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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自然全息因果律

论自然全息因果律

人生的来去因缘,人生的归宿规律,生老病死的因由,命运浮沉的根蒂,人生一切的来龙去脉,都在自然法则的全息因果律之中,洞彻全息因果律者,则容易明白人生的生死、环境、疾病、命运、际遇的形成、展现、重复、转换的机制和机理。

立志于修真直证圣道者,最难也最关键的一关,也就是彻底地在本因上清因消业。

只有无业无尘,才能问鼎金丹圣道;只有无挂无障,才能道纪复圆,归根复命。

因此研究探讨自然全息因果律,是每个玄灵修真者的必修课之一。

  第一节自然全息因果律的概念

  自然全息因果律,根据遗传学理论和微观生物学理论分析,它是一种全息性的、微观隐态的、具有全息遗传携带性的一种本源因素,我们在本因、内因、外因的三因学说之中,将这一现象归入本因之中进行研究和探讨。

  目前的科学水平暂时还不能进入本因系统,对人体生命的本因窥其全貌。

这种自然规律的发现,是佛道修真者在漫长的修证中,进入高维多维空间,在宇观、宏观、微观、内观、玄观中发现的一种自然全息(信息)遗传携带现象和规律,并且验证出此种规律具有普遍性。

此规律正象古代圣者们的许多超常能力的观察和发现一样,暂时还不能被人们普遍地接受和认识。

对于自然全息因果律,现代科学由于还未能进入“场性”之中,未能进入玄源信息领域,所以也就暂时还无法用显态科学的现有方法进行验证和解析。

目前只能是通过修证到达一定层次后,在高维空间中用慧观进行验证,一般修证者只能先遵重先辈的发现,承认这一规律是客观存在,并且在自身的修真实践中,重视进入这一领域探索和研究,发现和掌握自身中的自然全息因果律。

  自然全息因果律一般称为“全息因果”,传统上又称之为“果报”,又名之为“全息因果报应”。

“全息因果学说”是佛家、道家生命科学理论中的基础学说,是阐述生命现象的来龙去脉和生命形成规律的一种自然基本法则,也称之为“全息因果律”。

  “因”就是指生命规律、现象产生的原因,也称之为“因缘”。

这个“因”的信息,主要储存携带于生命形成的本因之中,现时空中新造成的因,也可以全息方式进入内因和本因之中储存或者携带。

  “果”就是结果,也称为“果报”。

它是本因中所储存、携带的全息因子,在内因和外因的联合集约性的作用之下,释放、显现与转换的必然结果。

  全息因果是一对阴阳,是一对矛盾,因果之间互根,因果之间相生,因果之间相互循环。

这一对矛盾能够相互转换,消长变化,因能生果,果也能生因。

“全息因果律”是一种自然规律,广泛存在于自然生命和万物的生、成、坏、灭规律之中。

  全息因果这一对阴阳中,在性质上又分为阴阳。

这个“因”有善因和恶因;这个“果”有善果和恶果。

善与恶互为一对阴阳,它们之间同样存在着互根性、相互转换性,善与恶广泛存在于生命现象的领域之中。

在常道领域之中,善与恶这一对矛盾共同存在于世俗之中,善因和恶因共同存在于世俗之中,善因和恶因决定着、影响着生命的生成、存在、演变、终结。

  在佛道生命学说中,还有一个学说,就是“业报论“。

“业报论”以全息因果律为基础,展开对生命现象的研究和探讨。

业报中的“业”,是指生命体的一切身心活动。

传统上将它分为“身、口、意”三业。

三业在性质上又分为善业、恶业。

业报中的报,就是现实结果,也称之为业果的报应,是由三业的善恶所产生形成的必然结果。

也可以说因就是业,果就是报。

  佛道的生命理论认为,人生就是业与果的相续变化,是业与果的不同时空转换。

在人体生命系统这一领域,佛道认为生命是由两大系统共同构成组成,这就是形体系统和性体系统。

用现代科技中的电脑拟喻,生命的形体就相当于电脑的硬件系统,而生命的性体系统就相当于电脑的软件系统。

  生命中“来先去后作主人”的元性,佛家称之为第八识—“阿赖耶识”。

佛道生命理论认为,它就是这个因业果报的主体、真主人,它是善因和恶因的主载体。

元性将一个人在时空历史上的善业和恶业全息地携带到现实世界中来;又将今生这一生命旅程中所造作的善与恶的全部信息,储存、携带到另一时空中去,这是一种物质信息全息性的“遗传”。

佛家称之为阿赖耶识的元性,在意识上是“藏识”,藏就是储存、携带各种信息,全息性地包容人生的业因。

如此由业因到果报,由果报到业因,生灭流传,循环不息,其中元性全息性携带的因业,就决定着元性这一真我、真主人在宇宙时空中的升降浮沉和存在与消失。

  生命理论中的业报论认为,人生的苦乐,世运的盛衰,都是三业所自造。

所以佛曾经说:

“自作自受,共作共受。

”佛经上也曾言:

“已作不失,未作不得。

”这也就是说,人生每做一件事,每一句语言,一念一行,都是在各自种着自己的因业,根据其善恶的性质和分量的大小,今后在近期和远期,都会有恰如其分的结果等待着去实践,迟早将会由性和命这一复合体去领受。

任何“因”

  在未得到“果”之前是不会自行消失的。

同样,如果不造作因业,也就不会获得任何果报。

在全息因果这一对阴阳中,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因不虚弃,果不妄得。

这就是一种铁定的自然规律,任何人也无法抗拒和否定它。

人世间的规律是如此,仙佛界中也是如此。

此正如印光法师所言:

  “如来成正觉,众生随三途,皆不出因果之外。

”可见全息因果律是一种宇宙自然基本规律,不分对象,众生平等,善恶之报,如影随形,因果信息,全息性地循环,不会自行消失。

只有识因,以阳克阴,以善因制恶因,才能消弥恶果的产生和出现。

  全息因果律客观地存在于宇宙时空中,不因承认而存在(信则有),不因否认而消亡(不信则无),无论承认与否,都将受到它的制约。

全息因果规律从它的本质而论,并无时间长短的制约,也不会只循环三世就自行消失。

经云:

“假使千百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

  千百劫就是一个非常广阔的时空,说明业因全息“遗传”和“携带”的稳定性。

如果业因未逢到对应性的因业中去中和、化解它,它就不会自行改变自己的特性而消亡。

一旦它释放的时机成熟,内因和外因条件具备时,就会从本因中释放出来,呈现于现实时空之中,通过“果报还自受”这一物质转换过程而消失。

“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来世果,今世作者是。

”这一认识是佛道隐显同观,根据全息因果规律的客观存在,在高维时空中的宏观和玄观中所得出的认识结论,并不是一种推断臆想。

  人生中的出生时空,荣辱盛衰,升降浮沉,福禄寿夭,际遇机缘,死亡消失,从高维时空上看,没有偶然,都是自然地接受着自然大规律的调控,都是自性因业的必然。

性命的过去,曾书写着现在的果报;性命的现在,同样在用新的因业书写着未来。

人生的一切从宏观上解析,都是自种其因,自收其果,自作自受,不作不受,循环不息,丝毫不爽。

  第二节全息因果律的生成变化

  对于全息因果律,许多人并不能正确地认识它,甚至否认它的存在,认为人生性命的一切全都是一种偶然,不存在前因后果;认为生命一旦解体,就会象躯体的腐败消失一样,神识也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研究生命科学者需知,必然与偶然是一对阴阳,必然才是绝对的,偶然是相对的,不承认全息因果律,也就是否定对立统一的自然辩证法。

物质不灭规律,不因对象而区别,不因阴阳、显隐的不同而消失。

只存在着质量高低的转换变化,而且这种转换变化是全息性的,只有从微观、慧观和宏观上,才能发现其中的规律和特性。

  有许多人看到现实世界中,好人受恶报,恶人得福报,便否定全息因果律的存在,不承认“人善人欺天不欺,人恶人怕天不怕”这一自然规律。

这些认识都是内观和外观的局限性所形成的认识误区。

佛道前辈并不是为说教而立言,而是以大智慧宏观万物而立论。

前辈们的立论,无论在深度或者广度上,都是我们目前所望尘莫及的。

  例如好人受恶报这一现象,一般人只能看表象,不能追溯到深层和既往,不能认识在历史的长河中,他的全息本因密码中所存储的恶因,由于内因和外因的适宜性,正在释放产生着果报作用。

  今世之好人,并非他在时空历史上就是好人,或者从未作恶,也许他历史上曾造下许多恶因,只是因为他的元性在脱离了某一载体之后,在某种特定时空环境下,在某个时空环境中,由于所作的恶因而招致性体的倍受磨难,留下了惨痛的“刻骨铭心”般的“烙印”,认识了恶因的危害,并全息性地记载了这一认识,元性在时空转换中也未曾消磨。

当进入新的生命载体后,这种“烙印”的阵痛,仍然不断地缓慢释放着。

因而这类人在人生道路上,这种潜记忆时时在产生作用力,影响着主观意识,所以他才能以善为本,大恶不敢为。

然而,他虽然慎而为善,诸恶不作,可是由于既往的恶业含量大、数目多,短期内的小善难以全部中和所携带的恶因,就产生不会因其为善而全部抵消或消除既往的恶业特点,从前恶业中未能“中和”化解的果报效应,还是仍然会发生,从而出现“好人受恶报”的奇怪现象。

  恶报和善报因子,常以某种规律安排在其数十年人生之旅的路途中,既有集中性的排列,也有分散性的排列。

某些人能认识到“修而能改”时,则可以用新积的德善之“现因”将其化解,少数能把握机缘,积大善大德的人,常能迅速将恶因全部中和化解,而出现再不受恶报的现象。

  同样的道理,坏人得福报的原因,可以肯定地说,他在时空历史上曾经是“好人”,曾经用自己的行为播下许多善因。

然而当其性体离开那一载体,全息地携带着这些大量的善性因子进入时空中后,在时空的特定环境中,由于有这些大量的善性因子作基础,使他在某种特定的时空环境中,没有遭遇到令人刻骨铭心的记忆,相反却比较平淡地渡过了这一时空,因而元性的全息库中,对因果律的严肃性,反而记忆比较淡薄。

所以在进入新的载体后,潜意识对主观意识的作用力相比较而言,在这方面反而淡薄,因而在人生路上缺乏潜导向力的制约。

加上受后天环境的熏染,主观意识又未经过很好的德化教育,这类人就很容易“近墨者黑”,随波逐流;再加上后天六欲的作用,从而表现出为恶多端。

可是,另一方面因为他善因丰厚,福报未了,所以就出现了“恶人反享福”的奇怪现象,使世人难以接受全息因果律。

但是自然规律是不会改变的,所种的恶因,都仍然全息性地储存在档,渗入其全息系统中携带着,只是有待于其福报耗尽之时,或者又一次的流浪生死自然循环而已。

  全息因果律在自然世界中的表现,前人曾经总结为三种以时间长短为特点的释放形式。

第一种类型称之为“现报”,现报是指在现实世界中,现在在社会的行为言论中为善者,这些所作的大大小小各种善因,在较短的时间内或者近期内,就转换成福果,从而获得福报。

现在为恶者,在短期内或者近期内,较迅速地转换成恶果,从而就受到恶报。

  这一现象产生的原因,分析其中的机制看,主要取决于他历史上善因或恶因储备量的多少,由这种全息储备量决定是否会出现“现报”。

历史上无明显的恶因,而只有较多的善因,这一类人在俗世如果能积善而不为恶,他们常常能获得现报型的福报。

一部分历史上有少许恶因,但又能从善如流、广种福田者,当他们今天所种的诸多善因很快将历史上的恶因抵消中和以后,也能获得这种比较及时表现出来的现报型福报。

  相反,历史上并无多少善因储备者,如果他们不畏因果,为恶不止,一旦少量善因的储备消耗完,而又再无新的善因补充,来抵消中和现在所造下的恶性因子时,这类人容易受到现报型中的恶报。

如果历史上的善因早已耗完,只携带着大量恶因来到人世间,这一类人在现实生活中如果一旦为恶,种下恶因,那么现报型中的恶报,就常常表现出迅速而且沉重的特点。

  第二种类型称为“生报”。

这一类的果报是指今生为善为恶所种下之因,全息性地转化为“本因”,存储于元性之中,保留到下一次的元性与形体结合时,再全息地释放而产生果报作用。

  这种生报类型现象产生的原因,常常是由善恶因业在时空历史上的储备量大小和现世所积累的多寡所决定的。

历史上携带储备有较多的善因,而在今生为恶,种下恶性因子者。

当他们所储备的善因不断释放出来,中和化解新种下的恶因,而且又足够维持到他寿终正寝时,那么其中尚未被他们化解中和完的那一部分恶因,必将会被元性全息性地携带着进入新的时空中,带往下一次进入形体的生命历程中,进行下一轮的消受,或者再累积。

  同样,历史上虽然有部分恶因,但是由于他们广种善因,诸恶不作,众善奉行,这样的人在他们性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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