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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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项目名称:
兰海仙谷项目
地址:
位于海南省三亚南岛农场前哨队和827道以东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签订日期:
年月日
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园林景观绿化工程设计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兰海仙谷项目
工程地点:
位于海南省三亚南岛农场前哨队和827道以东
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道路工程、回填土、平均覆土的800米内的土方工程价格的工程量、地上软景(乔木、灌木、草坪、第一次草花区域的种植等、采光井及对应地下室的景观回土绿化、景观、设备设施等园林绿化工程;(具体内容由甲方自行选择)。
具体景观范围内容详见附件:
景观分界说明
三、施工工期
1、施工工期:
施工总工期日历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
年月日。
工期进度的计取的条件应符合景观工作面移交标准。
2、施工工期按甲方、乙方共同签署的满足《景观工作面移交表》认定的日期作为合同施工实际开工时间。
3、工期:
指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按照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下雨、大风、高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工地及周边环境等影响因素,施工工期已充分考虑考虑到工地可能出现停水停电,但不包含“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四、合同计价、结算及付款方式
(一)合同价款
1、本合同暂定景观实际施工投影面积250000平方米,面积按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其中地面绿化20000平米(含采光井及采光井地下室的绿化面积)和屋顶(指建筑物的屋面、露台等,地下室的顶不属于该范围)绿化面积5000平米,按施工合同范围的支付暂定单方造价为20元/平米,合同暂定支付总价为:
万元,大写:
伍佰万元。
2、如施工单位为第一次和佳源集团的房产公司合作,则必须按合同总价的15%作为履约保证金进行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保证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正常的合同进度、质量、民工工资、材料供应商的欠款等的履约保证,还包括品质效果的责任承担。
履约保证金以现金形式缴纳,未缴纳足额,不允许签订施工合同或施工合同签订无效。
履约保证金在双方单项竣工验收后10天内返还,无息。
(二)结算原则和方式
1、计价原则:
2013《海南省园林绿化与仿古建筑工程综合定额》软景工程按清单结算;
费率根据2013《海南省园林绿化与仿古建筑工程综合定额》营改增后调整内容。
定额使用顺序根据施工工艺,工艺相同的按以上定额顺序套用;缺项部分按江苏省现行有关定额执行。
2、工程施工结算的人工费,按《琼建定(2016)326号》文件执行,人工84.23元/工。
(实际可按当期开工时间调整计费文件)工程施工过程的零星点工签证价格按大工180元/工,小工80元/工,施工时间不少于8小时/工,点工价格含所有税费。
后期的政策性人工调价文件不作为结算依据。
3、材料价格:
水泥、钢材、砂、石子、砖块、塘渣、商品砼按常规主材按工程项目地施工期间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正刊)的平均值计取,副刊的价格不作为结算的依据,无法套信息价的按有效签证价计取,其中没有的材料和小品,乙方需在开工后30日历天内上报甲方签证或施工需要时及时上报签证确认,施工中花岗岩石材、苗木(含草皮、草花)主材价格按我公司成本中心发布的价格实施;
4、规费及税金按政策性规定执行,结算时按定额规定计算,取费标准为园林绿化工程(三类工程),措施费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只计取基本费费率为0.9%,临时设施费费率为1.5%。
5、以上方式计算的景观绿化工程结算完成后总价下浮5%,作为结算总价。
以上结算价已综合考虑了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施工组织措施费、管理费、利润、临时设施费、材料多次搬运费、施工自行要求的临时围墙费、施工用水电费、税金等一切费用,除甲方有效签证外,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
6、景观回填土土方计价和要求:
(1)、回填土分类为:
项目场地内土方自行平衡的和项目外购土方;如土方施工为房产公司自行分包的,景观施工合同签订时单方造价中扣除土方的价格部分,但只扣除计取平均800mm厚的土方价格费用。
(2)、项目场地内土方自行平衡的:
作业面下大部分有地下室的工程土方施工,施工机械运距按实际测量签证后套用定额计取,在该基础上增加10/立方(增加部分费用不计取管理费和规费);作业面下大部分无地下室的工程土方施工,施工机械运距按实际测量签证后套用定额计取,在该基础上增加8元/立方(增加部分费用不计取管理费和规费);以上土方价格含土方材料、土方运输、场内临时道路、土方二次移动费用、施工机械、劳务、场地内翻土、堆坡、粗平整、土方沉降后的二次加土费用、社会环境费用(如:
与交警、城管之间的协调等)、管理、利润等一切费用,工程量在完工验收后的工程量测量时进行测量。
(3)、项目外购土方的:
由乙方上报土方工程联系单,房产公司审核签证后报集团成本中心审批后实施,外购土方的价格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含土方材料、土方运输、场内外临时道路、土方二次移动费用、施工机械、劳务、场地内翻土、堆坡、粗平整、土方沉降后的二次加土费用、社会环境费用(如:
与交警、城管之间的协调等)、管理、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
工程量在完工验收后的工程量测量时进行测量。
(4)土方由房产公司实施回填后交给景观施工单位施工的,则房产公司按景观绿化面积计取给景观施工单位5元/水平投影面积(除粗细平)的土方造坡、造型的费用。
(5)下沉式庭院、采光井、地下室等需要场内二次搬运的,则房产公司给景观施工单位签证土方二次搬运的费用,具体景观和数量由现场签证确定。
7、合同承包范围内土方就位后进行苗木(含草坪、草花)种植需要的找坡、造型等按定额套用。
8、设计变更、工作联系单及佳源工程联系单:
(1)、甲方的工作联系单、设计变更须经甲方经办人员签字并盖章后以书面形式下发方生效。
未按上述要求发出的变更与工作联系单,乙方可拒绝实施。
(2)、甲方发出的有效设计变更与工作联系单,在合同范围内乙方应按要求实施,如乙方拒绝实施,甲方有权另择施工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在合同范围外的双方可进行协商,由甲方通过《佳源工程联系单》进行费用确认。
(3)、对设计变更、工作联系单涉及到费用增减的,乙方应在实施完毕后3日内上报监理公司和甲方,由甲方通过《佳源工程联系单》进行费用确认。
超过时限甲方有权拒绝确认,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联系单实行票号管理制度,甲方的联系单接发人,乙方联系单接发人.
9、凡因进场施工后工作面无法按整改期限完成而导致的抢工费用,产生的费用须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由甲方通过《佳源工程联系单》进行费用确认。
10、工程量计取原则
(1)、工程量计量:
各专业工程的计量应以施工竣工图、有效的签证单、结合现场实际测量为准进行核算,苗木结算按照现场实际数量进行测量、清点,出现的植物丢失、损坏或枯死的树木不进入结算,如丢失的植物、损坏或枯死的树木已进行更换或补种应进入结算,草花工程量按第一次种植的草花区域范围进行计量;
(2)、乙方依据双方签字盖章的工程量汇总资料,按结算办法编制,表式详见附件一;
(3)、景观组团完工验收后60日内,乙方按附件一要求报送结算资料,甲方在接收后90日内完成审核,出具结算报告;
(4)、施工过程中联系单的签证结算时,按合同条款结算;
(5)、工程施工结算工程量时,对放坡和坡度造成的面积增加量结算中给予计取,如坡度引起的苗木、草坪的增加量等。
11、反季节种植苗木(草坪不含)施工,其种植成活率由乙方控制,房产公司补偿乙方该批次苗木(草坪不含)直接费总价的5%费用,该费用含使用费用,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反季节是指:
(1)、华南地区地区(海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反季节时间为7月1日—9月30日。
12、本合同不包含景观方案和景观施工图的设计费用,如景观施工单位进行方案和施工图的设计,则景观方案设计费用按元/m2计取,景观设计施工图单独设计费用按增加5.8元/m2,以上价格含所有费用;面积按计取。
如景观方案和施工图设计由房产公司单独发包,该设计费不进行计取。
13、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甲方成本控制的原则进行施工,在施工前或图纸会审中必须对图纸进行审核,特别是对如下问题有责任和义务向甲方提出合理性的书面意见,以便成本控制,具体为:
①尽量减少平面花岗岩的使用,采用新型材料PC砼、彩色砼、彩色水磨石、陶土砖等,②尽量减少亭子使用花岗岩,采用水泥制品GRC和仿石材涂料进行施工,③尽量减少大面积木饰面的使用,采用塑木材料,④尽量减少铜质和整体花岗岩雕塑,采用玻璃钢仿铜或GRC仿铜新型材料,⑤广场贴面必须使用150*150mm尺寸以下的块体材料、行车的消防登高面和回转场地必须使用150*150mm尺寸以下的块体材料、消防道路必须使用沥青路面,⑥干挂施工工艺尽量减少,采用湿贴或点挂进行。
施工单位未经书面提报建议的,如果该景观工程成本超目标,则将承担部分责任。
14、用水用电费用计取:
关于工程施工的水电费按用量按定额计取,使用后增加或节省的多由乙方承担,价格按当地政府行业部门规定收费的价格进行调差,工程赶工的施工水电增加费包含在费率中综合考虑了。
15、施工过程中的停水、停电事项,乙方已综合考虑,为工期推进需要乙方应准备备用发电机、水池等设施,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三)工程款支付
1、双方约定,项目实施过程中无预付款(样板区工程除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
2、付款进度(以下部分由甲方选择填写):
商业体项目付款:
①样板区工程合同签订10日内预付合同总价的20%,
②工程施工完成土方平整达到90%以上,场地硬化完成20%时(即:
22500平方)
付到合同总造价的30%。
③工程施工完成场地硬化(指道路除面层以外的全部分项工程),铺装完成50%时(即:
1000平方米),付到合同总造价的55%;
④完成乔木、灌木、草坪、硬地铺装及卫生清理、设备调试后,付到合同总造价的80%;
⑤景观绿化双方单项竣工验收完成后,一个月内付到合同总造价的85%;
⑥结算确认并出具书面报告后,1个月内付到结算造价的90%,余款10%作为质量保修款,苗木养护期为一年(其中乔木两年),水电灯光硬质铺装建筑保修一年。
保修款凭物业公司签字后分二次付清,第一年期满付7%,第二年期满付3%,到期后物业公司签字完成整改要求后付清。
住宅体项目付款:
①样板区工程合同签订10日内预付合同总价的20%
②工程施工完成土方平整达到90%以上,付到合同总造价的30%
③工程施工完成道路硬化达到95%以上(指道路除面层以外的全部分项工程)、乔木种植和构筑物完成主体后,付到合同总造价的55%
④完成乔木、灌木、草坪、硬地铺装及卫生清理、设备调试后,付到合同总造价的80%;
⑤景观绿化双方单项竣工验收完成后,一个月内付到合同总造价的85%
⑥结算确认并出具书面报告后,1个月内付到结算造价的90%,余款10%作为质量保修款,苗木养护期为一年(其中乔木两年),水电灯光硬质铺装建筑保修一年。
保修款凭物业公司签字后分二次付清,第一年期满付7%,第二年期满付3%,到期后物业公司签字完成整改要求后付清。
3、在每次支付款项时,提供相应甲方要求的增值税(约定税率)专用发票建安发票。
结算总额10%的工程保修金的全额发票,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额的90%时一并提供。
五、施工要求及管理
(一)施工质量、验收和质量保证要求
1、工程必须施工满足审核确认的景观施工图,同时满足“景观效果好”的要求,工程绿化部分按国家现行《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园建工程按《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其它相应国家规定标准。
2、施工重点部位的、影响效果的主要材料(如花岗岩、油漆涂料颜色、栏杆、灯具样式)的竣工质量标准达到以实物样板为准。
3、苗木的品质要求应符合集团发布苗木价格品质要求,色块苗要求为2年及以上生或三叉球苗,其种植密度不少于40~60株/平方米(确保达到密度,不见土),草坪为果岭草(百慕大与黑麦草混播)。
4、草花应符合集团《草花管理作业标准》规定的草花品名与植株品质要求,详见附件二。
5、绿化质量要求:
(1)施工严格按照绿化种植、移植总平面图中的苗木表所列规格及设计图执行;
(2)乔木要求2年以上冠体生长旺盛的移栽苗或全冠直生苗,树木成活率由乙方负责
(3)花丛式花坛花栽植株行距适中,整齐一致,不缺枝,灌木及树木确保四季有花。
(4)宿根花卉生长强健,叶色彩正常,性状基本稳定,无明显退化现象。
6、绿化养护要求:
(1)养护期限:
要求包种包活,苗木养护期乔木为两年,灌木为一年。
补种树木养护期计算以补种日起算,养护一年。
(2)养护内容:
包括浇水、植物的修剪、培土、施肥、松土除草、病虫害防治、补栽、支柱扶正等保证苗木草坪长势良好的全过程工作。
(3)养护标准:
①、绿化充分,植物配置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
②、园林植物
Ⅰ.生长势:
好。
Ⅱ.叶子健壮:
ⅰ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在正常的条件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叶上无虫尿虫网灰尘;ⅱ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5%以下(包括5%,以下同)。
Ⅲ.枝、干健壮:
ⅰ无明显枯枝、死权、枝条粗壮,过冬前新梢木质化;ⅱ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ⅲ介壳虫最严重处主枝干上100平方厘米1头活虫以下(包括1头,以下同),较细的枝条每尺长的一段上在5头活虫以下(包括5头,以下同);株数都在2%以下(包括2%,以下同);ⅳ树冠完整:
分支点合适,主侧枝分布均称和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
Ⅳ.行道树基本无缺株。
Ⅴ.草坪覆盖率应基本达到100%;草坪内杂草控制在10%以内;生长茂盛颜色正常,不枯黄;每年修剪暖地型6次以上,冷地型15次以上;无病虫害。
③、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死树,树木修剪合理,树形美观,能及时很好地解决树木与灯具、建筑物、饰品、交通等之间的矛盾。
④、绿化生产垃圾(如:
树枝、树叶、草沫等)重点地区路段能做到随产随清,其它地区和路段做到日产日清;绿地整洁,无砖石瓦块、筐和塑料袋等废弃物,并做到经常保洁。
⑤、栏杆、园路、桌椅、井盖和牌饰等园林设施完整,做到及时维护和油饰。
⑥、无明显的人为损坏,绿地、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行道树树干上无钉栓刻画的现象,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养护管理和生长的现象,2米以内如有,则应有保护措施。
7、养护、保修期范围内,乙方应当在接到报修通知之日起48小时内派人维修(以电话、短信、微信、传真和书面等通知均可)。
乙方在约定期限内未派人保修的,丙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费用的结算由物业公司依据市场行情加收20%物业管理费用后,处罚,只要业主、物业和发包人签字就可在工程款中扣除。
8、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该工程通过甲乙方完工验收备案之日起计算。
保修期内凡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修复,其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且在暴雨、台风、暴雪、冰雹等恶劣自然气候下的苗木保护和因此恶劣气候造成的绿化损失由乙方无条件进行加固、养护、更换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增补任何费用。
9、乙方必须在完工验收后的30天内提供完整的符合工程所在地验收需要的景观工程验收竣工图及相关资料施。
10、乙方在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内容后,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撤除全部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除工程收尾所需的以外),并将所有承包范围内工程现场(由乙方施工期间自己造成的)清理干净,如乙方不能及时拆除或清理,甲方将直接安排他人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工程现场清理标准:
1、道路、地面部分无垃圾杂物,无泥沙、污渍、无泛碱、水泥结块等现象;2、绿化带部分无枯枝、垃圾、杂物等。
11、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的施工,在施工过程隐蔽前,乙方必须在甲方和监理现场隐蔽验收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后续的施工,如未进行隐蔽验收的,未隐蔽验收施工的工程量不得计入结算。
12、工程开工后十天内,乙方必须按合同要求提交甲方所使用材料的全部品牌和型号,作为工程所使用的封样材料,双方签章认可,后期在施工过程中以该样板作为过程控制和最终效果的验收唯一依据。
如乙方工程使用未按封样材料进行施工,则无条件更换至一致;如最终验收时未达到封样材料的标准,则乙方承担返工的一切损失和相应的最高合同总价10%以内的违约责任。
(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1、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严格遵守甲方与总包方的安全要求进行施工,如乙方违反安全施工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特别是未戴好安全帽进场施工的,处罚现金500元\人,按监理确认为依据。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与各单位密切配合,做好保护工作,以免造成井内二次清理和施工,乙方在施工过程未做好成品保护而造成的二次清理和施工的,发生的一切费用乙方承担。
3、乙方须负责施工范围内一切安全围护及交通管理工作,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若产生安全事故,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4、在施工过程中,工程现场施工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与建筑总包单位及其它分包单位必须紧密配合,如发生打架、斗殴等事件,每次罚款2000元至3000元,所引起的伤亡等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5、甲方指派为驻工地代表,并委托监理公司与甲方代表共同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隐蔽工程的验收,办理设计变更、签证及验收手续,负责协调现场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工作,乙方指派为驻工地代表并负责全面的管理。
6、乙方编制工程结算书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
对于结算审核费用,基本费由甲方承担;核增减追加费按核减额超过送审造价5%的幅度以外的核减额和全部核增额为基数计算,即核增减追加费=(核减额-送审造价×5%)×5%+核增额×5%)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支付部分由甲方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
若由甲方自行审核,乙方也需承担核增核减追加费。
7、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及时进场施工,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由乙方全额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乙方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外每延迟一天完成支付甲方违约金2000元,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进场施工后因工作面无法按移交约定提供的,甲方应补偿乙方2000元/天的费用;施工过程因甲方原因造成无法施工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劳务作业人员和机械当天窝工费和劳务作业人员当天交通费,其他损失不予计取。
8、在养护期内乙方接到物业公司的养护通知后,必须24小时对接养护的时间确认工作,48小时内派施工人员进行施工,通知包括电话、短信、微信、传真等通讯方式为有效方式,不按规定时间对接、安排,由物业公司另行委托他人进行养护,费用按实际维修金额另行加收20%维修管理费计取,如完成养护的工作时间超过约定,则视为合同工期的超越,按合同工期处罚条例计取,以上处理事项和工期违约的扣款费用将在保修金中直接扣除。
9、开工前10日内,房产公司工程材料部负责提供临时水电接入点,并落实好关联单位水电费的计取工作,移交后10日内,房产公司工程材料部负责组织临时水电的清算工作,并负责办结相关单位涉及款项的缴退。
水电费按市场价进入结算补差。
六、廉洁管理要求
为保证工程质量及进度,顺利完成合作项目,维护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制,双方将严格遵照执行,共同予以监督以下的内容: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单位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不得为甲方单位工作人员组织有可能对公正执行管理业务有影响的宴请、外出旅游和营业性娱乐活动。
一经发现,视为行贿行为,甲方对乙方进行涉及金额十倍的经济处罚。
(2)、乙方如发现甲方人员有明示或暗示要求宴请、招待,或索取礼金、礼品、礼券、其他利益,或故意刁难、显失公平的现象,应及时向甲方相关领导反映情况,监督电话:
七、争议处理方式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附件
附件一景观分界说明
附件二《景观工作面移交验收表》
附件四三景观结算资料相关附表
九、协议生效与有效期
1.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签订地点为甲方住所地。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3、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合同正式生效;工程完工、合同保修期满、全部条款履行完毕后失效。
4、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委托代理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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