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评审细则.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1245738 上传时间:2022-10-19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1.8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评审细则.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评审细则.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评审细则.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评审细则.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评审细则.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评审细则.docx

《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评审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评审细则.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评审细则.docx

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评审细则

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评审细则

国家示范区评审内容共分7大项,每项有多个指标,采用量化评分制,分为基本分和扩展分。

基本分满分为1000分,其中含11项核心指标(以“*”标识),核心指标满分为270分;扩展分满分为280分;评审总分满分为1280分。

东中西部地区国家示范区评审达标分数有所不同,详见下表。

表东中西部地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评审达标分

地区

总分

基本分

(核心分)

扩展分

东部地区

1000分及以上

850分及以上

(200分及以上)

150分及以上

中部地区

950分及以上

825分及以上

(200分及以上)

125分及以上

西部地区

900分及以上

800分及以上

(200分及以上)

100分及以上

注: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

中部地区包括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和海南。

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一)保障措施(230分)。

1.组织保障(60分)

(1)示范区所在地政府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示范区工作(10分)。

政府领导任组长得10分,否则不得分。

此项为核心指标1*。

(2)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落实各部门慢性病防控职责(10分)。

(3)建立卫生、发改委、教育、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育、文化、广电等多个部门及乡镇、街道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制度,各相关部门职责明确并与辖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设有联络员并通过会议等形式开展协调工作,具有履行情况记录(40分)。

其中,与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的部门达到3-5家得10分,6-9家得20分,10家及以上得30分,联络员进行工作协调每次5分。

此项为核心指标2*。

2.经费保障(50分)

(1)示范区所在地政府按照中央投入提供配套项目经费(20分)。

地方不提供配套项目经费不得分,地方和中央配套比例在1:

1和2:

1之间(含1:

1)扩展10分,2:

1及以上者扩展20分。

此项为核心指标3*。

(2)区/县疾控机构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达到业务总经费的10%及以上(20分)。

无慢性病业务经费不得分,10%以下者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2分。

业务总经费是指地方财政拨款除去人员费、公用费(办公、水电等)和计划免疫疫苗的购置费。

此项为核心指标4*。

(3)当地财政列支的慢性病防控经费专款专用,可查实(10分)。

3.政策保障(70分)

(1)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当地政府工作报告(25分)。

(2)示范区出台慢性病防控规划及方案(20分)。

政府出台规划及方案得20分,多部门出台规划及方案得15分,卫生行政部门出台规划及方案10分。

规划及方案各占50%分值。

此项为核心指标5*。

(3)在社区诊断的基础上,控制慢性病危险因素(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和限酒)、促进高危人群发现和患者管理方面每年有针对性地至少出台1项有关政策措施,并具体落实(25分)。

每年出台3项及以上政策措施扩展20分。

4.队伍保障(50分)

(1)区/县级疾控机构有慢性病防控机构设置(20分)。

有独立慢性病科(所)且人员达到3人及以上得20分,1-2人得10分;无独立慢性病科(所)但慢性病人员达到3人及以上得10分,1-2人得5分。

无疾控中心的区/县,评审承担该工作的市级机构。

此项为核心指标6*。

(2)区/县级疾控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指导和培训每年不少于4次(10分)。

4次以下者每次技术指导和培训得2.5分。

(3)建立示范区专家技术指导组,每年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和培训不少于4次(10分)。

4次以下者每次技术指导和培训得2.5分。

(4)卫生行政部门出台双向转诊制度,开展县级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双向转诊工作;区/县级公立医院设置专门科室和人员,履行慢性病防治工作职责(10分。

两项工作各5分)。

(二)社区诊断(50分)。

1.针对社区人群健康问题开展社区诊断工作(10分)。

每三年开展一次覆盖全辖区的社区诊断工作,有社区诊断实施方案和数据库各得5分。

2.完成社区诊断报告(40分)。

社区诊断报告应当涵盖如下内容:

当地人口、社会、经济、政策与环境等基本情况(5分);当地居民慢性病患病、死亡及危险因素流行情况(12分);当地卫生服务提供情况的数据与分析(8分);结合社区诊断结果提出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慢性病防控重点人群、优先策略、目标、行动措施(15分)。

其中每部分完成分占20%,质量分占80%。

此项为核心指标7*。

(三)监测(165分)。

1.死因监测(55分)

(1)辖区医疗机构死亡网络报告:

医疗机构死亡网络报告覆盖率100%,审核率达95%以上(10分)。

医疗机构报告覆盖率=医疗机构开展死因报告工作的个数/示范区内医疗机构总数×100%,死亡网络报告审核率=死亡报告已审核数/死亡网络报告总数×100%。

两项指标各5分,其中医疗机构报告覆盖率小于80%不得分,80%-89%得3分,90%-99%得4分,100%得5分。

审核率不达标者不得分。

(2)全人群死亡登记报告:

全人群居民粗死亡率低于6‰且没有合理解释,则该指标不得分。

不明原因疾病死亡构成5%以下,编码错误率5%以下(15分,2项满分各7.5分)。

不明原因疾病死亡构成和编码错误率指标每增加1%减1分。

全人群居民粗死亡率=报告死亡数/平均人口数×1000‰,不明原因疾病死亡构成=死因不明的死亡数/总报告死亡数×100%,编码错误率=编码错误的个案数/已编码的个案数×100%。

(3)每年针对所有医疗机构开展漏报调查,漏报率小于5%;至少每3年开展一次覆盖示范区所有街道(乡/镇)人群的漏报调查,出具漏报调查报告至少应当涵盖漏报死亡病例信息等相关重要内容(20分)。

两项指标各10分,其中,医疗机构漏报调查每年开展1次得10分,2年开展1次得6分,3年开展1次得3分;近3年开展一次覆盖示范区所有街道(乡/镇)人群的漏报调查,得10分,否则不得分。

死亡报告漏报率=(漏报调查估计死亡数-报告死亡数)/漏报调查估计死亡数×100%。

(4)每年度开展监测综合分析并出具分析报告,报告涵盖监测背景、目的、方法、内容、质控与评价、统计方法、监测结果、主要发现和建议等内容(10分)。

每年出具1次报告得10分,完成分占20%,质量分占80%。

2.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45分)

(1)每3年完成1次辖区全人群抽样调查,调查方案科学、全面、合理,能反映当地实际情况(25分)。

行为危险因素问卷调查(包括自报疾病史,家族史,吸烟、饮酒、膳食、身体活动等)得10分、体格测量(包括身高、体重、腰围、血压等)得9分、实验室检查(包括血糖、血脂等)得6分。

(2)撰写监测报告,出具分析报告应当涵盖监测背景、目的、方法、内容、质控与评价、统计方法、监测结果、主要发现和建议等内容(20分)。

完成分占20%,质量分占80%。

3.肿瘤登记(45分)

(1)辖区内具有肿瘤诊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均应当开展肿瘤登记报告工作(覆盖率100%)。

恶性肿瘤死亡发病比(MIRatio)在0.6和0.8之间,病理诊断率(MV%)大于66%,仅有医学死亡证明书比例(DCO%)低于15%,发病率与前一年比较浮动在10%以内(25分)。

覆盖率达到100%,但四项指标中有一项不达标的得20分,有二项不达标的得15分,有三项不达标的得10分,四项均不达标的得5分。

覆盖率未达到100%的不得分,报告发病率低于160/10万,且没有合理解释的不得分。

肿瘤登记流程参照《中国肿瘤登记工作指导手册》的要求。

(2)每年度开展恶性肿瘤发病死亡和生存的分析。

年度报告分析应当涵盖背景、目的、信息来源、收集流程及步骤、登记内容、质控与评价、统计方法、监测结果(包括发病率、死亡率、生存率、变化趋势)、主要发现和建议等内容(20分)。

完成分占20%,质量分占80%。

4.心脑血管事件报告(20分)

(1)辖区内医疗机构报告覆盖率100%;提供心脑血管事件报告的发病率,且发病率不低于死亡率(10分)。

辖区内医疗机构报告覆盖率达到100%得6分,90%-99%得4分,80%-89%得2分,小于80%者不得分;发病率高于死亡率,得4分,否则不得分。

(2)每年度开展监测综合分析,出具近三年年度分析报告。

报告应涵盖监测背景、目的、方法、内容、质控与评价、统计方法、质控和统计调整修正后的监测结果、主要发现和建议等内容(10分)。

每年出具1次报告得10分,完成分占20%,质量分占80%。

(四)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165分)。

1.媒体宣传(25分)

(1)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由宣传部门制定每年度慢性病宣传媒体传播计划(5分)。

(2)辖区主流媒体(当地电视、广播和报纸)设置慢性病健康教育专栏,定期传播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10分)。

设置2个及以上宣传专栏扩展20分。

此项为核心指标8*。

(3)每年在公共场所设置2块及以上户外广告牌(含电子显示屏),并提供有关方的合作协议、照片等(10分)。

2块以下者每块户外广告5分。

2.宣传资料技术支持(40分)

(1)每年围绕本年度慢性病防控重点,每年提供8种及以上慢性病相关印刷资料和宣传栏模板(10分)。

1-3种3分,4-7种6分,8种及以上10分。

(2)结合辖区的年度慢性病宣传计划,提供6组及以上慢性病防控核心信息(10分)。

1-2组4分,3-5组7分,6组及以上10分。

(3)每年提供3种及以上慢性病防控相关的音像资料模板(10分)。

1-2种5分,3种及以上10分。

(4)每年为基层卫生机构提供8次及以上健康知识讲座提供核心信息及参考教案(10分)。

1-3次3分,4-7次6分,8次及以上10分。

3.社区宣传和支持性环境(55分)

(1)健康教育活动室在当地社区的覆盖率达到90%以上(10分)。

覆盖率50%以下不得分,50%-90%得5分,90%及以上得10分。

覆盖率=有健康教育活动室的社区数/辖区社区总数×100%。

社区以居委会和村委会为单位。

(2)社区慢性病防控的健康讲座每年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50人(10分)。

4次以下每次讲座2.5分。

(3)宣传栏社区覆盖率达90%以上,至少2个月更新1次(10分)。

覆盖率50%以下不得分,50%-90%得5分,90%及以上得10分。

覆盖率=有宣传栏的社区数/辖区社区总数×100%。

(4)居民高危人群标准知晓率达到70%及以上(5分)。

50%以下不得分,50%-70%得3分,70%及以上得5分。

知晓率=知晓高危人群标准的成人数/被调查人群总数×100%。

(5)人群体重知晓率达到70%及以上(5分)。

体重知晓率50%以下不得分,50%-70%得3分,70%及以上得5分。

知晓率=知晓体重的成人数/被调查人群总数×100%。

被调查人群应来自示范区全人群抽样。

(6)人群腰围知晓率达到70%及以上(5分)。

腰围知晓率50%以下不得分,50%-70%得3分,70%及以上得5分。

知晓率=知晓自身腰围的成人数/被调查人群总数×100%。

被调查人群应来自示范区全人群抽样。

(7)人群血压知晓率达到70%及以上(5分)。

血压知晓率50%以下不得分,50%-70%得3分,70%及以上得5分。

知晓率=知晓血压的成人数/被调查人群总数×100%。

被调查人群应来自示范区全人群抽样。

(8)人群血糖知晓率达到30%及以上(5分)。

血糖知晓率15%以下不得分,15%-30%得3分,30%及以上得5分。

知晓率=知晓血糖的成人数/被调查人群总数×100%。

被调查人群应来自示范区全人群抽样。

4.儿童青少年健康促进(25分)

(1)中小学校开设慢性病健康教育课(内容包括合理膳食、促进身体活动、控烟等)覆盖率达到100%(15分)。

覆盖率=开设慢性病健康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PPT模板 > 其它模板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