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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路工业园区总体规划

 

《内蒙古大路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4-2030年)》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清华大学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

第1章总则

1.1项目背景

大路工业园区位于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镇,于2005年启动规划建设,2010年被列为《内蒙古自治区以呼包鄂为核心沿黄河沿交通干线经济带重点产业发展详细规划(2010-2020年)》中重点推动建设的大路—托克托—清水河工业集中区。

内蒙古环科园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大路区说明》(鄂府[2013]240号)和《准格尔旗大路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内发改产业字[2013]406号),于2012年12月编制完成《大路工业园区总体规划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环境保护厅组织的技术审查(内环字[2014]18号)。

2014年,园区管委会委托内蒙古城市规划市政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内蒙古大路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4-2030年)》,取得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批复(鄂府发[2015]3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开发区和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等产业园区,在新建、改造、升级时均应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开发建设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为此,园区管委会委托清华大学承担内蒙古大路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清华大学在资料分析研究、现场踏勘、科学预测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内蒙古大路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4-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1.2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1.2.1指导思想

按照“合理布局、统一监管、总量控制、集中治理”的原则,本次研究重点关注规划分析、园区开发回顾及资源环境制约因素分析、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估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等内容。

坚持区域经济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方针,体现持续改进的理念,促进区域的经济、环境、社会持续协调发展,使园区持久地保持良好的生态和投资环境。

坚持“有利于产业升级、有利于结构调整、有利于污染集中控制、有利于生态产业链的延伸和环境综合整治”的原则。

坚持用循环经济的理念指导各类集中区建设和发展,促进生态型园区的建设。

坚持“环保优先”方针和“不欠旧帐、多还老帐”的原则,对照中央和地方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及环境保护工作的提升要求,通过跟踪评价,推动集中区实现可持续发展。

坚持突出重点,通过回顾评价,对照园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审查意见要点,排查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和区域环境制约因素,明确解决方案,从环境保护角度,优化园区布局,督促园区配套环保基础设施的实施,指导入区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

1.2.2基本原则

本次规划环评既要有一定的先进性和代表性,又要兼顾实用性和创新性,评价结论合理可靠,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与生态保护方案应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在评价工作中遵循以下原则:

(1)因地制宜原则

针对大路工业园区的发展现状及规划目标、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特征,应在多个方面体现因地制宜的原则,其中重点考虑防范环境污染和事故风险,优化园区废水处理方案,完善园区供热方式等。

(2)整体性原则

整体性原则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对评价对象进行整体评价;二是对环境要素实施系统分析预测;三是制定全面系统的环保对策措施。

评价对象方面,分析规划建设活动与上层相关产业政策、规划及其所在区域发展规划的一致性,园区内部功能区布局的合理性,并提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案,完善和调整规划建设,以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全面分析规划实施可能引发的累积性环境影响,乃至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环保对策措施方面,在对园区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的分析基础上,预测项目将来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对规划实施后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出有针对性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3)突出重点原则

在全面系统分析的基础上,综合地理优势和资源禀赋,结合区域关键环境要素以及规划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突出环境问题,对规划区域内重点企业、重点环境要素实施影响分析与预测评价,并制定有针对性的调整、改进与保护措施。

(4)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原则

本次评价工作尽可能选取简单实用、经过实践检验的评价方法,所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与评价结论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达到经济技术可行、便于实际管理与操作,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1.3评价范围与年限

评价时段:

本次评价时段为近期2020年,远期2030年。

评价空间范围:

地表水:

规划区内及周边的河流,主要包括黄河及其支流;地下水:

园区规划区范围及下游水文单元;大气环境:

规划区及规划区边界外延25km;声环境:

规划区及规划区边界外延0.2km;环境风险:

规划区及规划区边界外延5km;生态环境:

规划区及所依托矿区。

1.4环境保护目标

大路工业园区位于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区规划区北部10km,东工业基地距离黄河最近1.5km,南工业基地距离在用苗家滩水源地2km。

窑沟水源地位于南工业基地东南8km,官板乌素水源地位于南工业基地南14km。

表11园区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要求

环境

要素

保护目标

位置关系

保护要求

地表水

黄河

东工业基地东侧1.5km

大沟、孔兑沟、大南沟和柳林沟均为黄河一级支流,园区不向其排放废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水体要求。

大沟

南工业基地和煤电铝基地中间

孔兑沟

东工业基地和南工业基地南侧

大南沟

东区工业基地北侧

柳林沟

东工业基地东侧

地下水

园区规划区

及下游水文单元

/

做好区域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控,确保地下水水质不受污染,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要求。

苗家滩水源地

(不属于水源保护区)

市政生活区西200m,南工业基地北2km

环境

空气

清水河县喇嘛湾

(5000人)

东工业基地E,3km

防治大气污染,满足环境容量和环境质量要求,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大路新区(6300人)

东工业基地N,2.5km

大路乡(998人)

西工业基地NE,0.8km

前沙湾(48人)

西工业基地NW,0.8km

二官镇(98人)

西工业基地NW,7km

格条布拉格(232)

煤电铝基地N,2.1km

卜尔洞壕(76人)

煤电铝基地内

鲁家坡(134人)

煤电铝基地S,0.7km

查干淖尔(85人)

煤电铝工业基地内

场汉儿(78人)

煤电铝工业基地内

常暑梁(288人)

西工业基地SW,1.5km

钟家滩(85人)

西工业基地SW,0.7km

谢家圪旦(161)

西工业基地S,1.1km

庙圪驼(68人)

西工业基地S,1.5km

杨家沟(35人)

西工业基地S,2.5km

刀尔计圪洞(88人)

西工业基地内

阿拉不拉(49人)

西工业基地内

东孔兑(234人)

南工业基地S,4km

原大路镇(1842人)

南工业基地S,2.5km

房子滩(208人)

东工业基地S,,6.3km

何家塔(1571人)

南工业基地南界

董家塔(160)

东工业基地S,1.5km

放牛窑(416)

东工业基地南界

前房子(1251)

东工业基地SE,2.7km

红胶泥塔(94人)

东工业基地NE,4km

神树沟(120人)

东工业基地SE,7km

第2章规划分析

2.1原规划及规划环评执行情况

本次评价对象《内蒙古大路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4-2030年)》,为内蒙古大路工业园区首次进行总体规划,其于2015年3月2日取得了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的批复(鄂府发[2015]35号)。

内蒙古环科园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大路区说明》(鄂府[2013]240号)和《准格尔旗大路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内发改产业字[2013]406号),编制完成了《大路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4年2月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组织的技术审查(内环字[2014]18号)。

2014年,园区管委会委托内蒙古城市规划市政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内蒙古大路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取得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批复(鄂府发[2015]35号)。

内蒙古环科园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内蒙古大路工业园区总体规划》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于2015年4月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组织的技术审查(内环字[2015]27号)。

园区总体上落实了原规划和规划环评的要求。

2.2规划概述

2.2.1规划期限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规划期为2014~2030年。

其中近期为2014年~2020年,远期为2021年~2030年。

规划范围:

西至煤电铝循环经济产业基地西侧壕赖河;东至东工业基地东侧沿黄高速公路;北至煤电铝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北侧牛场圪卜、南煤化工基地北侧1.4公里处快速路、东工业基地北侧大南沟;南至煤电铝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南侧混兑沟、南煤化工基地南侧沙卜图沟、东工业基地南侧孔兑沟;大路工业园区总体规划控制范围为223.36平方公里。

2.2.2产业发展规划

产业总体发展目标:

以循环经济和生态工业理论为指导,以大路工业园区为平台,以鄂尔多斯地区丰富的煤炭资源为依托,以洁净煤化工开发企业为载体,以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良好的环境为保障,以发展洁净煤化工产业为主要方向,建成面向世界的集煤化工的研发、生产、贸易、信息、人才为一体的洁净煤化工产业示范基地,形成具有高技术、低污染、低排放、环境优美、结构优化、布局合理、配套完整的示范基地。

产业定位:

煤炭深加工,重点发展清洁能源和煤化工产品,主要包括煤制油、煤制气、煤制醇醚、烯烃及煤化工下游产品和精细化工产业,积极培育煤电铝循环经济产业。

产业规模:

2030年发展的主产业规模目标是:

煤化工产品1000万吨以上;煤制天然气200亿天然气;电力装机达到1500万千瓦;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550万吨,铝材加工275万吨;园区总产值达到2000亿元以上。

2.2.3空间布局规划

大路工业园区包含东工业基地、南工业基地、西工业基地及煤电铝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四个分区。

1、东工业基地:

以发展精细化工及下游产品、多晶硅和物流为主;

2、南工业基地:

以发展煤制油、煤制甲醇、二甲醚、烯烃项目、煤制乙二醇等煤化工下游产品和煤炭物流为主;

3、西工业基地:

以发展煤制天然气为主;

4、煤电铝循环经济产业基地:

以发展电力、粉煤灰提取氧化铝、电解铝、煤制气及煤化工综合利用产业为主。

2.2.4人口发展规划

产业人口规模:

2020年4-6万人;2030年8-12万人。

2.2.5用地发展规划

建设用地规模:

建设用地含东工业基地、南工业基地、西工业基地及煤电铝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四个分区,合计为12717.19公顷;外围配套区域公用设施用地1282.81公顷;建设用地共计14000公顷。

2.2.6给水工程规划

规划预测2020年大路工业园区总供水规模为20926.38万m3/a。

其中,生活供水量547.5万m3/a,工业用水量20216.88万m3/a,其他用水量162万m3/a。

规划预测2030年大路工业园区总供水规模为46813.2万m3/a。

其中,生活供水量1095万m3/a,工业用水量43068.3万m3/a,其他用水量2649.9万m3/a。

工业给水厂:

由现状大南沟净水厂(柳林滩黄河取水口)和西部供水工程中所确定的榆卜壕净水厂(黑圪崂湾黄河取水口)供给;

生活给水厂:

由官板乌素及窑沟水源地供给。

中远期生产用水可通过水权转换或水沙置换的方式来获得黄河水指标。

2.2.7排水工程规划

规划区实行雨、污分流制;规划预测需公用设施进行处理污水规模为22.37万m3/d。

规划煤电铝基地独立建设污水厂,南煤化工基地与东工业基地共建污水厂,西工业基地企业内部建设污水处理厂。

规划设置生活污水、工业污水和浓盐水管网。

规划西工业基地和煤电铝基地外围利用劣质土地各设置1个公用应急浓盐水暂存池,用地规模约为50公顷;南煤化工基地与东工业基地可共建一个大型浓盐水暂存池,用地规模为50公顷。

大路工业园区可收集雨水量为45万m3。

园区外围规划建设11个雨水监控池,雨水监控池满足重力流收集基地内的初期降雨。

2.2.8供热工程规划

大路工业园区内部供热可分为生活供热与生产供热两种。

生活供热集中采暖对象主要为煤电铝基地中公共管理设施及南煤化工基地南侧物流基地,煤电铝基地可选取神华热电厂作为集中供热热源,南煤化工基地南侧设燃气锅炉就近供热;生产供热,重大热负荷项目可由项目业主自行负责建设,中后期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生产工艺及生产需要进行调整。

第3章区域发展和环境质量回顾性评价

3.1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情况

3.1.1供水工程

大路工业园区工业水源为黄河水和园区污水厂生产的再生水,目前由柳林滩供水工程供给。

柳林滩供水工程地点在大路乡柳林滩,已建大南沟水库库容571万m3,输水管道日输水能力26万m3/d,已建净水厂日净水能力10万m3/d,目前,已实现日供水能力10万m3/d。

根据园区供水公司统计,2014年园区企业共从给水厂取水2154.66万吨(包括黄河水和污水厂产生的回用水)。

大路工业园区现状生活供水水源为地下水(黄河侧渗水),水源地位于苗家滩附近,地下水通过打深井的方式开采。

共有深井11眼,水源井出水通过加压泵站加压后经过压力输水管道输送到供水管网。

3.1.2供热工程

园区目前投产项目中,国电3000吨多晶硅、伊泰一期16万吨煤基合成油、久泰一期100万吨甲醇10万吨二甲醚、三维20万吨甲醇14万吨甲醇制稳定轻烃、天润30万吨合成氨52万吨尿素、伊东东华一期60万吨甲醇均各自自备生产锅炉,满足生产用汽和供暖需要,6万吨大型压力容器采用伊泰供热管网供暖。

园区目前建有2台40t/h的临时供热锅炉,主要为园区北侧市政区提供热源。

3.1.3排水工程

大路工业园区沿已建道路敷设污水、浓盐水两种排污管线,最终排至园区东北端的综合污水处理厂。

综合污水处理厂于2010年12月投入运行,位于南工业基地西大道和锦园南路交口西北侧,占地为4.81hm2,处理规模为2.5万m3/d,出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全部排入大南沟水库,与黄河水混合后供企业使用。

园区建有高含盐水处理系统,用于回收和处理企业排放的高含盐废水。

该处理系统紧邻污水处理厂东侧,目前投入运行规模为2万m3/d。

处理后出水通过工业供水管线输送至企业回用,滤后浓盐水排入蒸发塘自然干化处理。

园区已建7座蒸发晾晒池(其中一座作为事故池),总容积112万m3,用于处置企业排放浓盐水。

有效蒸发面积为56hm2,准格尔旗多年平均降水量391.3mm,多年平均蒸发量1993.3mm,经计算蒸发塘年可蒸发水量为89.71万m3。

3.1.4固废工程

大路工业园区已运行的园区渣场位于南工业基地南侧,大路镇何家塔村蒙什兔沟。

渣场属于山谷型灰渣填埋场,占地面积约0.689km2,设计库容1700万m3,设计使用年限6.2年。

目前Ⅰ区已填满封场,堆存渣量约500万m3;Ⅱ区于2014年12月投入试运行。

西工业基地西南侧老山沟村渣场计划2016年建成运行。

渣场为一般固废渣场,占地面积为2816113m2,总库容为10230.8万m3,设计服务年限约7.5年。

3.2污染治理及排放情况

大路工业园区现有企业燃煤锅炉均大于20t/h,部分锅炉正在按《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进行改造,园区建有2台40t/h的临时供热锅炉,主要为园区北侧的市政区提供热源,2015年蒙泰电厂建成后将拆除。

现有企业2014年SO2、NOx及烟(粉)尘排放量分别为2681.88吨、4668.477吨、415.43吨。

大路工业园区煤化工企业大部分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排至园区的废水主要为反渗透出水,由园区高含盐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

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生化处理系统的废水量为879m3/d,进入高含盐水处理系统的废水量为9130m3/d。

大路工业园区煤化工企业造气渣、锅炉灰渣产生量为108.59万吨/年,除少量综合利用外,大部分存放于园区灰渣场。

3.3区域环境质量回顾性评价

3.3.1环境空气质量

(1)准格尔旗

准格尔旗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2012-2014年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主要污染物年均值统计结果见图31,2014年SO2、NO2年均值较前两年均有下降,PM10年均值较前两年有所上升。

图312012-2014年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主要污染物年均值统计图

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准旗2012-2014年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均可达标,但PM10三年均超标,分别超标0.14倍、0.02倍、0.16倍。

(2)大路工业园区管委会站点

对管委会2014年5月16日至2015年5月15日共计365天自动监测数据进行分析,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评价,有效监测天数361天,其中环境质量达二级及以上(优良)天数达308天,占85.32%,超标污染物主要有PM10、O3、PM2.5,三种污染物超标天数分别为27天、21天、10天,超标天数占比分别达7.48%、5.82%、2.77%,首要污染物为PM10。

365天内,主要污染物SO2、NO2、PM10、PM2.5平均值与二级标准年均值进行比较,见表31,只有PM10超标0.26倍,其余均达标。

表31大路工业园区自动监测站连续365天监测结果评价统计表(单位:

ug/m3)

监测项目

SO2

NO2

PM10

PM2.5

平均值

19.7

13.9

88.2

30.2

二级标准值

60

40

70

35

(3)园区及周边敏感点

园区内“内蒙古准格尔旗煤炭清洁高效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投通泰4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及“中电投与道达尔合资年产80万吨煤制聚烯烃项目”分别于2014年2月和6月、2015年1月和6月对项目周边部分点位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鉴于以上项目涉及监测点位周边至今未有新增项目,本次评价在现有数据基础上,于2015年10月选取园区及周边共10个典型敏感点进行连续一周常规污染物及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甲醇、硫化氢、TVOC等14种特征污染物的现状监测。

结合已有数据及本次补充监测数据对园区及周边敏感点环境质量进行分析。

其中东孔兑、薛家湾、董家塔村、漫赖沟、大路管委会几个监测点受烟(粉)尘污染较大,PM2.5日均浓度占标率达80%以上,薛家湾、漫赖沟、大路管委会PM10日均浓度占标率达98%以上。

此外,所有监测点中,O3本底值较高,各点最大O3小时均值达72.5%~99.5%,距离南工业园区较远的喇嘛湾镇大石窑、红旗村、托克托县新营子镇柳二营村、双河镇城区、布尔陶亥苏木O38小时均值浓度均超标20%左右。

特征污染物中,未检出项目有:

汞日均值、氰化物小时均值、甲醇一次浓度值、甲醇日均值、苯日均值、酚一次浓度值、苯并[a]芘日均值、丙酮日均值。

各点H2S一次浓度最大值占标率60%,NH3一次浓度最大值占标率43.5%,HF日均浓度最大值占标率21%,小时均值最大值占标率13.45%,非甲烷总烃小时浓度均值最大值占标率13.5%,甲苯小时浓度最大值占标率11.1%,苯一次浓度最大值占标率1.03%。

二甲苯一次浓度最大值占标率10%,TVOC8小时浓度最大值占标率5.8%

3.3.2地表水环境质量

本次评价引用河北建投鄂尔多斯40亿标方/年煤制天然气项目环境监测数据。

鉴于规划区不向地表水体排放污水,本次环评地表水现状评价仅在黄河干流及大沟各设一个监测断面进行评价。

根据规划区规划产业项目特点及项目所在区域的水环境状况,选择pH、DO、COD、BOD5、氨氮、挥发酚、氰化物、砷、汞、六价铬、总磷、硫化物、石油类共13项因子作为水质调查的监测和评价因子。

各监测点位进行一个连续水文年的枯、平、丰等3个水期的水质取样监测工作,各水体断面每期调查3天,每天采样一次。

除大沟断面的COD浓度超标(最大浓度为30mg/L,超标倍数为0.5)外,监测断面其它水质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

其超标原因是上游支流带入或与黄河上游两岸村民及旅游餐饮行业排放生活污水有关。

3.3.3地下水环境质量

西工业基地:

中海油鄂尔多斯40亿Nm3/a煤制天然气项目对一个连续水文年的枯、平、丰水期进行监测。

丰水期监测时间为2013年11月,平水期为2014年2月,枯水期为2014年5月。

监测因子包括pH、氨氮、亚硝酸、总硬度、挥发酚、氰化物、六价铬、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总大肠菌群、石油类、氟化物、氯化物、硝酸盐、硫酸盐、铅,此外,枯水期增加了汞和苯并[a]芘。

三个水期中,均有总大肠菌群数超标,是由于周边村民及其养殖牲畜的粪便所致;有一居民用水井D13监测点总硬度和硝酸盐超标,是人口聚集产生的生活废物所致;枯水期包括D13监测点在内共有7个监测点出现亚硝酸盐超标,与特征畜养殖及种植施肥积累有关。

南工业基地:

中电投与道尔达合资年产80万吨煤制聚烯烃项目共设22个地下水监测井,按枯水期、平水期、丰水期分别开展三期监测工作,监测时间分别为2014年4月、6月、9月,每期调查一次,每次调查3天,每天采样1次,另外分别于2015年3月和6月对特征污染物苯、甲苯、二甲苯、丙酮进行二期补充监测。

监测因子包括水温、pH、总溶解性固体、氰化物、硫化物、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铅、镉、铁、锰、砷、汞、六价铬、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酚、石油类、甲醇、总大肠菌群、丙酮、苯、甲苯、二甲苯。

拟建场地及周边地区部分监测井高锰酸盐指数、总大肠菌群、铁离子和锰离子有超标现象,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0.03、8、5.9和5.81,其余指标均达标,甲醇及丙酮均未检出。

铁、锰离子超标是由于拟建场地及周边地区岩体富含铁、锰元素;总大肠菌群超标是厂内绿化灌溉水所致;高锰酸盐指数超标与冲沟地表水补给有关。

3.3.4土壤环境质量

中海油鄂尔多斯40亿Nm3/a煤制天然气项目(位于西工业基地)于2014年2月对拟建厂址及周边土壤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受人为活动因素影响较小。

3.4区域环境问题和制约因素分析

1、空气质量受区域影响较大,PM10年均值超标,PM2.5日均浓度占标率达80%以上,PM10日均浓度占标率达98%以上。

由于当地风沙较大,导致区域内沙尘较多,区域TSP、PM10、PM2.5等颗粒物浓度普遍较高。

同时准格尔旗能源结构以煤炭为主且消耗量较大,加之大路工业园区内部分项目处于建设期,施工扬尘对大气中颗粒物浓度也有影响,因此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的主要环境问题是TSP、PM10等颗粒物浓度存在超标现象。

2、规划区周边水体黄河干流、大沟等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和工农业用水功能,禁止设置排污口,周边无纳污水体,园区产生废水必须实现“零排放”。

3、园区位于黄河干流沿岸,距离黄河较近,如果园区管理不当,一旦造成黄河污染,环境影响和社会影响巨大,园区所处位置环境敏感程度较高。

第4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1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1、取水对区域水资源量的影响

大路工业园区规划近期产能工业用水需水量合计为1.24亿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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