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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伦理汇总打印版复习资料浙大

《第一章、和谐医患关系构建的必由之路》

1.材料: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

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重视医务人员人文素养培养和职业素质教育,大力弘扬救死扶伤精神。

优化医务人员执业环境和条件,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调动医务人员改善服务和提高效率的积极性,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增进医患沟通。

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疗卫生工作者、尊重患者。

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未来的医生“在职业活动中要重视医疗的伦理问题,珍视生命,关爱病人,具有人道主义精神。

一、医患关系的问题和责任

1、处于冰点的医患关系

◎医疗事故与纠纷高发(录音门事件、羊水栓塞事件)

◎就医与行医环境差

◎医生职业的理想度、受尊重度下降

◎医患的敌对性令人担忧(医闹)

●恶性医院安全事件

●2006年6月鄞州人民医院医闹事件;

●2009年6月8日杭州市第一医院医闹院长被打断肋骨;

●2009年6月21日福建省南平市第一医院医闹事件;

●2011年5月30日上饶市人民医院医闹;(要有尊严,别学医!

●2011年8月16日广东东莞长安医院医生被打一死一重伤;

●2012年3月23日哈医大附属一院医生被捅一死三伤;

●2013年10月25日温岭医生王云杰被杀,一死二伤;

…………

2009年4月25日中国医师协会公布中国医师执业状况调研报告数据——

有39.57%医生认为当前执业环境“较差”;有44.82%想放弃医师职业;91.9%的医师认为自己付出与报酬不相符;62.4%的医师不愿意子女报考医学院校。

2、正视自身的问题和责任

具体医患关系和医患沟通的主要问题和责任在于医院和医务人员。

在于医院、部分医务人员伦理道德的偏位,在于医学人文精神的弱化。

不良医疗的事实

北大教授死在北大医院2009.11

南京儿童医院婴儿徐宝宝死亡事件2009.11

湖北通城县中医院“右腿骨折,左腿手术”2009.11

550万天价住院费2006.1

武汉市第三医院病人缝好的手指被医生拆线 2011.8

佛山市南海红会医院活婴当死婴弃2011.11

广东汕头给保胎孕妇错送堕胎药2011.11

葛兰素、赛诺非、诺华、罗氏制药行贿案2014.……

医患关系最主要的问题应该还是在医生,确实医生存在一些问题。

要解决医患关系,医生应该从自身来多找点原因。

1、因为你从事的是提供人性化服务、维护生命与健康的神圣事业,主动处理医患关系、主动沟通是你的职业责任。

2、因为你是专业者,你了解技术过程,你掌握信息,你处于主动和强势地位。

主动沟通是你的工作的重要部分。

在现实的医疗中,医院和医生的确存在不少的问题,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

第一,医生从事的是提供人性化服务、维护生命与健康的事业,这一职业决定了医生必须主动去处理医患关系。

第二,医生是专业者,了解技术过程,掌握信息,处于强势地位。

主动处理医患关系是医生的法定责任。

中国30年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最大损失是:

1、医疗行业发展方向的迷失;2、对医疗职业灵魂宗旨的败坏;3、医患关系的紧张。

医疗卫生必须回归公益性质。

——2008年10月发改委

3、纠正错误认识——⑴在服务中体现医生价值;(平常心)⑵医疗体制不是借口;(问题、变革)⑶法可责众,忌侥幸心理;

医生不要总怪制度,不能等制度完善,而应首先提高自己的人文素养和精神。

二、人道责任:

医患关系和谐之本

1、医学人道主义

医学人道主义就是在医疗中一种把病人和病人健康价值放在第一位的原则和观点。

其所体现的精;神就是医学的人文精神。

(医学宗旨);医学人道主义的基本内容包括同情、关心、照护病人,平等公正地对待病人。

核心是对病人(尊严、人格、权利、利益和自主权)的尊重。

2.医乃仁术与医生的职业责任

“医乃仁术”。

医学的价值不仅在于“术”,更在于“仁”。

医学首先是“仁学”,“人道之学”、“人性之学”,其次才是技术;医学人道主义的责任感、使命感、仁者之心、恻隐之心永远是从医的前提和根本,是医德的真正意义所在。

——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3、人性化的交流与沟通。

⑴、沟通首先是一种理念;⑵、主动沟通是医生的责任;⑶、沟通贯穿于技术和程序之中;

所有医务人员必须学会交流和处理人际关系的技能,缺少共鸣(同情)应该看作与技术不够一样,是无能力的表现。

——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福冈宣言》

患者理应指望把医生培养成为一个忠心的倾听者、仔细的观察者、敏锐的交谈者和有效的临床医生,而不满足于仅仅治疗某些疾病。

——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爱丁堡宣言》

●医患沟通理念

医疗服务的最高品质与最高境界就是对病人的尊重,对病人生命的尊重和对病人自主权的尊重。

(叶煜荣、邵逸夫、零点调查)

●一个没有责任感、爱心、没有尊重的医生,一个技术至上、金钱至上的医生还可能去和病人很好的、有效的沟通吗?

●医生有了强烈的人道意识、责任意识和尊重意识,就会赢得病人的信任,就会形成一种人格感召力,医患交流沟通就会水到渠成。

(俞卓伟)

“好医生首先是一个好人,不但要一切为病人,还要为病人的一切,为一切病人。

病人最怕的是医生漫不经心和冷漠。

——吴阶平

冷漠、歧视、不公平就是不尊重。

●医生必须是一位实用科学家、一位工程师、一位艺术家和一位患者的服侍者。

患者对医院来说永远是最重要的

1、患者是医院的服务对象;

2、患者是医院的“衣食父母”;

3、患者是来医院寻求医疗服务的人;

4、患者是付款买医疗服务的人;

5、绝大多数患者是通情达理的,蓄意胡

搅蛮缠的患者毕竟是极少数。

《克氏外科学》扉页:

先交朋友,后做手术。

医患彼此应该是朋友,应该是托命的朋友。

患者把命交给一个不肯做朋友的人,岂能放心?

不能和患者交朋友,主要是医生缺乏主动。

——张金哲中国工程院院士首都医大北京儿童医院教授)

●主动沟通Ⅲ——作为亲人——医生对患者来说是不是亲人胜似亲人。

有时去治愈;常常去帮助;总是去安慰。

(在美国有一个不知名的撒拉纳克湖,湖畔有一座叫特鲁多医生的墓,墓碑上写道:

“有时去治愈,常常去帮助,总是去安慰。

”)

医学是“触摸的艺术”:

触摸是医生最为古老而且是最为有效的动作。

医生最为古老的技术就是把自己的手轻轻放在病人的身上。

19年前老中医垫钱救人19年后老夫妻侍病报恩

“要打破对医生的成见,如果你怀疑医生的时候,医生也在防备你,当两个相互戒备的人在一起为疾病作战的时候,很难达到很好的效果。

”——六六《心术》

沟通是医生的一种技艺,更是一种责任!

医生应该学会沟通,学会主动沟通,不要找太多的理由和借口,因为这是你的责任,你的工作。

医务人员不管对执业环境有多么不满意,都要牢记我们肩负着治病救人的使命。

(天职!

邓利强

医生是一非常辛苦的职业。

医生是一非常崇高的职业。

选择了医学等于选择了奉献和付出,承担了一种神圣而重大的责任!

我们要作好这种思想准备,为了病人的健康,为了治病救命,要甘心付出。

只有建立这样一种信念,才能把你的工作做好,才会感到自己这一生没有白当这个医生。

——韩启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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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医学伦理原则》

医学伦理问题与医学伦理原则

较完善的临床医学应该是一门伦理医学。

医生应具备对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伦理问题进行判断、分析和处理的能力。

临床伦理判断来自于对特定情况下各种事实和环境的了解及对伦理重要性的估计。

基本任务就是在特定环境下对特定病人选择最佳的临床治疗方案。

一、临床伦理与医学法律

关注伦理与法律问题

伦理学是医疗活动和医疗行为的指南。

伦理学是医疗政策和法律制定的基石。

○行为所致的伦理问题○技术所致的伦理问题○经济所致的伦理问题

医学中所有的伦理问题都与法律相联系,伦理问题往往是医学法律问题的先导和基础。

伦理与法律的联系

1.医学伦理学是卫生法学的重要基础;法理同一,医学伦理学研究的问题也是卫生法关注的问题;2.医学伦理学的不少准则往往是法律的理想,经过努力而上升为法律;3.具体的医学伦理准则本身是法律的依据。

如技术规范、技术应用伦理准则等;4.卫生法与医学伦理是两个不同层面的有机联系卫生法是硬伦理,医学伦理是柔法律;

区别

1、在表现形式上不同。

卫生法是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定程序制定的,法律规范具有强制约束力;医学伦理规范则无强制约束力,靠自律等。

2、在调整范围上不同。

医学伦理学调整的范围更宽。

即违反伦理道德的行为不一定受到卫生法的制裁。

3、在实施手段上不同。

卫生法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如监督、追究法律责任等;医学伦理靠社会舆论,靠传统习俗,靠每个人的内心信念来实现。

二、医学与医学伦理学的新挑战

1、技术冲击下的医学

移植技术:

心肝肺肾、骨髓、多器官、大脑……

辅助生育技术:

人工受精、试管婴儿、定制婴儿…

生命维持技术:

人工肝肾、体外循环、ICU……

基因技术:

基因检测、基因治疗、拼接生命……

克隆技术:

治疗性克隆、生殖性克隆……

干细胞技术:

胚胎干细胞、成体干细胞……

2、市场和观念的冲击——○医疗的失人性化倾向:

①医学教育;②临床诊疗;③医学研究。

3、医学伦理学的发展

医学伦理学发展的三个阶段:

⑴传统医学伦理学:

以医患关系和医生在临床医疗中的行为准则为中心内容。

⑵现代医学伦理学:

围绕临床医疗中生与死的道德观、科学价值观为核心。

⑶生命伦理学。

现代医学伦理学是一门研究医学中各种关系,解决现代医学出现的各种道德难题和冲突的综合性交叉学科。

医学伦理学研究的核心——医疗关系①医—患关系②医—医关系③医务人员的社会责任④医务人员的科学道德

在医疗关系中强调:

把病人利益放在第一位;明确医生的社会责任。

两条原则

(一)最大限度满足病人身体健康恢复的需要;

(二)最大限度满足大多数病人(社会)的利益。

●4、伦理问题的产生与鉴别

应该做什么的伦理问题可由以下情况产生:

●新技术的发明和应用产生伦理问题;(ART、维生技术)

●新的经济社会条件而产生的伦理问题;(医患关系)

●伦理难题而引起的“应该”的伦理问题;(孕妇/胎儿)

●利益冲突而提出的“应该”问题;(经济、科学、个人等)

●价值观念不一致产生的“应该”问题。

(宗教/流产、输血)

伦理问题的解决是为了规范人类的行动。

●鉴定伦理问题

●鉴定伦理问题需要区分科学问题与伦理问题。

即“能做什么”和“应该做什么”的问题。

⑴由于采用了新技术,出现了新的伦理问题。

如BRCA1基因;(安吉丽娜·朱莉)

⑵本来“应该做什么”不成问题的,但由于新技术的应用重新提出了“应该做什么”的问题。

(脑死亡)

●一个行动的伦理论证决定于:

①行动本身是符合还是违反伦理原则?

②行动后果会带来伤害还是好处?

2015年3月24日,安吉丽娜·朱莉由于担心罹患卵巢癌,又做了卵巢和输卵管切除术。

三、医学伦理学——理论与原则

后果论:

判断一个行动应不应该做或行动的对错看行动后果如何。

例如行动后带来的快乐或幸福,不幸或痛苦。

义务论:

判断一个行动应该不应该做或行动的对错看行动本身是否属于义务,而不计后果。

一件事情成为义务必须是:

普遍的、利他的、压倒一切的。

例如必须将人作为目的本身对待,而不仅仅是手段。

伦理学要摆事实、讲道理、讲理由、讲论据和论证,是理性的事业,伦理辩护和论证的唯一基础是理性的说服。

医学人道主义——基本理论

医学人道主义就是在医疗中一种把病人和病人健康价值放在第一位的原则和观点。

其所体现的精神就是医学的人文精神。

(医学宗旨)

健康价值包括病人的生命、尊严、自主、权利等为主旨的价值观念。

医学人道主义的基本内容包括同情、关心、照护病人,平等公正地对待病人。

核心是对病人(尊严、人格、权利、利益和自主权)的尊重。

医学的目的:

预防疾病和损伤,促进和维持健康;解除由疾病引起的疼痛和痛苦;照料和治愈有病者,照料那些不能治愈者;避免早死,追求安祥死。

——《医学目的:

确定新的优先战略》(美国哈斯廷中心)

(一)、生命神圣与价值原则

1、尊重人的生命2、尊重生命的价值和尊严3、尊重和接受死亡

(二)、有利与不伤害原则

有利是正面义务,不伤害是反面义务。

医疗伤害:

一种职业伤害。

1、技术性伤害:

在技术上一切可以避免却发生的损害都是技术性伤害。

但主要是责任心问题。

2、行为性伤害:

往往超过技术性伤害。

3、经济性伤害。

古代名医徐大椿《人参论》:

“天下害人者,杀其身未必破其家,破其家未必杀其身,先破其家后杀其身者,人参也。

(三)、公正与公益原则

在分配医疗好处(坏处)时平等地对待每一个病人,尤其在医疗资源分配上,强调机会均等。

相同的人相同对待;不同的人不同对待。

需要相同,相同对待;需要不同,不同对待。

公正原则从不否认人人均有的生命与健康的权利,但也不是说人人都应平均地得到这种医疗保健和照顾。

对不同需要的病人给予平均的医疗待遇不能说是一种公正。

●某医院住有两位病人需要进行肝移植:

一位是Z,男,65岁,因多年饮酒导致严重肝硬化;另一位是L,男,25岁,待业青年,在一次购物时因抓歹徒而致肝脏破裂,生命危在旦夕。

现有一肝脏可供移植,两位患者组织配型都符合,但Z能交出手术费,而L不能。

问题:

肝脏应该移植给谁才是公正的?

案例3:

《心术》片段

一个小男孩快要失明了,医生觉得很可惜,就想让小男孩插队抢在失明前给他手术治疗,却被一个同样患此病的老大爷拦住,老大爷说“这里谁都快瞎了,凭什么我们等了这么久,还给他先看?

”医生只能痛心地看着男孩失明。

从常人的角度来看,选择先抢救孩子无可非议,而老大爷说的话也符合在医疗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你觉得应该怎样做合理呢?

公益是更大范围和意义上的公正。

公益原则是宏观生命价值原则的体现。

广泛性——广域责任长远性——长程责任

公正原则涉及临床医疗的每个病人;公益原则涉及社会所有人的健康利益。

在宏观或微观的卫生资源分配中,公正和公益是第一位的。

●案例4:

疫情暴发等先救谁?

——放弃救治列表

2008年5月,由美国著名大学、美国国土安全部、美国CDC、美国卫生与人类服务署等共同编写了疫情暴发等紧急群体伤害时选择性救治的指导方针,既放弃治疗名单,旨在当流行病爆发或疫情蔓延时,医生(医院)可以以此作为依据,迅速统一想法和行动,选择放弃一些病人的救治工作,从而确保物质供应满足需求。

85岁以上老人;有严重外伤的病人(如车祸、枪击伤);60岁以上严重烧伤患者;有严重精神障碍的病人,如老年性痴呆;有严重的慢性疾病患者,如严重心、肺疾病、糖尿病等。

(四)、尊重与自主原则

我们为什么要尊重人?

为什么说人是世界上最宝贵的?

因为人是世界上唯一有理性、有感情、有建立和维持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能力、有目的、有价值、有信念的实体。

——神圣性

尊重人包括尊重人或人类生命的尊严,尊重他的自主性、自我决定权、贯彻知情同意、保护隐私、保密等内容。

自主性是一个人按照自己的价值决定行动的一种理性能力(独立性、自力更生、自己做出决定)。

自主性意味着一个人不受外部环境或自身心理、身体上局限的限制。

尊严是基于对人类生命的内在价值的认同。

人具有主体性。

人不能被无辜杀死、被伤害、被凌辱、被歧视、被打骂、被利用、被当作工具、被买卖、被制造等等。

买卖器官、尸体、胚胎、配子,出租性器官、出租子宫等都损害了人的尊严(临终,克隆人)。

两个伦理理念和要求:

第一、应把个人看作自主的行动者,承认个人自主性的要求(自愿,知情同意);

第二、缺少自主性的人理应受到保护,保护缺少自主性的人的要求,减少风险和避免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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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病人权利的伦理问题》

一、病人权利的基本问题

1、病人权利的含义

病人的权利是指在医疗中病人享有法律上认可和伦理学可辨护的要求和利益。

即一个病人在医疗中的合理合法的要求和利益。

①只要构成权利,就应该享受,且不容侵犯。

②道德权利与法律权利的联系

●三、知情同意

案例1:

陈佳妮,女,11岁,小学三

年级学生。

因自幼患右眼内视去我省

某三甲医院眼科中心接受手术治疗。

经术前检查和签署右眼手术知情同意书后,决定次日手术。

在麻醉后,主刀医生发现病人双眼球内等位,为双眼共同性内视。

根据国外文献的报道,该类手术选择左眼或右眼切口疗效相同,医生选择了左眼作为手术切口。

手术顺利。

病人出手术室后,其母见女儿左眼敷纱布认定医生开错刀了,肯定是医疗事故,要求医院作出解释。

医院和医学院两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作出了不属于医疗事故的结论。

家属不服,把医院和医生告到了法院。

2、知情同意的要素

知情同意是指在医疗中,医务人员向病人提供有关诊疗方案及与此方案相关的足够信息,由病人作出选择和决定。

(狭义—有行为能力病人本人)①同意的能力。

(例外情况)②信息的揭示;(客观、足够、重要信息)③信息的理解;(解释说明与告知同样重要)④自由的同意;(排除强迫、欺骗、权威、暗示)

●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发布施行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

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对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利。

在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应当向患者作必要的解释,征得患者同意,并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及签字。

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及签字。

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的批准后实施。

●1999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

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

2002年9月1日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

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患者有权了解其疾病情况,有权了解诊疗的方法、内容,有权获得记录其客观疾病状况及相关信息。

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应履行必要的告知义务。

●《侵权责任法》2010.7.1实施

●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六条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3、知情同意的意义和例外情况

知情同意的伦理法律意义在于:

①是病人自主原则的集中体现;②有利于促进协调的医患关系;③减少和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1)紧急情况下的急诊急救;这是一种特定情况下的医疗特权(生命至上、紧急避险);

(2)神态不清,智力不全;(3)可能丧失理智;(4)未成年者。

●知情同意的主体与代理

●知情同意的主体:

首要主体是患者本人。

其他的为次属主体,包括授权或法定代理人。

(顺序)

●代理人条件:

本人有行为能力;与患者没有利益的和情感上的冲突。

●亲属代理法定次序:

未成年人:

⑴父母,⑵祖父母、外祖父母,⑶成年兄姐,⑷其他关系密切的亲属等。

成年人:

⑴配偶⑵父母⑶成年子女⑷其他

●知情同意是一个过程,贯彻诊疗行为的始终;

●重要信息情况由主管医生或主刀医生告知。

其他医务人员告知有关信息或回答问题应慎重,必须与之一致;

●重要诊疗情况或信息变化必须就此补充告知,并获得患者的再次同意;

●特殊情况下的知情同意主体;(如堕胎、辅助生育、人体试验等)

●提示:

签字并不能免除因医院过错而给患者造成损害的责任。

案例2:

韩某,女,26岁,舞蹈教练,新婚。

2002年3月在深圳某医院检查,发现患乳腺癌中期,手术是最佳选择。

医生向其丈夫告知了实情,并建议尽快手术,而向韩某说是良性肿块。

在医生介绍的几种手术方式中,其丈夫选择了被认为是五年生存率相对高的乳腺癌扩大根治术(乳腺切除、胸大肌切除、周围淋巴结清扫),并在知情同意书上签了字。

术后韩某以医院侵犯她的知情权给她的身体和精神上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尤其是不能再从事自己热爱的舞蹈事业而把医院告上了法庭。

韩某的做法合适吗?

能胜诉吗?

为什么?

5.知情不同意与拒绝治疗

●与知情同意权利、逻辑的一致性;

●拒绝医生的某一(建议)治疗;

●拒绝某个医生或医疗机构的治疗;

●拒绝延续生命的某些治疗——放弃救治;

●有充分理由的拒绝治疗;

●引导病人,不滥用拒绝治疗的权利;

●病人在学习——如何用好签字权?

⑴、真实理解医生特殊告知的重要信息,书面的形式!

⑵、不迫于压力的即时签字,用时间考虑后再作决定。

充分与医生沟通,请求医生解释问题和疑虑。

⑶、签字前与家属充分交流,力求达成一致意见。

对医疗资讯理解及决定一致;对签字人达成一致。

⑷、明确有行为能力病人签字的首位性,亲属要尊重病人本人的意见和签字权。

⑸、索取并保管好原始知情同意书,重要的证明证据。

⑹、慎重行使否定或拒签。

关注风险的几率、替代方案的提供的情况。

●6、告知实情

(1)告知实情的医生决策(调查资料)

告知实情的特定对象(法定/非法定义务)善意欺瞒行为—困难与缺陷病人自主与家属意见告知实情的艺术

(2)告知实情的基本原则

①让病人提前担心;②选择告知最佳时机和环境;③支持病人渡过消极阶段。

④根据病人不同疾病情况以及社会心理因素,循序渐进。

四、患者的隐私与隐私权

隐私是指一个人不容许他人随意侵入的领域,是个人信息的控制部分。

患者的隐私权是指在医疗活动中患者拥有保护自身的隐私部位、病史、身体缺陷、特殊经历、遭遇等隐私,不受任何形式的外来侵犯的权利(即包括病人的绝对隐私和与医疗相关的个人信息)。

侵犯患者隐私权的情形(个人行为与医院管理)

1、超出知情范围刺探患者的隐私;

2、故意泄露、公开传播或直接侵扰患者隐私;

3、医务人员非诊疗职责需要而探悉患者隐私;

4、直接侵入患者身体侵犯隐私;

5、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压力、社会评价)

6、擅自允许学生观摩患者的治疗过程。

(权利/义务)

……

病人隐私权的限制

患者隐私权在下列情况下可作必要的让渡和放弃:

1、公共利益;(传染病、公共安全)

2、与本人有密切联系的第三者利益的限制。

如不适宜结婚的疾病,不能以隐私为借口。

3、来自医务人员知情权的限制;(病史)

4、特定情况下患者隐私权的限制。

如拒绝治疗决定的保密。

●发展医学与保护隐私

将病历资料作为医学范例进行研究讨论时,首先是应当隐去患者个人特征的身份标识,使外人在阅读无法判断当事人的身份,然后再征求患者的意见。

医疗机构或医生在未征求患者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组织安排见习医师或实习医学生观摩。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履行的义务是:

①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②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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