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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住房建设和保障规划

廉租住房建设和保障规划

 

第一章概况

一、规划编制依据

1、《国务院关于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24号);

2、建设部关于印发《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建住房〔20XX〕218号);

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通知》(内政发〔20XX〕107号)。

4、《乌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

二、规划范围和年限

(一)规划范围

本规划适用范围为乌海市辖区,包括海勃湾区、乌达区、海南区。

(二)规划年限

20XX年——20XX年。

三、规划编制的作用

本规划作为乌海市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法定依据,在规划期内和规划范围内,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各项活动、各项政策规定,应与之相符合、相协调。

四、规划的主要内容

(一)实物配租。

20XX年——20XX年全市计划新增廉租住房1944套,其中:

新建1704套,20XX年续建240套。

户型以50平方米以内为主。

新建、续建廉租住房总建筑面积9.58万平方米,其中:

新建8.38万平方米、续建1.2万平方米;总占地面积5.68万平方米。

1、20XX计划新增廉租住房744套,3.58万平方米。

其中:

新建504套,2.38万平方米(海勃湾区252套、乌达区、海南区各126套),续建240套(乌达区、海南区各120套),1.2万平方米。

2、20XX计划新增廉租住房600套,3万平方米。

海勃湾区、乌达区、海南区各200套。

3、20XX计划新增廉租住房600套,3万平方米。

海勃湾区、乌达区、海南区各200套。

套型面积按照平均50平方米计算。

(二)租赁补贴。

1、20XX年廉租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计划发放830户,补贴金额426万元,其中海勃湾区340户,乌达区234户,海南区256户。

争取到年底全市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5平方米的家庭将全部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

2、20XX年廉租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计划发放3656户,补贴金额947万元,其中海勃湾区1000户,乌达区1556户,海南区1100户。

3、20XX年廉租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计划发放3056户,补贴金额791万元,其中海勃湾区800户,乌达区1356户,海南区900户。

20XX年起将低收入家庭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大多数人采取发放补贴方式进行保障。

(三)廉租住房建设投资、租赁住房补贴资金估算及资金筹措,20XX年——20XX年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为12220万元(其中:

实物配租总投资10056万元,租赁补贴资金总量为2164万元)。

1、20XX年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为3282万元(其中:

实物配租总投资2856万元,租赁补贴资金总量为426万元)。

2、20XX年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为4547万元(其中:

实物配租总投资3600万元,租赁补贴资金总量为947万元)。

3、20XX年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为4391万元(其中:

实物配租总投资3600万元,租赁补贴资金总量为791万元)。

第二章城市低保及低收入家庭现状与住房需求分析

一、乌海市发展概况

(一)城市发展现状

乌海市辖海勃湾、乌达、海南三个区,总人口47.7万人,20XX年GDP人均可支配收入13623元,从业人员21.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0.92万人,登记失业率4.28%,住房总建筑面积1285万平方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7.65平方米。

(二)规划期末城市发展目标

到20XX年全市总人口将达到50万人,人均住房面积35平方米。

廉租住房建设1944套,9.58万平方米,全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得到基本解决。

二、城市低保及低收入家庭现状

城市低保家庭的认定:

享受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1年以上或持有本市民政部门认定的优抚对象身份证明的家庭;具有本市常住居民户口,家庭人口为2人(含)以上,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和抚养关系,在当地连续居住3年以上;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3平方米(含)以下的低保家庭。

截至20XX年底全市共有低保家庭户数10574户,人口40722人。

城市低收入家庭的认定:

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人均月收入低于440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的或符合低收入家庭其他认定条件的视为低收入家庭;截至20XX年底全市共有低收入家庭户数约3000户,人口9000人。

三、政府保障能力和市场住房供应能力

(一)政府保障能力

规划期内,全市各级财政预算资金安排4922万元,土地出让净收益5785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513万元。

政府住宅用地收储463万

 

 

平方米,其中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230万平方米。

(二)廉租住房供应能力

1.截至20XX年底已经筹集廉租住房情况。

20XX年共发放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资金57.2万元,补贴户数631户,补贴面积18725平方米。

20XX年共安排廉租住房补贴资金200万元,补贴1141户,2756人,补贴面积3万平方米。

实现了家庭人均住房在13平方米(含)以下的低保家庭应保尽保从20XX年始我市全面组织实施棚户区居民搬迁改造工程,将棚户区、矿区居民搬迁纳入廉租住房政策范畴,计划用2-3年时间逐步将矿区近5万户居民从矿区搬迁出来,彻底改善棚户区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截止目前,已累计投入资金2.6亿元,开工建设住房100万平方米。

2.规划期内廉租住房需求分析

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根据20XX年、20XX年抽样调查结果分析,初步预测规划期内廉租住房需求量2000套左右,以每年600——700套的需求量增长。

第三章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

二、规划原则。

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要坚持立足国情,满足基本住房需要;统筹规划,分布解决;政府主导。

社会参与;统一政策,因地制宜;市级负总责任,各区抓落实。

三、规划目标。

以城市低收入家庭为对象,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加大棚户区、旧住宅区改造力度,力争到”十一五”期末,使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农民工等其他城市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得到逐步改善。

第四章住房供应和租赁住房补贴

(1)新增。

规划20XX年——20XX年期间,将通过集中建设和在普通商品房中配建等方式提供廉租住房1944套,户型在50平方米以内,总建筑面积为9.58万平方米,总占地面积5.86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10056万元。

(2)市场可供租赁房源分析。

近年来,伴随旧城拆迁改造、矿区棚户区搬迁,市场可供租赁的房源逐步减少,现有房源基本可以满足近3年市场需求,但受各方面因素影响,租房成本逐年加大。

第五章投资估算

规划期内计划共需要投资12220万元,其中20XX年3282万元,20XX年4547万元,20XX年4391万元。

第六章土地供应和资金安排

20XX年计划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用地面积5580平方米,计划投资2856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1785万元,住房公积金净收益113万元,争取各级配套资金958万元。

20XX年计划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用地面积6000平方米,计划投资3600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2000万元,住房公积金净收益200万元,争取各级配套资金1400万元。

20XX年计划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用地面积6000平方米,计划投资3600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2000万元,住房公积金净收益200万元,争取各级配套资金1400万元。

第七章落实规划的相关措施

一、加强廉租住房建设管理。

依据自治区下达的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由市、区两级政府房管部门负责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工作,并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确定资信度高的开发建设单位。

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以“实用型”中小户型为主(廉租住房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经济适用住房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设计方面力求面积适度超前、功能齐全、经济适用和便利节能。

二、规范廉租住房的分配与管理。

严把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分配关,继续健全“三级审核二级备案”及“一认定二公示”制度。

市、区政府、建设部门、房管部门、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通力协作,严格按照管理程序,严格执行管理制度,真正落实政府要求的“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三、落实经济政策。

一是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旧住宅整治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二是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

三是对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实行保证供应,按照住房建设规划,在土地供应中予以优先安排,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

四是社会各界向政府捐赠廉租住房房源的,执行公益性捐赠税收扣除和有关政策。

五是社会机构投资廉租住房或经济使用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旧住宅整治的,可同时给予相关政策支持。

四、加强解决城市低保家庭住房困难的法规建设。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各项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结合地区实际,制定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和法规,为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提供制度保证。

五、确保住房质量和使用功能。

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以及旧住宅整合,要坚持经济、适用的原则。

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在较小的户型内实现基本的使用功能。

按照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要求,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切实加强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质量。

有关住房质量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要求,应在建设合同中予以明确。

六、退出机制。

结合全市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普查,建立健全住房档案,实行年度抽样调查和复核,实现动态管理,进一步规范廉租住房保障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的管理,建立健全申请、审核、公示办法和退出机制。

第八章规划实施机制

一、落实规划实施的责任。

市政府对解决全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负总责,对各区人民政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加强监督指导。

各区人民政府对解决各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负责,具体落实相关工作。

二、健全责任考核机制。

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工作统一纳入对各级政府的政绩考核中,各级政府要将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相应的管理工作机构和具体实施机构,切实抓好各项工作。

三、发挥年度计划的调控机制。

结合规划编制工作,分解规划的阶段性目标,落实具体措施,根据总体规划的要求,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具体年度情况适时调整,确保总目标的实现。

四、建立多部门协调的工作机制。

由政府全面负责对规划和计划编制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明确牵头部门和参加部门,各司其职,认真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协同做好规划和计划编制工作。

五、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

建立以各级政府为主体的层级监督管理体系,层层负责,逐级落实,指导督促具体部门做好规划的实施工作。

附件:

一、附表

1、20XX年乌海市城市国民经济综合指标一览表

2、20XX年乌海市城市低保及低收入家庭现状表

3、20XX年度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条件、保障标准情况表

4、截至20XX年底全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情况表

5、截至20XX年底全市廉租住房筹集情况一览表

6、20XX——20XX年廉租住房保障计划户数汇总表

7、20XX——20XX年全市廉租住房筹集规划表

8、20XX——20XX年全市廉租住房保障资金需求估算表

9、20XX年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筹措计划汇总表

10、20XX年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筹措计划汇总表

11、20XX年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筹措计划汇总表

12、20XX年——20XX年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筹措计划汇总表

二、附图(总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典型户型、优秀户型设计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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