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农商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1237395 上传时间:2022-10-19 格式:DOCX 页数:15 大小:25.0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最新农商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最新农商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最新农商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最新农商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最新农商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最新农商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docx

《最新农商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最新农商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最新农商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docx

最新农商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

ⅩⅩ农商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ⅩⅩ农商银行承兑汇票管理,有效防范风险,促进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国人民银行《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河南银监局《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开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监管意见》及《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修订)》、《河南省农村信用社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力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指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承兑申请人(又称出票人,下同)签发,并向公司业务部申请,经总行审查同意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所指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是指我行根据出票人的申请,承诺对有效的银行承兑汇票按约定日期向持票人无条件支付票款项的行为。

第四条银行承兑汇票的签发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必须坚持择优扶持的原则,重点支持信誉好、效益高、产品市场前景好的企业;

(二)必须以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为基础,严禁签发无真实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的银行承兑汇票;

(三)银行承兑汇票的办理必须遵循“授信管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责权分明”的原则。

为加强对承兑风险的控制,必须公司部门为单位开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各开户行受理的银行承兑业务由总行营业部统一办理。

第五条银行承兑汇票应遵照信贷操作流程办理。

对提供100%保证金的可简化操作手续和授信手续;对承兑敞口业务要按照信贷授信管理和风险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控制。

第六条银行承兑汇票的期限由出票人和承兑行社根据合法的商品交易需求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如属分期付款,可一次签发若干张不同期限的汇票,也可按供货进度分次签发。

第七条受理的承兑汇票必须在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系统的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询模块中登记。

第八条受理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应当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出票人的条件

第九条出票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出票人必须在我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并有一定的结算业务往来,具备正常的支付能力;

(三)出票人必须是以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为基础,具有真实合法的购销合同,且购销合同中应注明或间接约定可以以银行承兑汇票作为结算工具和方式;

(四)必须按照银行承兑合同规定的比例缴存承兑保证金;

(五)在金融机构无不良贷款、无欠息,信用记录良好;

(六)承兑敞口业务能提供符合法定条件的第三人不可撤销担保或财产抵(质)押担保;

(七)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三章银行承兑汇票的申请

第十条出票人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ⅩⅩ农商银行承兑汇票签发申请书》;

(二)通过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

若委托他人办理的,除了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三)税务登记证;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

(五)开户许可证;

(七)实行公司制的企业法人需提供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法定代表人办理银行承兑业务有限制的,需提供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的决议或授权书;

(八)特殊行业的企业还须提供有权批准部门颁发的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或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九)前二年年末以及本次申请前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有关财务报表;

(十)承兑敞口业务的保证担保还需提供保证人的基本情况(同2-9项内容相同)和同意担保的证明;

(十一)承兑敞口业务的抵(质)押担保,必须提供抵(质)押物清单和有权处分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承诺;

(十二)购销双方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商品交易合同;

(十三)所需的其他材料。

第四章银行承兑汇票的受理、审批

第十一条客户部门受理申请后,按照信贷管理原则,由客户部门(岗)对出票人的资格、资信状况及承兑风险等进行调查、核实、评估。

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出票人是否在本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是否年检合格;

(二)出票人递交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出票人的偿债能力、获利能力、资信情况及生产经营管理情况等;

(四)出票人的信用等级、资产负债率等是否达到规定的要求,现有开户行贷款及承兑质量状况和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及承兑质量状况;

(五)所提供的担保方式是否可行,保证人是否具备担保资格和能力,抵(质)押物是否合法、有效,抵(质)押物是否有足够的变现能力等;

(六)购销合同所载明的商品交易是否真实,所购商品的用途及市场销售情况,以及是否约定以银行承兑汇票作为结算工具;

(七)能否提供约定比例的资金作为承兑保证金;

(八)其他需要调查的事项。

根据调查情况,调查人要撰写调查报告写明调查结论,并签署明确业务处理意见,调查经办人和调查主责任人签字后,填制信贷资料移交清单,将调查报告连同全部信贷资料移送信贷管理部门(岗)审核。

第十二条承兑敞口业务按照贷款风险管理要求,必须实行授信管理、分级审批制度。

授信流程遵照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信贷管理部门接到报送的材料后,应及时进行审查。

认为有必要的可派人员对出票人和保证人进行二次调查。

审查重点如下:

(一)承兑对象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属我行支持的对象;

(二)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签署的意见是否明确;

(三)提供的银行承兑协议内容填写是否完整;

(四)查验出票人的有关合同、凭证及申请书,审核承兑用途;

(五)审查出票人的保证金及担保落实情况等。

第十四条信贷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在《ⅩⅩ农商银行银行承兑汇票审批(咨询)表》上签署明确处理意见。

第十五条信贷管理部门将有关审查情况及时向贷款审批委员会汇报。

贷款审批委员会按照审批权限和议事规程进行审批。

第十六条经总行批准的承兑,信贷部门负责将《ⅩⅩ农商银行银行承兑汇票审批(咨询)表》等相关资料交客户部门。

第五章银行承兑保证金及承兑担保

第十七条出票人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时,必须向我行缴纳承兑保证金,保证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承兑金额的70%。

经贷款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对优质客户可适当降低保证金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承兑金额的50%。

对承兑敞口业务必须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足额的抵(质)押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对于优质客户,敞口部分实行保证担保,保证担保实行名单制管理。

第十八条保证金应交存到出票人开户行,开户行要把保证金纳入保证金科目核算,设明细实行专户管理,严禁保证金与出票人结算账户混用。

保证金要逐户逐笔建立台账,并一一对应。

承兑到期时,营业部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开户行进行资金划拨,用于支付相应的到期银行承兑汇票,不得挪用、混用保证金,严禁提前支取保证金。

第十九条客户部门到营业部办理承兑汇票时,营业部根据《ⅩⅩ农商银行银行承兑汇票审批(咨询)表》和银行承兑协议的承兑金额审验开户行提供的加盖开户行业务公章和经办人员私章的保证金凭证,凭证上有开户行(行长)签字注明“保证金交存真实”等字样,并签名确认。

营业部应在综合业务系统中对保证金凭证的要素及真实性进行核对。

第二十条客户部门应与担保人签订担保合同,认真审查保证人实力,完善抵(质)押手续,以存单、国库券等有价证券质押的必须交开户行保管,详细登记,并严格出入库手续。

第二十一条各级管理机构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开户行的保证金以及承兑敞口部分进行检查,确保保证金已及时、足额存入保证金专户,实行封闭管理。

第六章银行承兑汇票的签发和填写

第二十二条银行承兑汇票由营业部统一签发。

出票人应在营业部预留与开户行社相同的预留印鉴,并经核对一致后方可签发。

第二十三条客户部门收到批准手续后,与出票人一起到营业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营业部会计部门应认真审查所提交的《河南省农村信用社银行承兑汇票审批(咨询)表》及银行承兑协议等材料。

第二十四条银行承兑汇票的填写要求:

(一)票据的日期。

银行承兑汇票的签发日和到期日,一律按要求用中文大写;

(二)票据的金额。

票据的金额用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字小写同时记载,二者金额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三)票据的签章。

出票人在银行承兑汇票上的签章,应为该法人或该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并加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章(实际操作中,一般为该企业在开户行社的预留印鉴章)。

营业部在承兑票据上的签章,应为人行规定使用的“汇票专用章”,并加盖经办人和复核人的名章;

(四)票据的更改。

票据的日期、出票人、收款人、金额等不得更改,更改后的票据无效;

(五)票据的编号。

目前使用的银行承兑汇票,右上角均印有二行十六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的编号,该编号应与承兑协议上的汇票号码一致。

第七章银行承兑汇票的会计处理

第二十五条营业部会计部门在办理会计核算手续时,应对银行承兑协议及相关材料进行复审,符合规定的方可按照有关会计规定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承兑汇票号码、银行承兑协议编号及银行承兑担保合同编号由承兑营业部统一编制,做到不重不漏。

第二十六条营业部在交付出票人银行承兑汇票时,应按票面金额向出票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手续费不足10元的,按10元计收,如遇手续费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手续费按规定计入相应会计科目核算,不得存放于账外。

另外,还应按照有价单证管理办法,出票人要在专用银行承兑汇票登记簿上进行登记、签收。

第八章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付款和追索

第二十七条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付款前,客户部门应视同贷款进行贷后管理,要求出票人按期报送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和有关资料,随时了解和掌握其生产经营情况、资金财务状况,并视其情况,督促出票人按承兑协议分期续交保证金。

对将要到期的承兑汇票,应于到期日前15天向出票人发出书面通知,通知其将票款足额存入开户行保证金对应的出票人专用账户。

第二十八条付款。

客户部门和营业部经办人员要每天查看汇票到期情况,对到期的票据于到期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向出票人收取票款。

承兑汇票未到期,发现出票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或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止业务活动的,承兑开户行应视同票据到期,并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账务处理。

营业部在收到汇票和委托收款凭证后,由营业部经办人员根据银行承兑协议严格审核,审核承兑汇票是否真实、承兑汇票与预留底卡的要素是否一致,签章是否真实;汇票内容有无涂改;持票人是否在汇票背面背书签章、背书是否连续、托收凭证要素是否完整、正确等。

审核无误后从开户行申请承兑人的承兑保证金对应的专用账户中无条件付款。

第二十九条转入承兑垫款。

出票人于票据到期日未能足额交存票款时,由会计部门将出票人尚未支付的汇票金额转入承兑垫款,按规定计收罚息,罚息标准为我行相应期限的逾期贷款利息。

并随时从出票人或保证人的存款账户扣收本息。

同时发出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垫款书面催收通知,通知出票人和担保人限期偿还。

若限定期限内仍不能清偿的,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对垫资超过10天以上的出票人,一年内不得再次为其办理承兑业务。

第三十条拒付。

营业部接到持票人托收的银行承兑汇票,经审核认为存在合法抗辨事由拒绝支付票款的,应自接到银行承兑汇票的次日起3日内,填写银行承兑汇票拒付理由书,连同银行承兑汇票邮寄持票人开户行转交持票人。

合法抗辨事由见《支付结算办法》第三十八条。

第九章银行承兑汇票的保管和信息登记

第三十一条银行承兑汇票作为结算类重要空白凭证,由营业部集中统一保管。

凭有权人签字同意的《ⅩⅩ农商银行银行承兑汇票审批(咨询)表》和银行承兑协议,按份售给客户,现场填写并逐份登记,建立严格的凭证交接制度,防止银行承兑汇票丢失。

银行承兑汇票在未签订银行承兑协议之前,一律不得售给客户。

第三十二条承兑档案管理。

签发银行承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理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