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中密度纤维板行业概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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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中密度纤维板行业概要
云南省中密度纤维板行业
清洁生产合格单位
评价指标体系
(暂行)
☆
云南省清洁生产办公室
2006年1月
云南省中密度纤维板行业清洁生产
合格单位评价指标体系编制
委托单位:
云南省清洁生产办公室
承办单位:
云南省建材工业行业协会
评审专家名单
专家组组长:
杜官本
专家组成员:
杨贵芳王静江狄波柳兴发林洪治孙俊杰李光祥
前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云南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推动创建“云南省清洁生产合格单位”活动的开展,指导铜加工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转变企业效益的增长方式,不断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特制定《云南省中密度纤维板行业清洁生产合格单位评价指标体系(暂行)》(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作为中密度纤维板企业创建清洁生产合格单位的主要依据之一,用于评价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水平和提供技术参考。
(注:
企业申请"云南省清洁生产合格单位"必须具备的条件,一是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二是经过持续清洁生产并达到相关合格单位评价指标规定的标准。
)
本指标体系由云南省清洁生产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参照国家相关指标体系,结合云南省中密度纤维板行业的实际起草、论证,由云南省清洁生产办公室最终审定并发布。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指标体系每三年左右组织专家修订一次。
本指标体系由云南省清洁生产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指标体系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目录
一、“指标体系”适用范围……………………………5
二、“指标体系”结构、水平等级及准入规则………5
三、“指标体系”指标的基准值和权重分值…………6
四、中密度纤维板企业清洁生产合格单位的考核与评分方法……………………………………………………………8
1、定量评价指标的考核评分计算……………………8
2、定量评价考核总分值计算…………………………9
3、中密度纤维板企业清洁生产的评定………………9
五、指标解释…………………………………………10
六、本评价指标引用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问题说明10
一、“指标体系”的适用范围
本指标体系适用于我省中密度纤维板行业中现有、新建改建、扩建和实施技改工程的中密度纤维板生产企业,申报清洁生产合格单位的考核和评定资料。
二、“指标体系”结构、水平等级及准入规则
1、“指标体系”结构根据国家编制“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和“云南省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合格单位验收”的要求,本“指标体系”从资源与能源消耗、产品特征、污染物产生、资源综合利用、环境管理与劳动安全卫生等5个方面选择并确定制定中密度纤维板行业清洁生产合格单位评价指标体系。
这些指标的高低将较全面反映出中密度纤维板类生产企业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水平。
根据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和指标的可度量性,本指标体系分为定量和定性两部分评价指标,以定量评价指标为主。
定量评价指标选取有代表性,能反映“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等有关清洁生产最终目标的指标,建立评价模式。
通过对各项指标的实际达到值、评价基准值和指标的权重值进行计算和评分,综合考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状况和企业清洁生产程度。
定性评价指标主要根据国家有关推行清洁生产的产业发展、技术进步、资源环境保护等政策规定以及行业发展规划选取,用于定性考核企业对有关政策法规的符合性及其清洁生产工作实施情况。
评价指标分为正向指标和逆向指标。
其中,资源与能源消耗指标、污染物指标、环境管理与劳动安全卫生指标均为逆向指标,数值越小越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资源综合利用指标均为正向指标,数值越大越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产品特征指标中既有正向指标,也有逆向指标。
2、水平等级定位为全省中密度纤维板行业的先进水平。
3、准入规则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参加省中密度纤维板行业清洁生产合格单位的评比活动:
1)一年内发生过重大人身安全事故的;
2)被地方环保主管部门认定为主要污染物排放未“达
标”;
3)不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生产淘汰类产品或仍继
续采用要求淘汰的设备、工艺进行生产;
4)最近两年年产能未达到5万立方米以上,产品质量没有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或近两年有重大客户投诉经查实并赔付的企业;
5)本指标体系中,属否定性的指标达不到最低要求的,不能通过清洁生产合格单位验收。
6)申报前三年的数据必须完整、准确、有效。
7)企业计量器具配备必须达到云南省经济委员会《关于清洁生产审核中物料平衡工作的意见》云经资源(〔2007〕518号)的通知的要求。
三、“指标体系”指标的基准值和权重分值
本“指标体系”的指标值采用和参考国家或我省中密度纤维板行业有关规定指标,无明确规定的则选用我省中密度纤维板重点企业近年来在实际生产中达到的较先进指标值。
清洁生产评价指标的权重值反映了各指标在清洁生产指标体系中所占的比重,其原则上是根据该项指标对中密度纤维板企业在实施清洁生产中重要程度及其难易程度来确定的。
中密度纤维板企业清洁生产合格单位定量评价指标项目、权重及基准值表如下表。
中密度纤维板行业评价指标、项目、权重及评价值表(暂行)
序号
评价指标
标准分
权重
单位
评价基准值
能源消耗指标
2.3、2.4
50
A类
B类
1
综合能耗
Kg标煤/m3
225
200
2
单位产品能耗
Kg标煤/m3
185
160
资源消耗指标
2.2、2.5
50
3
绝干木材消耗量
kg/m3
≤950
4
单位产品新鲜
水消耗量
t/m3
≤0.8
产品质量指标
4.4
25
5
产品合格率
%
≥98
6
优一级品率※
%
≥80
≥70
7
产品甲醛释放量
mg/100g
E1≤9/E2≤25
8
“三废”排放污染物1.5.1、3.1、3.2
55
按《云南省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合格单位验收表》中
1.5.1、3.1、3.2的要求考
核
资源综合利用指标
5.1、5.2
25
9
水循环利用率
%
≥30
10
固体废物利用率
%
100
11
环境管理与劳动安全指标
1.6.6、6.1
30
按《云南省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合格单位验收表》中
1.6.6、6.1的要求考核
说明:
1、A类属于空气干燥生产工艺,B类属于烟气干燥生产工艺。
2、综合能耗=(全厂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煤、电、油、柴的年消耗量折标煤之和)÷年总产量(以密度为750kg/m3为标准折算纤维板产量,下同。
)综合能耗包括制胶能耗。
3、单位产品能耗=(全厂生产过程中煤、电、油、柴的年消耗量折标煤之和)÷年合格产品(单位:
Kg标煤/m3)
4、资源消耗指标以密度为750kg/m3为标准折算(针对序号3、4计算)
5、水循环利用率=(重复利用水量Q重÷总用水量Q用)×100%
Q用=Q重+取水量Q取
6、固体废物是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煤渣、树皮、废边条、砂光粉、废纤维以及不合格产品。
四、中密度纤维板企业清洁生产合格单位的考核与评分方法
1、定量评价指标的考核评分计算
以企业在考核年度内(一般以一个生产年度为一个考核周期,并与生产年度同步)各项指标实际数值为基础进行计算,综合得出该企业定量评价指标的考核总分值。
考虑到正向指标与逆向指标的差别,对各项评价指标的实际数值根据其类别和不同情况分别进行标准化处理。
对正向指标,其计算公式为:
Sxi
Si=—
Soi
对逆向指标,其计算公式为:
Soi
Si=—
Sxi
式中:
Si─第i项评价指标的单项评价指数;
Sxi─第i项评价指标的实际值;
Soi─第i项评价指标的评价基准值。
本指标体系单项评价指数在0~1.0之间。
对于pH指标,若企业排放废水中pH在6~9之间,标准化值Si取1,否则取为0。
对于车间有害物浓度指标,若企业车间有害物浓度均达标,标准化值Si取1,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超标则取0。
2、定量评价考核总分值计算
中密度纤维板企业清洁生产合格单位定量评价考核总分值P1的计算公式为:
n
P1=ΣSiKi
i=1
式中:
P1─定量评价指标考核总分值;
n─参与考核的定量化评价指标的项目总数;
Si─第i项评价指标的单项评价指数;
n
Ki─第i项评价指标的权重分值。
ΣKi=100
i=1
单项指标优于基准值,单项得分等于权重值,企业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P(即P=P1)即介于0~100之间。
3、中密度纤维板企业清洁生产合格单位的评定
依据《云南省清洁生产合格单位验收管理办法(暂行)》、《云南省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合格单位验收程序》、《云南省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合格单位验收审查表说明》,云南省清洁生产办公室在牵头组织对申报“云南省清洁生产合格单位”的企业进行验收时,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两个部分综合得分(S)等于或大于评价总分(500分)的70%时(即S≥350分),申报企业可评定为“云南省清洁生产合格单位”。
五、指标解释与计算方法
1、中密度纤维板行业清洁生产合格单位评价指标体系
指特为中密度纤维板企业争创行业“清洁生产合格单位”而制定的评价指标体系。
2、综合能耗
指在生产全过程中,每生产1立方米中密度纤维板产品所消耗的综合能源。
总能耗(电、煤、油、汽等消耗)
综合能耗=————————————————
总产量
3、单位产品水耗
指生产1立方米中密度纤维板所消耗的新鲜水量。
新鲜水总量
单位产品水耗=———————
总产量
4、绝干木材消耗量
木材总消耗量×50%(扣除水分)
绝干木材消耗量=———————————————
产品总产量
六、本评价指标引用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问题说明
本评价指标的制定引用以下国家有关法律、行政和技术规范为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云南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5、《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6、GB1234——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
7、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8、本“指标体系”有关问题的说明。
本“指标体系”于2006年1月由云南省清洁生产办公室组织专家制定并实施,因为是试行当时没有上网站公布。
最近(即2008年9月),为了与其他清洁生产合格单位评价指标体系一起上网站公布,再次征求了部分专家意见,作了一些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