在。
二.浮法玻璃
浮法玻璃是以溶化的玻璃浮在锡床上,靠自重和表面张力的作用而形成平滑表面。
幕墙用的无色、灰色、茶色玻璃都是浮法玻璃,其特点是表面平整、无波纹、“不走像”。
浮法玻璃的技术要求,国家标准GB11614—1999规定如下:
1、浮法玻璃按厚度分为以下种类:
2mm、3mm、4mm、5mm、6mm、8mm、10mm、12mm、15mm、19mm。
2、要求
(1)浮法玻璃应为正方形或长方形。
其长度和宽度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85规定。
表2-85尺寸允许偏差mm
厚度
尺寸偏差
尺寸小于3000
尺寸3000—5000
2,3,4
±2
—
5,6
±3
8,10
+2,-3
+3,-4
12,15
±3
±4
19
±5
±5
(2)浮法玻璃的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86的规定。
同一片玻璃厚薄差,厚度2mm、3mm为0.2mm;厚度4mm、5mm、6mm、8mm、10mm为0.3mm。
表2-86厚度允许偏差mm
厚度
允许偏差
2,3,4,5,6
±0.2
8,10
±0.3
12
±0.4
15
±0.6
19
±1.0
⑶浮法玻璃的外观质量分为制镜级、汽车级、建筑级。
外观质量应符合表2-87a~c的规定。
表2-87a建筑级浮法玻璃外观质量
缺陷种类
质量要求
气泡
长度及个数允许范围
长度,
0.5mm≤L≤1.5mm
长度
1.5mm<L≤3.0mm
长度
3.0mm<L≤5.0mm
长度
L>5.0mm
5.5×S,个
1.1×S,个
0.44×S,个
0,个
夹杂物
长度及个数允许范围
长度,L
0.5mm≤L≤1.0mm
长度,L
1.0mm<L≤2.0mm
长度,L
2.0mm<L≤3.0mm
长度,L
L>3.0mm
2.2×S,个
0.44×S,个
0.22×S,个
0,个
点状缺陷
密集度
长度大于1.5mm的气泡和长度大于1.0mm的杂物;气泡与气泡、夹杂物与夹杂物或气泡与夹杂物的间距应大于300mm
线道
按5.3.1检验肉眼不应看见
长度及宽度允许范围及条数
划伤
宽0.5mm,长60mm,3×S,条
光学变形
入射角:
2mm400;3mm450;4mm以上500
表面裂纹
按5.3.1检验肉眼不应看出
断面缺陷
爆边、凹凸、缺角等不应超过玻璃的厚度
注:
S为以平方米为单位的玻璃板面积,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气泡、夹杂物的个数及划伤条数允许范围为各系数与S相乘所得的数值,应按GB/T8170修约至整数
表2-87b汽车级浮法玻璃外观质量
缺陷种类
质量要求
气泡
长度及个数允许范围
长度,L
0.3mm≤L≤0.5mm
长度,L
0.5mm<L≤1.0mm
长度,L
1.0mm<L≤1.5mm
长度,L
L>1.5mm
3×S,个
2×S,个
0.5×S,个
0,个
夹杂物
长度及个数允许范围
长度,L
0.3mm≤L≤0.5mm
长度,L
0.5mm<L≤1.0mm
长度,L
L>1.0mm
2×S,个
1×S,个
0,个
点状缺陷
密集度
长度大于1.0mm的气泡和长度大于0.5mm的夹杂物;气泡与气泡;夹杂物与夹杂物或气泡与夹杂物的间距应大于300mm
线道
按5.3.1检验肉眼不应看见
划伤
长度及个数允许范围
宽0.2mm长40mm2×S,条
光学变形
入射角:
2mm4503mm5004mm、5mm、6mm600
表面裂纹
按5.3.1检验肉眼不应看见
断面缺陷
爆边、凹凸、缺角等不应超过玻璃板的厚度
注:
S为以平方米为单位的玻璃板面积,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气泡、夹杂物的个数及划伤条数允许范围为各系数与S相乘所得的数值,应按GB/T8170修约至整数
表2-87c制镜级浮法玻璃外观质量
缺陷种类
质量要求
气泡
2mm玻璃长度及个数允许范围
3mm、5mm、6mm玻璃长度及个数允许范围
长度,L
0.3mm≤L≤0.5mm
长度,L
0.5mm<L≤1.0mm
长度,L
1.0mm<L≤1.5mm
长度,L
L>1.5mm
长度,L
0.3mm≤L≤0.5mm
长度,L
0.5mm<L≤1.0mm
长度,L
1.0mm<L≤1.5mm
长度,L
L>1.5mm
2×S,个
1×S,个
0.5×S,个
0,个
3×S,个
2×S,个
0.5×S,个
0,个
夹杂物
2mm玻璃长度及个数允许范围
3mm、5mm、6mm玻璃长度及个数允许范围
长度,L
0.3mm≤L≤0.5mm
长度,L
0.5mm<L≤1.0mm
长度,L
L>1.0mm
长度,L
0.3mm≤L≤0.5mm
长度,L
0.5mm<L≤1.0mm
长度,L
L>1.0mm
2×S,个
0.5×S,个
0,个
1×S,个
0.5×S,个
0,个
点状缺陷
密集度
长度大于0.5mm的气泡及夹杂物的间距应大于300mm
线道
按5.3.1检验肉眼不应看见
划伤
长度和宽度允许范围及条数
宽度0.1mm,长30mm,2×S,条
光学变形
入射角:
2mm450;3mm550;5mm、6mm600
表面裂纹
按5.3.1检验肉眼不应看见
断面缺陷
爆边、凹凸、缺角等不应超过玻璃板的厚度
注:
S为以平方米为单位的玻璃板面积,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气泡、夹杂物的个数及划伤条数允许范围为各系数与S
得的数值,应按GB/T8170修约至整数
(4)汽车级浮法玻璃厚度以2mm、3mm、4mm、5mm、6mm为主。
其外观质量应符合表2-87b的规定。
(5)制镜级浮法玻璃厚度以2mm、3mm、5mm、6mm为主。
其外观质量应符合表2-87c的规定。
(6)浮法玻璃对角线差应不大于对角线平均长度的0.2%。
(7)浮法玻璃弯曲度不应超过0.2%。
(8)浮法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应不小于表2-88的规定。
(9)对有特殊要求的浮法玻璃由供需双方商定。
表2-88浮法玻璃可见光透射比
厚度,mm
可见光透射比,%
2
89
3
88
4
87
5
86
6
84
8
82
10
81
12
78
15
76
19
72
三.钢化玻璃
钢化玻璃按形状分平面钢化玻璃和曲面钢化玻璃。
钢化玻璃是将平板玻璃热处理而成,是安全玻璃的一种。
方法是将普通平板玻璃或浮法玻璃原片在特制的加温炉中均匀加温至6200C,使之轻度软化,结构膨胀,然后用冷气流迅速冷却。
这导致玻璃外层先于内部收缩和凝固。
玻璃内部最终冷却并凝固后对玻璃外层产生拉力作用,使之始终处于压力之下,它还会使玻璃内部产生张力,裂缝最容易在有压力的物体中扩张,所以要防止玻璃破碎就必须消除玻璃表面的压力,使之不易破碎。
钢化玻璃中的硫化镍杂质会导致玻璃破裂。
生产玻璃的原料中通常含有微量的镍和硫,熔化过程中镍合金碎片也会增加玻璃中的镍含量。
当玻璃被加热时,这些原子发生反应,形成微小的硫化镍晶体。
熔炉中0.1克镍可以形成的晶体数量多达5万个。
这些晶体以两种方法存在:
高温下稳定的密度较大的α相和室温下稳定的密度小一些的β相。
强化过程中的高温把所有的硫化镍晶体都转化成高密度的α相。
但是接下来的冷却过程如此迅速,以致于硫化镍晶体没有足够的时间重新转化成β相。
这在玻璃中遗留下不稳定的α相晶体,它就像被压缩的弹簧一样随时准备毫无征兆地重新转化为β相。
硫化镍晶体由α相转化成β相时体积膨胀4%。
如果α相晶体位于张力最大的玻璃中央,膨胀产生的压力可以使整块玻璃破裂。
破裂时间无法预测,可能是生产出来的几个月或几十年后,尽管玻璃被日光加热会加快晶体的转化速度。
玻璃厂家迄今没有找到从源头上消除这种杂质的方法。
不过,他们正努力寻找防止玻璃中硫化镍晶体产生危害的方法。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皮尔金顿公司和圣戈班公司发明了热浸法。
热浸法通过给玻璃加热数小时后使之强化,其目的是把大多数硫化镍晶体转化成β相,使含有杂质的玻璃在熔炉中破碎。
存留下来的玻璃差不多可被当作不含杂质。
然而,热浸法迄今为止也没有成为被广泛接受的标准。
唯一的标准—德国标准化协会(DIN)标准延生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它建议在2900C对玻璃热浸8小时。
但是即使在德国,也只有部份钢化玻璃采用这种方法生产。
而且,热浸法使玻璃成本提高1~4倍。
为了降低成本,有的公司热浸时间短或者温度低。
即使完全按标准生产,也不能彻底避免玻璃破碎。
大型建筑物轻易就会用上几百吨玻璃,这意味着玻璃中硫化镍存在的几率很大。
经过热处理的钢化玻璃提高了玻璃的机械性能,它对均匀荷载、热应力和大多数冲击荷载的效应,大约是退火玻璃的4倍,而且破碎时,玻璃碎成小颗粒,对安全影响较小。
但这种玻璃不易切割。
各种加工要在淬火前进行,需按实际使用规格订货。
GB/T9963——1998对钢化玻璃质量规定如下:
1.平面钢化玻璃长度、宽度由供需双方商定。
其边长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89规定,一边长度大
于3000mm的玻璃以及异型品的尺寸偏差由供需双方商定。
表2-89尺寸及其允许偏差
边的长度L
玻璃允许
厚度偏差
L≤1000
1000<L≤2000
2000<L≤3000
4
5
6
+1
-2
±3
±4
8
10
12
+2
-3
15
±4
±4
19
±5
±5
±6
2.曲面钢化玻璃形状和边长的允许偏差、吻合度由供需双方商定。
3.钢化玻璃的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90的规定。
表2-90厚度及其允许偏差mm
名称
厚度
厚度允许偏差
钢化玻璃
4.0
±0.3
5.0
6.0
8.0
±0.6
10.0
12.0
15.0
±0.8
19.0
±1.2
4.边部加工及孔径允许偏差
(1)磨边形状及质量由供需双方商定。
(2)孔径一般不小于玻璃的厚度,小于4mm的孔由供需双方商定,孔径的允许偏差应符合
表2-91的规定。
表2-91孔径及其允许偏差mm
公称孔径
允许偏差
4--50
±1.0
51—100
±2.0
>100
供需双方商定
(3)孔的大小及质量由供需双方商定,但不允许有大于1mm的爆边。
2.外观质量
钢化玻璃的外观质量必须符合表2-92的规定。
表2-92外观质量
缺陷名称
说明
允许缺陷数
优等品
合格品
爆边
每片玻璃每米边长上允许有长度不超过10mm,自玻璃边部向玻璃板表面延伸深度不超过2mm,自板面向玻璃厚度延伸深度不超过厚度三分之一的爆边
不允许
1个
划伤
宽度在0.1mm以下的轻微划伤,每平方米面积内允许存在条数
长≤50mm
4
长≤100mm
4
宽度大于0.1mm的划伤,每平方米面积内允许存在条数
宽0.1-0.5mm
长≤50mm1
宽0.1-1mm
长≤100mm4
夹钳印
夹钳印中心与玻璃边缘的距离
玻璃厚度≤9.5mm
≤13mm
玻璃厚度≤9.5mm
≤19mm
结石、裂纹、缺角
均不允许存在
波筋(光学变形)、气泡
优等品不得低于GB11614一等品的规定
合格品不得低于GB4871一等品的规定
3.弯曲度
平型钢化玻璃的弯曲度,弓形时应不超过0.5%,波形时应不超过0.3%。
4.抗冲击性
取6块钢化玻璃试样进行试验,试样破坏数不超过1块为合格,多于或等于3块为不合格,破坏数为2块时,再另取6块进行试验,6块必须全部不被破坏为合格。
5.碎片状态
取4块钢化玻璃试样进行试验,每块试样在50mm*50mm区域内的碎片数必须超过40个。
且允许有少量长条形碎片,其长度不超过75mm,其端部不是刀刃状,延伸至玻璃边缘的长条形碎片与边缘形成的角不大于45度。
6.霰弹袋冲击性能
取4块平型钢化玻璃试样进行试验,必须符合下列
(1)或
(2)中任意一条的规定。
(1)玻璃破碎时,每块试样的最大10块碎片质量的总和不得超过相当于试样65cm2面积的
质量。
(2)霰弹袋下落高度为1200mm时,试样不破坏。
10.透射比
钢化玻璃的透射比由供需双方商定。
11.抗风压性能
钢化玻璃的抗压性能由供需双方商定。
GB17841《幕墙用钢化与半钢化玻璃》对钢化与半钢化玻璃质量规定如下:
1.钢化玻璃或半钢化玻璃制品,其公称厚度与偏差应满足表2-93的规定。
表2-93公称厚度与偏差mm
公称厚度
厚度偏差
钢化玻璃
半钢化玻璃
3
±0.2
±0.2
4
5
6
8
±0.35
±0.35
10
12
±0.4
注:
同一片玻璃厚薄不得大于0.20mm
2.尺寸偏差
对于矩形的钢化玻璃或半钢化玻璃制品,其尺寸偏差应符合表2-94的有关规定,对边长大
于3000mm及不规则形状的钢化玻璃或半钢化玻璃制品,其尺寸偏差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表2-94尺寸偏差mm
尺寸偏差
公称厚度
边的长度
L≤1000
100020003,4,5,6
+1.0
-3.0
8,10,12
+1.0
-2.0
+1.0
-3.0
+2.0
-4.0
3.对角线差
对于矩形的钢化玻璃或半钢化玻璃制品,其对角线差应符合表2-95的规定;对边长大于3000mm及不规则形状的钢化玻璃或半钢化玻璃制品,其对角线差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表2-95对角线差mm
对角线差
公称厚度
长边的长度
L≤2000
20003,4,5,6
≤3.0
≤4.0
8,10,12
≤3.5
≤4.5
4.垂直吊挂法产生的边部变形量
垂直吊挂法工艺会导致边部变形及吊挂印迹,见图2-7所示。
其吊挂点中心边缘最大不应超过20mm,边部变形量应不大于2mm。
图2-7
5外观质量
用于生产幕墙用钢化玻璃或半钢化玻璃制品的浮法玻璃的外观质量应符合GB11614的规
定,最终产品的外观质量还应符合表2-96的规定;边部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
表2-96外观质量
缺陷名称
说明
允许缺陷数
爆边
不允许存在
划伤
宽≤0.1mm,长≤100mm每平方米允许条数
6
0.1mm<宽≤0.5mm,长≤100mm每平方米允许条数
3
裂纹、缺角
不允许存在
5.弯曲度
钢化玻璃或半钢化玻璃的弓形变形或波形变形的弯曲度应满足表2-97中的规定。
表2-97弯曲度
缺陷名称
最大值
水平法
垂直法
弯曲度
弓形,mm/mm
0.3%
0.5%
波形,mm/300mm
0.2%
0.3%
6.表面应力
以制品为试样,取三块试样进行试验,当全部符合表2-108的规定为合格。
两块试样不符合时为
不合格。
当两块试样符合时,再追加三块新试样,如果三块全部符合表2-98的规定则为合格。
表2-98表面应力Mpa
生产工艺
表面应力值
钢化玻璃
半钢化玻璃
水平法或垂直法
σ≥95
24<σ≤69
7.霰弹袋冲击性能
钢化玻璃的霰弹袋冲击性能应符合GB/T9963—1998中4.6有关规定。
8.耐热冲击性能
取四块试样进行试验,当全部符合表2-99的规定时,则认为该项性能合格,当有两块以上不符合
时,则认为不合格,当有一块不符合时,重新追加一块试样,如符合表2-109的规定则认为该项性能合格;当有两块不符合时,则重新追加四块试样,全部符合表2-108的规定则为合格。
表2-99耐热冲击性能
种类
生产工艺
钢化玻璃
半钢化玻璃
水平法玻璃直法
耐200度温差不破坏
耐100度温差不破坏
10.抗风压性能
应由供需双方商定是否有必要进行该项试验,以使合理选择给定风载条件下适宜的钢化玻璃或半钢钢化玻璃的厚度,或验证所选定的玻璃厚度及面积能否满足设计抗风压值的要求。
四.夹层玻璃
夹层玻璃系由两层以上薄片玻璃用有弹性的有机塑料粘合剂粘合而成的一种安全玻璃,其加工工艺分干法和湿法两种。
由于玻璃与塑料组合在一起,当冲击破裂时,夹层玻璃能最好的保持其完整性,即破裂后不四散分开,仅在表面出现裂纹而不脱落。
GB9962—1999《夹层玻璃》对夹层玻璃质量规定如下:
1.按形状分类
a)平面夹层玻璃;
b)曲面夹层玻璃
2.按性能分类
a)Ⅰ类夹层玻璃
b)Ⅱ-1类夹层玻璃
c)Ⅱ-2类夹层玻璃
d)Ⅲ类夹层玻璃。
3.材料
(1)玻璃材料应符合下列标准要求:
浮法玻璃:
GB11614。
压花玻璃:
JC/T511。
夹丝网玻璃、夹线玻璃:
JC433。
钢化玻璃:
GB/T9963。
吸热玻璃:
JC536。
半钢化玻璃:
GB17841。
Ⅲ类夹层玻璃不使用夹丝玻璃及钢化玻璃。
(2)聚碳酸酯板、聚氨酯板、丙烯酸酯板等塑料材料应符合相应标准、技术条件或订货文件的要
求。
(3)聚乙烯缩丁醛等中间层材料应符合相应标准、技术条件或订货文件的要求。
4.外观质量
(1)裂纹:
不允许存在。
(2)爆边:
长度或宽度不得超过玻璃的厚度。
(3)划伤和磨伤:
不得影响使用。
(4)脱胶:
不允许存在。
(5)气泡、中间层杂质及其他可观察到的不透明物等点缺陷不允许个数须符合表2-100的规定。
表2-100允许点缺陷数
缺陷尺寸λ,mm
0.5<1≤1.0
1.0<λ≤3.0
板面面积S,m2
S不限
S<4
1
2
S≥8
允许的缺
陷数,个
玻璃
层数
2层
不得密集
存在
1
2
1/m2
1.2/m2
3层
2
3
1.5/m2
1.8/m2
4层
3
4
2/m2
2.4/m2
≥层
4
5
2.4/m2
3/m2
注:
1)小于0.5mm的缺陷不予以考虑,不允许出现大于3mm的缺陷。
2)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密集存在。
A.两层玻璃时,出现4个或4个以上的缺陷,且彼此相距不到200mm。
B.三层玻璃时,出现4个或4个以上的缺陷,且彼此相距不到180mm。
C.四层玻璃时,出现4个或4个以上的缺陷,且彼此相距不到150mm
D.五层以上玻璃时,出现4个或4个以上的缺陷,且彼此相距不到100mm。
5.尺寸允许偏差
(1)长度与宽度
平面夹层玻璃长度及宽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101的规定。
表2-101边长的允许偏差mm
总厚度D
长度或宽度L
L≤1200
12004≤D<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