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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高技能人才队伍中长期发展

《台州市高技能人才队伍中长期发展

规划纲要(2010-2020年)》

(修订稿)

 

二〇一一年十月

目录

一、发展基础3

(一)现实基础3

(二)存在问题5

(三)面临形势6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8

(一)指导思想8

(二)基本原则9

(三)总体目标10

三、主要任务13

四、重大工程18

五、组织实施30

附件1:

32

2011—2020年台州市高技能人才发展主要指标32

附件2:

规划依据36

1.《国家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36

15.国家、省、市新近出台的相关文件37

为全面加快人才强市建设步伐,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根据《国家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浙江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台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高技能人才是指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的人。

主要包括技能劳动者中取得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

他们是我市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行各业产业大军的优秀代表和技术工人队伍的核心骨干。

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高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日益增强,在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转化等方面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一)现实基础

自2003年中央、省、市人才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全市积极行动、认真部署、统筹安排,各有关部门协调合作,不断创新机制,有力、有效地推动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开展。

一是不断发展和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政策框架体系,出台了《关于加快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台政发【2005】54号)文件,明确了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目标、任务、方法、途径以及政策措施。

二是建立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统筹制度、政府补贴制度、高技能人才专项资金制度等资金投入机制。

三是建立了以企业、行业为主体,培训基地为核心,职业院校、技工学校为基础,民办培训机构为补充的市场化、社会化培训体系。

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技术等级证书的核发与管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流程等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四是以调结构、促转型为导向,通过职业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技术创新以及在关键岗位、工序设立首席职位等形式发现、选拔和培育高技能人才的选拔机制基本建立。

随着多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全市高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和壮大,到2010年末,全市共有高技能人才10.8万人,占全市技能劳动者的比重为18%,比2004年末的15%上升了3个百分点;技能劳动者队伍中中级工占比从31%上升至40%,整体规模有较大幅度增长,为高技能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提供了基础和条件。

总结近年来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经验,我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在产业发展转型升级中的中坚地位和作用,明确思路,对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成长进行科学部署,合理制定工作目标。

加大政府投入,从企业对高技能人才的实际需要出发,多渠道、多方式培养和引进高技能人才。

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高技能人才工作新理念、新思路和新经验,努力营造崇尚技能、鼓励创新、尊重高技能人才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存在问题

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仍然存在着以下一些问题:

一是高技能人才总量不足,无法满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尤其是领军型高技能人才匮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作用有待提升。

二是技能人才梯次结构仍不尽合理。

技术工人初、中、高级比例为42:

40:

18,与发达国家的15:

50:

35相比,存在较大差距,高技能人才培养任务艰巨。

三是高技能人才行业分布不尽合理。

多数高技能人才分布在传统的制造业和服务业,先进制造业领域和现代服务业领域的高技能人才依然紧缺,与“创业创新”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四是“重文凭、轻技能”的观念尚未发生根本转变。

教育资源向学历教育倾斜,职业教育投入不足,发展迟缓,部分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培养不够重视,没有发挥主体作用。

高技能人才成长发展的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三)面临形势

未来十年,是我市实行经济结构战略调整,转型升级的重要时期。

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在风云莫测的国际经济形势中创新发展,确保经济平稳健康运行,亟需我们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1.经济社会发展需加快对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培养。

加快经济发展,打造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提高经济质量效益,降低资源消耗,实现综合实力再上新台阶,需要一支强有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作为支撑。

当前全市第二、三产业从业人员有292万人,其中技能劳动者仅有60万人,高技能人才仅有10.8万人,按照国家对技术工人应占职工总数50%、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重25%的统计口径计算,高技能人才缺口高达25.7万人,如果实现2020年达到28%的目标,将需培养或引进30万高技能人才,压力明显。

2.经济转型升级需加快高技能人才分布结构优化。

一是主攻沿海,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建设临港产业基地,健全现代海洋产业体系,需要大批高素质海洋经济高技能人才。

二是壮大汽摩配、医药化工、缝制设备、家用电器、塑料模具和轴承阀门等6大主导产业需要大批技术熟练、引领产业发展的高技能人才。

三是培育发展新能源等6大战略新兴产业,需要大批掌握新技术、新工艺的高技能人才。

四是发展现代物流、科技与信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需要大批创新型高技能人才。

五是民营经济飞跃发展,需要大批复合型高技能人才。

高技能人才在行业间、部门间的分布结构亟需优化。

3.科技进步需加快高技能人才整体素质提升。

随着科技进步和信息化发展,技术竞争已成为产业竞争的基础以及市场准入的重要门坎,建设创新型城市和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就必须确保技术领先。

同时,由于人工成本上升挤压企业利润空间,唯有通过科技进步、提高劳动生产率才能真正解决劳动力价格上涨带来的压力。

高技能人才作为“第一生产力”的实践者,是推动技术创新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核心动力。

提高高技能人才的知识层次,优化高技能人才的知识结构与技术素质,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4.社会观念转变需加快高技能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随着各级政府和党委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日益重视,选拔和激励机制不断完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重学历、轻技术”的观念将逐步发生转变,越来越多的劳动者将理智地选择走技能成才的道路,对高技能人才公共服务的范围、内容、标准都将提出新的要求和挑战。

因此,必须要加快高技能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一套促进高技能人才成长的政策体系,在完善高技能人才发展规划的基础上,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开发、使用、待遇等提供充足的保障。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为统领,以促进劳动就业、服务经济发展为宗旨,坚持“提升能力、以用为本,高端引领、服务发展,紧缺优先、夯实基础”的高技能人才发展战略,按照国家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省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结合我市经济社会未来十年的发展规划,加快建设一支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进行创造性劳动、提升我市优势产业国际竞争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要以健全职业能力培训制度为基础,以打造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为抓手,以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工程为契机,以用好用活高技能人才为根本,进一步完善“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为重点的高技能人才工作体系,营造全社会“尊重劳动、崇尚技术、鼓励创造”良好氛围,以确立高技能人才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地位和作用,推进我市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加强政府引导,遵循市场调节。

坚持以市场为基础,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战略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切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作用和企业的主体能动作用;发挥政府的引导和扶持作用,广泛搭建高技能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实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工程,营造高技能人才健康成长、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调节、企业主导的高技能人才开发机制。

——坚持自主培养,兼顾开放聚才。

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展的要求,多渠道、多形式自主培养开发高技能人才;同时紧扣实际需求,有计划、有重点地引进紧缺急需的高技能人才,跨越式实现我市高技能人才总量增长和结构优化。

——强调高端引领,加快整体推进。

统筹规划,上下联动,注重发挥高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技能劳动者队伍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快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畅通技能人才的发展通道;大力发展多形式、多层次的职业培训,形成各类企业、行业协会、培训机构广泛参与的良好格局。

——完善培养机制,创新评价体系。

根据各地企业的规模、产业结构特点、急需人才类别以及现有技能人才的岗位、学历背景等特点,分类别分层次细化培养,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完善高技能人才开发的工作机制和高技能人才成长的激励机制,形成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修养与工作水平相适应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三)总体目标

今后十年,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是:

根据“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再创经济发展新优势”的总体发展目标和“一带二区三轴”的发展大格局,建立我市经济发展的高技能人才支撑;紧紧抓住我市“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东南沿海现代化港口大城市、中国民营经济创新示范区”的区位优势,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市场配置作用,将我市打造成全省高技能人才集聚中心之一。

多渠道、多形式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经济等各支柱产业培养一大批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高技能人才。

重点在“汽摩及配件、缝制设备、医药化工、家用电器、模具塑料”等五大主导行业以及“船舶及配件、原材料工业、电子信息、电力设备”等新兴行业开展急需紧缺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并带动中、初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逐步形成与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相适应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1、高技能人才总量快速增长,队伍结构明显改善。

——总量快速增长。

到2015年,力争全市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67万,高技能人才达到18万,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到27%,初步形成一支比例结构基本合理、等级结构明显改善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到2020年,全市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75万,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24万,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到32%,达到国家中长期高技能人才规划总量的指标要求,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

——结构明显改善。

到2015年,初、中、高级技能劳动者比例为33:

40:

27,高技能人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的比例达到6:

21:

73。

到2020年,初、中、高级结构比例进一步优化,高技能人才达到24万,其中技师所占比例较“十二五”期末上升2个百分点,初级工的比例下降2个百分点,高技能人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的比例达到6:

23:

71,实现高技能人才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适应,与产业、行业发展需求相匹配的要求。

2、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日趋完善,培养平台继续拓展。

政府、企(事)业单位、院校和培训机构及个人在职业培训和技能开发方面的权利、义务得到明确和落实。

建立完善高技能人才多渠道培养体系,推进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改革,科学使用各类高技能人才。

力争到2015年底前,建成省级公共实训基地2个,市级“标杆型”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30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家,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40家,技师学院1所(已筹),职业教育示范基地10个,扶持重点职业院校10所,品牌专业8 个,各类社会化专业培训机构100所,完成台州技能人才与成果信息网建设,每年举办各类技能大赛,项目不少于10项;2020年底前,再建成省级公共实训基地1个,市级“标杆型”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40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家,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0家,职业教育示范基地10个,技师学院2所,扶持重点职业技工院校10所,品牌专业15个,各类社会化专业培训机构50所,每年举办各类技能大赛,项目不少于15项,开展高技能人才技能知识更新培训,到2015年,高技能人才每两年参加培训不少于30课时,到2020年,不少于60课时。

3、高技能人才队伍政策得到落实,外部环境充分改善。

认真梳理落实已有的各项高技能人才政策,探索投入机制、培养机制、评价机制、激励机制,进一步制订相关的公共服务、交流合作、财税优惠等方面新的政策措施,突出强调完善高技能人才发现、评价、使用、激励、保障机制,进一步拓展和完善高技能人才成才渠道和外部环境,着力推进高技能人才各项工作机制体制的创新。

坚持软硬环境并重、内外环境并重、政策稳定与制度创新并重,探索改善适应我市经济转型升级需求的、符合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的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发展的外部环境。

明显提升高技能人才劳动报酬水平,发挥价格在市场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优先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高技能人才支撑体系;积极发展有利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高技能人才创新团队;创新高技能人才发展的管理体制,贯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大力弘扬技术创新精神,评选表彰制度进一步健全,高技能人才经济和社会地位显著提高;全市形成适合高技能人才成长发展、安居乐业的市场环境、制度环境以及社会人文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为了实现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目标,从2011年起到2020年,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是:

(一)完善培养体系,建设培训平台。

完善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职业技工院校为基础,理论学习与公共实训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广泛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认真制订高技能人才发展规划,做好高技能人才需求预测,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大企业投入,切实做好职工技能培训工作,广泛开展以“师”带“徒”活动,积极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进一步发挥高技能人才在技术攻关、技术创新、传授技艺等方面的带头作用,鼓励其成为“标杆型”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使绝技绝活实现代际传承和加速推广;充分发挥高职技工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基础作用,打造技师学院、职业院校、高级技工学校和重点特色专业,课程设置紧密衔接我市产业需求,理论学习和公共实训并重;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工作,引导和支持院校与企业开展广范围、深层次合作,提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针对性、适用性和有效性;整合社会优质资源,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社会化高技能人才专业培训机构,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壮大高技能人才培训力量;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的管理协调作用,组织好行业内高技能人才的培训、交流和服务,制订有利于行业发展的高技能人才政策;加快建设各类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按照“市场导向、合理定位、功能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和区域功能定位,稳步推进职业教育示范基地和公共实训体系建设,依托基地先进设备和师资面向社会提供全方位高水平公共实训;切实抓好中、低级技术工人和普工的技能培训,鼓励他们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获取职业资格证书,为发展高技能人才队伍做好梯队准备。

(二)完善评价机制,多元开放举才。

坚持以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为导向,从产业现场出发,针对不同类型的技能型人才制定不同的评价标准,探索建立高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

按照“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高质量、树立信誉”的原则,全面推行企业高技能人才内部评价与社会化考评相结合的办法;按照“统一标准、自主申报、社会考核、企业聘任”的原则,对社会通用性强的职业(工种)的技师和高级技师开展考评;对行业特点明显的以及企业特有的职业工种,鼓励和指导企业自行组织培训考核高技能人才,人力社保部门监管并核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建立在急难险重工作中发现、识别高技能人才机制,健全举才荐才的社会化机制;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突出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关键生产难题的考核;对知识技能型人才,突出掌握运用新技术新知识的能力考核;对复合技能型人才,强化综合性考核和多技能考核;支持各类院校毕业生参加各类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鼓励他们走技能成才的道路;进一步健全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和质量监督制度,规范鉴定程序;制订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能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办法,拓宽高技能人才来源渠道;构建技工院校与企业之间的有效衔接,促进毕业生在最短的时间内脱颖而出成长为各类企业所急需的一线高技能人才;建立破格申报、晋升制度,大力优化技术攻关、技术创新环境,允许获得省市科技成果奖、在生产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技术工人、技能精湛并能够解决生产科研中高难度技术问题的技能人才,破格申报技师、高级技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岗位比武、技能竞赛活动,发现、选拔和培养高技能人才。

(三)完善保障激励,坚持科学使用。

推进以政府激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的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的责任感、能动性、创造性,全面建立有利于高技能人才资源效用最大化、可持续发展的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合理分配、社会保障制度。

公开选拔高技能人才,完善高技能人才津贴制度,全面建立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制度,对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给予强有力的表彰奖励,在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表彰;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高技能人才相匹配的薪酬体系,探索高技能人才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和年薪制等多种分配形式,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设立高技能人才技能津贴和技术创新激励制度,对获得省级各类技术能手称号的设立特殊奖励政策,逐步提高在聘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岗位津贴,并享受同企业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资福利待遇;建立企业产权激励机制,技能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重点向具有重大技术革新成果的高技能人才倾斜;制定高技能人才保障机制,完善高技能人才合理流动和社会保障的各项政策,对引进的紧缺高技能人才及其家属均提供户籍、子女入学、住房补贴(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等)、社会保险等多项优惠待遇。

(四)完善公共服务,柔性稳定队伍。

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搭建高技能人才流动的公共服务平台,制定灵活多样的柔性流动政策,促进高技能人才在流动中实现优化配置。

整合、构建统一规范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健全人才市场服务体系,积极培育高技能人才服务机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高技能人才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完善高技能人才流动体系;破除高技能人才流动中的体制性、制度性障碍,制订吸引高技能人才安居乐业的创新政策。

取消城乡、区域、部门、行业、身份和所有制限制,完善涉及高技能人才流动的住房、教育、社保等制度,促进高技能人才在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单位之间合理流动;鼓励高技能人才兼职、合作攻关、项目引进等形式积极引进有针对性的高技能人才,推进高技能人才交流合作;实施更加开放优惠的高技能人才政策,鼓励高技能人才向农村和中小企业;优化高技能人才创业政策,在技术入股、贷款融资、税费减免、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倾斜,确保高技能人才干事有舞台、创业有平台、发展有空间。

(五)广泛宣传表彰,营造良好氛围。

坚持以科学人才观为指导,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新格局。

以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为方针,充分利用多种新闻媒体和宣传途径,广泛宣传技能人才在国家经济建设和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广泛宣传国家培养使用技能人才的政策和推行职业资格证书的措施;宣传培养和使用技能人才的新经验和成功做法。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表彰活动,树立一批优秀高技能人才典型,使“劳动光荣、技能成长”的观念深入人心,多方协作形成合力,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良好氛围,营造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舆论环境。

四、重大工程

——高技能人才选拔工程。

加大技能竞赛选拔人才的力度和范围,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发现、培养和造就一批各行业、职业领域和各专项技能方面技艺精湛、作风过硬的拔尖型高技能人才。

市、县每年分别安排市级、县级技能大赛项目不少于10项,并不断扩大项目范围,特别是新兴职业工种的技能竞赛;要进一步突破年龄、资历、等级、身份的限制,扩大竞赛的职业范围,积极开展不同职业、层次、类型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对各行业组织开展的市、县级技能大赛的工作经费给予适当补助,所需经费列入当地人才专项资金或单位部门预算。

每两年在全市评选表彰“首席技师”50名、“台州市技术能手”50名,并按照“滚动培养、重点资助、跟踪管理、鼓励竞争”的要求,对荣誉获得者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奖励,激励他们当好刻苦学习、岗位成才的带头人,带动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同时,引导企业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落实人才待遇,为高技能人才成长创造条件。

——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

针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健全和完善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技工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党政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通过政府、企业和社会等多种渠道筹集培训资金,按照“谁出资培训,谁享受补贴”的原则,鼓励企业、院校和培训机构积极参与面向社会的高技能人才培训,不断扩大高技能人才规模和优化高技能人才素质。

对参加高技能培训并在取得相应国家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在6个月内与我市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从事职业资格相对应就业岗位的紧缺工种高技能人才,按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给予1300元、1800元、2500元的额度内按实补贴,所需资金在当地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非紧缺工种按60%补贴,所需资金在当地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每年选派紧缺型职业(工种)人员,开展“金蓝领”国(境)外培训工程,让具有相应技能水平、富有创新潜力和行业国际视野、跨语言交流能力的一线优秀技术工人和技工院校名师,到国外知名企业、知名职业培训机构培训和研修,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制造工艺技术和先进职业教育理念、方法。

积蓄高技能人才后备力量,根据产业结构升级、加快城镇化进程和促进青年就业及成才的需要,加强青年就业人群技能培训。

以提高青年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工作技能为核心,建立健全覆盖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开展1—2个学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对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员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对退役士兵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

——急需、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养集聚工程。

根据《台州市人才中长期规划(2010—2020)》经济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开发目录,结合我市行业、产业发展特点以及人力资源市场高技能人才需求信息,每年在确定一批紧缺型职业(工种)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拟每年完成培养2000名紧缺型职业(工种)从业人员;建立高技能人才柔性引进机制,制定优惠引才政策,定期组织用人单位赴外省或外国等制造业、服务业、新兴产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引进高技能领军人才,以良好的条件吸引外地和发达国家高技能人才来我市各行各业工作,积极引导企业在引进国外先进设备的同时,同步引进专门的高技能人才;通过财政补助、企业和个人分担等多种渠道筹集培训资金,按“谁出资培养、谁享受补贴”的原则,鼓励企业、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参与急需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养,实行定期检查考核制度,优胜劣汰,并逐步推行急需、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招投标制度,以最广泛地利用社会优质教育资源。

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根据急需、紧缺型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数量和工作绩效,每培养一名技师、高级技师按一定的补贴标准,对出资培养单位给予补助;各县、市、区建立急需、紧缺型技能人才预测机制,为有效开展急需、紧缺型技能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提供科学依据;发挥市场配置作用,在市、县人才网开设高技能人才专栏,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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