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布病患者督导访视记录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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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布病患者督导访视记录表
乡(镇)布病患者督导访视记录表
病案号: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联系方式:
现住址:
SAT:
症状:
发病日期:
始治日期:
日期
内容摘要
处理意见
访视人
患者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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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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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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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布病患者督导访视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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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意见
访视人
患者签字
石台县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附件1
石台县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一、城区预防接种单位实行按周接种,乡镇预防接种单位实行按月接种,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点实行按日接种。
二、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开展预防接种工作。
三、及时为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薄、发放预防接种证:
本地儿童出生后1个月,外来儿童寄居3个月及以上,建立预防接种薄、证。
四、预防接种证、薄保管:
预防接种证由儿童监护人长期保管,预防接种薄由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单位保管,保管期限应在儿童满7周岁后再保存不少于15年。
儿童居住地变动时要及时办理转出迁入手续。
儿童入托、入园、入学实行查验接种证制度,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接种的儿童必须到所属接种单位补种后方可入学。
五、预防接种人员必须取得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预防接种资格证,方可从事预防接种工作。
接种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患手部皮肤病或传染病期间不准参加接种工作。
接种人员应主动向群众宣传免疫规划知识,预约下次接种时间。
尚未完成基础免疫且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及时进行随访落实。
六、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统计应种对象、发放接种通知,准备疫苗、注射器及各种药械等。
七、接种结束后须及时将接种情况转入预防接种薄。
八、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及时上报预防接种相关报表,协助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免疫监测、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及疫情控制等工作。
九、预防接种门诊要设立登记咨询点,接受群众咨询。
附件2
石台县安全接种制度
一、预防接种全部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或自毁型注射器。
使用的注射器必须是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具有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
二、预防接种室须达到《安徽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试行)》要求。
每天下班前须用消毒液对接种台面消毒清洁,接种室和预诊室用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以上,并做好记录。
三、接种前须询问接种对象既往疫苗过敏史和目前健康状况,确认本次接种的疫苗,填写接种处方。
四、接种前核对疫苗的品名、批号、效期等。
无标签或标签不清,过期失效、安瓿破裂、变色、有凝块或异物的疫苗严禁使用。
五、接种时核对姓名、接种疫苗名称。
检查注射器包装是否完好,是否在有效期内。
按接种技术规程和疫苗说明书进行接种。
卡介苗要分桌接种。
六、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用毁型机毁型或将针管、针头分开放入有消毒液的防刺破安全盒或回收桶。
七、接种后须观察30分钟后确认无接种反应,接种者在接种证上填写本次接种疫苗名称、批号并签字。
八、疫苗必须实行带冰接种。
活疫苗开启后半小时、灭活疫苗开启后一小时未用完应废弃。
九、医疗垃圾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附件3
石台县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处理制度
一、建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登记本,专人负责。
二、对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加重反应进行对症治疗,对异常反应、群体性反应和接种事故要采取应急救护措施。
三、责任报告人在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接到相关报告后,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填写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卡。
四、发现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群体性反应或者引起公众高度关注的事件时,责任报告人应当在发现后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五、接到报告后,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即核实,组织调查。
卫生部门调查组原则上由临床、流行病、免疫规划和实验室检验等有关专业人员组成。
六、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相关的诊断,应由县级以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做出,其他任何医疗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做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诊断。
七、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造成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或器官组织损伤的,应当给予一次性补偿。
由接种第一类疫苗引起的,补偿费由省人民zhengfu财政部门在预防接种工作经费中安排,由接种第二类疫苗引起的,补偿费由相关的疫苗生产企业承担。
八、过敏性休克处理原则:
使病人平卧、头部放低、注意保暖;立即皮下注射肾上腺素(1/1000),小儿为0.01ml/kg/次,最大量为0.33(1/3支)ml,并同时通知临床医生进行有关抗休克处理。
九、晕厥处理原则:
使病人平卧,松解衣扣,注意保暖;轻者可给予温开水、热糖水喝,必要时可针刺或用手掐人中穴;数分钟后仍不恢复者,可按过敏性休克处理,并通知临床医生救治。
附件4
石台县新生儿报告登记制度
一、专人负责。
由专人负责新生儿报告、登记工作。
每月定期到门诊所属派出所或乡镇(街道)居委会,收集新生儿资料,每月定期到门诊辖区的各个接生单位收集“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表”。
二、及时查访。
收到新生儿报告卡后,及时巡访,了解新生儿的户籍所在地。
非本辖区儿童,及时转卡。
并做好登记注明,以备核查。
三、登记入册。
属本地辖区的新生儿,工作人员应及时登记,建薄立册。
并按照免疫规划的程序,及时发放有关疫苗接种的通知书给家长,督促家长按时来预防接种门诊接种有关疫苗。
四、资料保存。
新生儿入册后妥善保存报告卡,以备核查。
附件5
石台县流动人口免疫管理制度
一、在本地居住3个月及以上的7岁以下儿童均须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实施预防接种。
二、对在本地接种的流动儿童,应建立预防接种薄,无接种证的应补发接种证,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相关疫苗补种。
三、每月定期到门诊所属派出所、乡镇(街道)收集居住3个月及以上的7岁以下流动儿童资料。
四、每月组织专人到流动人口聚集地、出租屋、市场、工地等地方开展流动儿童调查摸底和预防接种工作。
五、严格执行儿童入托、入园、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每年新生入学时派专人到门诊辖区内的托儿所、幼儿园、小学核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无预防接种证的,须补发接种证,并按免疫程序补种疫苗。
六、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动员,提高流动人口儿童家长的预防意识,争取儿童家长主动参与免疫活动。
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流动人口儿童免疫情况监测及专项调查。
附件6
石台县疫苗和冷链管理制度
一、根据现行的免疫程序,本辖区的总人口数,出生率,各年龄组人口数及疫苗的损耗系数等制订疫苗计划,按时将下一年度的免疫规划用疫苗数量上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疫苗实行专人管理,严格按照“省—市—县—乡(接种点)”供应渠道购苗。
三、疫苗的出入要有帐目登记,账物相符,登记必须有疫苗的名称、数量、生产厂名、批号、失效期、进出数量、结余数量、领取人等。
四、疫苗的运输和贮存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
疫苗的运输必须用冷藏车或冷藏箱。
五、按照疫苗的品种、批号分类存放。
分发使用疫苗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存放要整齐,包装标志明显,疫苗之间留出冷气循环通道。
六、冷链设备要有专室或固定房间存放,有足够储存疫苗的专用冰箱,配置能适应带冰接种的疫苗冷藏设备,冷链设备做到专人管理,建档建账:
设备名称、数量、型号及户地、说明书、有关技术资料、使用和损坏情况等,定期保养,建立维修记录。
七、有专人负责冷链设备保养、管理,冰箱内放置温度计,每天定时记录温度至少2次(上午和下午各1次),并妥善保存温度登记本,做好停电、发电、停机、故障维修记录,发生故障及时抢修,并把疫苗转移到其它冰箱。
管理员因故外出不能进行日常监测时要做好交接班。
结霜厚度超过4毫米以上要及时除霜,冷藏箱和冷藏背包每次使用后,及时取出冰排,擦干净,保持内外干燥清洁。
坚持每季度一次冷凝器散热板清扫,每月进行转动机械加油,冰箱内蒸发管道结冰超过5毫米要及时除霜。
保证冰箱使用安全,开门装置完好,有防火防漏设施。
八、冷链设备严禁存放其它物品、过期疫苗,保持清洁卫生。
附件7
石台县预防接种资料归档管理制度
资料分类项目 资料分类项目基本内容
人口资料 ①免疫规划年报;②本乡镇统计、计划生育、公安等部门提供人口情况
疫情资料 ①疫情报告登记本;②主要传染病个案;③AFP报表;④新生儿破伤风、麻疹监测资料。
免疫接种资料 ①常规免疫接种月报表;②“五苗”接种率监测图;③糖丸或其它疫苗强化免疫报表。
疫苗供应及使用情况资料 各种疫苗领取、使用登记本。
异常反应登记本、报告卡。
冷链设备及接种器材资料 ①冰箱、保冷包、冰排数量、运行情况登记表;②冰箱温度登记表;③一次性注射器或自毁式注射器出入库登记本。
上级来文 上级有关计免的红头文件。
本单位发文 本单位发出的有关计免工作的文件、各类通知等。
科室计划、总结 本科室年度计划、总结及专题工作计划、总结等。
业务工作资料 上级或本单位制订的有关计免工作的业务资料。
流动儿童资料 掌握流动儿童数、免疫接种情况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