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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艾滋病感染早期诊断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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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艾滋病感染早期诊断工作方案

 

  篇一: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管理

(1)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监测和随访管理

  为进一步控制艾滋病母婴传播,力争率先在儿童中实现“零艾滋”,我县发现5例艾滋病病毒携带产妇,分娩后2例转介原籍云南和四川,3例成功阻断。

为进一步消除儿童新发感染,我院于20XX年起在全县全面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制定的规范,对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进行严格监测随访管理。

  1.信息获取及管理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分娩7天后,综合性医院妇产科把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个案卡转至我院儿保科,儿保科接到信息后,对个案卡等相关资料进行专案管理并由专人负责,开始通过电话联系、入户家访,添加微信等方式对婴儿开始严格随访管理。

  2.进行喂养指导

  提倡人工喂养,避免母乳喂养,杜绝混合喂养。

对产妇及其家人进行喂养方式的可接受性、知识和技能、可负担性、可持续性等条件的综合评估,给予技术指导。

对选择人工喂养者,指导正确奶粉冲配、器具清洁消毒等。

对选择母乳喂养者,强调喂养期间母亲和婴儿坚持服用抗病毒药物,告知母乳喂养时间最好不超过6个月,积极创造条件,尽早改为人工喂养。

  3.对儿童感染状况进行监测和随访

  对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纳入高危管理,儿童满1、3、6、9、12和18月龄时,分别进行随访和体格检查,观察有无感染症状

  出现。

  按照《婴儿艾滋病感染早期诊断工作方案》的相关技术和时间要求,对所生儿童于出生后6周和3个月时,分别采集血标本,进行婴儿感染早期诊断(标本即干血片寄往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检测)。

未进行婴儿早期诊断检测或婴儿早期诊断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儿童,于12月龄和18月龄进行艾滋病抗体筛查及必要的补体筛查实验,以明确感染状况。

对阳性儿童进行传染病信息报告,提供转介服务,随访并监测病情。

  篇二:

20XX母婴阻断实施方案

  藤县太平镇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

  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一、背景

  目前,我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病毒感染人数逐年增多,疫情形势十分严峻,通过性传播的比例逐年上升,艾滋病逐步从高危人群向普通人群扩散,严重威胁妇女儿童的身体健康。

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我县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切实做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提高母亲及婴儿的生活质量,提高出生人口质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广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程实施方案》和《梧州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目标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二、具体目标

  到20XX年,达到以下目标要求:

  

(一)建立适合我镇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管理和服务模式。

  

(二)各级医疗保健机构承担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的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三)孕产妇、婚前保健人群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咨询率分别达到90%以上。

  (四)孕产妇、婚前保健人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病毒抗体检测率分别达到90%以上。

  (五)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婴儿抗病毒药物应用率分

  别达到90%以上。

  (六)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人工喂养率达到90%以上。

  (七)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满18月龄艾滋病检测率达到80%以上,其中6月龄内婴儿hIV感染早期诊断的比例达到60%以上。

  (八)梅毒感染孕产妇接受规范诊疗的比例达到90%以上。

  (九)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接受规范诊疗服务的比例达90%以上,12月龄随访率达到80%以上。

  (十)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的比例达到100%以上。

  (十一)儿童经母婴传播感染艾滋病的报告感染率控制在5%以下。

  (十二)先天梅毒发病率控制在30/10万活产数以下。

  三、职责与分工

  

(一)妇产科。

  对孕期未进行hIV抗体初筛检测的孕妇,应主动提供相关咨询、检测服务,同时用两种不同原理或不同厂家生产的快速检测试剂进行hIV抗体初筛检测,一阴一阳或两种均呈阳性反应的要立即进行检测后咨询、知情选择干预措施:

临产后及时应用抗艾滋病病毒药物、适宜的安全助产服务,同时送标本到市疾控中心做确诊。

转介到上级医疗保健机构进行相关咨询、检测和母婴阻断服务;

  

(二)防保科

  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孕产妇所生儿童在出生后24小时内

  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和接种乙肝疫苗。

  

(二)妇幼组。

  妇幼组负责本辖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上报。

  (三).婚前医学检查门诊

  为新婚对象提供婚前、孕产期保健及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咨询和检测服务,做好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确诊患者的转介和管理。

  四、实施范围和目标人群

  

(一)实施范围:

在全镇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

  

(二)目标人群:

在我镇就诊的所有婚前、孕前保健人群、孕产妇及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病毒感染的产妇所分娩的儿童;育龄妇女及其配偶。

  五、实施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阻断的措施

  我镇开展常规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同时,应当为孕产妇提供全面、综合、系统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干预服务。

  

(一)广泛开展健康教育,预防育龄妇女感染。

  1.各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发挥部门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制作并张贴宣传栏、宣传画,举办有针对性的讲座以及组织多种形式的活动,利用广播和电视专栏、学校课程、节假日专题宣传、咨询等活动,为育龄妇女、农民工、青少年及其家庭发放宣传册、小折页等宣传材料,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知识的宣传,提高大众防治知识水平。

  2.在妇产科、计划生育门诊、青少年保健门诊、孕妇学校、婚前保健门诊等多种服务场所开展健康教育,结合常规医疗保健服务,发放相关健康教育材料,为有需求的服务对象提供咨询和指导,提高服务对象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及母婴传播服务的认识和利用。

为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育龄妇女及其家人提供预防母婴传播的信息、医疗保健及转介服务;帮助其制订适宜的家庭生育计划,指导其正确避孕、选择安全的性行为方式和使用安全套,减少非意愿妊娠和疾病传播。

建议梅毒感染妇女在梅毒治愈后计划怀孕。

  

(二)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咨询、检测和转介服务。

我镇要  

结合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服务,主动为所有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咨询、检测和转介服务。

在孕产期初次接受孕产期保健时,同时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相关检测,尽早明确感染状况,尽早为感染孕产妇提供干预措施。

  1.检测前信息提供。

  为所有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检测前咨询,告知母婴传播的危害及接受相关检测的必要性等核心信息。

  2.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

  为孕产妇提供规范的艾滋病抗体筛查,及时对艾滋病筛查结果阳性者进行艾滋病确认试验,尤其要确保临产孕产妇尽早获得艾滋病抗体筛查,以及时为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干预措施。

  梅毒血清学检测方法有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和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两类。

采用其中一类试验对首次就诊的

  孕产妇进行梅毒筛查,对筛查结果阳性者,需用另一类试验进行复检,确定其是否为梅毒感染。

  为孕产妇进行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检测,要为检测结果阳性者提供乙肝病毒病原体血清学(乙肝两对半)检测。

  3.检测后咨询。

  为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后咨询服务。

为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孕产妇提供改变危险行为、避免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等重要信息;为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孕产妇提供保密的咨询服务,告知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信息,进行配偶/性伴的告知和检测指导,与感染孕产妇商讨并由其知情选择妊娠结局,提供必要的转介服务等。

  (三)加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孕产期保健和儿童保健服务。

  加强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的孕产期保健和随访服务,包括采取安全性行为指导、营养指导、相关感染症状和体征的监测、安全助产等服务。

为自愿选择终止妊娠的感染孕产妇提供安全的终止妊娠服务。

针对孕产妇综合状况及疾病感染程度,提供喂养方式指导、心理支持、家庭防护等方面的指导。

  为感染艾滋病、梅毒、乙肝的孕产妇所生的新生儿进行有针对性的护理,提供婴儿喂养指导,开展常规儿童保健,加强生长发育监测,预防营养不良。

  (四)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干预措施。

  1.应用抗艾滋病病毒药物。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到县妇幼保健院领取免费的

  篇三:

艾滋病、梅毒母婴阻断实施方案

  安丘市卫生局发文拟稿纸

  关于印发《安丘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

  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整合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减少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对妇女儿童的危害,根据《潍坊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市卫生局组织制定了《安丘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信息公开形式:

依申请公开)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

  实施方案

  为最大程度地减少因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改善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根据《潍坊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

  ㈠总体目标

  提高人群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为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为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防治服务,最大程度地减少因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改善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

  ㈡具体目标

  至20XX年实现以下目标

  1.建立健全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管理和服务模式。

  2.育龄妇女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3.提供相应服务的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0%以上。

  4.孕产妇孕期和产时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检测率分别达到80%和100%以上,婚前保健人群的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100%。

  5.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抗病毒药物应用比例分

  别达到90%以上。

  6.梅毒感染孕产妇接受规范诊疗的比例达到85%以上。

  7.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人工喂养率达到90%以上。

  8.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满18月龄艾滋病检测率达到80%以上,其中6月龄内婴儿hIV感染早期诊断的比例达到60%以上。

  9.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接受规范诊疗服务的比例达到90%以上,12月龄随访率达到80%以上。

  10.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新生儿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的比例达到100%。

  11.儿童经母婴传播感染艾滋病的报告感染率控制在5%以下。

  12.先天性梅毒的报告发病率控制在30/10万活产数以下。

  二、策略

  

(一)开展社会动员,促进广泛参与。

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广泛开展社会动员。

利用媒体宣传、学校教育、社区教育、家庭教育等多种形式,开展群众性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

为感染者及其家庭提供关怀和支持,减少歧视,营造良好的综合防治氛围。

  

(二)整合服务资源,提高干预效果。

整合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为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孕产妇提供全面、系统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干预服务。

严格执行技术服务标准,建立适宜的检测、咨询、干预、随访等服务流程,健全防治物品及时供应和合理应用制度,提

  高干预效果。

  (三)扩大覆盖范围,促进常规开展。

在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性病防治、计划生育等服务领域,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服务,使更多育龄妇女、孕产妇及其家庭受益。

建立与常规妇幼保健相结合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三级妇幼保健网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常规化和持续开展。

  三、措施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开展常规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同时,为孕产妇提供全面、综合、系统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干预服务。

  

(一)广泛开展健康教育,预防育龄妇女感染。

  1.市卫生局要与各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发挥部门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制作并张贴宣传栏、宣传画,举办有针对性的讲座以及组织多种形式的活动,利用广播和电视专栏、学校课程、节假日专题宣传、咨询等活动,为育龄妇女、农民工、青少年及其家庭发放宣传册、小折页等宣传材料,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知识的宣传,提高大众防治知识水平。

  2.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妇产科、计划生育门诊、青少年保健门诊、孕妇学校、婚前保健门诊等多种服务场所开展健康教育,结合常规医疗保健服务,发放相关健康教育材料,为有需求的服务对象提供咨询和指导,提高服务对象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及母婴传播服务的认识和利用。

为感染艾滋

  病、梅毒和乙肝的育龄妇女及其家人提供预防母婴传播的信息、医疗保健及转介服务;帮助其制订适宜的家庭生育计划,指导其正确避孕、选择安全的性行为方式和使用安全套,减少非意愿妊娠和疾病传播。

建议梅毒感染妇女在梅毒治愈后计划怀孕。

  

(二)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与咨询服务。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服务,主动为所有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检测与咨询服务。

在孕产妇初次接受孕产期保健时,同时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相关检测,尽早明确感染状况,尽早为感染孕产妇提供干预措施;要确保临产时才寻求助产服务的孕产妇及时获得相关检测与咨询,并可获得干预服务。

  1.检测前信息提供。

  结合孕产期保健服务,为所有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检测前咨询,告知母婴传播的危害及接受相关检测的必要性等核心信息。

  2.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

  为孕产妇提供规范的艾滋病抗体筛查,及时对艾滋病筛查结果阳性者进行艾滋病确认试验,尤其要确保临产孕产妇尽早获得艾滋病抗体筛查,以及时为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干预措施。

  3.检测后咨询。

  为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后咨询服务。

为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孕产妇提供改变危险行为、避免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等重要信息;为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孕产妇提供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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