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证件的手续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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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证件的手续汇总
办理证件的手续
一、选址意见书(确定项目定位)
(1)书面申请;
(2)营业执照复印件(带原件核对);
(3)拟选址区位图;
(4)项目在开发区及乡镇的,需提供所在开发区及乡镇建设管理所的初步选址意见;
(5)重大项目需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或项目建设书;
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取得项目建设条件)
(1)申请书;
(2)市政府同意用地原则性批文;
(3)选址意见书;
(4)用地蓝线图;
(5)营业执照复印件(带原件核验);
(6)用地平面规划图;
(7)法人委托书;
(8)环保部门的意见;
三、审报修建性详细规划
四、单体报建程序(工本费7元)
(1)申请书;
(2)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带原件核验);
(3)所在地镇政府或居委会做意见
(4)建筑施工图(全平面图软盘);
(5)税务登记证明书;
(6)提供消防意见书
1、提交申请书;
2、填写消防设计防火申报表;
3、提交全套图纸;
五、非招标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二份);
(2)建设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文昌市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
(4)建设资金银行资信证明或资金来源落实证明材料;
(5)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准书;
(6)拆迁许可证(具备三通一平的除外);
(7)工程预算书(附工程造价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8)施工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驻琼许可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9)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本);
(10)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11)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合同(范本)及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证书;
(12)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有关手续;
(1)规划批件;
(2)监理中标通知书;
(3)施工中标通知书;
(4)施工、监理合同;
(5)全套施工图及审查批准书;
(6)收费:
0.28%;
(13)经办人员的单位介绍信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14)配套费:
以市政府下文为准。
备注:
1、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交验原件;
2、所有申报资料均统一使用标准A4纸,并按清单顺序装订整齐;
六、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指南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一式三份,封面加盖公章);
(2)企业执照副本和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工商部门公章);
(3)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上年度资产验资报告复印件;只提供复印件的,需盖原验资机构公章;
(4)提供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计划批准文件、土地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
(5)上年度房地产开发统计年报基层表;
(6)《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及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执行情况报告;
(7)企业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房地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8)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企业技术、财务、经营、统计等部门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9)企业其它技术、经济、财务、统计人员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10)所有调入人员的调动手续复印件,所有聘用人员需提供人事部门或人才中介机构鉴证的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11)开发重大、特殊项目证明材料;
(12)经办人员的单位介绍信及身份复印件;
二、办理手续是把材料送到地方建设局评审通过,然后送到建设厅审查在二十二的工作日答报,材料是否到齐。
二、办理程序
1、到建筑管理股领取申请表;
2、按照要求备齐材料后交到建筑管理股登记受理;
3、业务处室具体审核有关材料,作出意见,报局领导审批;
4、建筑管理股负责发放证书或退回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
5、办理完毕后的申报材料由各业务股室负责归档;
七、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一、1、开发经营企业的申请书和法人《营业执照》
2、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房地产发经营许可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预售房产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书。
4、经银行或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投入开发建设进度已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50%以上的验资证明书。
5、商品房预售方案。
6、施工合同
6、预售房屋共有建筑分摊部位图纸及其分摊总建筑面积备案资料,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和受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二、填表说明
1、每预售一批商品房均需填一表
2、申报时,须提供下列资料或文件
(1)土地证书
(2)规划建设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3)提供投入商品房建设资金验资证明
(4)《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5)施工合同
(6)商品房预售方案,说明商品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面积、交付后的物业管理、附商品房平面图、分层图
九、申请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一)须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申请表和房屋价值资料(评估报告书)。
2、房屋所有权人为公民的,提交居民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书,未婚的提交未婚证明;房屋所有权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效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法人未到场的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受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3、统一格式的房屋抵押合同,双方签订的抵押贷款合同(主合同)。
4、房屋所有权为集体所有制企业的,须提交经全体职工或职工代表会议半数以上通过的决议书。
5、房屋所有权为股份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须提交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通过,并提交企业章程。
(二)收费标准
房屋抵押半年以内的按房屋抵押的权利价值的1.5‰计收;半年以上(含半年)按房屋抵押的权利价值的2‰计收。
(三)承办期限:
提供资料完备3个工作日完成(不含评估时间)
十、招投标所需材料
公司(招标单位):
1、规划许可证
2、银行资信证明
3、营业执照
4、资质证书
5、工程预算书
投标单位:
1、五个投标单位
2、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以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4、安全许可证
5、单位介绍信
关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关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办事指南:
一、审批范围市城市规划区范围
二、申报材料
建筑设计要点申请: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2、《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3、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图原件及批准文件复印件一份;
4、用地红线图原件一份。
建筑单体设计方案审批:
1、建筑方案设计文本二份,包括方案说明书、区域位置图、1/500总平面图以及各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等;
2、建筑渲染图光盘或建筑模型各一份;
3、凡涉及环保、消防、人防、交通、航空、邮电、航海、文物、电力、安全、防火、市政工程等应提交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一份;
4、改建、扩建项目应提交原建筑物房屋产权证明和土地证明文件各一份。
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批:
1、建筑施工图及光盘各一份,包括设计说明书、区域位置图、1/500总平面图和建筑部分施工图(dwg或jpg格式);
2、施工图验证签(贴在施工图上);
3、建设主管部门审批意见复印件一份。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书一份;
2、有关部门审核表一份;
3、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一份;
4、特殊情况下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其它材料。
建设工程放线申请:
1、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3、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份(工棚)。
市政道路管线项目施工图审批:
1、施工图及光盘各一份;
2、有关部门审批意见一份。
市政道路管线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表一份;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市政道路管线项目放线申请:
l、市政部门破路手续一份;
2、交警部门手续一份;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临时市政道路管线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
l、临时市政道路管线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表一份;
2、临时市政道路管线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临时市政道路 管线项目放线申请:
与正式市政道路管线项目申报材料相同。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
1、临时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一份;
2、有关部门意见一份;
3、1/500总平面图一份;
4、临时建设项目方案图及施工图各一份;
5、临时工棚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及施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程序
1、建设单位申请建筑设计要点;
2、报审建筑设计方案;
3、报审建筑施工图;
4、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申请建筑定位放线。
四、审批时限
建筑设计要点申请3个工作日;建筑单体设计方案审批5个工作日;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批5个工作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2个工作日;建设工程放线申请2个工作日;市政道路管线项目施工图审批5个工作日;市政道路管线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2个工作日;市政道路管线项目放线申请2个工作日;临时市政道路管线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2个工作日;临时市政道路管线项目放线申请2个工作日;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2个工作日。
项目 收费标准 责任部门 前置条件
1.土地取得
1.1征地报批所需文件
1.1.1土地现状利用图 市、园区规建局审核 开发:
到市规划局查阅
1.1.2总体规划图 市、园区规划局 总工办
1.1.3用地红线图 市、园区规划局 研发部明确用地范围
1.1.4建设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表 市、园区土地处 由园区土地处填写
1.2土地使用证的办理
1.2.1规划选址意见书(控规) 市、园区规划局 研发部确定用地性质
1.2.2规划条件(用地范围) 市、园区规划局 研发部明确用地范围
1.2.3土地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 咨询单位 经营、总工办、预算提供材料
1.2.3协助规划区域内企业土地挂牌 动迁部\相关企业
1.2.3.1企业动迁摸底 动迁部\相关企业
1.2.3.2企业搬迁补偿谈判、达成搬迁协议 动迁部\相关企业\园区 搬迁补偿洽谈
1.2.3.3企业提交土地转让申请 动迁部\相关企业\园区
1.2.3.4企业提交土地无经济纠纷承诺书 动迁部\相关企业\园区
1.2.4规划设计方案批复 开发部\市规建局、园区规建局 规划设计方案
1.2.5土地挂牌评估 市土地交易中心、园区科技发展局 园区、搬迁企业、评估公司
1.2.6办理摘牌手续 市土地交易中心
1.2.7办理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基本建设计划 园区科技发展局 详规批复、红线图、开发申请
1.2.8办理中标通知书 市土地储备中心 依缴款证明、摘牌前的保证金
1.2.9签订开发履约保证书 市土地储备中心 中标通知书
1.2.10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园区规建局 依摘牌手续
1.2.11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园区规建局 依摘牌手续
1.2.12缴纳土地出让金 园区财政局 依摘牌手续
1.2.13土地出让契税的交纳 园区财政局(市地籍处) 依摘牌手续
1.2.1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批复 市土地局、园区规建局 依摘牌手续
1.2.15土地指界\国有土地登记 园区规建局、土地处 依摘牌手续
1.2.16办理土地使用证
1.3拆迁补偿
1.3.1动迁普查
1.3.1.1 动迁地块摸底 开发部 土地规划设计条件及用地范围的确定
1.3.1.2 居民动迁摸底 拆迁区域所在政府
1.3.1.3 企业动迁摸底 拆迁区域所在政府
1.3.1.4 动迁标的物产权核实 土地局、房产局
1.3.2动迁手续办理
1.3.2.1 选择拆迁单位 拆迁公司 经理办公会,招标、投标
1.3.2.2 签订委托拆迁合同 拆迁公司 董事会
1.3.2.3 办理拆迁许可证 开发部、财务部\房产局 中标通知书、规划、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许可证、银行资金证明
1.3.2.4 办理三停手续 配套处\煤气、自来水、电业局
1.3.3居民动迁实施
1.3.3.1 编制拆迁方案 董事会 依据市拆迁政策及相关规定
1.3.3.2 发布拆迁公告 办公室\大连日报社
1.3.3.3 摸底情况公示 拆迁区域所在政府
1.3.3.4 召开居民动迁大会 拆迁区域所在政府
1.3.3.5 制定拆迁补偿费发放计划 财务部
1.3.3.6 签订拆迁货币补偿协议 财务部
1.3.3.7 动迁标的物拆除 拆迁公司
1.3.3.8 进行居民回迁安置 公证处
1.3.4企业动迁实施 被拆迁单位
1.3.4.1 拆迁委托评估 市房地产评估所
1.3.4.2 拆迁补偿费确定 董事会 依据市拆迁政策及相关规定
1.3.4.3 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财务部
1.3.4.4 动迁标的物拆除 拆迁公司
1.3.4.5 拆除现场移交 工程部
1.3.5动迁管理
1.3.5.1 拆迁政策法规搜集归档 档案室
1.3.5.2 居民动迁资料归档 档案室
1.3.5.3 企业动迁资料归档 档案室
1.3.5.4 外理企业居民动迁纠纷 法院、执法局、派出所
1.3.6拆迁评价
1.3.6.1 形成委托拆迁单位评价
1.3.6.2 签订委托拆迁终止协议
1.4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 园区规建局、财政局 确定最终规划用途和面积
2.勘测设计工作
2.1勘察测绘与环评
2.1.1现状地形测量、基础配套设施测绘
2.1.1.1确定红线图
2.1.1.2面积确认(根据坐标)
2.1.1.3基础配套设施的测定
2.1.2地质勘察(初勘)
2.1.3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市环保局
2.2设计招标 提供规划设计方案
2.2.1下达设计任务书 营销部
2.2.2确定设计单位
2.3规划方案设计
2.3.1设计方案全图(见备注)
2.3.2交通影响分析 市交警支队 邀请市交警支队科技规划科参加规划评审会
2.3.3方案评审
2.3.4方案调整
2.4详规方案批复 市规划局、园区规建局 立项批复、选址意见书
2.5扩初设计 设计院
2.6施工图设计 设计院
2.6.1建筑施工图 设计院
2.6.2结构施工图 设计院
2.6.3给排水施工图 设计院
2.6.4暖通施工图 设计院
2.6.5弱电施工图 设计院、专业公司
2.6.6强电施工图
2.6.7消防施工图 设计院、电业局
2.6.8人防设计 消防局
2.6.9自来水设计 自来水公司、总工办 有项目规划批文、小区水内线设计图
2.6.10煤气设计 煤气公司、总工办 有项目规划批文、小区建筑设计图、房间布局方案
2.7建筑工程单体施工图审查 园区规建局、市建委审图办
2.8外网设计(采暖、雨水、污水、道路) 相关单位
3.工程前期工作
3.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研发部\园区规划局 单体施工图审批、消防审核
3.2城建绿化审批 市城建局、区城建局 规划批复
3.3人防设计审核、批复及履约保证手续 总工办\市人防办 人防建设立项通知单
3.4消防审核、批复 本内阁
3.5政府代收费
3.5.1墙改基金缴纳 墙改办 规划批复
3.5.2砂石费缴纳 市水务局 规划批复
3.5.3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缴纳 市经贸委散装水泥办 规划批复
3.5.4水土保持费 水土保持办 规划批复
3.5.5白蚁防治费 房产局白蚁防治办公室
3.5.6办理劳动保险缴费手续 质量处\市建委统筹办 规划批复
3.5.7人防费缴纳 人防办 规划批复
3.6市政手续
3.6.1市政道路挖掘(占用)审批 市城建局市政处 规划图纸、工程预先提要求
3.6.2占用公路路产赔偿及挖掘审批 交通口岸管理局 规划图纸、工程预先提要求
3.6.3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市城建局市政工程质量检查站 工程预先提要求
3.6.4路灯设置工程 路灯处 规划图纸、工程预先提要求
3.7建设项目有关手续
3.7.1施工图审查
3.7.2防雷审查
3.7.3行政执法检查手续
3.7.4办理工程招投标手续 招标委员会\市建委招标办
3.7.5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3.7.6办理档案手续
3.7.7办理备案手续
3.7.8交易中心手续
3.8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9办理预\销售许可证 开发部、营销部\市房产局、房屋测绘部门 详规方案批复、规划、施工进程
3.9.1商品房面积测绘 市房屋测绘管理部门 建筑施工平面图
3.9.2商品房登记
3.9.3商品房销售价格认定
3.12增容项目
3.12.1水 大连水务局、项目部、总工办 详规图、规划批文并报送自来水公司;主体工程基本封顶。
3.12.2电 电业局、项目部、总工办 详规图、规划批文
3.12.3煤气 煤气公司、项目部、总工办 详规图、规划批文;工程已竣工;总户数已确定。
3.12.4热力 热力公司、项目部、总工办 详规图、规划批文;工程已竣工;总户数已确定。
3.13红线外市政设施
3.13.1红线外道路、水、电、气、热力 市政、自来水、电业局、煤气 规划方案
3.13.2通讯建造 电讯公司 规划方案
3.13.3管线铺设 规划方案
3.13.4接口 规划方案
3.14三通一平
3.14.1临时道路
3.14.2临时用电 电业局、项目部 项目部提前20天提供用电负荷及使用地点
3.14.3临时用水 自来水公司、项目部 项目部提前20天提供用水点及使用地点
3.14.4场地平整
3.15临时设施
3.15.1临时围墙
3.15.2临时办公室
3.15.3临时场地占用
3.15.4临时围板
9.后期手续 项目部、监理公司、施工单位\质量监督站、档案局 工程档案、监理档案
9.1综合验收 项目部、监理公司、施工单位\质量监督站、档案局 工程档案、监理档案
9.1.1工程档案验收 项目部、监理公司、施工单位\质量监督站、档案局 工程档案、监理档案
9.1.2环保验收手续 市环保局
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检测报告审批 市环保局、环保监测单位 依规划批复协调
环保三同时项目验收手续 市环保局 依规划批复协调
9.1.3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项目部\园区规划局 竣工
9.1.4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项目部\市消防局 竣工
9.1.5工程竣工人防验收 项目部\市人防办 竣工
9.1.6工程竣工电梯验收 项目部\市消防局 竣工
9.1.7工程竣工市政验收 项目部\市 竣工
9.1.8工程竣工防雷验收 项目部\市消防局 竣工
9.1.9工程竣工专家组验收 项目部、监理公司、施工单位\质量监督站、档案局 工程档案、监理档案
9.2竣工备案 质检站备案科
9.3办理地名及建筑物门牌号批复手续 市民政局地名办 规划批复
9.4房产测绘
9.5房产证 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