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m大型游艇各种全参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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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m大型游艇各种全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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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华游艇
全船技术规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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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如此
1.1概述
1.2总体要求
1.3建造标准与规X
1.4设计要求
1.5图纸与文件资料
1.6材料和设备
1.7建造期间的检验
1.8下水和进坞
1.9检验和试验
第二章船体局部
2.1概述
2.2材料
2.3工艺
2.4切割与焊接
2.5船体结构
2.6舱柜
2.7舱口和人孔
2.8扶梯
2.9栏杆和扶手
第三章舱室布置、舱室主要设备、木作绝缘、家具与门、窗等
3.1舱室布置
3.2舱室主要设备
3.3木作绝缘
3.4家具
3.5门、窗等
第四章船体保护
4.1概述
4.2涂装
4.3油漆表
4.4构件颜色分类和标记
4.5阴极保护
第五章轮机
5.1总如此
5.2主机
5.3齿轮箱
5.4柴油发电机组
第六章管系与安装
6.1概述
6.2舱室管系
6.3主、辅机冷却系统
6.4燃油系统
6.5滑油系统
6.6废油系统
6.7排气系统
6.8压缩空气系统
6.9生活日用海、淡水、热水系统
6.10消防、压载、舱底管系
6.11透气、测量、注入系统
第七章电气局部
7.1概述
7.2配电系统
7.3电源设备
7.4配电设备
7.5控制设备
7.6照明电路
7.7空调与生活电器
7.8内部通讯设备
7.9无线电设备
第八章甲板机械和舾装
8.1锚泊装置
8.2系泊装置
8.3辅助设备
第九章安全和航行设备
9.1通如此
9.2救生设备
9.3火警警报和灭火装置
9.4航行设备
第十章备件和工具
第十一章安装、调试与验收
第一章总如此
1.1概述
1.1.1本技术规格书主要表示海河豪华游艇的设计、建造与其所用材料、装备、检验、下水、试航、交船的规定。
1.1.2本技术规格书是建造合同不可分割的一局部。
1.1.3没有包括在本技术规格书中的有关设计、制造、安装、检验、与工艺的其他要求将按照船厂的施工图纸和工艺执行。
材料、机械和设备按CCS所批准的方法执行并且质量符合CCS的要求。
如果在本规格书中没有提与到而ZC又有要求的事项将由船厂提供或配备。
如果技术规格书与图纸之间有出入,除特殊达成协议外,以本技术规格书为准。
如果发现船体、机械和电气技术规格之间有不一致的地方,以侧重专业的技术规格书为主进展解释。
在本技术规格书中除有特殊规定的之外,船体、机械和设备均采用公制进展设计和制造。
提供给船东关于船舶设计和制造的所有文件和图纸均用中文和公制做出。
1.2总体要求
本船主要用于接待性观光旅游,双机、双桨、双舵,本船设有艏升高甲板,主机为驾驶室遥控,本船除装有推进装置和保证正常营运的装置外,还设有防污染与保船设备、空调通风等各设备。
1.2.1主要参数
水线长约51m
肋距600mm
船员10P
乘客60P
主机生产厂:
某某河柴发动机某某
数量:
2台
型号:
TBD620V8
型式:
8缸四冲程、V型、直喷、增压中冷柴油机
额定功率:
829kW×1500r/min
认可船级社:
CCS
齿轮箱生产厂:
某某前进齿轮箱集团
型号:
900船用齿轮箱
速比:
i=3:
1
认可船级社:
CCS
设计吃水时的航速≥14Kn
续航力〔在服务航速14Kn时〕续航距离≥600海里
船员10人
1.2.2航区:
沿海航区
1.3建造标准与规X
1.3.1本船按本技术规格书要求和如下最新规X与修改通报进展设计、制造、安装、检验和试验:
《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X》〔2001〕
《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如此》〔国内航行船舶〕〔2004〕
最新生效和修改的有关规X和规如此
国家颁布的有关法令与技术标准〔GB、CB〕
工厂标准
除上述要求外,船东就船舶外观与内部装修提出如下要求:
(1)本船在建造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其变形量,从钢材投料到切割、组立、焊接都应有严格的变形控制手段,外观要求平整,各曲线平滑过渡,对光线的反射连续自然柔和,不应出现明显的局部折线、凹陷等缺陷。
检验标准为:
船体钢结构完工后其平面度主船体外外表不能大于2mm,上层建筑外外表不能大于1.5mm,上层建筑的舷墙等重要部位不应大于1mm,然后采用刮腻子的方法修正外外表,直到满足光线柔和反射的要求。
其它船体的内围壁、舱壁、结构等均按船舶总公司的有关船舶建造的检验标准验收。
(2)旅客舱室,旅客公用舱室的装修应豪华舒适,装修等级应不低于五星级宾馆的内装修标准。
所有房间的装修效果图与选用材料均应通过船东确认。
1.3.2本船稳性满足《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如此》有关对沿海航区船舶航行的要求,并按CCS要求提供稳性计算报告书。
1.3.3本船的船体、机械、电气和主要设备在ZC的监视下进展建造,但外购设备等可以委托CCS检验。
1.3.4本船悬挂中华人民某某国国旗。
1.4设计要求
1.4.1本船设计满足外观优美现代,内装舒适豪华,操作方便、安全可靠、便于维修等要求;各种机电设备与材料根据新型、性能优良、工作可靠、使用方便、便于检修、备件订购方便的原如此进展选取。
1.4.2本船设计、建造适应与沿海航区的海况、气候与环境条件,本船所有机械设备与备件、船体舾装、电气设备等均采用船用产品与相关标准。
〔内舾装材料在满足防火的根底上,选择环保无毒等天然优质材料〕。
1.4.3船体主要构件按法规要求进展计算,所有构件尺寸满足船检对该船舶的强度和刚度的要求。
1.4.4设计时特别重视减少船舶的振动、防止局部振动的出现。
在检验、试验与以后的保修期所出现的构件、舾装或船体任何令人不满的振动,设计部门和船厂将共同负责分析原因并消除振动。
1.4.5全船的所有居住与活动舱室要严格控制噪音;机舱和空调机间的舱壁应采取降噪措施〔小孔板加陶瓷棉〕,机舱上层甲板应采用降噪地板;一切噪音振动源处均应考虑减振与防噪。
1.4.6甲板室、甲板设备的布置以与驾驶室窗户的设置满足控制位置的最大能见度和最大视野。
1.4.7除船员室、厨房、服务员室外其它舱室的装饰装修方案与用材均应经过船东的认可。
船员室、厨房与服务员室的装修风格应参考客舱风格进展设计,并经船东认可。
1.5图纸与文件资料
1.5.1图纸的审查
1.5.1.1本船应按〔ZC〕船检局和船东审查认可后的图纸和文件施工。
1.5.1.2船舶主要图纸和有关文件应按〔ZC〕船检局《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如此》〔国内航行船舶2004〕中关于“送审图纸目录〞的规定交付ZC审查。
1.5.1.3设计方应邀请船东代表进展图纸的审查工作。
1.5.2设备图纸与资料
1.5.2.1凡建造厂定购的机电设备,其产品制造厂家提供的产品认可图纸与资料〔工作图、说明书、备件清册等〕。
建造厂应转交船东代表一式一份供认可,待船东和船东委托的设计方认可后才能订购。
1.5.2.2主柴油机、柴油发电机、锅炉、空调装置等主要设备的图纸、《使用说明书》等资料,建造厂在到货后10天内,应提供给船东代表〔可以是复印件〕,以便船东提前熟悉上述设备的性能。
1.5.3监造图纸与文件
1.5.3.1设计方提供给船东三套ZC审批图纸资料,〔其中二套为签章审批图纸〕供船东存档和监造使用。
1.5.3.2建造厂的施工图纸,必须符合经ZC批准的设计图纸和有关文件。
在送交一份给验船师备查的同时提供二份给船东代表监造使用。
凡属在建造过程中的生产设计图纸和工艺文件〔内容参见CB/Z253-88《造船生产设计图样和技术文件根本要求》〕,应在开工前〔或阶段施工前〕提交船东代表二份供认可和监造。
1.5.4凡需要船东认可的图纸与文件,建造厂均应与船东代表协商确定反应意见的时间限制。
假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船东代表无书面反应意见,建造厂可认为所需认可的图纸和文件自动生效。
1.5.5船厂图纸与文件虽经船东审查,船厂仍应承当由于疏忽或考虑不周与缺乏可行性需修改的责任和费用。
1.5.6完工图纸
1.5.6.1船舶建造完工时,建造厂应按船东认可的完工图纸目录,提供三套完工图纸。
1.5.6.2完工图纸目录按相关标准X围提供,但应不小于送ZC审查和备查的图纸与技术文件X围。
1.5.6.3所有的完工图纸应有妥当的标志,按规定装订放入适宜的夹具内。
1.5.6.4本船所有安装的机电设备的随机文件和图纸资料,均视为完工图纸的一局部。
1.5.6.5如下完工图纸,用玻璃框装好。
按船东要求挂在船上适当的位置:
A总布置图;
B舱容图;
C消防系统布置图;
D舱底、压载系统布置图;
E主配电板原理和接线图;
F防火救生设备布置图。
1.6材料和设备
船厂提供为建造本船所需的一切材料、装备和设施为中国船级社〔CCS〕认可的优质产品,有清楚地标明材料、装备和设施制造厂名称和试验标记的标签。
考虑到本船的特殊要求,整船外甲板应铺设防水、防曝的柚木〔或船东认可的等同木材〕,所有的扶手也应镶嵌柚木〔具体参见设计图纸〕。
内装修的材料均应为高档的无毒、无污染的环保天然材料,所有证明船厂提供的机械设备与材料适合使用的数据要提交船东,待核实批准,所有设备与材料均应适合航海要求;只有经过船东的认可,船厂才能组织采购,否如此船东有权拒绝使用。
所有的设备与材料在未装船之前和装船之后均应得到妥善保护,如发生破损等问题,船厂应负责清理修复,损坏严重的船东有权要求船厂更新。
1.7建造期间的检验
1.7.1船厂将邀请船东代表对船舶建造的整个过程进展监视、检验和参加必要的试验与试航,并为船东代表的工作和生活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
1.7.2船厂在船舶开工前向船东提交二份工程进度表,并与时提交阶段性进度报告和进度修正报告。
1.7.3船东代表在建造过程中书面提出的问题,船厂在三天内给予书面答复。
1)主要施工阶段经监造人员验收签字后方可进展下步施工。
虽经船东和船检签字,建造厂仍应承当由于疏忽或考虑不周与缺乏可行性需修改的责任和费用。
a.各分段验收签字后合拢
b.轴线验收签字后开始设备安装
c.船体合拢后,经验收签字下水
d.轮机、电气、舾装与内部装修工程开工前将上阶段遗留的扫尾工作完毕,并由监造人员签字认可。
e.各局部安装、调试并扫尾完毕,进展系泊试验,船东代表签字认可后进展航行试验。
f.全船内部装修完工后,经船东船检验收后才能交船。
2)各阶段验收后,重新发现的或下步施工中二次造成的问题,船厂应尽快解决,并在下阶段完工时予以验收。
1.8下水和进坞
1.8.1船厂负责船舶顺利下水,并证明船舶具备下水条件,下水时没有不适当的应力和局部过载。
1.8.2下水安排在白天进展,船厂在船舶下水前7天将计划以书面形式通知船东。
1.8.3如船舶下水后超过三个月交船,如此在船舶交付前应进坞对船体水下局部、推进器、牺牲阳极和油漆等进展全面检查,视检查情况进展防污处理,并涂上一层新的防污漆。
1.9检验和试验
1.9.1概述
1.9.1.1应有船东代表和ZC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展如下轮机和电气系统的运行试验。
试验前设计部门制订的系泊与航行试验大纲提交船东代表与验船师认可、工厂的有关试验报告经验船师与船东代表签字认可。
所有检验和试验应符合ZC与有关标准要求。
1)主机和推进系统与其遥控系统试验。
2)主机、发电机负荷试验
3)甲板机械效用试验
4)包括泵和阀的所有管路系统与所有备用机组和系统的效用试验
5)电气系统包括报警和控制系统、无线电设备、通讯、音响、照明、航行设备和主配电板等试验
6)液压系统试验
7)通风和空调系统试验
8)全船舱柜和空舱密性试验
9)消防系统试验
10)包括所有外部门、窗和舱口盖的全船水密试验
1.9.1.2所有机械设备均按要求进展试验,以证明工作正常且符合规X要求。
1.9.1.3船舶设备试运行、系泊和航行试验,要求主机、发电机、空调、锅炉等设备制造厂商派出技术人员参加。
试航试验前,船厂应把主要设备的功能向船东介绍清楚。
1.9.1.4进展发电机组的负荷试验,确保电力负荷状态正常;进展电动机械设备运行试验,确保工艺合格并符合有关要求。
对每一电气设备和有关电路的绝缘进展测量并将记录提交给船东。
1.9.1.5全船的舱柜〔燃油、滑油、污水、淡水、压载水等〕按ZC要求进展试验和检查。
液压管按ZC要求进展压力试验和效用试验。
1.9.1.6船体、机械、管系、电气设备与所有其它设备均按ZC要求进展试验,并得到验船师和船东代表认可。
1.9.2倾斜试验和稳性
本船稳性满足沿海航区安全航行的要求。
船舶竣工时,在有设计部门、船东代表和验船师在场的情况下进展船舶的倾斜试验,确定船舶空船时的重心位置和空船排水量。
建造厂根据试验结果,依照规X要求进展稳性计算,作出倾斜试验报告、完工稳性计算书提交给ZC审批,ZC盖章的文件一式两份提交给船东。
1.9.3系泊试验
1.9.3.1正式航行试验前进展有船东代表参加的系泊试验,船厂提前三天书面通知船东代表。
1.9.3.2系泊与航行试验大纲由设计部门按GB/T3471-1995《柴油机动力海洋船舶系泊与航行试验通如此》的要求进展编制,并提交船东代表和ZC认可通过。
1.9.3.3试航用的油料要符合设备要求的油料型号,并经船东认可。
1.9.4航行试验
1.9.4.1系泊试验完成后,确信性能合格后按有关要求进展航行试验。
1.9.4.2船厂在航行试验前十天通知船东,〔试验大纲已经船东代表与ZC认可通过〕。
1.9.4.3航行试验前进展罗经、导航和无线电设备校正,并提供校正证书。
1.9.4.4航行试验符合GB/T3471-95《柴油机动力海洋船舶系泊与航行试验通如此》的规定。
1)在船舶试航状态、主机额定转速下进展航速试验,其试验在认可的测量里程内航行往返三次,取其平均值。
2)航行试验在试航大纲规定的正常天气状况下进展。
按《柴油机动力海洋船舶系泊与航行试验通如此》〔GB/T3471-1995〕的要求进展试验。
在主机额定转速下,进展不少于四小时的连续全速试验。
整个试验过程中,每隔30分钟记录一次主机、辅机等设备油、水压力与温度,并满足设备说明书要求。
按规X和GB/T3471-95的要求进展抛锚试验。
1.9.4.8操舵试验
船厂按如下操舵功能进展记录,包括所需用的时间、最大横倾角、控制系统油压和电机的电压和电流。
按GB/T3471-95的要求进展试验,试验包括:
a.正车操舵试验
b.倒车试验
c.惯性试验
d.应急操舵试验
船舶以全速前进时,进展回转试验,操左满舵35°和右舵35°回转一次测定回转半径、最大横倾角与其它旋转特性,并记录回转180°和360°时所需时间、回转半径与船舶最大横倾角。
按规X要求与GB/T3471-1995进展航行稳定性和惯性试验。
船厂在试航期间应对船东指定的舱室进展振动与噪音试验,所记录的数据交船东认可,具体参见GB/T3471-95《海船系泊与航行试验通如此》。
1.10交船
1.10.1交船验收检查将在全部试验完成〔合格〕后,在售方码头进展。
1.10.2系泊试验和航行试验在售方码头或验船师和船东认可的水域进展。
1.10.3交船前售方应消除所有的缺陷,使其具备投入营运的条件,然后进展彻底的清洁并且确保所有的机械、设备管路和仓柜清洁和防锈直到船东认可为止。
1.10.4在售方码头验收时,售方应按有关标准配备工具备品、备件、工属具并提交一式三份的如下证书和说明书给船东。
1.建造质量证书
2.产品证书
3.适航证书
4.产权移交证书
5.罗经自差校正证书
6.救生器具检修证书
7.主辅机、推进系统以与必需的设备和材料的船检合格证书
8.所有设备的维护、操作说明书、备件清册。
主机、辅机、推进系统等机电设备与系统的车间试验报告与维修手册。
9.全船油料型号与数据规格
10.系泊和航行试验报告
11.设备安全证书
12.防污染证书
13.吨位证书
14.载重线证书
15.乘客定额证书
16.其他船东提出索取的文件或证书
1.10.5在完成以上工作后,所交付的船舶完全符合双方签字认可的技术规格书和ZC要求并具备投入营运条件,船东即可在验收文件上签字。
签字之日为交船之日。
1.11船厂责任
1.11.1船厂按本技术规格书要求进展船舶建造、检验、试验、交船,并确保满足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1.11.2船厂严格按有关规X、标准进展制造,制造与工艺文件提交船东代表认可。
并确保船舶制造与工艺质量。
1.11.3船厂在建造开始前向船东代表提交整个工程进度表,工程进展期间在每月末向船东代表提交一份月度报表。
并严格掌握建造进度。
1.11.4船体与船上所有设备的建造和安装完好洁净。
规格书中的各项工作、规格书中未提与到但ZC规如此有要求的与船舶有效工作所需的事项均由船厂供给和配备。
1.11.5船舶质保期为完工交船后十二个月。
在质保期内,如发现由于建造、施工工艺原因而引起系统中断或产品质量故障,船厂将应尽快派员到现场进展检查,更换或修复损坏局部、排除故障,费用由船厂负责。
更换和修复局部质保期顺延。
1.12铭牌和识别
1.12.1房间、设备、配电板〔盘〕和阀件、通风等镶中文铭牌
船名标记:
用6mm厚钢板割成字体,采用续焊的方式焊接在船艏两侧和船艉,船名灯〔牌〕设在阳光甲板两侧〔暂定〕。
船籍港标记:
用6mm厚钢板割成字体,用连续焊的方式焊接在船艉中央。
吃水标记用6mm厚钢板割成字体,采用连续焊的方式焊接在船艏和船艉两侧,数字高100mm。
干舷标志根据ZC的载重线规X要求,用6mm厚钢板割制焊接于船体两舷,并油漆。
第二章船体局部
2.1概述
2.1.1本船设计、建造为横骨架式、单底结构、有艏升高甲板的钢结构船舶。
船型适合使用双机、双桨、双舵推进系统,艉部船底设分水锺。
主机、发电机与锅炉采用侧排烟方式。
2.1.2船体放样提交船东认可后,方可进展样板制作。
2.1.3船体所有构件尺寸和板厚,均不小于规X要求。
未经ZC和船东同意,所有构件尺寸不应改变。
船体主要构件保持连续贯穿,如遇不可防止的断开时,如此按规X规定作补偿加强。
在必要的地方,如外板、甲板开口处、护舷材、甲板机械下、系缆桩与桅杆等处,局部设加厚板或加设覆板。
2.1.4任何强力构件,如遇管道或电缆穿过、设人孔或作他用时,进展补偿加强;外板、甲板和其它强力构件的所有开口均设有光顺的圆弧角隅以防应力集中;锚链孔、海底阀箱与其它开口均设加厚板或覆板。
2.2材料
全船所使用的钢材均为CCS认可的全新钢材,船体结构用钢材为船体结构用钢,等级为CCS-A级,没有对使用不利和外观缺陷,所有的船板与构件均事先经过可靠的防腐与外表强化处理,并进展良好的保护,船体结构钢板全部采用镇静钢;所有普通横梁、普通肋骨、扶强材均采用型钢;焊接材料为CCS认可材料;所有使用的木材均适合其所选用的用途。
2.3工艺
建造按船舶建造检验规程和船厂制定的本船施工工艺进展,其船厂制定的施工工艺须船东代表认可。
所有安装与焊接工作要由相应级别或更高级别的技术工人承当,并在有实践经验的技工监视下执行。
2.4切割和焊接
2.4.1本船需要控制变形的部位均要求用气体保护焊。
所有焊接按CCS规X和有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
焊接规格表提交船检批准认可。
所有焊工持证上岗,并进展相应等级的焊接作业。
船东有权对焊工的证件进展检查。
2.4.2所有钢板,包括骨架焊接前均进展外表预处理,达到Sa2.5级要求,并涂上优质船用防锈漆,所有要施焊的构件外表均清洁、枯燥、无锈、无屑、无氧化物、无油脂和杂物,所有板材边缘均适当处理和修整,板边处理满足相关标准和船东的要求。
2.4.3所有液体舱室、淋浴室/卫生间、厨房、锚链舱与其它露天结构的焊接,以与船体主要构件的焊接,均采用双面连续焊;其它连续焊的角焊缝,均应满足ZC规X的要求。
2.4.4所有结构的焊接按规定的坡口型式进展,并彻底清理水、锈、灰尘、药皮、油污、油漆等杂物。
2.4.5预制船体构件尽可能使用自动/半自动气体保护焊接,局部施焊困难部位可采用手工焊,手工焊尽可能采取平焊。
构件装配时不宜强制成型防止构件内部存在较大的内应力与变形。
2.4.6主要焊缝采用双面连续施焊。
在焊缝背面进展手工焊接封底焊,刨槽出白,焊缝彻底清洁并去除溶渣,防止夹渣、咬边、气孔与其它焊接缺陷。
所有凸出处与粗糙的焊缝打磨平整光顺〔重要部位应磨平后刮腻子〕,涂有底漆的钢材,如在焊接前未能将底漆除净,必须经验船部门核准,证明该底漆的化学成分对焊缝的质量无不良影响。
2.4.7重要的焊缝与关键部位的焊缝按CCS标准采用X光〔或超声波〕检查,对有缺陷的地方,船厂按CCS规X要求进展修整,并重新报ZC检查通过。
2.4.8船体结构所有自由边均手工打磨R2-R3。
并保持自由边光顺自然。
2.4.9对于上层建筑的舷墙局部与主要的外外表焊接后焊缝应磨平并做相应的处理,以保持外表的光洁。
2.5船体结构
2.5.1概述
干舷甲板下设七道水密横舱壁与两道纵舱壁,将主船体艏至艉依次划分为首尖舱、NO.3压载舱、空舱、淡水舱、空舱、NO.2灰水舱、机舱、燃油舱、NO.2压载舱、NO.1灰水舱、舱底水舱、NO.1压载舱和舵机舱等。
本船骨架形式为横骨架式,全船结构材料为CCSA级。
全船肋距600mm。
2.5.2船体外板
船底板、平板龙骨、舭列板、舷侧外板与舷顶列板、首柱板等厚度满足CCS规X要求。
艉轴架与锚穴周围船板应加强,所有外板开口处设复板或加厚板加强,具体尺寸按船体主要结构计算书确定,详见外板展开图。
2.5.3甲板和甲板骨架
甲板厚度与骨材规格式按规X要求确定。
具体尺寸见船体主要结构计算书。
在系泊、拖曳与甲板开口处采用覆板加强,以防止应力集中。
2.5.4艏柱板
本船艏柱上部为板型焊接艏柱,下部为单板型艏柱,面板很好地弯曲成形与船体线型吻合,并与船壳板与龙骨板焊接。
钢质舱壁为平板式,并按规X要求进展设计。
当纵桁或其它强力构件在舱壁的两侧中断时,每侧的肘板加以适当的加强,使之保持连续性的强度,当电缆或管系通过水密舱壁时,设置被认可的水密套筒〔通舱管件〕,水密舱壁安装后按规如此要求进展密性试验。
舱壁的结构不小于船规规定的要求。
干舷甲板下设七道水密横舱壁,舱壁结构为垂直扶强材平面焊接结构。
所有舱壁均设有足够的扶强材和纵桁,舱壁和甲板室顶板具有足够的厚度,以增加强度并防止船舶的振动。
2.5.6支柱
按CCS规X要求在船舶适当的位置设置支柱。
2.5.7纵桁
甲板下设甲板纵桁。
机舱以前在船舯与水密纵舱壁之间左、右各设一道旁内龙骨。
主机纵桁带面板并在机舱向艏艉延伸至舱壁。
2.5.8底座
主机、辅机装置、甲板机械与其它所有机电设备的底座均为焊接结构,主机座、齿轮箱座与发电机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