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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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措施
青海博海煤炭开发有限公司
振兴煤矿职业病防治措施
青海博海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振兴煤矿
2013-5-13
目录
职业病的防治措施1
一、粉尘危害及防治措施1
二、煤矿噪声危害及防治措施6
三、煤矿高温危害及防治措施6
四、煤矿职业中毒及防治措施7
职业病的防治措施
煤矿职业病主要指以下职业危害因素:
粉尘:
煤尘、岩尘、水泥尘等;
化学物质:
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硫化氢等;
物理因素:
噪声、高温等。
一、粉尘危害及防治措施
煤矿的粉尘包括煤尘、岩尘、水泥粉尘等,主要来源于采掘、装卸、运输等过程中。
人在生产环境中,长期吸入呼吸性粉尘就可能得职业病(矽肺病、煤肺病、煤矽肺病),还可能引起皮肤病、角膜炎和呼吸道发火等。
有的煤尘具有爆炸性,当空气中的浮尘达到一定浓度,就可能发生煤尘爆炸,危害极大。
空气中的粉尘浓度过大,也会影响人视线,使人不能及时发现冒顶、片帮等事故隐患。
所以矿尘也是煤矿五大灾害之一,特别是爆炸性煤尘危害更大。
1、尘肺病危害
长期从事采掘工作和从事在粉尘环境中工作的职工容易患尘肺病。
它主要是呼吸性粉尘吸入肺部后引起肺部纤维组织增长病变,一般发展较慢,病程较长。
尘肺病分为煤肺病、煤矽肺病和矽肺病三种,按其病情的严重程度,又可分为一、二、三期尘肺病。
一、二期尘肺病只能在地面作一点轻工作,三期尘肺病人就终生失去劳动能力。
由于至今尚不知尘肺病的发病机理,因此也难以治疗。
2、预防尘肺病必须大力推行综合防尘措施。
矿井综合防尘措施包括:
(一)必须有健全的防尘组织机构
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由矿总工负责,通风科负责全矿防尘、技术管理工作,通风科设立专门的防尘队伍,明确生产、队组、运输等的防尘责任和范围,并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严格进行考核。
(二)矿井建立完善的防尘措施
1、井下所有进风行人巷道,皮带巷每50米设一个洒水闸阀,其它巷道每100米设一个洒水闸阀,并保持正常使用。
2、各转载点和采掘工作面以及煤尘易飞扬等其它地方设喷雾、水幕。
3、井下各巷道要定期清扫,任何地点都不得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大于5m的煤尘堆积,每年冲洗粉刷1次,每月搞1次粉尘测定。
4、主要进回风风流中必须设置能封闭巷道全断面雾化效果好的净化风流水幕,且灵敏可靠,正常使用。
5、根据《安全规程》规定,合理调整风速,严禁因风速超限而造成煤尘飞扬。
(三)回采工作面的防尘措施
1、回采工作面、回风顺槽距工作面50m范围内必须设置一道全断面水幕,工作面必须设有洒水管路,各转载点及机头必须设有喷雾,运输胶带机头必须安设喷头,洒水雾化到位。
2、采煤工作面实行煤层注水,在煤岩中钻孔应采取湿式钻孔。
3、皮带顺槽每50m设置一个洒水闸阀,轨道顺槽每100m设置一个洒水闸阀,5天冲洗一次。
4、采煤工作面必须安装喷雾装置。
5、炮采工作面放顶煤时,必须开设放顶煤喷雾,保证正常使用,雾化效果良好。
6、工作面进回风巷必须安排有专职清尘工,进回风巷浮尘要经常清理干净,巷帮每两日进行冲洗一次,架棚正反面煤尘都要冲洗干净。
7、对工作面煤尘及积尘点要及时清理洒水,防止积尘二次飞扬。
8、工作面要根据瓦斯涌出量情况合理配风,掌握防尘最佳风速,达到防尘目的。
9、工作面进回风巷距工作面60—200m之间各设置一组隔爆水袋。
10、工作面施工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防止吸尘职业病的发生。
(四)掘进工作面防尘措施
1、掘进工作面必须有完善的洒水系统,距工作面50m范围内必须安装一道水幕,回风口安装一道,并且距工作面20-30m处设置放炮喷雾装置,放炮前后工作面20m范围内必须洒水,洒水时间不小于10min。
2、掘进巷道定期冲洗,不得有煤尘堆积。
3、煤岩中钻孔应采取湿式钻孔,使用水炮泥。
(五)运输巷道及转载点的防尘措施
1、运输大巷中各采区巷口,各煤仓绕道口处,各底卸煤仓前后5-10米范围内设置喷雾设施。
2、装、煤仓、转载点设置喷雾,实现放炮喷雾,并在放煤口下风侧20米范围内设置喷雾设施。
3、主要运输大巷每年至少刷白一次,主要进回风巷至少每月冲洗一次,采区及总回风巷道冲洗积尘由通风队决定,井下所有巷道不得有煤尘堆积。
(六)隔爆设施设置与规定
隔爆设施主要采用隔爆水棚,隔爆水棚分为主要隔爆棚和辅助隔爆棚两种。
1、主要隔爆棚的位置:
①矿井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
②采区回风巷道。
2、辅助隔爆棚的位置:
①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道。
②采区内的掘进巷道。
③采区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
3、主要隔爆棚和辅助隔爆棚采取集中式布置方式。
①水棚应设在巷道的直线段内,水棚与巷道交叉口,转弯距离保持50-70m,与风门距离大于25m。
②水棚的水量不小于40ml,主要棚区长度不小于30m,辅助水棚长度不小于20m,水棚相距1.2-3.0m,水槽边与支架、巷壁、顶板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1m,水槽距离巷道轨道不小于1.8m,水槽保持同一高度。
③水棚要挂牌管理,明确专人管理和维护。
④每周至少检查1次隔绝煤尘爆炸设置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七)定期除尘
矿井主要大巷,每年至少刷白1次,主要进风回巷至少每月冲刷1次积尘;其它巷道必须及时清除巷道中的浮煤,清扫或冲洗沉积煤尘;对容易造成煤尘堆积的地点要及时进行冲洗,不得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
(九)装碴防尘和通风除尘措施
装碴时洒水喷雾是常用的防尘方法,其方式有以下几种:
(1)人工洒水。
对崩落的煤岩进行分层洒水边装边洒,以洒透匀湿为准。
可使装碴的粉尘浓度降至2毫克/立方米以下。
(2)在运输机上安装喷雾器洒水,水雾射向转载点。
(3)为使工作面和巷道内粉尘浓度稳定保持在允许浓度范围内,还必须采取有效的通风除尘方法。
如:
1、净化风流。
即降低进入掘进工作面的新鲜风流中的粉尘浓度,使之不超过0.2毫克/立方米。
一般可在压入式通风的风筒中安装1~2个水喷雾器,对着风流进入方向喷雾,净化进风流的粉尘。
2、加强通风,保证在巷道回风中有必需的风速以排除粉尘。
煤巷、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最低风速不得小于0.25米/秒,岩巷不得小于0.15米/秒,但最大风速均不得超过4米/秒,防止粉尘吹扬。
3、采用压入和抽出混合通风方式进行局部通风。
它既可有效冲淡工作面的瓦斯和粉尘,又可消除巷道全长范围内的粉尘和炮烟。
但抽出式风机必须保证不会引燃抽出风流中的瓦斯和煤尘,如选用水射流风机或湿式除尘风机等。
4、配备除尘风机将工作面含尘空气抽出,经除尘风机内的喷雾和过滤网捕集洗涤,净化后的空气排至巷道内。
它和压入式通风合理匹配使用,能够有效改善掘进工作面的粉尘状况。
(十)个体防护措施
在作业环境中粉尘较大的地带,工人必须佩戴防尘面具,主要有防尘口罩、防尘帽和防尘呼吸器等。
(十一)其它综合防尘措施
(1)煤层注水;
(2)喷雾洒水;
(3)风流净化;
(4)放炮用水炮泥;
(5)冲洗巷道;
(6)湿式打眼;
(7)采空区灌水;
(8)巷道刷浆;
(9)清扫浮煤
二、煤矿噪声危害及防治措施
1、煤矿作业场所噪声危害判定标准:
煤矿作业场所从业人员每天连续接触噪声时间达到或者超过8小时的,噪声声级限值为85dB(A);每天接触噪声时间不足8小时的,可根据实际接触噪声的时间,按照接触噪声时间减半、噪声声级限值增加3dB(A)的原则确定其声级限值,最高不得超过115dB(A)。
2、煤矿作业场所噪声每年至少监测1次。
3、煤矿作业场所噪声的监测地点主要包括:
风动凿岩机、风镐、局部通风机、风煤钻、乳化液机、带式输送机、运输车等地点。
在每个监测地点选择3个测点,取平均值。
4、在通风机房室内墙壁、屋面敷设吸声体;在压风机房设备进气口安装消声器,室内表面做吸声处理;对主井绞车房内表面进行吸声处理,局部设置隔声屏;在巷道掘进中应使用液动凿岩机或凿岩台车;在采煤工作面应使用双边链条刮板输送机等措施控制噪声。
5、地面应及时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检修,避免机械部件松动,并采取对驾驶室进行密闭隔音处理等措施,控制噪声。
三、煤矿高温危害及防治措施
1、矿井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当空气温度超过上述要求时,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给予高温保健待遇。
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34℃时,必须停止作业。
2、进行高温监测时,作业场所无生产性热源的,选择3个测点,取平均值;存在生产性热源的,选择3~5个测点,取平均值。
作业场所被隔离为不同热源环境或通风环境的,每个区域内设置2个测点,取平均值。
3、常年从事高温作业的,选择在夏季最热月测量;不定期接触高温作业的,选择在工期内最热月测量;作业环境热源稳定时,每天测3次,工作班开始后及结束前0.5h分别测1次,工作班中间测1次,取平均值。
4、应当实行通风降温,采取减少风阻、防止漏风、增加风机能力、加强通风管理等措施保证风量,并采用分区式开拓方式缩短入风线路长度,降低到达工作面风流的温度。
5、局部热害严重的工作面应采用移动式制冷机组进行局部降温;非空调措施无法达到作业环境标准温度的,应采用空调降温。
6、应尽量采用机械化作业,减少高温和热辐射的影响;合理调整作业时间,避开日照最强烈的时段作业。
四、煤矿职业中毒及防治措施
1、煤矿作业场所主要化学毒物浓度限值如下:
化学毒物名称
最高允许浓度(%)
一氧化碳CO
0.0024
氧化氮(换算成二氧化氮NO2)
0.00025
二氧化碳CO2
0.5
硫化氢H2S
0.00066
2、化学毒物监测时应选择有代表性的作业地点,其中应包括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作业人员接触时间最长的作业地点。
采样应在正常生产状态下进行。
在不影响作业人员工作的情况下,采样点要尽可能靠近作业人员,空气收集器尽量接近作业人员工作时的呼吸带。
3、氮氧化物至少每3个月监测1次、硫化氢至少每月监测1次、碳氧化物至少每3个月监测1次,煤层有自燃倾向的,根据需要随时监测。
4、加强矿井通风,采用通风的方法将各种有害气体浓度稀释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标准以下;加强个体防护,佩戴合格的个体防护用品。
5、工作面采空区应及时予以封闭,设立警示牌,需要进入时,必须首先进行有害气体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需要进入闲置时间较长的巷道进行作业的,必须先通风、后作业。
盲道或废弃巷道应及时予以密闭或用栅栏隔断,并设立警示牌。
6、煤矿井下实施爆破后,为防止氮氧化物中毒,局部通风机风筒出风口距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大于5m,加强通风增加工作面的风量,及时排除炮烟。
人员进入工作面进行作业前,必须把工作面的炮烟吹散稀释,并在工作面洒水。
爆破时,人员必须撤到新鲜风流中,并在回风侧挂警戒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