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泵站施工及验收规范》节水灌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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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泵站施工及验收规范》节水灌溉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泵站施工及验收规范
ConstructionCodeForPumpingStation
(征求意见稿)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1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1]17号)的要求,由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吸收了国内外最新科研成果和先进、成熟的施工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以及生产中提出的新要求,重点开展了泵站施工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工艺等的分析研究。
同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设计、科研、施工、管理等部门及专家和技术人员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11章40节和8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
总则、术语、施工布置、施工测量、地基与基础、泵房施工、进出水建筑物施工、观测设施和施工期观测、水工金属结构安装与埋件、质量控制和施工安全、泵站施工验收等。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水利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60号荣宁园3号楼,邮政编码:
100054;电子信箱:
***************),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审查人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
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
参编单位:
武汉大学
湖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山西省运城市水务局
主要起草人:
李端明石自堂骆克斌陈亚辉乔亚成王俊武
王力秦昌斌
主要审查人:
目次
1总则
1.0.1为统一泵站施工及验收技术标准,保证泵站工程施工质量,规范泵站验收行为,使泵站工程施工做到优质、安全、经济,保证工期,管理方便,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或改造的大中型及安装有大中型主机组的灌溉、排水、调(引)水及工业、城镇供排水泵站的施工及验收。
1.0.3泵站施工前,应根据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复杂、隐蔽、重点工程部位的施工方案。
1.0.4泵站工程应按监理工程师认可签发的图纸施工。
如需修改,应报监理工程师认可。
1.0.5泵站工程施工应采用经过试验和鉴定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工艺。
1.0.6泵站工程施工及验收应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
技术档案应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238)的规定。
1.0.7泵站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泵站pumpingstation
由抽水装置、辅助设备及配套建筑物组成的工程设施,亦称抽水站、扬水站。
2.0.2(测量)真值truevalue
某量所具有的准确值。
2.0.3误差(真误差)error
测量中某量的观测值与其真值之差。
2.0.4系统误差systematicerror
在相同的观测条件下,对某量作一系列观测,其观测误差的大小和符号都保持不变,按一定的规律变化的误差。
2.0.5精度(精密度)accuracy
对某量的多次观测中,观测误差分布的密集或离散的程度。
在水利水电工程测量中,常以各等级的限差来表示精度。
2.0.6三角测量triangulation
用经纬仪观测各三角形中的水平角,根据起算数据和三角学原理推算各点坐标的平面控制测量工作。
2.0.7导线网traversenetwork
由几个导线环构成具有结点的网状结构形式的平面控制网。
2.0.8导线测量traversesurvey
依次测定各导线边(转折边)边长和各导线角(转折角),根据起算数据推算出各导线点坐标的平面控制测量工作。
2.0.9施工放样(定线)settingoutforconstructionsurvey
根据设计坐标、高程或其他数据,将设计图上建筑物的轴线、细部轮廓点和填挖轮廓点标定于实地的测量工作。
2.0.10安装测量erectionsurvey
工程建设中为安装预制构件(金属的或混凝土的)或机电设备而进行的测量工作。
2.0.11工程地质剖面图engineeringgeologicalprofile
依一定比例尺和图例表示工程建筑物地段某一方向铅垂切面上的工程地质现象及其相互关系的图件。
2.0.12温度荷载temperatureload
温度变化时建筑物由于受到外部或内部的约束其体积不能自由胀缩而产生的约束力。
2.0.13固结灌浆consolidationgrouting
用灌浆加固有裂隙破碎带的地基以增强其整体性和承载能力的工程措施。
2.0.14帷幕灌浆curtaingrouting
用灌浆充填地基内的缝隙,形成阻水幕以降低作用在建筑物底部的渗透压力或减小渗流量的工程措施。
2.0.15地基处理foundationtreatment
为提高地基的承载、抗渗能力,防止过量或不均匀沉陷,以及处理地基的缺陷而采取的加固、改进措施。
2.0.16预压加固preloadingconsolidation
建筑物施工前对地基施加预压荷载以减少后期地基沉陷量的软基处理方法。
2.0.17混凝土质量控制concretequalitycontrol
对混凝土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直接和间接的测定检验和控制,以保证混凝土达到预期质量指标的管理工作。
2.0.18验收试验acceptancetest
检查生产厂家供货合同对水力机械所保证的项目指标而进行的试验。
2.0.19负荷试验loadtest
鉴定水力机组在各种规定负荷工况下,有无异常振动、摆度、漏油、漏水、噪声、轴承温升过高,以及安全连续运行情况的试验。
2.0.20安装允许偏差erectiontolerance
在水工金属结构及设备安装时允许出现的、不致影响机组设备正常运行的尺寸偏差。
2.0.21实时控制real-timecontrol
用电子计算机对电力系统中的电气量的变化、事件、故障等当时出现的各种运行工况进行计算、判断并进行处理的过程。
2.0.22施工组织设计constructionplanning
根据拟建工程的经济技术要求和施工条件,对该工程进行施工方案的研究选择和总体性的施工组织安排并据以编制概预算、制定计划及指导施工的技术经济文件。
2.0.23施工管理constructionmanagement
根据计划和合同的要求并结合工程的特点,对工程施工的各项业务进行计划与决策、组织与指挥、控制与协调、教育与鼓励、监督等全部职能活动的管理。
2.0.24施工方案constructionscheme
根据拟建工程的施工条件,对该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需要的人、财、物、施工方法等因素在时间和空间上进行安排的文件。
2.0.25施工质量constructionquality
施工过程中的每一阶段施工的成品达到技术标准要求、满足使用需要的性能的总和。
2.0.26施工图constructiondrawing
按照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所确定的方案表明施工对象的全部尺寸、用料、结构以及施工技术要求的图样。
2.0.27竣工验收finalacceptance
按设计要求完成建设项目的全部施工任务并具备了设计功能及投产运用条件后,按规定正式办理工程交付和接收手续的合格认证活动。
3施工布置
3.1一般规定
3.1.1施工总体布置应根据泵站工程枢纽布置、建筑物型式、施工条件和工程所在地自然、社会状况等因素,对为施工服务的各种临时设施进行统筹规划、合理确定和布置。
3.1.2主要施工工厂和临时设施的布置应考虑施工期洪水影响。
其防洪标准应根据工程规模、工期长短及河流水文特性等因素,分析不同洪水标准对其危害程度,在5年~20年重现期范围内选用;高于或低于上述标准,应有充分论证。
3.1.3施工总体布置应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土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注重环境保护,减少水土流失。
3.1.4房屋建筑和施工临时设施宜永久和临时相结合,减少或避免大量临时设施在主体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拆迁,减少占用施工场地;亦可利用永久建筑物和附近已建工程的原有设施作为施工临时设施。
3.1.5若场地条件具备布置不同的施工方案,且各方案差异较大时,应进行施工总布置方案比选。
必要时,应进行专题论证。
3.2施工布置
3.2.1施工布置应根据施工需要分阶段形成,并满足各阶段的施工要求。
施工场地平整范围宜按施工布置最终要求确定。
3.2.2在施工导流方案和主体工程施工分区确定后,施工布置应考虑施工临时设施及其布置、对外交通衔接方式、可利用场地的位置和面积、临时建筑和永久设施的结合等。
3.2.3施工布置可按以下分区:
1主体工程施工区;
2施工工厂区;
3当地材料加工区;
4仓库和堆场等储运系统;
5机电设备和金属结构安装场地;
6存、弃渣料堆放区;
7施工管理和生产生活区。
3.2.4主体工程施工区主要包括进水建筑物、泵房、出水建筑物等主体工程的施工现场。
在工程施工期,应经济合理地解决土石方开挖和回填、砌体和混凝土浇筑的运输道路、基坑排水设施、水电气供应、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安装场地和运输道路等。
3.2.5施工工厂区主要包括砂石料加工、混凝土生产、供水、供电、通讯、机械修配及加工等场地。
施工工厂宜布置在服务对象和用户附近,少占耕地,避开不良地质地段,满足防洪、防火、安全、卫生和环保等要求。
3.2.6当地材料加工区应布置在场地开阔、运输便利和排水条件良好的场地。
3.2.7仓库和堆场等应有良好的交通条件,布置上应符合国家有关防火、防爆等安全规定。
3.2.8机电设备和金属结构的安装场地宜布置在其安装部位附近。
应合理衔接土建施工与设备安装节点,充分利用土建施工中已建工程和各种设施,经济合理地利用安装场地。
3.2.9存、弃渣料堆放场应选用易于修建出渣道路的山沟、坡地、荒滩,避免占用耕地和经济林地。
堆放场边坡应稳定安全,排水设施良好。
临时堆存料场宜选在开挖渣料使用地点附近,并具备较好的挖、装、运条件。
3.2.10施工管理区宜选择在交通及通讯方便、邻近施工现场、具备良好的日照、通风和排水条件的场地。
施工生活区应考虑风向、日照、噪音、防火、绿化、水源水质、卫生等因素,在满足建筑物各项功能的条件下进行布置。
房屋建筑标准应根据当地地形和气象特征、房屋使用年限等条件确定,使用期在3年以上的房屋建筑宜选用永久结构,也可采用装配式活动房屋。
3.2.11应根据施工布置和施工进度要求,合理确定对外和场内交通方案。
对外交通方案应确保施工工地与公路、铁路车站、水运港口之间的交通联系,具备承担施工期间外来物资运输任务的能力。
场内交通方案应确保施工工地内部各工区、材料堆场、堆弃渣场、各生产生活区之间的交通联系,主要道路与对外交通衔接。
4施工测量
4.1一般规定
4.1.1泵站施工测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和现行行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的有关规定执行。
4.1.2泵站施工测量应包括下列内容:
1根据施工总体布置和有关资料要求布设施工测量控制网;
2针对工程施工各阶段的不同要求,进行地形测绘或施工放样及检查;
3建筑物外部变形观测点的埋设和施工期的定期观测;
4建筑物的几何形体的竣工测量。
4.1.3施工平面控制网的坐标系统,宜与设计图纸的坐标系统相一致;也可根据施工需要建立与设计图纸的坐标系统有换算关系的施工坐标系统。
施工高程系统,应与设计图纸的高程系统相一致,并应根据需要与就近国家水准点进行联测。
4.1.4施工测量主要精度指标应符合表4.1.4的规定。
表4.1.4 施工测量主要精度指标单位:
mm
项 目
精度指标
说 明
分部
工程
部 位
内 容
平面位置
中误差
高程
中误差
混凝土
泵站底板
轮廓点放样
±20
±20
①平面相对于轴线控制点(泵址中心轴线标志点);②高程相对于工地水准基点
进、出水流道和泵井
轮廓点放样
±10
±10
岸墙、翼墙
轮廓点放样
±25
±20
消力池、铺盖
轮廓点放样
±30
±30
浆砌石
岸墙、翼墙
轮廓点放样
±30
±30
护底、海漫、护坡
轮廓点放样
±40
±30
干砌石
护底、海漫、护坡
轮廓点放样
±40
±30
土石方开挖
轮廓点放样
±50
±50
包括土方保护层开挖
泵站机电设备与金属结构安装
安装点
±(1~3)
±(1~3)
相对于建筑物安装轴线和相对水平度
施工期间外部变形观测
水平位移测点
±(3~5)
-
相对于观测基点
垂直位移测点
-
±(3~5)
4.1.5对于测绘仪器与工具,应定期检定,及时维护保养和检查校正。
4.1.6各种外业手簿的原始记录,应做到数据真实、字迹清楚、端正齐全,不得涂改转抄或事后补记。
4.2施工测量
4.2.1施工平面控制网的建立可采用卫星定位测量、导线测量、三角形网测量等方法。
主泵房轴线宜作为控制网的一个边。
4.2.2根据泵站中心线标志,测设轴线控制的标点(简称轴线点),其相邻标点位置的中误差应符合表4.2.2的规定。
表4.2.2主要轴线点点位中误差限值单位:
mm
轴线类型
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点位中误差
土建轴线
±10
安装轴线
±5
4.2.3 平面控制网精度等级,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宜按四等和一级、二级;三角形网宜按四等和一、二级;导线及导线网宜按二、三级,有关技术要求按表4.2.3-1、表4.2.3-2和表4.2.3-3的规定执行。
表4.2.3—1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的主要精度要求
等级
平均边长
(km)
固定误差
(mm)
比例误差系数
(mm/km)
约束点间的
边长相对中误差
约束平差后
最弱边相对中误差
四等
2
≤10
≤10
≤1/100000
≤1/40000
一级
1
≤10
≤20
≤1/40000
≤1/20000
二级
0.5
≤10
≤40
≤1/20000
≤1/10000
表4.2.3—2三角行网测量的主要精度要求
等级
相对中误差
测回数
测角中误差
(″)
三角形最大
闭合差(mm)
起始边
最弱边
2″仪器
6″仪器
四等三角
1/80000
1/40000
6
±2.5
±9
一级小三角
1/40000
1/20000
2
4
±5.0
±15
二级小三角
1/20000
1/10000
1
2
±10
±30
表4.2.3—3 导线及导线网测量的主要精度要求
等级
导线长度
(km)
平均边长
(m)
测距相对
中误差
导线全长
相对闭合差
测回数
测角
中误差
(″)
方位角
闭合差
(″)
注
2″仪器
6″仪器
二级导线
2.4
100~300
(200)
1/10000
1/10000
1
3
8
n为
测站点
三级导线
1.2
50~150
(100)
1/5000
1/5000
1
2
12
4.2.4 平面控制点,应选埋于通视良好,有利于扩展,方便放样,地基稳定且能较长期保存的地方。
平面控制网建立后,应定期进行复测,其精度不应低于4.2.3规定的精度。
若发现控制点有位移迹象时,应进行复测。
4.2.5 施工水准网的布设,应按由高到低逐等控制的原则进行。
接测国家水准点时,应接测两点以上,检测高差应符合要求。
4.2.6 工地水准基点,应设地面明标与地下暗标,且各不应少于1个,其中大型泵站工地宜设置各2个。
基点位置应设在不受施工影响、地基坚实、便于保存的地点,埋没深度应在冰冻层以下0.5m,并浇灌混凝土基础。
4.2.7 高程控制测量等级要求,应按照表4.2.7的规定执行。
表4.2.7高程控制测量的等级要求
施测部位
水准测量等级
大型泵站竖向位移水准网布设
二
大型泵站施工水准网布设
二或三
大型泵站竖向位移观测点、中型泵站施工水准网布设
三
进出水混凝土建筑物
四
一般土石方工程
五
4.2.8高程测量的各项技术要求,应按表4.2.8的规定执行。
表4.2.8 高程测量的技术要求
等级
水准仪
型号
视线
长度
(m)
前后视的
距离较差
(m)
前后视的
距离较差
累计(m)
视线离地面
最低高度
(m)
基、辅分划或
黑、红面读数
较差(mm)
基、辅分划或
黑、红面所测高
差较差(mm)
二
DS1
≤50
≤1.0
≤3.0
0.5
≤0.5
≤0.5
三
DS1
≤100
≤2.0
≤5.0
0.3
≤1.0
≤1.0
DS3
≤75
≤2.0
≤2.0
四
DS3
≤80
≤3.0
≤10.0
0.2
≤3.0
≤3.0
五
DS3
≤100
近似相等
-
-
-
-
4.2.9 放样前应检核已有数据、资料和施工图(包括修改通知单)中的几何尺寸,无误后方可作为放样的依据。
4.2.10 泵站底板上部立模的点位放祥,宜以轴线控制点直接测放出底板中心线(垂直水流方向)和泵站进出水流道中心线(顺水流方向),其中误差要求为±2mm。
4.2.11泵站金属结构预埋件的安装放样点测量精度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的要求。
4.2.12立模、砌(填)筑高程点放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为混凝土立模和混凝土抹面层以及金属结构预埋安装使用的高程点,采用两个已知水准点进行测设检查;
2对软土地基的高程测量时,考虑土壤沉降值;
3对机泵及金属构件预埋件的安装高程和泵站上部结构的高程测量,在泵房底板上建立初始观测基点,采取相对高差进行控制。
4.2.13竣工测量及归档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控制网(平面、高程)的计算成果;
2主要水工建筑物的建基面和进出水渠道的平面、断面图;
3实测建筑物过流部位及其他主要部位的竣工测量成果(坐标表、平面和断面图);
4外部变形观测设施和竣工图表及施工期变形观测资料;
5有特殊要求部位的测量资料。
5地基与基础
5.1一般规定
5.1.1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场地平整,修筑临时施工道路;
2设置施工平面与高程控制网点,进行测量放样;
3布置基础排水设施;
4开挖基坑,并按设计要求堆放挖出的土石料;
5对需要处理的松软土、膨胀土、湿陷性黄土等地基,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
5.1.2对需要处理的地基,宜选择有代表性场地,进行施工前现场试验或试验性施工。
5.1.3凡已处理的地基,应经检验合格后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1.4有度汛要求的泵站工程,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构筑度汛工程。
5.1.5施工中发现文物古迹、化石以及测绘、地质、地震、通信等部门设置的永久性标志和地下设施时,均应妥善保护,并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5.2基坑排水
5.2.1应根据泵站施工区的地形、气象、水文、工程地质条件、排水量大小,进行泵站基坑排水系统规划布置,并与场外排水系统相协调。
5.2.2基坑排水应包括初期排水与经常性排水。
初期排水量由基坑(或围堰)范围内的积水量、抽水过程中围堰及地下渗水量、可能的降水量等组成;经常性排水应分别计算渗流量、排水时降水量及施工弃水量,但施工弃水量与降水量不应叠加,应以二者中的数值大者与渗流量之和来确定最大抽水强度,配备相应设备。
5.2.3基坑排(降)水,应根据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分别选择集水坑或井点等方法。
对于无承压水土层,可采用集水坑排(降)水法;对于各类砂性土、砂、砂卵石等有承压水的土层,可采用井点排(降)水法。
5.2.4集水坑排(降)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集水坑和排水沟设置在基础底部轮廓线以外一定距离处;
2集水坑和排水沟随基坑开挖而下降。
集水坑底低于基础底1.0m以下;
3基坑挖深较大时,分级设置平台和排水设施;
4排水设备能力与需要抽排的水量相适应,并有一定的备用量。
5.2.5井点排水可采用轻型井点和管井轻型井点两类。
井点类型的选择宜考虑透水层厚、埋深、渗透系数及所要求降低水位的深度、基坑面积大小等因素,通过分析比较确定。
5.2.6采用井点排水,应根据水文地质资料和降低地下水位的要求进行计算,以确定井点数量、位置、井深、抽水量以及抽水设备型号等。
必要时,可做现场抽水试验,确定计算参数。
5.2.7采用轻型井点的,基坑宽度大于6m时,宜采用双排井点或环形井点布置;降深超过5m时,宜采用二或三级(层)井点。
孔距宜为0.8~1.6m,最大不宜超过3m。
5.2.8轻型井点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敷设集水总管、沉放井点管、灌填滤料、连接管路、安装抽水机组的顺序进行安装;
2各部件安装严密、不漏气。
集水总管、井点管宜用软管连接,集水总管、集水箱宜接近天然地下水位;
3冲孔直径不小于300mm,孔底比管底低0.5m以上;
4在井点管与孔壁之间填入砂滤料时,管口应有泥浆冒出,或向管内灌水时,能很快下渗,方为合格;
5井点系统安装完毕,及时试抽,合格后将孔口以下0.5m范围用粘性土填塞密封。
5.2.9实际井点数宜为计算数的1.2倍,管井井点总降水位宜低于工程要求值0.5m。
5.2.10管井井点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井可用钻孔法成孔,且宜采用清水固壁;
2管井各段连接牢固,清洗、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3滤网(滤布)紧固于滤水管上,井底滤料按级配分层连续均匀铺填;
4成井后,及时采用分级自上而下和抽停相间的程序抽水洗井;
5试抽时,调整水泵抽水量,达到预定降水高程。
5.2.11井点抽水期间,应按时观测水位和流量,并做好记录;还应随时监视出水情况,如发现水质浑浊,应分析原因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增设观测井。
对轻型井点,应观测真空度。
5.2.12井点排水结束后,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填塞,并做好记录。
5.2.13当地下水位降低可能对邻近建筑物产生不利影响时,应设置沉降观测点进行监测;必要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5.2.14排(降)水应有可靠的电源和备用设备。
5.3基坑开挖
5.3.1基坑的开挖断面应满足设计、施工和基坑边坡稳定性的要求。
5.3.2采用水力冲挖方法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源、电源与排泥场地满足施工要求;
2分块分段、先周边后中间、分层进行挖土,每层深度为2~3m;
3机组均匀布设,间距宜为20m;
4排泥场的围埂要分层夯实。
5.3.3根据土质、气候和施工条件,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