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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实习报告

  法学实习报告

  一、基本情况此次毕业实习,虽然说是学校里分配的一个任务,但是,它不仅仅是一项任务,因为,要想成为一名执业律师,就必须有足够的实习时间,当然了,我们的实习也是为了以后的工作积累经验,了解工作环境,毕竟在笼子里关久了,也要出来透透气,看看到底天是什么颜色的!

实习单位敲定前,我就已经制订了一个完整的实习计划,包括如何联系实习单位、确定实习时间、在一周时间内熟悉实习单位的情况和人员,接着就是了解实习单位执业律师的业务范围以及律师的日常工作,熟悉律师事务所的各项管理制度,熟悉与律师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律师执业纪律,整理卷宗、资料查询、法律文书撰写,不断充实专业知识。

然后就是在有经验的律师指导下进行一般的业务,最后,整理实习记录,撰写实习报告。

这些实习计划都在按部就班的进行,我认为可以很好的完成好这次实习任务,学习经验,增长见识。

  二、思想收获毕业前的实习是必要的,因为即将步入社会,即将进入工作岗位,在学校与社会之间毕竟还有一定的差距,所以,在这个过渡期,学校安排一个毕业前的实习可以让我们初步了解真实的社会,了解一下以后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状态。

事实上,没到实习单位时,感觉自己以往学习出众,而且还有点骄傲狂妄,谁料想,来到了康桥,我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无知,我才知道,真正地工作与学校的学习差距有多大。

  实际上,我们的理论学习即使学得再好,学的扎实透顶,那也只是纸上谈兵,与实际的工作有天壤之别,所以要理论联系实际,的感触就是,实习更是学习,实习过程学的东西要比书本上的更多,更深奥,就像学英语一样,你考得再多,不会用英语进行交流,你学它作甚,就像我们讲的鉴于学专业,只是老师讲授怎么能知道监狱的管理呢,可谓隔岸观果,永远有那么一道墙当着视线,实习就不一样了,有很多东西,即使不讲授,也可以一目了然,这就是实习的巨大意义。

还有就是,我们的专业虽然学了很多法律知识,但是,我们如何用呢,没有实际的检验,我们的法律也只能是说我们懂法,只能是能过遵守法律,没有办法做法律的使用者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我们都没学过写各种法律文书,而这都是必要的,就连司法考试都不考,考高分有何用,都是些书呆子。

  这次实习与我所学的专业密切相关,我对律师事务所运作的程序和法律实践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体会。

这次实习,我主要跟随所里的x律师进行学习。

记得第一次去的时候,他就问了我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在民事诉讼中,被告人接到法院的起诉书后多少天内应提出答辩?

因为是实习的第一天,且距离学习民诉课程也有很长时间,我的大脑一片空白。

随即他告诉我这些时间是在实务中最基本的常识,一定要牢记。

我惭愧无比,赶紧拿起身旁的常用法规看了起来。

以前,这些时间只是书上一个个抽象的数字,而经过x律师这么一点拨,我发现在实务中书本上最基本的概念还真是有用,如果不把它们记牢,将影响当事人的切身利益。

打牢法律的基础知识真的是非常重要。

  实习期间,我跟随所里的律师了解了律师参与案件处理的全过

  程,从接触当事人到接受当事人的委托的代理当事人的委托事项,自己也参与了一些案件处理。

在此期间,我接触到的最多的是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这些部门法在学习期间就觉得纷繁复杂,在实践的应用中更是花样百出。

在此期间,我还进一步学习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对代理案件的相关事项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期间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学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

  在这一个月中,我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卷宗(我还学会了怎样制作律师卷宗存放的档案袋);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如起诉状、答辩状等。

在x律师的业务咨询台前,经常有当事人咨询法律问题,在与当事人交流完后,如果当事人要起诉,并由x律师代理,首先他就要制作好起诉状,这就涉及如何写起诉状的问题,对律师来说写起诉书是很简单的事,但对我来说还须磨练。

虽然在学校里刚学过xx老师的“律师实务与制度”这门课,接触到了一些文书的实务,但是毕竟不多,且实际中真正的案子还是第一次接触。

印象比较深的有一次夫妻离婚案,对于孩子抚养权的争议是焦点。

我是被告方也就是父亲这方的代理,怎样写才能突出父亲这方的特点并且有力的回应起诉让我纠结了很久。

写律师文书的经历使我真正的体会到了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在制作一份起诉书之前你必须要了解当事人的请求,以及他们的请求的法律依据,也就说要清楚案由,然后要将当事人的请求案由描述清楚。

这种把问题落实到纸面上的功夫是没有那么简单的。

  在这次实习中我还学习到了作为一名法律人应该具备耐心与细致的素质。

来咨询的人中,有些上了年纪的老年人,也有些民工朋友,由于他们识字不多,很多概念和背景都要进行进一步地介绍和讲解,一遍遍地重复中,我学会了由原先地焦躁逐渐平静下来,这是调节心理状态的作用。

在“无谓”的重复中,我也在积极地思索如何能以更加新颖和高效的方法说明我们调查的目的和问题。

我想,在未来的法律实务中,少不了通过这种耐心地询问而了解案情和为当事人讲解法条的情况,所以这种磨练是很值得的。

  这次实习还有个很大的收获是我对法律专业及法律学习观念的转变。

以前曾经认为法学这门学科暗淡无光,现在却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豁然开朗的感觉。

我愈来愈发现自己对法学有了兴趣和信心。

从康桥律所律师们的身上,我感觉到了他们对法律工作的热爱,而他们的行动也证明了这一点。

将对正义的追求和自我价值的实现结合在一起,这本身就是一件无上光荣的事情。

我想,我今后的路还很长,当下所能够做的就只有用大量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培养法律思维和其他基本社会人文素养。

  在实习时,x律师有时会交代一些杂碎事情让我去办,但由于交代的时候总是言简意赅,因此我总是要多次询问。

次数多了难免让人觉得烦躁,再加上他不仅办案子,还有其他事情要处理,因此平时非常繁忙,所以很怕打扰他。

归根到底是因为自己所掌握的知识太少了。

在这次实习,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匮乏,本来在学校里学的东西已经够多的了,但一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无知,这时我才真正领会到学海无涯的含义。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但是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在以后的生活里,我要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

  三、业务收获这次实习中,我做了以下这些工作:

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卷宗并草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然后请律师审查并给予指导。

我边整理边看,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在整理卷宗过程中,对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也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及流程有了一定程度上的熟悉。

虽然写的都是一些比较简单的文书,还是照着模板写的,但还是出了不少错误,所以一遍遍的检查核对就在所难免了。

由此我也体会到了律师也是普通人,他们也要做大量的琐碎的工作。

他们的生活以及法律工作并不如我们以前想象的那么简单,里面的辛酸和汗水也是常人所无法想象的。

  旁听案件。

对案件的审理并不像我想象的那样充满了激情的辩论,并不精彩也不动人心魄。

以前在学校活动中我参加的模拟审判是刑事方面的案件,比较注重程序,法庭审理比较严肃,但在实际中的民事审判后很多程序性的问题都省略了,觉得庭审严格但有灵活的一面。

  还跟着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

  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我深深体会到辩护律师通过阅卷所获得的案件材料非常有限,法律对律师向被害人、证人取证有很多限制。

  其他,诸如盖章,整理案件的资料,复印材料,送文件等。

在近一个月的实习时间里,我配和书记员们,帮忙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空闲时间经常向律师拿一些案例学习,看看他们最后是怎么处理双方争议的焦点。

我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案件的开庭审理,细致的了解了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等全过程。

  实习阶段一般时间都较短,不可能面面俱到,还受到此阶段收案情况的影响。

对此,我从整理卷宗,打号,盖章,整理案件的资料,复印材料,送文件等一般杂务开始,然后通过参加庭审旁听,填写与修改法律文书,熟识程序的全过程。

课堂上的理论与实际的工作常有脱节的地方,这常是我的疑问。

这让我深深认识到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

对此,我们抓住每一次机会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促进知识向践行的转化。

  四、问题和建议此次实践学习我了解了律所工作的严谨性和律师们的辛勤努力,学习了他们努力拼搏的精神,懂得了一些基本的律师业务,康桥律师对实习生待遇优厚,指导及时,我们十分感谢!

毕业实习很重要,我认为学校应该统筹规划,多联系一些实习单位,让我们所学的知识有用武之地,再接着就是,我们的实习时间要延长一些,不要只为了提交实习报告而实习,这样就失去了实习的意义。

  同时,实习前,学校应组织实习生大会,宣布一些实习期间要注意的问题,比如说注意自己人身安全、定要遵守实习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等等。

  这次实习很成功,我发现自己身上很多不足,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会努力的学习,克服知识盲点,把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提高自己!

  法学实习报告两周的实习生活就这样结束了,回想在法院实习的这段经历,不禁对逝去的实习生活有些怀念。

感谢各位老师给了我这么好的一个锻炼机会,也很感激xx区法院的各位朋友能这么悉心地教导我,让我在学习的同时也对司法实践也有了自己的见解。

本次实习时间虽然很短,收获却颇丰。

  一、实习目的本次实习主要有三个目的:

  

(1)深入司法实践的第一线,了解司法审判的全过程,在熟悉审判程序的同时,发现其间存在的各种问题与缺陷,从而加深对中国现实司法的理性和现实性思考。

  

(2)理论联系实际,将自己在校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并在实践的基础上加深对理论知识的深度与高度认识,尽力用一个法律人的身份和思维去思考问题,并学会解决问题之道。

  (3)利用本次机会,找到从法律学习者到法律工作者身份转变的现实途径,了解理论与实际的背离,现实与模拟的差距,从而在背离与差距中找到平衡点,给自己的专业修养和现实能力给一个准确的定位。

  二、实习单位及岗位介绍本次实习的单位是xx市xx区人民法院,其成立于20世纪中叶,已经历了半个世纪的发展和自我完善。

昆区法院有大批优秀而努力的工作人员,在司法实践的第一线做人民利益的守护神,尽最大的努力维护着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昆区法院具有规范而体系化的组织机构,内设机构有政治处、纪检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审判监督庭、案件质量评查室、立案庭、立案二庭、司法技术鉴定管理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第二庭、第三庭、第四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和法警大队,各机构在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方面相互独立,而实则又相互联系不可分离,共同为昆区法院的发展而努力,为人民的利益而奋斗。

  本次实习我的具体工作岗位与工作职责是,在民四庭从事书记员的工作。

民四庭作为法院的一个内设机构,其主要负责的案件有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所有权确认纠纷等,其主要运用的法律有《合同法》

  《物权法》

  《民事诉讼法》

  《民总》

  《债权法》等。

民四庭办案以调解为主,判决为辅,实行调判相结合的运行方法,在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的基础上慎重地行使法院的审判权。

而书记员的工作是琐碎而又需要认真细心的,其主要工作范围有整理并装订卷宗,扫描案卷,作庭审、调解、谈话笔录,送达法律文书等。

在实习期间,我在从事以上工作之余,还能参与案件听审,以一个非专业人的身份去看待司法审判。

由于实习时间短,所以还有很多工作并没有涉及到,在以后的时间里一定会抓住机会去尝试和体验。

  三、实习内容及过程本次实习,我主要的工作内容包括四个方面,具体过程如下:

  1、整理卷宗,扫描案卷。

  整理卷宗,扫描案卷是我在本此实习过程做的最多的工作,整理卷宗包括排序、编页码、填写证据目录及卷宗目录、装订案卷等。

每天看着一沓沓的案卷在手中无数次的翻阅,心中还是会有一点成就感的。

整理卷宗先是排序,按照信息表、缴款书、起诉状、答辩状、身份证明、受理案件通知书及送达回证、原被告证据、开庭传票及送达回证、调解笔录、开庭笔录、判决书或调解书复印件、宣判笔录、送达回证等顺序将所有的资料整理成册。

对于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还有副卷,而副卷的内容则包括合议笔录、判决书原件等。

这种整理工作对于我这个实习生而言并非易事,因为不是所有卷宗里资料都想以上所说的那样详细而又简单,很多时候会出现很多新的东西弄得我不知所措,所以我总在一遍又一遍的向庭里的正式书记员们询问,还好她们都很耐心而又细致的为我讲解。

当然有些时候,我觉得有问题的地方向她们询问的时候她们也会不知所措,毕竟不是法学专业出身并且从事工作的时间不是很长,所以我们只好按自己的理解行事了。

编页码倒是一件不需要用脑子的事情,只要小学数学过关了就能胜任,所以其间也没遇到什么问题。

填写证据目录及卷宗目录也不是很有技术含量的活,根据之前编的序和排的页码,将信息综合之后填在目录表上就行了。

当我将调解笔录与调解协议分开写了之后,遭到了书记员之一的反对,她说两个应该写到一起。

于是我按自己的理解告诉她说,调解笔录是法院在当事人之间主持调解时的记录,应该属于法院文件的一部分;但是调解书虽然是在法院的努力下当事人双方达成的,但是那是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或者可以说成是契约,其一旦成立在当事人之间起作用,而法院只享有其不履行时的后续权利。

在我不很专业但是听起来还算比较合理的解释下,并且在她向比较有资历的书记员的咨询下,她采取了将两者分开写的方式。

其实这都是比较小的事情,但是通过这件事我有了两方面的启发:

第一,法学作为专业性比较强的学科体系,其在实务工作中对工作者的专业素质要求是比较高的,所以我应该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

第二,现实中,基层法院大多数书记员并非科班出生,甚至很多法官也并非受过专业教育,因此要想法院的运行更加的专业化、水平化,在注重工作人员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必须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

如果一个领域的工作人员对于其工作领域所涉及的知识没有最基本的了解的话,那么他的工作必将是盲目而又危险的。

对于扫描卷宗,我想这也是一项比较轻松地工作,机械的将一页页的资料放到扫描仪里,等扫完后再将它们取出来订上。

虽然很无聊,但是依然会有收获,因为这样就可以再次确定案卷整理的顺序,所以说两者应该是互补的。

  2、作调解、庭审、谈话笔录。

鉴于去年暑假在巴东县法院的实习经历,这项工作对我而言并不陌生。

由于地区差异性以及我自身的原因,在做这项工作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困惑。

首先,昆区法院的笔录基本全部是电脑录入,对于没有学过速录的我来说还真的跟不上,所以明显的感觉到掌握速录技术的重要性。

不过据此我也明白了,昆区法院大多数的书记员并非科班出身但却能够进法院工作的原因之一了,其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她们所掌握的速录技术。

其次,由于我不是xx本地人,所以语言了成了很大的障碍。

开庭期间,大多数当事人都是用的方言,其速度之快、言辞之激烈难懂并非我所能应付的,所以很多东西都是不知所云也不知所往。

不过这也让我明白了,为什么在招书记员的时候更倾向于本地人的缘故了。

语言作为交流的工具在这个时候起到了关键性的决定作用,也许这也算是地区就业的优势吧!

不过做笔录也不全是机械性记录,其中存在一些小技巧。

比如说,在庭审过程中并不是当事人及审判人员说的每一句话都得写下来,我们可以只记下关键性的语句或者词语,这样就可以提高效率。

当然一般在庭审过程中,法官都会对于比较复杂的部分会加以总结,这样就直接减少了书记员的思考时间,也是提高速度的好方法。

总之,笔录对于法官的裁判会起到很大甚至是决定性作用,这就对于书记员的工作有更高更细的要求,认真对待每一句话、写好每个关键字也许是对书记员工作的基本要求。

  3、送达开庭传票及判决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

  所谓送达大多数情况下就是打电话把当事人叫到法院,然后将文件交给他们,告知他们权利义务,然后让他们填好送达回证就行了。

当然也有当事人拒领的情况,不过我这次没碰上。

去年暑假实习的时候倒是碰见过一次,离婚的被告方拒不领取,最后只好劳驾我跟主审法官给送到家里,但是送去之后当事人拒不签字,我们又好说歹说劝了半天才勉强把字签了。

不过对于那件事,我一直觉得有点遗憾和愧疚。

在现实中,即使当事人不领取相关文件,法院可以采用公告或邮寄的形式送达,还可以留置送达,所以这并不影响效力的发生。

对于当事人来说,诉权是一种权利,但是在诉讼过程中的义务也是不可避免的,所以说权利与义务总是像伴随而存在的。

送达看似简单,但事实上与当事人打交道并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很多时候还要考虑到当事人的情绪问题,所以法院的工作都不是简单的工作。

  4、参与案件听审。

  案件听审是本次实践中身份转变的机会,在从事其他工作时,我更多的是将自己当做法律工作人员对待,所以每件事上都会很谨慎出错。

但是听审则不同,我将自己的身份换成一个普通人,甚至是法盲。

  我不在用一个法律人的身份去看待案件的全过程,而是以一种独立于当事人、审判人员及其他诉讼参加人以外的身份,用一般的理性看待并分析问题的合理性。

摒弃合法性分析,从理性的角度看待问题,也许会有不一样的收获。

但事实上,司法审判过程中却是将法与理想相结合,将法与情相融合,最终达到社会效益与法律效益的’最大化。

  本次听审的案件主要是合同纠纷案件、民间借贷纠纷与所有权确认纠纷,这样让我对物欲横流的经济社会有了新的更深的认识,所以听审过程的所见所闻与所想对我都有很大的影响,让我更现实更理性地去看待这个社会。

  四、实习总结及体会本次实习是我从学习法律以来所经历的第二次与专业有关的实

  践活动,总结两次实习经验的统一性和差异性让我对于现实司法活动有了更浓厚的兴趣,同时对于基层法院在司法审判中的优势及问题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对于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在实际运用中的差距甚至背离有了更清楚的理解和更理性的认识,从而对自己以后的学习乃至工作都有了比较现实的借鉴意义。

  通过本次实习,我发现了基层法院在司法体系及司法审判中存在的一些共性。

第一,法官及书记员的专业素养问题。

在基层法院中,大多数法官都不是科班出身,很多来源于军人转正或其他领域,而书记员就更不用说了,学什么专业的都有。

也许不仅是基层法院所存在问题,全国很多法院都是如此。

虽然在司法审判的启动上法院及法官处于被动地位,但是其在案件审理过程所掌握的自由裁量权要求了他们不仅应该是一个经验丰富的社会人,更应该是一个专业素质过硬的法律人。

也许精通法律的法官更容易从法律的角度保护当事人的权益,所以法官的专业素质必须得到提高。

至于书记员,其虽然主要从事一些比较琐碎的文字及档案整理工作,但是如果是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来做,可能会更得心应手,这对于法官开展工作也是有利的。

第二,判决书缺乏说理性。

在法院我所看到的判决书,不分案件大小或简单与否,其页数一般都在三页左右。

我一直在怀疑,如此精简的判决书何以将那些对当事人来说并不简单的法律问题和事实说清楚,所以我一直在留意从我手中经过的每一份判决书,从而发现了一个共性几乎所有的判决书都没有说理部分。

当然,在判决书的最后都会附上本案所适用的法律条文。

我想,也许是法院理想化地每一个公民都当成了精通法律的人,所以说理部分不用赘述。

或者说,根据以上所提到的第一个问题也可以看出这个问题存在的某些合理性。

第三,当事人程序上的权利必须得到保障。

诉讼过程中,不管当事人实体上的权利如何偏向,其程序上的权利是平等的,所以法院应当尽最大的可能保证当事人平等的程序权利,保障看得见的正义。

  鉴于以上的总结,对于以后的学习,我认为在努力学好专业知识的同时应更积极地更广泛地参与司法实践。

就像在最后民四庭庭长跟我说的一样,我们不应该把眼光局限在法院,而应该拓展范围到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公安机关、企业乃至监狱去探求法的足迹,用不同的身份、不同的眼光、不同的心境去体会发在社会各个方面的作用。

  在此基础上我们会发现,在学校学习法律跟在现实中使用法律完全是两回事,两者可能会有很大的差距甚至出现背离,这都需要我们在不断的实践中去探索去权衡。

这是庭长作为一个过来人对我发自肺腑的忠告,也会是我以后不断努力的方向,学好理论知识只是基础部分,最关键的是要在不断的探索实践中发展、成熟甚至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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