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局银邮类保险兼业代理行政许可及报告事项指引.docx
《保监局银邮类保险兼业代理行政许可及报告事项指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保监局银邮类保险兼业代理行政许可及报告事项指引.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保监局银邮类保险兼业代理行政许可及报告事项指引
附件1:
陕西保监局银邮类保险兼业代理行政许可
及报告事项指引
第一部分行政许可事项
一、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核准
(一)申请人
法人机构住所地在陕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法人机构为申请人;法人机构住所地在陕西之外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省级分支机构为申请人;陕西省内的各农村信用联社,以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为申请人;陕西省内的各邮政企业,以陕西省邮政公司为申请人。
(二)申请材料
1、请示文件;
2、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申报表(附表1);
3、保险代理岗位人员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持证清单(附表7);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本机构公章);
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加盖本机构公章);
6、申报机构基本情况说明;
7、非法人机构申请资格的,应提交上级机构的兼业许可证复印件及可代理保险的授权书;
8、电子申报数据。
(三)申请材料说明
1、请示文件的标题应为“关于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核准的请示”,应说明申报依据及理由,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申报表》中的保险兼业代理人申明签署人栏需申报机构营业执照上记载的负责人签名,负责人已发生变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申明栏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3、至少提交2名业务人员的有效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4、一次申请2个以上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还应提交《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清单》(附表5)。
5、申请兼业代理资格的机构,如为省级机构,应提供法人机构的兼业许可证复印件及可代理保险的授权书;如为省级以下分支机构的,应提供省级机构的兼业许可证复印件及可代理保险的授权书。
6、申报机构基本情况说明应包括机构成立时间、主营业务范围、近期业务规模及业绩等主要情况。
7、电子申报数据由申请人在网络页面(http//,请按照相关提示进行操作(下同)。
(四)审批条件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
2、有同经营主业直接相关的一定规模的保险代理业务来源;
3、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4、具有在其营业场所直接代理保险业务的便利条件;
5、具有完整的代理保险业务管理架构和管理制度;
6、拟申报的机构应有2人以上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五)注意事项
1、各级各营业网点代理保险业务,均应取得《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
2、保险兼业代理人因合并或撤销、解散等事宜而不再具备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条件的,应在1个月内交回《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
3、《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应在有效期届满前两个月申请延续许可证有效期。
4、申报材料中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需在有效日期内并按时年检。
5、申请人要严把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申报事项的初审关,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变更代理险种审批
(一)申请人
法人机构住所地在陕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法人机构为申请人;法人机构住所地在陕西之外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省级分支机构为申请人;陕西省内的各农村信用联社,以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为申请人;陕西省内的各邮政企业,以陕西省邮政公司为申请人。
(二)申请材料
1、请示文件;
2、《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变更代理险种申报表》(附表2);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本机构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加盖本机构公章);
5、原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复印件;
6、电子申报数据。
(三)申请材料说明
请示文件的标题应为“关于变更保险兼业代理险种的请示”,应说明申报依据及理由,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四)审批条件
变更险种如为增加险种,申请增加险种应与主营业务具有相关性。
三、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有效期延续审批
(一)申请人
法人机构住所地在陕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法人机构为申请人;法人机构住所地在陕西之外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省级分支机构为申请人;陕西省内的各农村信用联社,以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为申请人;陕西省内的各邮政企业,以陕西省邮政公司为申请人。
(二)申请材料
1、请示文件;
2、《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有效期延续申报表》(附表3);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本机构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加盖本机构公章);
5、保险代理岗位人员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持证清单(需加盖本机构公章);
6、原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原件;
7、三年业务规模情况说明(分年度、分公司、分险种);
8、保险佣金发票购买及使用情况说明(后附分年度发票复印件2张及购买发票登记簿复印件);
9、代收保费收入专户开设情况说明;
10、监管费缴纳凭证复印件;
11、电子申报数据。
(三)申请材料说明
1、请示文件的标题应为“关于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有效期延续的请示”,应说明申报依据及理由,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至少提交2名及以上业务人员有效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3、一次申请2个以上兼业代理机构许可证有效期延续的,还应提交《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有效期延续申报清单》(附表6)。
4、如果机构名称、地址、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发生变更,应同时提交《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有关事项变更报告表》(附表4)。
(四)审批条件
1、营业执照合法、有效,主营业务经营正常;
2、有同经营主业直接相关的一定规模的保险代理业务来源;
3、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4、具有在其营业场所直接代理保险业务的便利条件;
5、拟申报的机构应有2人以上持有保险代理人资格证;
6、具有完整的代理保险业务管理架构和管理制度;
7、代理保险业务中未发生欺诈、误导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注意事项
准予延续有效期的,应当及时缴回《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原证,领取新证。
第二部分报告事项
一、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记载事项(包括机构名称、机构地址、组织机构代码)变更
(一)报告人
法人机构住所地在陕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法人机构为报告人;法人机构住所地在陕西之外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省级分支机构为报告人;陕西省内的各农村信用联社,以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为报告人;陕西省内的各邮政企业,以陕西省邮政公司为报告人。
(二)报告材料
1、报告文件;
2、《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有关事项变更报告表》(附表4);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本机构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加盖本机构公章);
5、原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原件;
6、电子申报数据。
(三)报告材料说明
报告文件的标题应为“关于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名称/机构地址/组织机构代码变更的报告”,应说明具体情况,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四)注意事项
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组织机构代码发生变更的,应在3个月内向保监局报告。
二、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遗失
(一)报告人
法人机构住所地在陕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法人机构为报告人;法人机构住所地在陕西之外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省级分支机构为报告人;陕西省内的各农村信用联社,以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为报告人;陕西省内的各邮政企业,以陕西省邮政公司为报告人。
(二)报告材料
1、报告文件;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本机构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加盖本机构公章);
4、在指定报纸上的遗失公告原件;
5、电子申报数据。
(三)报告材料说明
报告文件的标题应为“关于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遗失的报告”,应说明具体情况,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四)注意事项
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遗失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在指定报纸上进行公告,并将公告情况及时向陕西保监局报告。
指定报纸是指:
陕西日报、华商报、三秦都市报、西安晚报等4家,可自行选择1家刊登公告。
其中,三秦都市报刊登的公告篇幅不小于八分之一版,其他报纸刊登的公告篇幅不小于十六分之一版。
省级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遗失的,必须在《陕西日报》上进行公告。
附表1:
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申报表
表号:
申报机构名称
机构性质
主要负责人
机构地址
机构电话
兼业代理人名称
所属行业
行业代码
单位负责人
电话
代理业务负责人
电话
行政区划代码
工商执照编号
组织机构代码
主营业务
地址
代理险种
(在列明险种前的□内打√,未列明的在“其他险种”栏中写明)
□财产损失保险□信用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
□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其他险种:
兼业代理人主营业务与代理险种相关性说明
兼业代理人申明
1、本单位所提供的全部证明文件和资料真实、准确,并对此负全部责任;
2、本单位承诺在兼业代理保险业务期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行政规章、规定,监督本单位内从事保险代理的人员信守有关规章和守则,在保险机构委托的代理范围内开展活动,并服从保险监管机关的管理。
兼业代理人(盖章):
签署人:
职务:
日期:
年月日
附表2:
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变更代理险种申报表
表号:
申报机构名称
机构性质
主要负责人
机构地址
机构电话
兼业代理人名称
所属行业
行业代码
单位负责人
电话
代理业务负责人
电话
行政区划代码
工商执照编号
组织机构代码
主营业务
地址
已有代理险种
申请变更险种
兼业代理人主营业务与代理险种相关性说明
兼业代理人申明
1、本单位所提供的全部证明文件和资料真实、准确,并对此负全部责任;
2、本单位承诺在兼业代理保险业务期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行政规章、规定,监督本单位内从事保险代理的人员信守有关规章和守则,在保险机构委托的代理范围内开展活动,并服从保险监管机关的管理。
兼业代理人(盖章):
签署人:
职务:
日期:
年月日
附表3:
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有效期延续申报表
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名称(公章)
营业
地址
备案地址
执照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
许可证编号
许可证颁发日期
年月日
原证有效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近3年本机构代理保险业务受到保险监管、工商、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的情况说明
近3年本机构履行保险代理合同的情况说明
近3年本机构缴纳监管费的情况说明
保监局
审核意见
审核人:
处室负责人:
附表4:
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有关事项变更报告表
兼业保险代理人名称(公章)
许可证编号
工商营业执照编号
组织机构代码编号
变 更 项 目
(在相应的项目□内打√)
□单位名称 □营业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
变 更 内 容
变更前的内容
变更后的内容
变更
理由
说明
注:
变更理由须如实详细填写,并附相关证明文件或证件。
附表5:
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清单
机构名称:
(盖章)
序号
兼业代理机构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代理险种
附表6:
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有效期延续申报清单
机构名称:
(盖章)
序号
兼业代理机构名称
许可证编号
许可证有效期
代理险种
附表7:
保险代理岗位人员持证清单
机构名称:
(盖章)
序号
姓名
证书编号
证书有效期
姓名
部门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附件2:
保险兼业代理申报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机构名称: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