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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问题研究精减版定稿og4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问题研究

郭彤华

(山东大学管理学院)

【摘要】通过明确界定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内涵,比较分析了国际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结构与功能,在汲取经验和考量我国自身具体情况的基础上,构建了当前我国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理论框架,对合作组织发展的内在机理、制度设计、政策支持都作了较为深刻的探讨,对我国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创新思路与政策建议,

优化外部环境,健全内部机制

Thenewruralorganizationforeconomiccooperationdevelopmentresearch

[abstract]clearlydefinedbypickingthenewruralorganizationforeconomiccooperation,comparesandanalysestheconnotationoftheinternationaltheruralorganizationforeconomiccooperationinthestructureandfunction,erawsexperienceandourownconsiderationsonthebasisofthespecificconditionsinChina,thenewruralorganizationforeconomiccooperationinthetheoreticalframeworkofthedevelopmentofcooperationorganization,internalmechanism,systemdesign,policysupportisprofoundlydiscussedinourcountry,thenewruralorganizationforeconomiccooperationanddevelopmenthascertaintheoreticalandpracticalsignificance.

[key]thenewruralorganizationforeconomiccooperation,theinnovationideaandpolicySuggestions,optimizingtheexternalenvironment,improveinternalmechanism

一、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产生背景及研究意义

(一)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产生背景

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我国农村改革获得了极大的成功,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随着我国农村改革获得了极大的成功和市场经济改革逐步走向成熟,在农村的常规体制之外开始出现了多种形式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这些合作组织既促进了农业发展又推进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而且还提高了农民的积极性,农民收入显著提高。

由于这些合作组织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存在覆盖面偏低,数量少,规模小,内部治理多数不健全,合作紧密性不强,功能和市场竞争作用有限等问题。

据统计,截止2005年我国比较规范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有27万个,参加的农户仅占全国农户的14%左右。

而构建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一个有效的路径。

(二)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研究意义

从国内外研究现状来讲,目前国内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

关于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产生的必要性问题、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分类上,而对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研究,主要集中在模式选择、政府作用、途径选择、制约因素四个方面。

从国外研究现状来看见,国外的合作社产生于19世纪,目前对于合作经济理论的研究基本成熟,不成为重点,而主要侧重于合作实践的研究。

国外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实证研究主要的侧重点是合作经济组织的设立方式、管理方式、利润分配方式等具体问题。

本文选定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作为研究对象,就是通过对合作经济组织的理论分析和研究,同时借鉴国外合作社发展的成功经验,探索适合我国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道路。

其意义主要在于:

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对我国农村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创新和发展。

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有利于农业、农村资源的优化配置。

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有利于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更有效的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

二、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概念及相关理论

(一)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概念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就是指农民作为市场上弱小而分散的市场主体,为保护自身利益而按照合作原则组织起来展开自我服务的经济组织形式。

它是一种民办、民管、民受益的非赢利、非政府性质的组织。

追求的是“自助、自我负责、民主、平等团结”的价值观和“诚信、公开、社会责任和关心他人”的道德观。

本文所研究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指二十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在农村经营体制创新和农业产业化的实践中,涌现出大量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学术界通常把这一类组织称为“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较早的有牛若峰、夏英(2000年)“把农村改革进程中兴起的合作组织称为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是因为它与以前的集体制社队组织有着重大的区别,即直接与发育中的市场经济和农民群众的新觉醒相联系”。

是当前我国农村的专业合作社、社区合作社、专业协会、各类经济联合体、合作社联合体等组织的总称。

(二)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相关理论

一是制度变迁理论。

即由体制改革引起的组织、制度、机制的变化。

从组织制度变迁的路径来看,有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两种基本方式。

二是交易费用理论。

科斯首次将交易费用概念引入经济分析,他把交易费用定义为运用市场机制的费用,其中包括人们在市场上搜寻有关的价格信息,为了达成交易进行谈判和签约,以及监督合约执行等活动所花费的费用。

三是产权理论。

即产权以财产所有权为基础的,由所有制所决定的,反映不同利益主体对某一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法定权益。

从产权权能分解的角度看,产权可以分为法律所有权(原始产权)和经济所有权(法人产权)。

四是公共物品理论。

公共物品是相对于私人物品而言的。

私人物品是指在消费上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物品,而公共物品是指那些在消费上具有非排他性与非竞争性的物品。

五是集体行动理论。

奥尔森认为,一个社会中的某些利益集团若想对政府的政策施加影响,或与其它的利益集团抗衡,保护自己的利益,必须采取一定的行动,即所谓的“集体行动”。

 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国际比较

农业合作经济起源于西欧,自1844年第一个世界公认的合作社---英国罗虚代尔先锋社成立以来,合作经济发展至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

目前,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已比较发达,其中日本农协组织、美国的农场主合作社是较成功且具有典型意义的。

本章回顾其发展历程,总结其发展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做到“洋为中用”,能够很好地促进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一)国外农村合作组织的发展概述

按照特点国外的合作社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一是以德、法、瑞典为代表的合作社类型。

它们的特点是专业性强,通常以某一产品的功能组成合作社,为专业农户提供专业化、系列化服务。

二是以日本为代表的合作社类型。

主要特点以综合性为主,三是以美国、加拿大、巴西为代表的合作社类型。

主要特点是跨区域合作和联合。

目前为了适应变化的环境,国外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制度也在不断演进、变化,主要体现在政府的积极支持和干预,合作组织运行市场化、国际化,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之间横向一体化、纵向一体化加强。

(二)美、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比较分析

日本农协的模式主要特征表现在:

它是在经济上处于弱势的人群的组织,其组成形式是根据协同组合原则及其组合原理设立的,主要功能是利用流通过程的合作化来节省中间费用。

日本农协的主要职能与作用主要体现在生产指导、农产品销售、集中采购生产生活资料、信用合作共济和社会福利等方面。

通过利用各种各样的农协服务,日本不但农业生产和农产品销售效率大大提升,而且每个农户的生活得到改善,收入得以大幅度提高。

美国农场主合作社主要特征表现在:

农场主合作社只是一个经济组织,不介入政治活动。

从组织关系上看,农户对组织联合的依存度较低。

从经营模式上看,美国的农场主合作社主要有两类:

一类是接近于传统合作社经济的合作社;另一类是各种专业协会。

美国农场主合作社对经济发展的作用体现在:

首先,合作社作为一种竞争力量,抗衡了工商资本对农业的侵害。

其次,促进了美国农业的计划性,缓和了供求矛盾,推动了生产的顺利发展,合作组织在政府扶持农业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第三,合作组织在稳定市场、保证计划生产和销售、推广应用新技术、采用新设备、人才培养等多个方面起到了组织协调作用。

美、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共同点在于都有政府的政策支持,都有严密的组织体系,都有立法保护。

而不同点主要表现在:

两国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模式不同。

美国的农业合作社是按各种农作物或按职能不同加以组织的专业合作社为主体。

而日本农协的最大特点是事业上的高度综合性。

第二,两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政府联系的紧密程度不同。

日本农协组织实际上是半官半民组织,既是农民联合的形式,也是日本政府贯彻农业政策的有力助手。

美国的农场主合作社与政府的关系则要宽松的多。

(三)国外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对我们的启示

第一,合作经济组织是各国农民普遍接受、最信赖的组织方式,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纽带,是政府和农民的重要沟通渠道。

第二,各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都离不开政府的鼓励支持,政府要加强引导,发挥好自己的职能。

第三,要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

第四,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中应注重建立一个中介性质的农村技术经济合作组织,加快农业技术转变为生产力。

第五,应探索适合一国国情的对农民进行经济扶持的方式。

要继续探索有效的资金渠道,积极改革,使得对农民的经济支持真正落到实处。

四、我国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分析

(一)我国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历程

一是20世纪80年代的萌芽阶段。

我国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建立起了“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农村经济体制,一些地区开始出现以技术联合、资金和技术简单联合、以农产品购销为主要形式的自我服务组织,但是组织普遍存在合作关系松散、规模小等特点,当时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仅处于萌芽阶段。

二是20世纪90年代的初步建立阶段。

主要是由政府引导在农村建立了以村委为主的,县、乡(镇)、村农业部门为依托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其中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是这一时期主要形式,分为技术交流型、技术服务型和技术经济实体型。

三是21世纪初以来的较快发展和提高阶段。

随着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土地零散细碎,经营规模小,难以连片发展,产品销售困难严重影响农民收入的增长,农民与政府沟通难等问题显现。

面对这种情况,广大农民产生了自我组织的冲动,在政府的大力引导下,由农民自愿组建了大量的农村经济合作社。

这一时期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速度快、规模增大,管理逐步趋向规范。

(二)我国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存在与发展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村经济改革的必经之路,是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路径,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效途径,加强了政府调控农业的力度,使政府指导和管理农业有了新的载体有助于更好地贯彻和落实各项政策和任务;就发展的可能性而言,农户自有资产的形成和不断增加,既会有发展合作经济组织的要求,也会为合作经济的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和组织基础。

(三)我国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传统和西方合作组织的区别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传统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区别主要是:

首先,指导原则不同。

传统的农村合作经济以马克思主义的农业合作理论和中国共产党关于改造小农经济的理论为指导,而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则是按照国际通行的合作社原则建立和发展起来的。

其次,产生背景不同。

我国的传统农村合作组织建立于新中国解放之初,百废待兴。

而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立之时,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现代化国民经济体系。

第三,组织的基本目的不同。

建国初期的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初衷也是为了解决全体国民的最基本的生活需求,维持社会的基本稳定。

而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出现从农民角度合作是为了摆脱农户在市场中的不利地位,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以获得更多的收入。

第四,产生的方式不同。

我国的农业合作化从开始就具有政治运动的色彩,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农村互助组、初级社和高级社等合作组织,是在党和政府的宣传和组织下自上而下建立与发展进行的。

而改革开放后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则是农民自发政府引导、扶植产生的。

(四)我国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西方农村合作社的区别

第一,制度基础不一样。

西方的合作社是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基础上建立与发展起来的;而我国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在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之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经济基础不同。

西方的合作社建立在商品经济已经比较发达的基础上,存在于世界上最发达的市场经济体制之中。

而我国历史上没有经历过商品经济的发达阶段,市场经济体制刚刚确立还不完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在市场体制的建立与完善中建立和发展起来的。

第三,主体基础不同。

农户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主体。

西方合作社的主体大多为家庭农场主,他们拥有数量较大的土地,受过较高水平的教育,具有强烈的合作意识和较好的合作态度;而我国农民大多为小规模土地的经营者,他们教育水平大多不高,合作意识也不强烈,在经济实力、组织管理等方面,二者之间也存在明显差别。

(五)我国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分类及特征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分类主要包括:

第一,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

主要包括土地股份合作社、资本联合型股份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造型股份合作社。

第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根据功能可分为采购型、销售型、加工型、(技术)服务型、综合型等五种基本类型;根据创办者与政府的关系可分为“自办型”、“官办型”以及“官民结合型”等三种基本类型;根据创办者或控制者的身份可分为“龙头企业型”、“农服部门兴办性”、“政府发起型等类型”。

第三,专业(行业)协会。

专业行业协会是农民按照行业和产业链联合的专业组织。

第四,经济联合体。

是农民在农业生产经营中对资本和劳动力需求超过家庭经济资源能力时而发生的一种简单的组织行为,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合伙人组成的临时性的组织。

包括生产型联合体、加工型联合体、经销型联合体。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具有的独特特征主要表现在:

以自愿自由为主,有限开放与政府引导为辅是以“一人一票”为主,“一股一票”为辅;财产以“联合所有”为主,“共同所有”为辅;以劳动或交易额分配为主,资本要素分配为辅。

(六)发展我国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原则

一是要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原则。

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必须坚持农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不得随意改变农户的土地承包关系和经营自主权,不得侵犯农户的家庭财产所有权。

二是要坚持多样发展、专业合作的原则。

既可以是生产型、加工型的企业实体,也可以是以营销等服务型为主的经济实体;既可以由生产经营专业大户和专业技术人员牵头兴办,也可以依托龙头企业及农产品专业市场兴办。

三是要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

坚持“民办”是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前提,坚持“民管”,是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保证,坚持“民受益”,这是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得以巩固的核心。

四是要坚持盈余返还的原则。

是否进行盈余返还,这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公司制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的根本区别。

五是要坚持对内提供服务,对外参与市场竞争的原则。

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对内不以盈利为目的,但是对外则要作为一个经济组织。

(七)我国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障碍及分析

当前我国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障碍,重点是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认识不足,一方面政府部门存在的认识误区。

由于受到旧体制的影响,政府部门特别是基层政府的一些领导干部对合作社的发展顾虑重重。

他们混淆了集体经济与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关系,认为合作经济组织与现代市场经济不相容,农民的文化素质太低,对现代合作社是一无所知,在中国目前发展农民合作社前提不足,不具备群众基础,搞不出像样的合作经济组织。

另一方面农民自身思想认识落后,合作意识淡漠。

很多农民经历过以前的农业合作化运动,那场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失败构成了当前发展农民合作社的严重的心理障碍。

外部环境障碍主要是市场经济发育不良,市场体制环境不顺畅;严重的资源短缺,资金匮乏,人才缺位,政府定位不当;内在机制障碍主要是组织规范化程度低,产权关系模糊,组织内部管理、监督机制不完善,业务范围狭窄;成本障碍来看,制度的建立和运行离不开人们的设计、组织和维护,所以必须花费成本和费用,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创新的实质是农村微观组织制度创新,其能否发生必然遵循制度创新的成本收益原则。

五、主要结论与发展对策

本文主要分析了我国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国外农村合作社的理论渊源和历史实践,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目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我国之所以发展滞后,这是市场、机制、农民积极性、农业产业水平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第二,必须着力提高人们对合作组织的思想认识,优化合作组织发展的外部环境,规范合作组织的内部运作,完善法律保障体系。

第三,培育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程,既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又要结合本国实际,加强政府的引导和扶持。

第四,要在家庭承包制的基础上,创新合作经济组织形式,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构建一个由各种不同形式的合作组织扶持作用,走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

有机组成的多样性、多功能、多层次、跨地域、全方位、开放型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

结合本文的研究结论,对加快我国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特提出以下发展对策:

一是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要结合地方实际,推动地方相关法规或法律实施细则尽快出台,研究和制定促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配套政策。

二是要理顺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体制环境。

要加强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规范管理,克服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的现象,建议应该明确合作经济组织由各级政府的农业行政部门主管。

三是要优化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市场环境。

完善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加强市场组织建设、提高市场质量。

四是要规范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内部制度安排。

从内在的制度需求和外来的制度供给上克服“制度缺陷”,规范组织的内部制度安排。

五是加强合作经济组织之间的联合和合作。

增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实力,实现规模化经营、一体化经营,提高其经营集约程度,提高在外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

六是因地制宜,多种组织形式共同发展。

经济发展水平决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水平,由于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区域性差距十分严重,导致多种形式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同时并存的现象将长期存在,这种现象在我国是正常的,适应我国的国情,应对不同的组织形式给予鼓励和支持。

参考文献

1、韩军俊、秦中春、张云华、罗丹:

《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影响因素》,《国研报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

2、刘凤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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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世界合作社经济》,中国农业出版社200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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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独吟棠:

《合作社:

农业中的现代企业制度》,江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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