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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构建和谐贵州
论构建和谐贵州
摘要:
构建和谐贵州是贵州各族人民的重大使命,对全面建设贵州小康社会,加快贵州现代化建设步伐具有深远意义。
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要搞好各方利益协调,要正确处理好农村问题及搞好新农村建设,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大力发展贵州民族文化产业,推动贵州各民族经济文化民族关系协调发展。
关键词:
和谐贵州;科学发展观;利益协调;新农村建设;统筹
中国分类号:
D616.7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6959(2006)06―0165―05
贵州是一个多民族省份,也是我国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
如何结合贵州民族地区实际并发挥其优势,实现各民族和谐发展,是贵州各民族共同的重要课题。
构建和谐贵州,要充分认识到贵州民族利益协调、农村问题、城乡问题、民族文化、民族关系等因素,并且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追求最佳的效果来促进和谐贵州的构建和可持续发展。
为此,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各民族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积极探索民族工作的新理念、新方式,努力形成各民族团结的良好社会风气,方能构建贵州和谐民族关系及和谐贵州。
一、构建和谐贵州的科学理论思想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并把它的基本内涵概括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
深刻领会和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科学精神的实质,自觉用以指导构建和谐贵州实践,是当前贵州各族人民的重要任务。
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弘扬中华民族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自强不息、求实创新的科学精神,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而加快贵州各民族现代化建设步伐,具有重要意义。
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科学发展观就是构建和谐贵州的发展观。
(一)科学发展观是构建和谐贵州的根本指针。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为了贯彻十六大精神,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在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前提下,进一步强调发展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把科学发展观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指针。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仅要做到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人民生活更加殷实,而且要实现“社会更加和谐”这一重要目标。
因此,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包含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同时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阶段。
这就决定了科学发展观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指针,也是构建和谐贵州的根本指针。
(二)在科学发展观统领下构建和谐贵州,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必须科学地理解和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以人为本就是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着眼点,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我们的长远奋斗目标;必须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我们坚持科学发展观,是针对现实生活中的问题提出来的,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问题也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
也就是说,我们在关注和解决贵州社会问题的时候,决不能超越贵州的客观实际。
可以这样说,构建和谐贵州是一个长期的历史任务,只能分阶段、有层次地循序推进。
只要我们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求真务实,团结奋斗,开拓前进,就能一步一个脚印地达到预定的目标――实现贵州的和谐。
二、搞好构建和谐贵州中的利益协调
构建和谐贵州要把贵州各民族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摆在突出位置,要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利益选择,切实解决贵州各民族人民的利益需要。
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在当前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必须进行利益协调。
利益协调是构建和谐贵州的题中应有之义。
利益是社会结构中各要素相互联系的纽带,是基于一定生产基础上获得了社会内容和特性的需要。
利益对应着特定的社会关系,是“一切社会现象的根源”,是“把人和社会连接起来的惟一纽带”。
利益协调是构建和谐贵州的必要手段;利益协调的力度影响着贵州和谐的程度;利益协调在和谐贵州的构建中具有强大的推动力。
因此,应科学地把握好利益关系的协调。
(一)要科学把握和谐贵州构建中利益协调的基本要义。
利益协调就是要根据现实社会中出现的不和谐状况,按照人民群众的根本意愿,化解利益矛盾,公平公正地分配社会利益,为各个社会阶层,尤其是中、下阶层的人们提供更多的全面发展和向上流动的机会。
和谐社会中的利益协调是理性的,内涵是丰富的,具有明显的法治和制度特征。
虽然也有强制性的面,但这种强制不是对强势群体合法正当利益的打压与剥夺,当然,更不是在各个阶层之间搞折中调和,和谐社会下的利益协调具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个是使之协调,就是由政府制定政策和法律法规,同时实施重大的发展战略,使区域之间、城乡之间、行业之间和阶层之间的利益得到协调,一个是互相协调,主要是指社会各阶层之间在政府的主导和适当干预下,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相互之间提出利益诉求,协商解决利益矛盾,使利益关系更加合理化。
(二)要始终遵循和谐贵州构建中利益协调的根本原则。
协调利益关系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这个根本原则。
在协调利益关系中坚持以人为本,就是人民群众迫切期待什么,需要什么,就发展什么,建设什么;人民群众最不满意什么,反感什么,就改进什么,改掉什么。
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和实施各项方针政策的依据。
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在具体行动上,就是要重点关注两个利益群体。
对强势利益群体,要采取保护、引导、调节等政策,即依法保护其创造财富的积极性,积极引导其“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合理调节其过高的收入;对于弱势利益群体,要采取保障、培训、帮扶等政策,即努力完善保障体系,不断加强培训力度,切实促进就业和再就业。
要优先解决当前矛盾最突出,群众反映最大,事关每一个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安全稳定的问题,如教育机会不公、教育资源发展不均衡的问题,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大病看不起的问题,社会保障缺口多的问题,等等。
(三)要精心设计和谐贵州构建中利益协调的制度体系。
在协调利益关系时,不论是“使之协调”,还是“互相协调”,都需要制度的保障。
在影响利益协调的各种因素中,制度是关键。
作为规范人类偏好及选择行为的各种规则的总和,制度可以规定人们追求利益的范围和尺度,可以影响人们追求利益的行为和方式。
同时,制度带着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它的影响不在于一时一地的事件或利益,而在于长期的、整体的规范作用。
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作为具体的某一项制度,其影响和作用往往是单一的,微弱的,甚至由于制定制度的部门不同,制度之间还会互不相容。
制度只有作为一套完整的体系出现,相互协调、共同作用,才能具有强大的约束力和推动力。
利益协调的制度体系应涵盖公共利益的实现、利益分配、利益整合、利益诉求、利益补偿等五个方面。
从目前来看,我们虽然制定了不少的制度,也形成了一些机制,但与人们对利益协调的迫切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突出表现在制度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尚不完备,驱动作用和协调作用尚不明显,法制的权感性和威慑力尚不强大,司法的公司度和执行力还有待提升。
这些都是影响利益协调的直接因素,这些问题不解决,人民群众的利益需要将无法得到很好的满足和发展。
三、正确处理好构建和谐贵州中的农村问题以及搞好贵州新农村建设
贵州农村大量社会矛盾的存在,不仅会影响农村的和谐,而且会影响到整个贵州的和谐。
因此,我们不仅要正确认识农村社会矛盾,而且要正确处理好农村社会矛盾。
(一)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化解农村经济利益的社会矛盾,实现城乡和谐发展。
发展农村经济,为农村社会矛盾的解决,构建和谐贵州提供了物质基础。
当前农村出现的各种矛盾,大多数是由物质利益冲突引起的,与农村经济落后有直接关系。
要解决农村社会矛盾,构建和谐新农村社会,最根本的就是发展农村经济。
发展农村经济必须紧紧围绕农民增收,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
农业发展是贵州各民族崛起的基础,农民富裕是贵州全面建设小康的基础,农村进步是贵州实现现代化社会的基础。
只有实现贵州城乡协调发展,坚持贵州各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繁荣才能最终达到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一体化发展,才能为构建和谐贵州奠定基础。
(二)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化解农村思想文化领域的社会矛盾,实现农村乡风文明的和谐发展。
农村中大量的思想文化领域的社会矛盾,要通过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来加以解决。
因此,解决好农村社会矛盾,构建新农村和谐社会,没有精神文明是不行的。
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根据农村生活的现实和农民的思想状况,不断对农民进行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四有”教育,尽快建立有农村特色,适合基层操作的日常行为规范、村规民约,形成文明礼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公民道德风尚。
只有这样,才能化解农村思想文化领域的社会矛盾,实现农村乡风文明的和谐发展。
(三)扩大农村基层民主,搞好村民自治,化解农村的社会矛盾,实现新农村和谐的民主管理。
在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过程中,也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我们继续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一是坚持把党支部的领导、农民群众当家作主的依法治村相结合。
这是因为党支部的领导是农村民主政治发展的根本保证,农民群众当家作主是农村民主政治发展的根本目的,依法治村是农民成主政治的基本形式。
所以,在农村民主管理的发展中,三者一个都不能少。
二是对村级重大事务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
这是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最主要的表现形式,是农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根本所在。
三是推进农村民主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的程序化,保证农村民主管理的健康发展。
四是提高农民民主素质。
民主素质包括民主意识、法制观念和民主习惯。
这些需要教育和引导,使农民民主意识得到提高,民主习惯得到形成,法制观念得到加强,知法、懂法、学法,并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是做好村民自治,农民群众对村里的重大事务实施民主管理。
村民对村务民主管理的一个基本前提就是村务公开,保证村民对村务民主管理的一个基本前提就是村务公开,保证村民对村务有知情权。
在此基础上,才能谋取谈得上参与权、选举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即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民主。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贵州农村形成了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为基本内容的村民自治制度。
为适应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于农村村民自治的内容和形式还要不断探索。
只有这样,才能扩大基层民主,搞好村民自治,化解矛盾,实现贵州新农村和谐民主管理。
四、构建和谐贵州中,如何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统筹贵州城乡协调发展,即包括城乡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共同进步,又包括城乡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观念、政策和体制的诸多变革,需要综合运用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市场的诸多手段,多方并举,配套组织,扎实推进。
只有实现贵州城乡协调发展,坚持贵州各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繁荣才能最终达到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一体化发展,才能为构建和谐贵州奠定基础。
(一)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
一是要抓好发展规划。
统筹城乡发展,必须立足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的整体性,要从更高的层面、更宽的视野来考虑城乡的架构、生产力的分布、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为一体来规划,达到城乡资源的最优化利用。
对于重大产业发展项目、重大公共事业项目、重大社会发展项目,尤其要通过科学规划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设施共享程度,形成分工明确、梯度有序、开放互通的城乡结构体系。
二是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惠农支农促农机制。
遵守“少取、多予、放活”的方针,全面取消农业税;形成支农资金的稳定投入渠道,政府新增财务在使用上要大幅向“三农”倾斜。
三是为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提供财政支持,完善农村困难群体的救助体系,逐步扩大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对丧失劳动能力的特困人口要实行社会救济,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和规范救济制度。
(二)提高农民综合素质,统筹城乡培训就业。
农民综合素质不高的现状严重制约着和谐贵州发展的进程,尽快提高农民素质是促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实现贵州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的重要保证。
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教育工作的资金投入,对农民进行多方面的培训。
向农民投资最主要的途径有两条:
一是学校正规教育。
政府要尽快对农村实行免费九年制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属于纯公共品,免费教育是义务教育的本质特征,义务教育经费从理论上讲应完全由政府财政负担,让农村儿童接受正规教育,从小就懂得做“四有”新人,从起跑线上不输给城市儿童。
二是面对市场为农民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法律知识培训。
要创新培训机制,使他们能够掌握新技术,了解新信息,增强致富发展的本领。
当前,贵州省对农民技能培训任务艰巨,要通过合理定位、明确利益,分别运用行政机制、市场机制和企业机制,充分发挥各种培训组织的积极性和优势,增强对农民培训能力,使农民能够多渠道选择接受培训的方式,提高技能。
通过学习法律知识,真正达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维护自己的合权益不受侵害。
五、大力发展贵州民族文化产业,加快贵州和谐民族关系的构建
(一)大力发展民族文化产业。
贵州算是一个民族文化大省,因此贵州必须重视大力发展民族文化产业,而不仅仅只是发展一般的文化产业。
贵州民族文化产业是贵州经济结构中以区域民族文化资源为基础,通过资源开发、产品生产、市场流通、文化服务等产业化运作而获得利润,从而使文化资源拥有者的生活得到改善,促进贵州民族文化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传承与发展的经济文化一体化活动。
其意义在于,通过发展民族文化产业,可以使少数民族群众增加收入,改善生活,从而使其真正认识到自身文化的价值,唤醒并强化对本民族文化的自觉意识及其自信心和自豪感,反过来提升他们保护本民族文化的积极主动性和自觉性,形成文化保护与经济发展相互协调、互相促进的良性互动。
(二)深入挖掘各民族的传统文化资源,推进民族文化的现代转型。
文化是民族分野的标志,是民族生存、延续和发展的重要支柱。
贵州各少数民族大都具有悠久的历史,独特的民族文化以及浓郁的宗教信仰。
各民族的文化中既有与社会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成份,也有其不适应的成份。
从生产方式上来分,贵州民族地区的文化类型可以分为农耕文化、游牧文化、商贸文化以及现代工业文化等;从宗教信仰来分,又可以分为道教文化、儒家文化、佛教文化等。
各种文化既具有相互适应和协调的一面,又有相互冲突的一面。
在西部大开发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中必须重视挖掘民族文化资源,实现民族文化的现代转型。
一是挖掘各民族传统文化中的珍视和平,追求和谐的文化精神。
二是充分挖掘各民族传统文化中注重生态平衡、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文化传统。
贵州各少数民族的文化传统中,都有注重保持生态平衡的文化资源,实际上就体现了一种生态平衡的思想。
三是要挖掘各民族传统文化中的理性资源,实现民族文化和现代化的协调。
因此,必须推进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型,促进民族文化与社会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
(三)正确认识不同民族和不同区域的发展差距和发展趋势,努力缩小各民族的发展差距,实现民族关系的和谐。
不同区域和不同民族的发展差距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原因,对此要有充分的认识。
要引导各民族成员看到我省不同区域、不同民族之间发展差距存在的长期性,也要看到任这种差距长期拉大对国家和民族长远发展的不利影响,从而高度重视和采取有效措施正确解决区域和民族发展差距问题。
要教育各民族成员进一步深刻认识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也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也互相离不开的真理,既要看到缩小不同民族不同地区发展差距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又要进一步树立和坚定缩小民族和地区之间发展差距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要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维护国家统一与安全的战略高度来认识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和民族发展差距的重要性。
当前,要进一步落实邓小平同志关于两个大局的思想,进一步加强国家宏观调控,加大政府财政对贵州少数民族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既要重视少数民族地区的自然资源开发,又要重视对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文资源开发;要进一步加大少数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事业,注重人力资源开发,进一步促进民族文化的理性化转型,提高少数民族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
只有逐步缩小了不同区域和不同民族的发展差距,贵州和谐的民族关系才能有可靠的基础。
(责任编辑:
周真刚)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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