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第556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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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第5565篇

2019年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甲乙两个工厂均向丙的农田排放工业污水,造成丙的农田里的种植物大量死亡,丙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损害赔偿,则关于甲和乙在本案中诉讼地位的确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倘若丙只起诉甲,则应当只列甲为被告

B、甲和乙为本案的必要共同诉讼被告,均应当列为被告

C、倘若丙只起诉甲,则应当列乙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甲和乙为本案的普通共同诉讼被告,可以由丙自由决定起诉哪一方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3节>必要共同诉讼

【答案】:

B

【解析】:

考查必要共同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2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为必要共同诉讼,本案中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故甲和乙应当作为必要共同诉讼被告参加诉讼。

2.下列情形中,法院应受理起诉的有:

()

A、张某起诉请求解除与周某的收养关系,后经法院调解维持,二三个月后,张某以相同的事实、理由再次起诉请求解除与周某的收养关系

B、钱某就生态补偿费用问题与市环保局发生争议,诉请法院判决撤销相关行政行为

C、罗某就房屋租赁问题与孙某发生争议,诉请法院判令孙某支付租金,法院审查起诉时发现已经超过3年诉讼时效

D、于某与梁某因买卖房屋发生纠纷,梁某起诉至法院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法院审查起诉时发现双方存在书面仲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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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3章>第2节>起诉、立案登记

【答案】:

C

【解析】:

考查不予受理的具体情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1、2、7项的规定,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故选项A、B、D错误。

根据《民诉解释》第219条的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受理后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经审

3.李某起诉王某要求返还10万元借款并支付利息5000元,并向法院提交了王某亲笔书写的借条。

王某辩称,已还2万元,李某还出具了收条,但王某并未在法院要求的时间内提交证据。

法院一审判决王某返还李某10万元并支付5000元利息,王某不服提起上诉,并称一审期间未找到收条,现找到了并提交法院。

关于王某迟延提交收条的法律后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卷三41题,单选)

A、因不属于新证据,法院不予采纳

B、法院应采纳该证据,并对王某进行训诫

C、如果李某同意,法院可以采纳该证据

D、法院应当责令王某说明理由,视情况决定是否采纳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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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8章>第4节>举证时限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举证期限。

《民诉解释》第102条第1、2款规定,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65条、第115条第1款的规定予以训诫、罚款。

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

由此可见,针对当事人逾期提供的证据,法院应当分情况决定是否采纳,故A项错误,B项正确。

另外,“一审期间未找到收条”的理由不属于故意或重大过失,应属一般过失。

《民诉解释》第101条第2款规定:

“当事人因

4.甲起诉要求与妻子乙离婚,法院经审理判决不予准许。

书记员两次到甲住所送达判决书,甲均拒绝签收。

书记员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将判决书交给甲的妻子乙转交

B、将判决书交给甲住所地居委会转交

C、请甲住所地居委会主任到场见证并将判决书留在甲住所

D、将判决书交给甲住所地派出所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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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9章>第2节>送达方式

【答案】:

C

【解析】:

直接送达,是指由法院的送达人员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直接交给受送达人或他的成年家属、代收人的送达方式。

但离婚案件中,不能将文书交给受送达人的配偶,因为此时二者已经反目成仇、变成对抗的双方当事人,选项A的说法错误。

转交送达的受送达人仅限于三种:

军人、被监禁的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因此本案不符合转交送达的适用条件,选项B和选项D的说法均错误。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

5.关于执行程序中的管辖权异议,说法正确的是:

()

A、当事人对于执行管辖的异议,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

B、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撤销执行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C、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

D、在对管辖权异议进行审查的期间,应当停止案件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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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1章>第1节>执行程序中的一般性制度

【答案】:

B

【解析】:

根据《民事执行程序解释》第3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10曰内提出,而不是15日,A项错误:

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撤销执行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B项正确、C项错误;管辖权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均不停止执行,D项错误。

6.执行法院对下列哪项财产可以采取执行措施:

()

A、被执行人未发表的著作

B、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C、金融机构交存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和备付金

D、已经抵押给银行的房产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1章>第3节>对财产的执行措施

【答案】:

D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规定》)第5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1)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2)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

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3)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4)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等,故AB不当选。

根据《执行规定》第34条的规定,被执行人

7.关于公示催告程序和特别程序的说法,错误的是:

()

A、都是非诉程序

B、都有救济途径

C、都应当由审判员进行审理

D、都适用独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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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9章>第1节>公示催告程序的概念和特点

【答案】:

D

【解析】:

公示催告程序和特别程序都是非诉程序,而且有各自都有特别的救济途径。

A项、B项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8条的规定,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民诉解释》454条规定,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案件,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判决宣告票据无效的,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

C项正确,D项错误。

8.因下雪路滑,张大爷不慎摔伤,到B区第一医院进行治疗。

因认为医院采取治疗措施不当使得张大爷永久性残疾,张大爷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赔偿损失。

本案审理过程中,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

A、因张大爷行动不便,法院可以在征得其书面同意后,通知其子张小刚参加调解

B、张大爷对儿子张小刚说,“你全权代理我处理此案”,故法院可以直接通知张小刚参加调解

C、张小刚代理张大爷参加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应当由张大爷签名

D、张小刚代理张大爷参加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应当由张大爷和张小刚共同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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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0章>第3节>调节的进行

【答案】:

A

【解析】:

考查民事诉讼调解的代理。

根据《民诉解释》第14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调解案件时,当事人不能出庭的,经其特别授权,可由其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可由委托代理人签名。

离婚案件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

A项正确,BCD项错误。

9.根据《仲裁法》,仲裁庭作出的裁决书生效后,在下列哪一情形下仲裁庭不可进行补正?

(2011年卷三50题,单选)

A、裁决书认定的事实错误

B、裁决书中的文字错误

C、裁决书中的计算错误

D、裁决书遗漏了仲裁评议中记录的仲裁庭已经裁决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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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6章>第6节>仲裁裁决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裁决书的补正。

《仲裁法》第56条规定,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仲裁庭已经裁决但在裁决书中遗漏的事项,仲裁庭应当补正;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请求仲裁庭补正。

因此,A选项中裁决书认定的事实错误不可补正,是正确的;B、C、D选项都是错误的。

10.关于执行行为异议与案外人对诉讼标的异议的比较,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1年卷三47题,单选)

A、异议都是在执行过程中提出

B、异议都应当向执行法院提出

C、申请异议当事人有部分相同

D、申请异议人对法院针对异议所作裁定不服,可采取的救济手段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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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1章>第1节>执行程序中的一般性制度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执行行为异议与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

执行行为异议的主要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225条的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异议的主要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的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

11.甲申请依法宣告乙失踪,法院经特别程序审理后宣告乙失踪,甲被指定为乙的财产代管人。

后因为甲恶意处分乙的财产,乙的父亲丙申请变更代管人甲。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本案审理期间,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甲的请求清理乙的财产,并指定案件审理期间甲为财产管理人

B、若甲申请更换变更代管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比照《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审理

C、乙的父亲丙申请变更代管人甲,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以原指定的代管人为被告起诉,并按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D、乙的父亲丙申请变更代管人甲,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需要来灵活确定适用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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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6章>第3节>审理与判决

【答案】:

D

【解析】:

考查财产代管人规定。

根据《民诉解释》第343条的规定,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清理下落不明人的财产,并指定案件审理期间的财产管理人,故A正确。

根据《民诉解释》第344条的规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经人民法院指定后,代管人申请变更代管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审理。

失踪人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中请变更代管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以原指定的代管人为被告起诉,并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故BC正确,D错误。

12.甲为乙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甲在经营活动过程中与丙企业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后甲分支机构在运输货物的过程中因重大过失造成大量货物毁损,给丙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损失,现丙企业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获得相应赔偿,则关于本案的被告,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应当以甲和乙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B、应当直接以甲为被告提起诉讼

C、若甲为乙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以乙为被告提起诉讼

D、若甲为乙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则应当直接以甲为被告提起诉讼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2节>原告与被告的类别

【答案】:

C

【解析】:

考查法人分支机构的诉讼地位。

《民诉解释》第53条规定:

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

故C项正确。

13.小明因合同纠纷欲起诉大明,小明因工作繁忙无法参加诉讼欲委托诉讼代理人,则下列人员中不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的是:

()

A、大明的律师谢某

B、基层法律工作者张某

C、小明的哥哥小黄,但是小黄为文盲

D、居委会推荐的法学博士曹某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6章>第3节>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范围

【答案】:

A

【解析】:

考查诉讼代理人。

《民事诉讼法》第58条第2款规定: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在同一诉讼中,同一代理人不能代理双方当事人,因此A选项错误。

14.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的与诉讼有关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

()

A、暂停决定的执行

B、不停止决定的执行

C、是否停止决定的执行决定于双方当事人的认识是否一致

D、是否停止决定的执行由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0章>第4节>民事决定的效力

【答案】:

B

【解析】:

考查决定的效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7条、第116条第3款的规定,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

15.甲公司与乙公司双方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后甲公司违反合同约定,未按时支付货款,双方协商不成,拟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请求仲裁机构解决纠纷,应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仲裁协议;进行民事诉讼则无需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进行民事诉讼的协议

B、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到法院另行起诉

C、仲裁裁决书、调解书和民事判决书、调解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D、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申请财产保全、行为保全、证据保全,符合法定条件的,应由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3章>第1节>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关系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与民事诉讼程序的关系。

仲裁实行或裁或审制度,有效的仲裁协议即可排除法院对案件的司法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行使司法管辖权予以审理B项错误。

16.下列关于民事纠纷解决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民事诉讼在适用上优先于和解、调解和仲裁

B、纠纷主体一旦达成和解协议就不可以再进行诉讼

C、和解与调解没有严格的法定程序,仲裁和诉讼则有严格的法定程序

D、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民事纠纷解决方式的适用均须得到纠纷双方主体的一致同意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1节>民事纠纷与民事诉讼

【答案】:

C

【解析】:

考查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

A项错误,民事主体可以通过其真实意思表示在和解、调解、仲裁及诉讼中具体选择何种纠纷解决方式,民事诉讼在适用上并不具有优先效力;B项错误,和解协议并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如果纠纷主体对和解协议不满,其仍可以提起民事诉讼;D项错误,和解、调解和仲裁的适用需要体现纠纷主体双方的自愿性,但是诉讼属于公力救济方式,只需原告依单方意思表示依法提起诉讼即可。

17.下列关于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说法中,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哪一项:

()

A、人民法院对被拘留人采取拘留措施后,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其家属;确实无法按时通知或者通知不到的,应当记录在案

B、人民法院采用罚款或拘留措施的,应报请本院院长批准,并应当制作《罚款决定书》或《拘留决定书》

C、对拘留、罚款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停止执行

D、对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罚款、拘留不得连续适用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2章>第3节>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适用

【答案】:

C

【解析】:

考查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相关规定。

A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18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拘留人采取拘留措施后,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其家属:

确实无法按时通知或者通知不到的,应当记录在案。

B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6条第3款的规定,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

C项错误,说法与法律规定不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6条第3款的规定,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D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184条的规定,对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罚款、拘留不得连续适用。

本题C项当选

18.衡二牛与范大喜签订了一份书柜定做合同,约定在衡二牛交付书柜成品时,由范大喜一次性支付书柜价款5000元整,后因范大喜未依约付款,衡二牛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范大喜依照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价款。

范大喜向法院提出的下列主张中,哪一项可能构成反诉?

A、范大喜现在是下岗职工,无力支付这么多钱

B、衡二牛的起诉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C、自己早在一周前就通过支付宝转账的方式向衡二牛支付了书柜价款

D、书柜定做合同无效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4章>第4节>提起反诉的条件

【答案】:

D

【解析】:

①构成反诉须同时满足几项条件,包括主体同一、请求独立、目的对抗、管辖同一、程序同一、牵连关系等。

②结合本案,如果原告没有起诉被告支付书柜价款,则被告不可能莫名其妙地向法院提出该请求超过诉讼时效、自己无支付能力或者已经付过钱等主张,因此选项A.B.C中的主张均不具有独立性,不构成一个独立的诉,自然不成立反诉。

③选项D中,即使不存在本诉,被告也可以请求法院确认书柜定做合同无效,即提起一个消极的确认之诉,该请求具有独立性,因此该主张构成一个独立的诉,选项D当选。

19.甲诉乙损害赔偿一案,双方在诉讼中达成和解协议。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2年卷三39题,单选)

A、当事人无权向法院申请撤诉

B、因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程序

C、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依和解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

D、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依和解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0章>第1节>人民法院调解与诉讼调解、诉讼中和解的区别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诉讼和解。

根据《民事调解规定》第4条之规定,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从一般原理来讲,如果不制作调解书,诉讼和解则不会对当事人产生强制的约束力,单纯的和解协议也不会对诉讼程序产生影响。

达成和解之后,原告完全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

因此,A和B选项是错误的,C选项是正确的。

《民事调解规定》第18条规定,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D选项是错误的。

20.罗晓萌在甲市A区的大王超市购买了一个丁市P区生产的充电宝,在位于甲市B区的家中使用时,该充电宝突然爆炸并导致罗晓萌的手部皮肤严重烧伤。

出院后,罗晓萌向P区法院提起了侵权损害赔偿诉讼,P区法院立案受理后认为该案应当由超市所在地的A区法院管辖,遂将案件移送给A区法院。

A区法院认为自己对该案也没有管辖权,准备将案件移送给B区法院。

关于本案,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哪一个?

A、P区法院的移送行为违法,因此A区法院有权将案件移送给B区法院

B、A区法院应当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C、若P区法院受理了罗晓萌的起诉后,被告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并应诉答辩,则视为P区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

D、若罗晓萌认为P区法院移送管辖的裁定违法,其可以对该裁定提出上诉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5节>指定管辖

【答案】:

B

【解析】:

①《民诉法解释》第36条规定: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据此可知,移送管辖只能移送一次,受移送法院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再自行移送,故A区法院不得再将案件移送给B区法院。

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

②依据《民诉法解释》第36条规定,此时A区法院认为自己无管辖权的应当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因此B选项的说法正确。

③《民诉法解释》第26条规

21.关于裁定的特点,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法院作出裁定,是基于法院的诉讼指挥权

B、裁定是用以解决程序问题的,其不会涉及实体问题

C、裁定在诉讼的任何阶段都可以作出

D、裁定既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0章>第3节>民事裁定的概念

【答案】:

B

【解析】:

考查裁定的特点。

裁定是用以解决程序问题的,但是也会涉及实体问题,如对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的裁定,故B项错误。

22.甲与乙对一古董所有权发生争议诉至法院。

诉讼过程中,丙声称古董属自己所有,主张对古董的所有权。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如丙没有起诉,法院可以依职权主动追加其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B、如丙起诉后认为受案法院无管辖权,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C、如丙起诉后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当视为撤诉

D、如丙起诉后,甲与乙达成协议经法院同意而撤诉,应当驳回丙的起诉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3章>第3节>撤诉

【答案】:

C

【解析】:

第一步要先确定丙的诉讼地位,甲乙之间的诉讼标的是古董的所有权法律关系,在甲乙之间诉讼进行的过程中,丙对该古董提出了独立的请求,丙的主张既反对本诉的原告、也反对本诉的被告,符合“请求独立”和“双重反对”两项条件,因此丙属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有独三的参加方式只能是起诉,不能由法院依职权主动追加其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选项A的说法错误。

有独三在提起参加之诉的同时,就默示其认可了受案法院的管辖权,因此有独三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如果其对受诉法院的管辖有异议,可以另行起诉,选项B的说法错误。

有独三在诉

23.人民法院受理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法院受理当事人提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仲裁裁决明显违法的,可以由一名审判员独任审查

B、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未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但在仲裁裁决作出后以仲裁协}义无效为由主张撤销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C、法院受理撤销仲裁裁决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

仲裁庭有权决定是否重新仲裁

D、法院经审查认为当事人提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有理,应当在2个月内作出裁定撤销仲裁裁决。

当事人不服的,不能上诉。

仲裁裁决被撤销后,当事人可以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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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7章>第3节>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法院对撤销仲裁裁决的处理。

根据《仲裁法解释》第24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而不能由一名审判员独任审查,A项错误。

根据《仲裁法解释》第27条第1款的规定,B项错误。

根据《仲裁法》第61条的规定,C项正确。

根据《仲裁法》第9条第2款的规定,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D项错误。

24.关于民事诉讼和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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