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马莲河两岸基础设施和公建设施项目监理招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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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马莲河两岸基础设施和公建设施项目监理招标
监理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名称:
浦城县马莲河两岸基础设施和公建设施项目(监理)
招标编号:
FJHLP[2016]第12号
招标人:
浦城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开始发出日期:
2016年7月
总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3
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8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8
二、投标须知…………………………………………………………13
(一)总则……………………………………………………………13
(二)招标文件………………………………………………………13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4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6
(五)开标……………………………………………………………18
(六)评标……………………………………………………………18
(七)合同的授予……………………………………………………27
(八)其它事项………………………………………………………29
第三章 合同条款……………………………………………………30
第一部分委托监理合同标准条件…………………………………30
第二部分委托监理合同专用条件…………………………………30
第四章合同文件格式………………………………………………39
第五章工程技术规范………………………………………………62
第六章招标图纸……………………………………………………63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64
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JHLP[2016]第12号
1.招标条件
为推进浦城县的经济发展,改善民生,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建设施配套建设,提升城市形象,将浦城县建设为一个宜居、宜业、舒适和谐的城市新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对浦城县马莲河两岸基础设施和公建设施项目进行建设。
浦城县人民政府授权浦城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并委托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浦城县马莲河两岸基础设施和公建设施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
浦城县;
2.3工程建设规模:
本次基础设施与公建设施项目施工总承包由15个子项目组成,包含:
公建及市政类-“马莲河南岸基础设施市政项目”等13个子项目、水利水务类-“马莲河两岸河道景观建设项目”等2个子项目,总投资额约8.4亿元人民币。
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分类
序号
子项目名称
项目指标
计划投资(亿元)
公建及市政
1
马莲河南岸基础设施市政项目
浦城新城南启动区前期约800亩土地的市政工程包含:
道路、管网、部分绿化等。
1.5
2
马莲河北岸基础设施市政项目
浦城新城南启动区前期约500亩土地的市政工程包含:
道路、管网、部分绿化等。
1
3
仙楼山公园慢行道
建设山体步行道390米,栈道756米,人行吊桥25米,亲水步行道2公里。
0.2
4
五一三路城西段(含城西圆弧)道路改造
长度约1.3公里,宽度32米,道路、绿化、路灯、公交站台、排水(污水)管道、强弱电管道等建设内容。
0.4
5
规划展示馆
占地面积784平方米,建筑面积2917平方米,四层。
0.4
6
文化馆
国家小型文化馆标准:
占地面积1282平方米,建筑面积3695平方米,五层,室外活动场地面积2000平方米。
0.4
7
大剧院
占地面积4250平方米,国家标准舞台尺度建造,建筑面积9095平方米,场外广场面积4000平方米,内设一个1000座位观众大厅,舞台后区有演员化妆间、休息室、贵宾接待室等。
0.6
8
博物馆
国家二级馆标准:
占地面积1850平方米,建筑面积6079平方米,四层。
0.5
9
体育馆
占地面积20829平方米,建设面积20000平方米,内设3000个座位,及体育场、地下停车场、单项辅助训练馆、游泳馆等。
0.8
10
档案馆
占地面积约1561.14平方米,建筑面积5350平方米,四层。
0.3
11
行政服务中心
占地面积265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2800平方米,四层。
0.6
12
临江学校建设项目
建筑面积27000平方米,分两期实施:
一期建设初中部教学楼、实验大楼、教工宿舍、行政办公用房等;二期建设小学部教学楼、实验大楼、学生宿舍餐厅、跑道等。
0.53
13
忠信中学建设项目
项目分两期实施:
一期(2016年)新建一栋5层教学综合楼及道路硬化、管网铺设等;二期(新建一栋5层教工宿舍及跑道、球场、绿化等。
0.16
小计
7.39
水利水务
14
马莲河两岸河道景观建设项目
3.15公里(左侧1.45公里,右侧1.70公里)防洪堤建设,综合治理河床3.6公里。
0.71
15
东风水库明渠改遂洞工程
将东风水库现有的明渠改为遂洞。
0.3
小计
1.01
总投资额合计(亿元)
8.4
2.4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15个子项目的工程的全过程监理,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2.5监理服务期要求:
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本工程计划施工期为:
1460日历天(含设计和施工)。
2.6工程质量要求:
①房建项目:
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合格标准,质量保修期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执行。
②市政项目:
符合建设部《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标准。
③水利项目:
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7监理服务费:
本项目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及闽价服[2013]260号文件计算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下浮25%计取基数。
监理服务费最终结算金额以浦城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审核的各个子项目工程结算价作为监理费计费基数,按各个分类的项目按相应项目的取费标准计算并按中标优惠率下浮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备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
(2)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企业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企业资质、③国家水利部颁发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甲级监理企业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3.3.1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设部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执业资格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3.3.2拟任房建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并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3.3拟任市政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并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3.4拟任水利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并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5.1投标人近5年来监理过至少1项在建或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3.5.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来担任过至少1项在建或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
注:
近5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推五年;②本招标文件“同类、同等或以上”是指:
5亿元以上的基础设施施工项目(基础设施是指市政、水利水电、公用建筑等)。
投标人及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3.6福建省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满足《福建省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试行)》(闽建建[2015]12号)要求。
3.7投标人的其它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3.9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9日8时30分至2016年7月24日23时55分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400-870-5191。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
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投标人若需要招标文件的书面材料、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本标实行在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阶段投标企业需通过随行软件交易平台U盾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通过CA电子签章盖章加密生效。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
00时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入账保证金子账号。
该子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对应唯一投标企业,只允许本企业打入投标保证金,如有两家以上企业的投标保证金打入同一子账号,则涉嫌串标、围标,其投标将被拒绝,后果自负。
投标人无需在银行进账单的备注栏或用途栏中填写任何信息(若必须填写可备注保证金)。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允许打入交易中心主账号,需按要求打入子账号,子账号中的“-”符号输入时使用数字键盘右上角的减号“-”,不能省略,否则会造成资金不能到账,后果自负。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8月10日15时00分,本次招标实行在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阶段投标企业需通过随行软件交易平台U盾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通过CA电子签章盖章加密生效。
若有疑问,可向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
技术支持电话:
400-870-5191,6。
7.1.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网址:
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7.1.2.招标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到后,启动解密程序,投标人必须在解密程序启动后的半个小时以内确定对投标文件解密。
7.2.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上传至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线下打印文档签章扫描上传的。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120.35.29.195/)、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网()或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9.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浦城县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浦城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
浦城县正大路108号
联系人:
季先生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平市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1006室
联系人:
吴女士(浦城办事处)
电话:
(浦城办事处)
传真:
交易中心名称:
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浦城县五一三路县招待所内。
第二章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
浦城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
浦城县正大路108号
联系人:
季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平市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1006室
联系人:
吴女士(浦城办事处)
电电话:
(浦城办事处)
传传真:
2
1.1
建设地点
浦城县
3
1.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为:
浦城县马莲河两岸基础设施和公建设施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
FJHLP[2016]第12号
合同段划分:
/
招标人允许投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的合同段数量:
共1个
招标人允许中标的合同段数量:
共1个
4
1.1
招标条件
具备招标条件
5
2.1
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15个子项目的工程的全过程监理,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6
2.2
质量要求
①房建项目:
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合格标准,质量保修期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执行。
②市政项目:
符合建设部《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标准。
③水利项目:
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7
2.3
监理服务期要求
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本工程计划施工期为:
1460日历天(含设计和施工)
8
3.1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9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1、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备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
(2)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企业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企业资质、③国家水利部颁发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甲级监理企业资质
3、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3.1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设部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执业资格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3.2拟任房建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并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3拟任市政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并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4拟任水利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并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5.1投标人近5年来监理过至少1项在建或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5.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来担任过至少1项在建或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
注:
近5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推五年;②本招标文件“同类、同等或以上”是指:
5亿元以上的基础设施施工项目(基础设施是指市政、水利水电、公用建筑等)。
投标人及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6、福建省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满足《福建省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试行)》(闽建建[2015]12号)要求。
7、投标人的其它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9、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10
4.2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1
13
监理服务费
本项目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及闽价服[2013]260号文件计算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下浮25%计取基数。
监理服务费最终结算金额以浦城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审核的各个子项目工程结算价作为监理费计费基数,按各个分类的项目按相应项目的取费标准计算并按中标优惠率下浮为准。
12
15.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3
16.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整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时00分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入账保证金子账号。
该子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对应唯一投标企业,只允许本企业打入投标保证金,如有两家以上企业的投标保证金打入同一子账号,则涉嫌串标、围标,其投标将被拒绝,后果自负。
投标人无需在银行进账单的备注栏或用途栏中填写任何信息(若必须填写可备注保证金)。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允许打入交易中心主账号,需按要求打入子账号,子账号中的“-”符号输入时使用数字键盘右上角的减号“-”,不能省略,否则会造成资金不能到账,后果自负。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同投标有效期。
14
5.1
踏勘现场
本招标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如需查阅勘察资料,则前往招标人处查阅。
15
8.1
9.1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5日12时00分。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提交方式为:
无记名方式,适用于招标人采用无记名形式发布招标文件的项目。
投标人要求澄清的内容应以不署名、不盖章(但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日期)的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并可通过下列形式提交(注:
投标人自行上网下载查阅,未查阅的责任自负):
网站: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招标人对澄清招标文件答复的发布方式为:
不登记投标人名称方式,适用于招标人采用无记名形式发布招标文件的项目。
招标人发布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6年7月25日之前。
投标人自行上网下载查阅,未查阅的责任自负:
网站: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网或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16
17.1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申请资料、技术文件(监理大纲):
纸质文件无需提交
投标文件份数:
电子投标文件1份(含投标申请资料、技术文件(监理大纲),分投标申请资料和技术文件(监理大纲)两个文件包制作并转换成PDF格式导入,完成网络递交)
(注: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再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3份和电子投标文件)。
17
20.1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网址:
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年8月10日15时00分,网上递交。
招标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到后,启动解密程序,投标人必须在解密程序启动后的半个小时以内确定对投标文件解密。
网上投标操作详见投标文件制作说明。
若有疑问,可向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
技术支持电话:
400-870-5191,6。
招标人在售标起始时间开始接收电子投标文件。
18
23.1
开标
开标时间:
2016年8月10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
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城县五一三路县招待所内)
19
30.3
评标方法及标准
综合评估法
20
34.1
合同签订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21
35.1
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金金额:
为合同总额的5%;
履约保证金形式: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7天内,签订监理合同前以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的方式向招标人提交。
22
37.1
监管部门
1、浦城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地点:
浦城县五一三路210号电话:
2、浦城县水利局
地点:
浦城县五一三路15号电话:
23
其它
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浦城县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2、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承诺内容完整、真实。
如发现隐瞒真实情况、承诺不实或弄虚作假的,一旦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保留要求其承担此产生的所有责任的权利,已经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造成投标人损失的赔偿相应损失。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若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1)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另行加入不合理条件或者更改合同的实质性内容的;
(2)中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有弄虚作假或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5、投标人中标后应按有关规定向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6、中标人应在浦城县成立项目部,项目部人员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配备到位。
7、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交易中心交易费、业主场地费均由中标人支付。
注:
1)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与招标文件其它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本表为准。
2)本招标文件所有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4项;
1.2本招标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的形式选择具备规定的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