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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制

一、总则

1、公司实行各级行政正职对工程质量负责制度。

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主体为项目部,责任重心在施工队,项目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质量管理组织。

2、公司经理是质量管理工作最终责任者。

3、项目部经理对项目质量工作负直接责任。

4、公司技术科对项目的质量工作负有技术责任。

5、各部门在从事质量管理工作应严格贯彻国家关于技术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规范、规程、标准和规定,以及企业各项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二、各级人员职责

㈠公司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

1、领导和带领公司员工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质量方针、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各级质量责任制,对企业质量工作负责。

2、审批质量体系的结构设计,主持管理评审。

3、为质量体系正常运行提供充分的资源保证,包括经过培训的人员。

4、主持处理重大事故、事件的评审、处置。

㈡公司技术科

1、负责公司的日常技术质量管理工作。

2、协助公司经理建立、健全企业各项技术质量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监督实施情况,落实技术质量责任制度。

3、参与制订企业质量方针、目标,并监督实施情况。

4、负责组织对公司各级技术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总结经验,使施工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系统形成有机联系,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质量保障。

5、参与工程项目事故、事件技术调查分析、评审、处置,编写调查报告。

6、组织本公司各级人员的技术质量培训、学习工作,保障人员意识、能力满足体系要求。

㈢项目部经理

1、贯彻执行企业年度的质量方针、目标和技术、质量工作计划,负责制定承包工程目标计划。

2、建立和完善项目经理为首的施工项目技术质量管理组织,明确项目质量管理责任,督促检查项目成员质量责任制的落实。

3、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保障项目目标的全面完成。

4、组织一般事故、事件、不符合的调查、评审、处置,并及时上报;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评审、处置,负责事故的处理工作。

5、领导组织项目部人员和操作工人技术培训、质量教育工作。

㈣专业工程师

1、参与项目目标、指标策划,组织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业施工技术方案、工艺标准,并督导实施。

2、组织评审并管理项目有效文件,组织识别项目危险源和环境因素,制定技术支持方案。

3、审批工程施工方案(含专业施工技术方案),审批分包单位的技术方案、施工组织措施和详图设计。

4、审核施工组织设计。

5、施工组织设计发布后,组织技术交底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组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用技术手段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7、参加项目事故、事件不符合的调查、分析、评审工作,检查纠正措施的落实。

8、做好技术资料管理工作。

9、负责工程设备及材料分供方的选择技术资质、能力核定工作。

10、负责对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选型、报批工作。

11、认真组织原材料试验,积累原材料试验和复验材料,把好材料试验关。

12、组织项目各项施工技术专题总结及技术质量管理的全面总结工作。

㈤项目部施工队长

1、参与项目目标、指标策划,参与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贯彻,编写专项、特殊工艺施工方案、标准。

2、认真总结推广应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资料,并写出应用总结报告。

3、监督检查施工记录、材料试验记录及施工试验记录,看是否符合规范及有关规定,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解决措施。

4、参与技术交底工作,组织对单项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和季节性技术措施的交底工作,并应详细做好交底记录。

5、参加及组织施工班组的“三检制”(操作者“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员“专检”三检相结合的检验制度),检查施工前的技术准备工作。

6、认真执行“三工序”(检查上工序质量,保证本工序质量,为下工序服务)管理,确保每工序符合施工工艺及技术标准要求。

7、检查正式施工前做出的样板,经检查报请认可后方可组织施工。

8、参加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积累及提供相关监控资料。

9、参与事故、事件及不符合的调查评审,监督其落实。

㈥项目部技术员(施工员)

1、对所负责专业工程的施工技术、质量负直接责任。

2、参与项目策划和施工组织计划的编制,按项目目标策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3、参加上级组织的技术交底,并负责向班组进行专业工程的技术交底。

4、负责落实单项施工、季节性施工措施和成品保护的规定和措施方案。

5、深入现场指导施工操作,检查工程质量,督导班组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

6、检查所用的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质量。

7、负责整理并提交施工技术资料。

8、参加工程结构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

9、及时准确做好施工技术资料,做到与施工同步。

10、熟悉施工图纸与施工规范,加强对分承包方工长的技术指导工作。

11、参与事故、事件及不符合的调查评审,实施纠正预防措施。

㈦项目质量总监(质量检查员)

1、对工程质量负有认真检查、正确核定、严格把关和及时上报的责任。

2、参加设计交底和会审设计图纸,领会设计意图,掌握技术要点。

设计图纸中如有不能保证工程质量之处,应及时提出意见。

3、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制定,提出保证工程质量的意见。

4、检查督促班组落实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工序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工作。

5、抽查主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和使用情况,及时检查施工记录和试验结果。

6、参加并签证预检、隐检和工程验收技术资料;参加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负责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的质量核定。

7、发现工程质量事故、事件不符合及时报告。

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评审并监督技术处理方案的执行情况。

9、负责试验报表的统计上报、施工试验资料的整理、汇总、归档等工作。

㈧物资经营管理人员

1、参与项目目标、指标策划,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业施工技术方案、工艺标准经济计划编制。

2、确定现场材料管理目标,制定现场材料管理措施。

3、参与施工组织设计、做好现场平面布置规划。

4、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做好现场用料分析,编制材料用料计划,及时组织材料进场,保证施工生产需要。

5、严格执行验收和复验制度,妥善保管材料,做好余料回收。

6、严格按平面布置合理堆放材料,尽量一次就位。

7、掌握未完工作量,调整用料计划,控制进场。

8、及时拆除临时设施,回收处理废旧材料。

9、进行各种材料结算和工程项目材料消耗和管理效果的结算,做好技术方案经济统计及分析。

三、附则

1、各部门必须执行本制度规定,并接受有关部门检查。

2、对发现未按本标准规定执行的部门或个人,每次每项扣1-5分。

 

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一、工程质量验收的依据

1、国家或行业颁发的规程、规范、标准及本企业标准;

2、有效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文件;

3、制造厂提供的设备图纸和技术说明书中的技术条件和标准;

4、与有关单位议定或会议决定并经批准的补充规定;

5、施工合同中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6、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同意的施工技术措施中的标准。

二、工程质量验收人员的职责

1、各级质量验收人员应参加所承担施工项目的施工图会审和技术措施审查及施工技术交底。

2、各级质量验收人员应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

3、各级质量验收人员应做好原材料和设备的检验工作,检查和指导施工人员做好质量自检和施工原始记录。

4、班组质检员负责班组级(一级)施工质量的检查验收;项目部专业技术员负责本专业(二级)施工质量的检查验收;技术部专业工程师负责三级质量检查验收。

5、各级质量验收人员,应接待、配合上级质检部门完成四级及以上质量检查验收

6、各级质量验收人员,应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质量的统计报告工作。

三、工程质量验收项目内容

1、一般验收项目

根据工程质量验评项目划分,一、二级验收项目为一般验收项目。

2、重大验收项目

由公司技术科负责验收的项目(三级验收项目);总承包、建设(监理)单位按施工质量检验评定划分范围及实体质量进行验收签证的项目(四级验收项目)。

该项目分为项目验收和隐蔽工程检查二项。

3、经业主(监理)批准的H点、W点、S点项目

按照《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编制的适用于本工程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确定的停工待检点(H点)、见证点(W点)、旁站点(S点)项目。

4、其他检验项目

①对设备、原材料、物资部门应进行严格验收,不合格者不得使用,并记录留存。

②加工配制品由制作单位做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制作单位应提交合格证、质保书及技术记录;接货后技术部门、物资部门应进行核查,经确认后才可使用。

③对于设备、原材料或设计缺陷造成施工人员无法处理的质量缺陷,应认真鉴定、研究对策,按公司程序文件规定处置。

四、工程质量验收条件

1、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及分段工程施工任务完成,施工人员通过自检、互检、自查合格且通过班组长检测验收签证的项目,可申报二级复检。

2、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及分段工程施工任务完成,通过一、二级自检、复检验收签证,可申报三级复检、验收。

3、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及分段工程施工任务完成,通过一、二、三级自检、复检、抽检验收签证,可申报四级检查验收、停工待检点(H点)检查验收、现场见证点(W点)检查验收及隐蔽工程隐蔽前见证检查验收,通过一、二、三级自检、复检、抽检验收签证,可申报四级检查验收。

4、重大隐蔽工程、关键项目工程(如系统水压试验、机组整套启动),通过一、二、三、四级自检、复检、抽检验收签证,可申报上级质检中心站进行现场检查验收签证。

五、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程序

1、工程质量验收流程图(见附件)

2、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程序

2.1项目部对施工质量实施班组自检和项目部验收。

①班组自检:

一级质量检验由施工班组进行,采取自检、互检与专检相结合的方式,质量评定由班组技术员确定。

施工人员应对施工质量负责。

发现设备、原材料、加工配制品和设计等质量问题应及时汇报、处理;施工结束应进行自检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即行处理,自检不合格不报验,经队长复核无误后提前四小时报公司质检工程师复检、验收。

②项目部复检:

项目部技术员负责二级质量检验,只有经一级检验合格的项目才能进行二级验收。

项目部技术员对班组提交的质量自检技术记录和实体质量进行复查,复检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报验并及时通知相关班组整改;对复检合格项目进行评级、签证。

经项目部技术员复检合格的项目提前四小时报公司技术科进行三级检查验收。

③公司技术科检查、验收:

公司技术科负责进行三级质量检验、评定,审查、确认一、二级质量验收记录。

技术科专业工程师负责审查项目部提交的质量检查验收单、技术记录,并进行验收、评级、签证。

经三级审查验收合格的项目由项目部填报工程验收申请单,对分项工程提前二十四小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质监站进行四级验收。

2.2四级验收、停工待检点(H点)、见证点(W点)隐蔽工程验收申报规定

停工待检点(H点)、见证点(W点)隐蔽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后,按合同规定提前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监理)进行见证、验收。

分项工程(含隐蔽工程)提前24小时;分部工程提前三个工作日;单位工程提前五个工作日。

2.3对验收不合格项目的处置规定

2.3.1一级验收项目自检、自查不合格,不得报请二级验收。

二级复查不合格项目,不得报请三级验收。

三级验收不合格项目,不得申请四级验收。

2.3.2不同工种接续施工的项目要进行工序交接检查。

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施工人员有权拒绝继续施工。

2.3.3未按规定检查验收的项目,不算完工,不得转接下道工序;隐蔽工程不得隐蔽。

2.3.4分项工程质量评定不合格时,应及时返工处理;分部及单位工程质量不合格者,应进行技术鉴定,决定处理办法。

返工重做的施工项目,可重新评定,但对最终达到优良标准者则不可评为优良等级。

凡经过加固补强或造成永久缺陷的项目不得评为优良。

2.3.5对各级检查验收中提出的问题,有关部门、有关班组应认真研究处理,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重大问题应做好记录留存。

六、质量记录文件的管理

1.施工质量记录文件的管理按下列规定进行:

1.1项目部技术员、技术科质检工程师负责对过程质量记录文件进行管理。

1.2各种施工记录由负责施工的人员填写班组长验收签证,验收报告单由验收单位填写,各级验收人员签证。

1.3各级验收记录、验收报告签证单,由技术科保管、存档。

1.4项目部定期将质量报表报送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并按合同规定向监理提交。

1.5工程启动试运后,项目部应按规定时间向建设单位移交竣工资料。

三、附则

1、各部门必须执行本制度规定,并接受有关部门检查。

2、对发现未按本标准规定执行的部门或个人,每次每项扣1-5分。

 

附件:

工程质量验收流程图

 

 

图纸会审制度

一、总则

1、图纸会审工作是工程施工初期一项重要的技术工作,对于施工全过程中明确并贯彻设计意图,纠正施工图纸差错,避免或减少浪费,促进施工顺利进行,保证工程质量起着重大的作用。

2、图纸会审的时间原则上定于工程正式开工(指已签署开工报告并已批准)后3天以内进行。

由负责生产经理(总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协商,定下具体时间后请建设单位通知设计单位、监理人员参加。

若设计单位因故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整套施工图纸,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采用分阶段会审方式进行。

3、因设计单位原因,不能按合同规定按时向施工单位提供全套图纸,由此而给施工单位造成的工、料损失和工期损失,专业工程师应会同项目部经理、现场施工队长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损失统计,两日内上报监理人员和建设单位。

因施工图纸送达延误而使已作部分须返工的,项目部应会同相关部门写出详细报告,送达监理人员和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承担返工费用,工期相应顺延;技术科应抓紧办理有关变更洽商,签字齐备后存档。

二、图纸会审要求

1、技术科科长应组织各专业工程师、施工队长、技术员熟悉图纸,深入了解设计意图和设计要点,掌握施工的关键部位,澄清图纸中的疑点。

2、加强各专业之间的配合,最大程度上发现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减少或消灭漏查项目,消除设计缺陷,把图纸中的差错纠正在施工之前。

3、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设性意见,使设计更加先进、合理和便于施工,以保证不出现因为图纸差错而给安全优质环保的完成施工任务造成障碍,为编制施工方案和施工准备创造条件。

4、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要实事求是,要尊重设计单位意见。

三、图纸会审工作程序

1、一般工程由专业工程师组织图纸会审工作,并负责汇总审查意见,作为图纸会审意见。

2、重点工程由公司生产副经理组织技术部门、项目部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预审,专业工程师负责汇总审查意见,作为图纸会审意见。

3、设计交底一般由建设单位召集,设计院、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参加。

4、设计单位对设计意图和施工单位的图纸会审意见进行说明和解答。

5、项目部将内部图纸会审意见,在会上向设计单位逐条提出。

6、设计交底内容由项目部负责详细记录,并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四方签字,形成图纸会审记录。

7、设计单位当时决定不了的问题,由设计单位确定后补办洽商或设计变更,并及时发放有关单位。

四、图纸会审内容

图纸会审会主要解决施工图纸中的错、漏、碰、缺问题,其主要会审内容如下:

1、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技术经济政策和有关规定、规程;和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有否矛盾。

2、设计是否符合施工技术装备条件,如采取特殊技术措施时,技术有无困难,能否保证安全施工。

3、建筑、结构、装修、水电、设备各工种之间施工工艺,尺寸位置有否矛盾;土建和安装配合方面有否矛盾。

4、图纸说明是否齐全、清楚、明确,建筑、结构尺寸、坐标、标高有否问题,管线、道路交叉连接是否相符。

5、结构受力情况有否明显的错误。

6、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环保、节能、节耗的有关规定。

7、如有特殊设备和构件时,查清其数量,了解加工订货渠道,并核实能否满足安全施工的要求。

8、设计中有无重大施工难点,或会采用造成重大环境因素以及不可接受风险的施工方法。

9、按图施工是工程技术人员和全体操作工人必须遵守的技术纪律。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须对原图进行修改时,必须严格遵循设计变更,洽商技术签证制度,或由设计部门下发技术核定单,并由建设方、监理方签字认可。

口头通知一律无效,手续没有办妥,不得强行施工。

五、附则

1、各部门必须执行本制度规定,并接受有关部门检查。

2、对发现未按本标准规定执行的部门或个人,每次每项扣1-5分。

 

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使施工组织设计能全面地指导施工,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应全面反映项目合同要求,要达到的目标、指标,充分识别项目涉及的重大环境因素和不可接受风险,并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策划,以增强施工组织设计的可操作性,加强执行力度,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的编制依据是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和《压力管道安装质量手册》。

3、施工组织设计是全面贯彻落实公司《压力管道安装质量手册》和指导施工全过程的重要技术经济文件。

二、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审批

1、施工组织设计分为施工组织总设计(或称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或称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总)设计由各项目部技术员负责组织编制,技术科专业工程师负责审核。

2、无论施工条件和环境如何,实施用施工组织(总)设计需在开工前一周报公司技术科。

3、施工组织(总)设计内容不完整、编写粗糙、无单位、无负责人签字的,报送无效。

4、施工组织(总)设计由公司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审批。

5、施工组织(总)设计由公司技术科组织有关部门会审。

6、施工组织(总)设计会审与审批需在一周内完成,并在开工前返回项目部。

三、施工组织设计填写内容

⑴工程概况:

工程规模、工程特点、工期要求、参建单位等。

⑵施工部署和管理体系:

施工阶段、区划安排;进度计划及工、料、机、运计划表和组织机构设置。

组织机构中应明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负责人及其它各部门主要责任人等。

⑶质量目标设计:

质量总目标、分项质量目标,实际质量目标的主要措施、办法及工序、部位、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名单。

⑷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包括冬、雨季施工措施及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

⑸安全措施。

⑹文明施工措施。

⑺环保措施。

⑻节能、降耗措施。

⑼模板及支架、地下沟槽基坑支护、降水、施工便桥便线、构筑物顶推进、沉井、软基处理、预应力筋张拉工艺、大型构件吊运、混凝土浇、设备安装、管道吹洗等专项设计。

四、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

1、在工程开工前,由技术科主持,项目部经理及主要编制人向该工程主要负责人及工程所有管理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

2、施工组织(总)设计应交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组织实施,专业工程师负责按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指导整个施工过程。

3、项目现场经理在执行施工组织(总)设计时,应及时将修改意见和变更通知专业工程师一同修改、补充,项目部指定专人(资料员)存档保管。

4、施工组织(总)设计的检查以年度检查和单位工程施工阶段检查两种方式进行,以阶段检查为主。

5、施工组织设计分阶段检查和年度检查,同时列入环保和文明施工管理检查项目。

6、施工组织设计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工程负责人执行,管理施工组织设计情况及中间检查情况。

五、附则

1、各部门必须执行本制度规定,并接受有关部门检查。

2、对发现未按本标准规定执行的部门或个人,每次每项扣1-5分。

 

技术变更管理制度

一、总则

1、设计变更洽商是施工图的补充,与施工图具有同等效用。

2、办理设计变更洽商,为施工、结算和索赔提供依据。

3、办理设计变更洽商,为工期调整提供依据。

4、凡施工过程中做法变动,材料代用,或施工条件、要求发生变化,均应及时办理变更洽商。

二、变更洽商办理程序

1、技术科专业工程师总负责施工项目的设计变更洽商管理工作,并负责签署本专业的洽商。

2、专业工程师在技术科科长授权下负责办理各专业的变更洽商。

3、涉及经济问题的变更洽商应送综合科审查后再办理,对不符合公司利益的变更洽商应与业主、设计或监理协商后重新办理。

4、重大或特殊的变更洽商由技术科上报公司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批准后办理。

5、变更洽商的原始资料由专业工程师负责整理,资料员负责存档。

6、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变更洽商要及时办理,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7、建设单位发的书面通知,特殊情况下的口头通知,要在24小时内形成正式洽商,并请相关单位人员签字。

三、变更洽商收发程序

1、项目部的工程变更洽商统一由资料员收发。

发放前要经过技术科专业工程师在发文记录上签署发放范围,项目经理可代签。

2、变更洽商应及时发放到项目部有关部门人员。

四、内容要求

1、要对所有变更进行统一编号。

2、内容要完整,文理通顺。

尽量附图说明,标清具体时间、部位、做法、数量、参考图样、时限、价值等各项要求。

3、在洽商中要明确经济责任和变更原因。

4、变更洽商一般要有设计、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签认。

五、专业及单位之间配合要求

1、凡是土建、水、电安装专业间有影响要办理洽商时,必须互相协调同意后方可办理。

2、一般情况下由变更洽商办理人员负责协调,特殊情况由技术科组织协调。

3、当几个单位工程使用一份洽商时,必须按单位工程进行复印,并要注明原件存放处。

4、当与其他公司共用一份洽商时,无特殊情况,我公司至少要保存一份原件。

六、附则

1、各部门必须执行本制度规定,并接受有关部门检查。

2、对发现未按本标准规定执行的部门或个人,每次每项扣1-5分。

 

技术交底制度

一、总则

1、施工技术交底是施工管理的重要步骤,是施工技术管理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程序,交底的目的是:

使参加施工的领导、工程技术人员、作业班组明确所担负工程项目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安全措施,明确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间的责任,以便更好地施工。

2、技术交底应以书面形式,并辅以口头讲解。

交底人和接受人应履行签字手续。

技术交底资料和交接手续是工程技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及时归档,妥善保管。

二、工作程序

1、技术交底必须在单位工程图纸综合会审的基础上进行,同时技术交底也必须安排在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进行,并应为施工留出适当的准备时间,技术交底不得后补。

2、技术交底应根据工程任务情况和施工需要,分别由技术科专业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向现场技术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

3、技术交底分为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单位工程施工(专业)方案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工序)的技术交底(施工工艺、标准、规程、特殊技术要求以及施工安全、专项业务管理的交底)和作业指导书四类。

4、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应由编制单位技术科组织技术、质量、安全、物资等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由施组编制人员分别进行技术交底,并汇总形成文字性交底资料。

5、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由专业工程师组织工程质量、安全、物资负责人等参加方案,由各专业人员进行交底,分别形成文字性交底资料。

6、分部分项工程(工序)的技术交底:

由技术科专业工程师组织现场施工员、质检人员以及工长或班组长参加交底会,由各专业工程师进行交底。

7、作业指导书应由施工员(或项目部技术员)向施工班组操作人员进行下达并形成文字性资料。

8、接受交底人在接受技术交底时,应切实将问题搞清弄懂。

各级交底要实行工前交底、工中指导检查、工后讲评,重点要将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安全防范措施讲清讲透,并随时检查实施情况,将交底工作落到实处。

施工队长(项目部技术员)对现场组织施工和交底内容和实施情况负责。

9、技术交底资料由项目部资料员负责汇集整理,归入施工技术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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