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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教人13号
义教人〔2009〕13号
关于2009年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机构: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教人〔2009〕74号)和金市教办人〔2009〕9号文件精神,现就2009年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评审工作坚持正确的政策导向,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择优晋升”的原则,严把推荐评审质量关,通过职务评聘工作,激发广大教师、教育管理人员和实验人员的工作热情,引导广大教师努力提高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教育教学和管理队伍,为建设“教育强市”提供人才保障。
(二)坚持以德为先的评审理念。
注重教师的师德修养,把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首要条件。
(三)突出教学能力和实绩的考核,严格执行评审工作的程序。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先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核实材料并进行公示,经市人事部门审核,再经逐级评审委员会推荐评审。
(四)推荐评审要着重考核申报对象的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
申报对象要求其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好、教学业绩显著,或者在德育工作方面有突出的表现,要加强教师日常教学工作效果的评价。
申报管理系列资格的要求有深入的、创造性的教育管理研究实绩,能根据国内外发展趋势,设计较高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解决中小学校教育管理中的问题。
(五)继续对现在偏远农村学校任教满20年的教师,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需提供一篇代表性论文,论文要求公开发表或获县一等奖以上,普通话可以放宽到三级甲等。
长期在偏远农村学校任教,教学业务考核良好以上,获县(市、区)级以上综合荣誉称号,年龄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教龄男满30周年、女满25周年及以上或2011年12月底前退休的一线教师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需提供一篇代表性论文,论文要求发表或获县一等奖以上(申报中级职称论文获奖即可),计算机、班主任龄、继续教育学分、专业知识水平考核不作要求,普通话可以放宽到三级甲等。
对出色完成支教工作、长期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
二、评审推荐范围及条件
1、申报对象的工作岗位与所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不相符的,不予受理和推荐。
2、40周岁以下的教师有农村或欠发达地区支教经历。
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镇中小学教师必须要有一年农村支教经历(义务教育阶段要求全职支教、高中近三年累计144课时),申报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每两年到企业挂职研修两个月,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
3、根据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从2010年开始,我省将开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具体评审办法另行通知。
4、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中小学教师、教育管理、实验等系列资格的申报条件及相关问题的解释见附件。
附:
1、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范围、条件和材料要求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若干问题解释
3、二○○九年职评工作行事历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5、民办幼儿园教师职评资格审核表
6、继续教育学分统计表
二○○九年七月七日
主题词:
任职资格评审通知
抄送:
省教育厅,义乌市委办、人大办、市府办,市委宣传部,市人大教科工委,市信息中心、文查中心,市人劳社保局,市教育工会,陈秀仙、潘文锋、骆亘、王迎、王萃忠同志。
义乌市教育局办公室2009年7月7日印发
附件1: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范围、条件和材料要求
一、中学高级教师(小中高)
(一)申报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实施素质教育,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法纪,为人师表,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中等师范学校毕业任小学高级教师5年以上。
其中,45周岁以下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的,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凡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镇小学教师,必须有在农村或欠发达地区任教一年的经历。
4.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教学效果显著;或者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主任工作方面有比较突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并做出显著的成绩。
5.从事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某一方面的科学研究,任现职以来写出理论联系实际、具有一定水平的经验总结、科研报告或论著,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者已获优秀论文评选县级一等奖、市(地)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或者在培养提高教师的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显著贡献。
(二)破格条件
对虽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小学高级教师满4年,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项者,可以破格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资格。
1.学校教育、教学主要业务骨干,在教育、教学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面有较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成绩显著,在同行中具有一定知名度。
2.获国家、省(部)或市(地)级劳动模范,省特级教师,全国或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省春蚕奖,省教坛新秀、德育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3.正式出版过较有价值的本学科教材、专著、译著或教学用书。
4.在教育、教学研究和指导教师方面成绩突出,效果显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获国家三等奖,部、省级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2)任现职以来,有两篇论文在全国专业性报刊上发表,或获得优秀论文评选国家三等奖,省级二等奖以上;
5.大专毕业从事教育工作20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教育工作25年以上。
二、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副研究员
(一)申报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的精神。
2.大学本科毕业已担任助理研究员5年以上。
3.在中小学校教育管理方面有较深入的、创造性的研究,能够根据国内外研究的现状及发展趋势,设计较高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研究解决中小学校教育管理中的问题,管理经验丰富、效果显著。
4.任现职以来,有两篇以上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经验总结、科研报告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学术论文,并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者获优秀论文评选县(市、区)一等奖、市(地)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
(二)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研究员满5年,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研究员满4年,具备下列条件中3项者,可破格推荐副研究员资格。
1.学校教育管理的业务骨干,在管理上有较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成绩显著,在同行中具有一定知名度。
2.获国家、省部级或市(地)级劳动模范,省部级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3.中小学校教育管理业绩突出,效果显著,研究成果获国家级三等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主要完成者。
4.任现职以来,有两篇论文在国家专业性学术会议或全国性报刊上发表;或获得优秀论文评选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二等奖以上。
5.正式出版过较高价值的中小学校教育管理方面专著。
6.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教育管理工作20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教育管理工作25年以上。
三、中小学校高级实验师
(一)申报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献身于科学、教育事业的精神。
2.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实验师职务5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实验师职务6年以上。
3.申报高级实验师资格人员,任现职以来,有两篇以上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经验总结、科研报告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学术论文,并在公开专业性刊物上发表或者获优秀论文评选县(市、区)一等奖、市(地)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
(二)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实验师职务年限已满,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实验师职务年限未到(原则上提前1年),具备下列条件中3项者,可破格推荐高级实验师资格。
1.在中小学校实验教学和管理上有较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成绩显著,在同行中具有一定知名度。
2.获国家、省部级或市(地)级劳动模范,省部级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3.中小学校实验工作业绩突出,效果显著,研究成果获国家级三等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主要完成者。
4.任现职以来,有两篇论文在全国专业性报刊上发表;或获得优秀论文评选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二等奖以上。
5.正式出版过较高价值的中小学校实验方面教材、著作。
6.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25年以上,高中或相当学历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30年以上。
四、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
(一)申报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2.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法的理论知识,并能用经指导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培养教师,或进行教育、教学研究;
3.具有担任中职业一门以上学科的教学工作能力,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及时了解本学科发展前沿的状况;具有较强的实践技能教学能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显著;
4.曾担任班主任工作八年以上或任现职以来任班主任3年以上,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有比较突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
5.具有从事教育科研究的能力,对中职教育、教学的某一课题进行研究,任现职经来写出两篇以上理论联系实际、具有一定水平的经验总结、科研报告、教材、教学参考资料或其他论著,并公开发表、或者获优秀论文评选国家三等奖、省级三等奖、市(地)级二等奖、县级一等奖及以上;
6.年龄在45周岁以下非计算机专业毕业的教师,应取得省人事厅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
7.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应取得全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成绩,即普通话口语、语音课教师为一级乙等及以上;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语文教师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各科教师为二级乙等及以上;1965年12月31日前出生且已获得相应专业(工种)中级以上技术等级或专业技术职务的中职专业课教师为三级甲等及以上;
8.参加国家级、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训等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3年累计学习、进修、培训时间为216学时。
9.任现职期内的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二)破格条件
1.学校教育、教学主要业务骨干,在教育、教学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面有较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成绩显著,在同行中具有一定知名度;
2.获国家、省(部)或市(地)级劳动模范,省特级教师,全国或省优级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省中小学师德楷模,省优秀班主任,省春蚕奖,省教坛新秀等荣誉称号;
3.正式出版过较有价值的本学科教材、专著、译著或教学用书;
4.在教育、教学研究和指导教师方面成绩突出,效果显著,教育、教学科研究成果获国家三等奖,部、省级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或任现职以来,有两篇论文在国家专业性学术会议或全国性报刊发表,或获得优秀论文评选国家三等奖、省级二等奖、地(市)一等奖以上;
5.在省级示范专业建设中成绩特别突出,并担任全省性专业教研大组负责人,在组织和指导全省教研大组活动中成绩显著;
6.已获得相应专业(工种)高级及以上技术等级或专业技术职务,或其所指导的学生在本学科职高生技能竞赛中,或本人在教师技能竞赛中获国家三等奖、省级二等奖、地(市)一等奖以上;
7.大专毕业从事教育工作20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教育工作25年以上。
附件2: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若干问题解释
一、教师资格、学历、资历要求
(一)教师资格。
申报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
如高中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必须具备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或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申报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实验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不需具备教师资格。
申报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职务的人员将逐步要求取得相应专业(工种)中级及以上技术等级。
(二)学历。
必须具备适用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学历要求。
为提高小学、幼儿园教师整体素质,45周岁以下的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一般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三)资历。
申报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学高级(小中高)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学历、资历条件,仍按有关规定执行(申报高级职务的,任中级职务的总年限不得少于5年;申报中级职务,任助理级的总年限最低不得少于4年,其中申报小学高级职务为5年)。
对先参加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人员,取得学历前后的任职时间可以相加计算,达到任职时间要求的,可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四)学科。
申报学科必须对应课程计划所规定的学科课程,一般情况下应与所教课程相同。
专业技术人员所取得的学历必须同申报晋升职务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否则,一般应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
对长期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可适当放宽。
(五)破格晋升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条件应严格掌握,具体仍按浙职改办〔1992〕23号职评文件的规定执行
学历、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今年12月31日。
今年8月底止已办理退休手续或正在办理退休手续对象不列入申报范围。
二、关于代表性论文问题
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提交的论文,自任现职以来在公开正式刊物上发表或者获奖。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从2009年开始提交的获奖论文原则上要求由政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省级及以上一级学会颁发。
论文要求学术性论文或教育教学经验总结,字数中高2000以上,中级1500以上。
今年论文截止时间为5月底前。
(一)申报中学高级(小挂中高)教师资格应提交本人担任现职(中级职务)教育教学研究、科研报告、教材或著作。
论文内容应与所教学科对口(兼任行政领导或班主任的教师可有一篇内容是学校管理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能反映本人学术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提交的课题(限个人课题)成果,须有教育、科研部门下达的科研立项证书或科研规划、计划书,并已取得有使用价值或推广价值的科研成果或阶段性成果,申报时需提供有关科研成果报告或相关论文,并有立项部门颁发的成果鉴定(获奖)证书。
1.申报中学高级(小挂中高)教师资格的教师提交的论文须已在正式公开专业性刊物上发表,或者已获优秀论文评选县(市、区)级一等奖、市(地)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2.申报中级职务的教师,须送交任现职以来一篇论文,论文须在有关专业性刊物上发表,或者是县级以上获奖。
(二)申报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副研究员、高级实验师资格的人员,须提交任现职以来的两篇以上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经验总结、科研报告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学术论文,并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者获优秀论文评选县级一等奖、市(地)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
(三)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的技术创新和发明、专利在职称评审中与学术论文同等对待。
(四)对于农村学校任教满20年,现仍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只需提供一篇代表性论文,论文质量要求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五)非农村范围的中小学教师晋升中学高级职务的两篇论文中,要求有一篇论文是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性刊物上发表。
(六)提交论文、课题数量均控制在5篇(项)以内,送审的代表作在此范围内选择。
三、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从今年开始,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除符合免试条件外,必须具有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4个科目(模块)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申报中级职称的应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3个科目(模块)的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2006年底前取得的《浙江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证书(Windows2000/XP&Office)》(即三级证书),在申报中级职称时,有效期延长至2009年底。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年满45周岁。
2.博士学位获得者或留学回国人员。
3.申报工艺美术、艺术、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资格的;
4.转评、兼评专业技术资格;
5.硕士学位获得者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6.国家承认的计算机类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人员,不包括其它专业设有计算机课程的毕业人员;
7.获得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
8.在计算机应用方面取得成绩,并获设区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人员。
9.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援藏、支边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10.机关工作人员调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四、关于开课材料
提供任现职以来,开过的观摩课、示范课或公开课的有关材料,要求提供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公开课安排表、原公开课教案,以及公开课的评价意见。
五、普通话水平要求
对申报对象的普通话要求按“浙语〔1999〕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凡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均应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测试成绩作为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必备条件。
具体要求是:
普通话口语课或语音课教师为一级乙等及以上;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语文教师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教师为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在偏远农村任教满20年现仍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可放宽到三级甲等;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实验人员、1965年12月31日前出生且已获得相应专业(工种)中级以上技术职务的中职专业课教师要求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
六、继续教育学分
每年上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72个学分,三年合计216个学分。
七、教学工作量及班主任要求
工作量,一般教师教学工作量要饱满,兼任行政职务的必须兼任教一门学科,校级副职和中层、团干、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其教学工作量至少要达到一般教师1/2课时,校正职(含主持工作副职)其教学工作量至少要达到一般教师1/3课时,且近3年累计“兼课”已满5个学期,并且截止到申报时仍在“兼课”。
班主任,申报中学高级、小学高级教师职务要求担任班主任八年以上或任现职以来任班主任三年以上。
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要求担任班主任三年以上或任现职以来任班主任二年以上。
学校正副职和中层正副职、团干、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初一年级少先队辅导员、兼课生活指导师、年级组长可计算班主任龄。
音、体、美、劳、计算机教师可放宽班主任工作年限要求
八、城镇教师支援农村工作
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工作,民办学校、幼儿园、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除外,凡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教师必须有在农村、欠发达地区或薄弱学校支教(任教)的经历;凡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务时,必须有在农村或欠发达地区支教(任教)一年的经历(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须有连续一年的农村支教经历,高中教师近三年有累计达到144课时的农村学校支教经历),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每两年到企业挂职研修两个月。
九、教育管理职务资格申报
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对象,是指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及相关事业单位中,从事中小学校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的规划、计划评估及师资规划、培训和管理等工作的人员。
十、实验职务资格申报
中小学校实验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对象,是指实验室达到一定规模的中小学校中,专职从事实验技术工作的人员。
十一、职务转评(兼评)
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年以上,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或需要,符合申报条件的,可转评或兼评现岗位所需的相同级别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原专业技术资格予以保留。
十二、评审考核与办法及中级指标分配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任期考核的力度,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全面的原则。
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考核结果作为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及评审工作的基本依据。
小学高级职务原则上以2004至2008学年度考核成绩按1:
1:
2:
2:
4的比例,中学一级原则上以2005至2008学年度考核成绩按1:
2:
3:
4的比例,得出任期考核的得分,加上教龄分(教龄分按每年0.4分)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推荐评审。
中学高级(小挂中高)职务的评聘,根据论文鉴定、年度考核、业务能力、专业工作年限、学历、工作业绩等方面的考核结果作为基本参照依据进行评审。
晋升中学高级(小挂中高)教师职务均需进行业务能力(专业知识水平、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及检查近三年备课情况。
申报教管、实验系列,不参加专业知识水平考核。
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综合表》要在校内公示3天以上。
十三、申报材料要求
1.《材料清单》一式1份;
2.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3.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4.现任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5.历年职务聘任书的复印件各1套;
6.计算机应用技能成绩复印件或免试审核表1份;
7.普通话等级证书或免考证明身份证复印件1份;
8.继续教育登记卡或证书的原件1份;
9.申报高级职务应有原中级职务《评审表》1份;
10.破格晋升对象需填写《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2份并附有关材料。
同时必须在《花名册》、《评审表》和《综合表》相应栏目标明“破格”字样,注明符合哪几项破格条件;
11.近三年考核及年度任职期考核材料各1套;
12.教学水平、专业知识及农村任教情况登记表
13.近三年教学工作总结;
14.荣誉证书及论文获奖证书;
15.任现职以来有关著作、论文、研究报告,其中:
2篇(部)送审材料须为原件;其他材料可以是复印件,但必须加盖公章;
16.其他有关材料。
除上述材料以外,部分申报对象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须提供《继续教育结业证书》;
②德育学科教师须填写“德育工作典型事例”材料(表样见新《评审表》11—12页),并由所在学校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签署意见。
17.召开评委会评审期间不予补送材料。
十四、评审纪律
论文抄袭或拼凑取消当年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
对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受理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评审结果。
十五、幼师系列职务评审
在部门、企业举办的幼儿园任教的幼师参加幼师系列职务评审,送审材料需附主管单位委托书。
其它民办幼儿园任教的教师,参加幼师系列职务评审应附“民办幼儿园教师资格审核表”(样表附后)。
有关幼儿园、中心校对其工作年限、工作表现等要进行严格审查。
初评条件及晋升条件与公办幼儿园教师相同。
十六、农村学校范围
1、对列入教师进城考核范围的初中、小学、城区公办幼儿园以及佛堂初中、佛堂小学、义亭初中、义亭小学、苏溪初中、苏溪一小、苏溪二小、廿三里初中、廿三里一小、廿三里二小、后宅初中、后宅一小、后宅二小、下骆宅初中、下骆宅小学以外的初中、小学、幼儿园划为本次职评的农村学校。
2、旅游学校划入本次职评的农村学校范围。
附件3:
二○○八年职评工作行事历
日期
工作内容
日期
工作内容
8
25
小挂高、教育管理(高级)、高级实验师、初定申报对象领《申报表》
28
整理中高、职高材料
26
交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审批表
29
小学学科组评审小高
27
交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审批表
30
中学学科组评审中一
28
10
1
29
2
30
3
31
4
9
1
5
2
6
3
交小挂高、教育管理(高级)、高级实验师申报材料
7
4
8
5
9
整理中高、职高、中一、小高材料
6
10
整理中高、职高、中一、小高材料
7
小挂高、教育管理(高级)、高级实验师评审对象名册送市职改办
11
8
整理小挂高、教育管理(高级)、高级实验师材料,并组织小挂高、教育管理高级、高级实验师说课
12
中一、小高、中高、职高评审对象名册送市职改办
9
中小学学科组评审小挂高、教育管理(高级)、高级实验师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