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要点建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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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要点建筑
1总则
1.0.1为规范和指导攀枝花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明确审查内容,使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四川省地方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制订本审查要点。
1.0.2本审查要点所涉及的内容主要以现行国标《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下简称《公标》2005)及下述相关规范为依据,在本审查要点颁布试行之后,下述标准如有修订(或补充),应以修订(或补充)后的内容为准。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2005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
1.0.3本审查要点适用于攀枝花市公共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文件的节能审查,凡有不符合《公标》2005中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初步设计审查不予通过,施工图审查应作为不合格设计。
1.0.4本审查要点所列审查内容是保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的基本要求,并不是节能设计的全部内容,设计单位应全面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的规定,无论是否属于审查内容,均应承担设计责任。
1.0.5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
1.0.6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应根据本审查要点的规定进行审查,否则应承担失察责任。
1.0.7对于审查中发现违反强制性条文的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必须整改,否则不予通过。
1.0.8本审查要点主要是对《公标》2005中的建筑热工节能设计章节中能耗指标和节能措施作出了规定,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所涉及的专业较多,且已制定有相关的标准,在节能设计和审查时,均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四川省地方有关标准的规定。
1.0.9攀枝花市行政区域内海拔在2500米(含2500米)以下的公共建筑,应按《公标》2005中夏热冬暖地区的规定进行建筑节能设计和按本审查要点进行建筑节能设计审查;海拔超过2500米的公共建筑,应按《公标》2005中寒冷地区的规定进行建筑节能设计和审查。
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2.0.1各阶段节能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版)执行。
2.0.2方案设计阶段,应有建筑节能设计技术措施说明。
2.0.3初步设计阶段,应有建筑节能设计说明,包括设计依据、建筑节能措施及建筑热工设计计算值,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应有节能措施说明。
2.0.4施工图设计阶段,应有建筑节能设计说明,包括设计依据,建筑节能措施及建筑热工设计计算图表和结论性评价,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应有具体节能措施及节能设计设备、材料等内容。
2.0.5施工图阶段各专业应填写“攀枝花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表”(见附录A)。
3建筑专业节能设计审查要点
3.1方案设计阶段
3.1.1设计依据的正确性。
3.1.2建筑项目所在海拔高度的准确性。
3.1.3总平面布置中,建筑布局宜利用冬季日照,有利于自然通风;建筑间距应满足本地区日照标准要求和夏季主导风向通风要求,且不应影响周边建筑的日照要求。
3.1.4围护结构应有节能措施。
3.2初步设计阶段
3.2.1设计依据的正确性。
3.2.2建筑项目所在海拔高度的准确性。
3.2.3总平面布置及建筑间距应满足有关规范、标准的日照规定,且有利于夏季自然通风。
3.2.4应有围护结构节能措施、窗墙面积比、天窗等主要参数的简要说明。
3.2.5屋面、外墙(含非透明幕墙)、外窗(含透明幕墙)等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设计计算值是否满足《公标》2005限值的规定(设计文件应有设计值和限值)。
3.3施工图阶段
3.3.1设计依据的正确性。
3.3.2建筑项目所在海拔高度的准确性。
3.3.3总平面布置及建筑间距是否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规定的日照要求和有利于夏季自然通风。
3.3.4围护结构的热工设计是否满足《公标》2005中表4.2.2-5及表4.2.2-6和4.2.4、4.2.6条的规定,不符合时是否作了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的分析结论。
3.3.5计算数据是否正确无误。
3.3.6外窗开启面积比、窗墙面积比、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比率、外窗的气密性等指标是否满足《公标》2005中4.2所列围护结构热工设计有关条文的规定要求。
3.3.7墙体材料应优先采用多孔砖、空心砖等新型节能材料,隔热材料应采用对人体无害、对环境无影响的环保材料。
3.3.8外墙宜采用外反射、外遮阳、外通风、垂直绿化等外隔热措施;屋顶宜采用绿色植被屋顶。
3.3.9屋顶和外墙应鼓励采用与太阳能应用技术一体化的建筑节能设计。
3.4其他问题说明
3.4.1采用新型节能材料时,设计应提供有法律效力的热工性能检测报告。
3.4.2设计选用玻璃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透光系数应注明出处,采用新型玻璃材料应向审查机构和建筑节能墙改中心提供资料来源并保证其可靠性。
3.4.3设计选用的大宗建筑材料如砌体用砖、填充墙等为非本地产品时,应提供有法律效力的热工性能检测报告和建设单位同意外购的书面函件。
4电气专业节能设计审查要点
4.1变配电系统节能
4.1.1变压器选择
应选用低损耗节能型变压器,正确选择和配置变压器容量、台数、运行方式,合理调整负荷,实行变压器经济运行。
4.1.2变配电系统及线路
4.1.2.1变配电系统应尽量简单可靠,根据用电性质、用电容量,选择合理供电电压和供电方式;
4.1.2.2同一电压供电系统变配电级数不宜多于两极;
4.1.2.3变配电所应尽量靠近负荷中心,缩短供电半径;
4.1.2.4应选用可靠性高、节电型开关电器;
4.1.2.5变配电设备应配置相应的测量和计量仪表;
4.1.2.6根据需要抑制非线性负荷产生的高次谐波;
4.1.2.7按经济电流密度合理选择导线截面,
4.1.2.8根据用电设备的工作状态,合理分配与平衡负荷,使用电均衡化;单相用电负荷应均匀分配在三相网络。
4.1.3提高系统功率因数
减少用电设备无功消耗,提高自然功率因数;当系统自然功率因数达不到要求时,应合理选择无功补偿方式及补偿容量以提高系统功率因数。
4.2照明节能设计
4.2.1根据视觉工作要求,合理选用高光效、低能耗的光源,高效率的灯具,鼓励采用太阳能照明技术设计。
4.2.2推广使用低能耗性能优的光源用电附件,如电子镇流器、节能型电感镇流器、电子触发器以及电子变压器等,公共建筑内的荧光灯宜选用带有无功补偿的灯具,紧凑型荧光灯优先选用电子镇流器,气体放电灯宜采用电子触发器。
4.2.3气体放电光源就地装设补偿电容器
4.2.4一般工作场所宜采用细直管径直管荧光灯和紧凑型荧光灯。
高大房间和室外场所一般照明宜采用金属卤化物灯、高压钠灯等高光强气体放电光源。
4.2.5室内外照明不宜采用普通白炽灯。
当因装饰或特殊需要时,宜选用双螺旋白炽灯或带热反射罩的小功率高效卤钨灯。
4.2.6正确选择照明方案,并应优先采用分区一般照明方式。
4.2.7改进灯具控制方式,采用各种节能型开关或装置。
根据照明使用特点可采取分区控制灯光或适当增加照明开关点。
高级客房采用节电钥匙开关,公共场所及室外照明可采用程序控制或光电、声控开关。
4.2.8充分利用自然光,合理选择照明控制方式,调节人工照明照度
4.2.9照明控制系统选用原则
4.2.9.1功能建筑的照明控制
4.2.9.1a体育馆比赛场地应按比赛要求分级控制,大型场馆宜做到单灯控制。
4.2.9.1b侯机厅、侯车厅、空港等大空间场所应集中控制,并按天然采光状况及具体需要采取调光或降低照度的控制措施。
4.2.9.1c影剧院、多功能厅、报告厅、会议室及展示厅等宜采用调光控制
4.2.9.1d宾馆、酒店的每套客房应设置节能控制总开关。
4.2.9.1e博物馆、美术馆等功能性要求较高的场所应采用智能照明集中控制,使照明与环境要求相协调
4.2.9.1f大开间办公室、图书馆、厂房等宜采用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在有自然采光区域宜采用恒照度控制,靠近外窗的灯具应有随自然光的强度,自动开关该区域的灯具,保证室内照明的均匀和稳定。
4.2.9.2走廊、门厅等公共场所的照明控制
4.2.9.2a公共建筑如学校、办公楼、宾馆、商场、体育场馆、影剧院、侯机厅、侯车厅和工业建筑的走廊、楼梯间、门厅等公共场所的照明,宜采用集中控制,并按建筑使用条件和天然采光状况采取分区、分组控制措施。
4.2.9.2b旅馆的门厅、电梯大堂和客房走廊等场所,可采用夜间定时降低照度的自动调光装置
4.2.9.2c医院病房走道夜间应采取关掉部分灯具或降低照度的控制措施。
4.2.9.3应根据照明部位的灯具布置形式和环境条件选择合理的照明控制方式
4.2.9.3a所控灯列与侧窗平行;
4.2.9.3b电化教室、会议室、多功能厅、报告厅等场所,按靠近或远离讲台分组;
4.2.9.3c天然采光良好的场所,可按该场所照度自动开关灯或调光;
4.2.9.3d对于小开间房间,可采用面板开关控制,每个照明开关所控制的光源数不宜太多,每个房间灯的开关数不少于两个(只设一只光源的除外)
4.2.9.3e功能复杂、照明环境要求较高的建筑物,宜采用专用智能照明控制系统。
4.2.10照明用电应配置相应的测量和计量仪表。
4.2.11在有集中空调而且照明容量大的场所,宜采用照明灯具与空调回风口结合的形式。
4.2.12应根据照明场所的功能要求确定照明功率密度值,并应符合现行国标《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规定。
4.2.13照明与室内装饰设计应有机结合。
在确保照明质量的前提下,应有效控制照明功率密度值
4.3电机节能设计
4.3.1根据负荷特性合理选用高效能的电动机,长时间通电的控制电器宜采用节电型产品。
4.3.2恒负载运行,功率≥250KW时,宜采用同步电动机;功率在≥200KW且<250KW时,宜采用高压电动机。
4.3.3异步电动机在满足机械负载要求的前提下,采取调压接电,并使电动机工作在经济运行范围内。
4.3.4风量、流量经常变化的负荷,宜采用电动机调速运行的方式进行调节。
4.3.5异步电动机在安全、经济合理的条件下,可采取就地补偿,提高功率因数,降低线路损耗。
4.3.6交流电气传动系统中的设备、管网和负载应相匹配,达到系统经济运行,提高系统电能利用率。
4.3.7功率在≥50KW的电动机应单独配置电压表、电流表、有功电度表等计量仪表,监测与计量电动机运行参数。
5给排水专业节能设计审查要点
5.1应按现行国标《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选取用水量定额,缺水地区应选低值,当采用中水,雨水等作为冲厕等其他用水时,应相应减去此部分的用水定额。
5.2建筑物的引入管、公用建筑物内需计量的水管上均应设置水表。
5.3生活给水系统应充分利用城镇给水管网的水压直接供水。
市政管网压力不能满足用水压力要求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可采用变频调速恒压供水系统或水泵—高位水箱供水系统。
5.4各分区最低卫生间器具配水点处的静水压不宜大于0.45MPa,特殊情况下不宜大于0.55MPa,套内分户用水点的给水压力不应小于0.05MPa,入户管的给水压力不应大于0.35MPa。
5.5卫生器具和配件应采用节水型产品,不得使用一次冲水量大于6升的坐便器。
5.6景观用水、绿化、道路浇洒用水应优先采用非传统水源。
5.7有条件的采用中水利用系统。
游泳池、景观水池应采用循环水处理系统。
5.8公共建筑工程热水制备应优先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在地热资源丰富的地区可采用地热水作为热水;因条件限制不宜采用以上供热方式的工程,应根据工程所在地的气候条件,采用能效比较高的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及电热、燃气、燃油等加热设备制备热水。
5.9热水系统的设备、管道应结合本地区气候特点采取适宜的保温隔热措施。
5.10建筑内使用的水泵设备应采取节电措施,水泵应在其高效区内运行。
6暖通专业节能设计审查要点
6.1采暖和(或)空气调节系统冷、热源集中设置的公共建筑,在施工图设计时,必须进行热负荷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并按《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版)的要求内容提供计算书。
6.2采用的冷热源及系统形式应符合《公标》2005要求和当地能源情况。
6.3应结合建筑设计,首先确定全年各季节的自然通风措施,并应作好室内气流组织,提高自然通风效率,减少机械通风和空调的使用时间。
当在大部分时间内自然通风不能满足降温要求时,宜设置机械通风或空气调节系统,设置的机械通风或空气调节系统不应妨碍建筑的自然通风。
6.4采用电机驱动压缩机的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或采用名义制冷量大于7100w的电机驱动压缩机单元式空气调节机作为整栋楼的冷热源机组时,所选用机组的能效比(性能系数)应符合《公标》2005中规定值。
6.5采用分散式房间空调器进行空调和(或)采暖时,应选择符合国家节能等级要求的产品,不应采用能效等级低于3级的产品。
6.6应按《公标》2005中5.3.14条规定设置热回收装置。
6.7空气调节系统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不应大于《公标》2005表5.3.26规定限值。
6.8空气调节冷热水系统的输送能效比(ER)不应大于《公标》2005表5.3.27规定限值。
6.9空气调节冷热水管的绝热厚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保冷设计导则》GB/T15586规定要求。
6.10采暖和(或)空气调节系统设置的监测控制及计量装置应符合《公标》2005第5.5条规定要求。
附录A参照文本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篇(施工图阶段)
一、建筑节能设计依据
(一)技术标准
1、《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3、与本设计相关的技术规范
……
(二)设计建筑所在地区海拔高度要求
攀枝花市海拔高度≤2500m地区的公共建筑按《公标》2005中的夏热冬暖地区规定进行节能设计,海拔高度>2500m地区的公共建筑按《公标》2005中寒冷地区的规定进行节能设计。
二、工程概况
应说明本工程所处的海拔高度及所处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情况,是什么性质的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多少层,结构体系,朝向等等。
三、建筑节能措施
1、屋面节能措施
2、外墙节能措施
3、架空通风楼地面节能措施
4、外窗(含玻璃幕墙)及天窗的节能措施
5、空调系统节能措施
6、太阳能技术等可再生能源利用节能措施
(以上各项均作简要说明)
四、应绘制建筑物各外墙朝向示意图(朝向划分按《四川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51/5027-2008表4.2.2注1中规定执行)。
五、围护结构的热工节能设计
当设计的各项指标满足规定性指标时,可不作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权衡判断,否则应进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综合权衡判断。
1、屋面
屋面的构造层次及传热系数K计算值见表1。
表1
构造层次及材料
(由上至下)
厚度
m
材料导热系数
W/(m·K)
修正系数
a
热阻
(m2·K)/W
40厚钢筋混凝土架空板
180厚空气层
20厚水泥砂浆找平层
挤塑聚苯板(XPS)保温层
4厚SBS防水层
20厚水泥砂浆找平层
找坡层
100厚钢筋混凝土结构层
混合砂浆抹灰
以上构造层的热阻R=ΣRj
(m2·K)/W
内表面换热阻Ri
0.11(m2·K)/W
外表面换热阻Re
0.04(m2·K)/W
传热阻Ro
Ro=R+Ri+Re=(m2·K)/W
屋面的传热系数K=1/Ro
W/(m2·K)
标准限值
设计值
结论
K≤0.90
注:
1设计人可以根据实际选用屋面隔热材料,按相关规范选取材料的导热系数修正系数a。
2设计人可以根据实际的屋面形式和采用的保温隔热材料,选择相应的计算参数进行K值的设计计算。
2、外墙
(1)外墙主体部位的构造层次及传热系数Kp计算值见表2。
表2
构造层次及材料
(由外至内)
厚度
m
导热系数
W/(m·K)
修正系数
a
热阻
(m2·K)/W
8厚面砖(含粘结层)
水泥砂浆抹灰
240厚多孔红砖
膨胀玻化微珠保温砂浆
保护层
以上构造层的热阻R=ΣRj
(m2·K)/W
内表面换热阻Ri
0.11(m2·K)/W
外表面换热阻Re
0.04(m2·K)/W
传热阻Ro.p
Ro.p=R+Ri+Re=(m2·K)/W
外墙主体部位的传热系数Kp,W/(m2·K)
Kp=1/Ro.p=
注:
1设计人可以根据实际选用墙体隔热材料、墙体材料,选择相应的计算参数进行Kp的设计计算。
2设计人可以根据实际选用墙体保温隔热材料,按相关规范选取材料的导热系数修正系数a。
(2)外墙结构性冷(热)桥部位的构造层次及传热系数Kb计算值见表3。
表3
构成层次及材料
(由外至内)
厚度
m
导热系数
W/(m·K)
修正系数
a
热阻
(m2·K)/W
8厚面砖
水泥砂浆抹灰
钢筋砼圈梁、构造柱等
膨化保温抹灰
膨化保温抹灰保护层
以上构造层的热阻R=ΣRj
(m2·K)/W
内表面换热阻Ri
0.11(m2·K)/W
外表面换热阻Re
0.04(m2·K)/W
传热阻Ro.b
Ro=R+Ri+Re=(m2·K)/W
外墙结构性冷(热)桥部位的传热系数Kb,W/(m2·K)
Kp=1/Ro.p=
(3)外墙的平均传热系数Km计算值见表4。
表4
建筑结构体系
主体部位占外墙的面积比,%
Kp
W/(m2·K)
冷(热)桥部位占外墙面积比,%
Kb
W/(m2·K)
外墙的平均传热系数KmW/(m2·K)
标准限值,W/(m2·K)
结论
注:
外墙的平均传热系数Km按《四川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51/5027-2008附录B1计算。
3、地面
地面的构造层次及热阻R计算值见表5。
表5
构造层次及材料
(由上至下)
厚度
m
导热系数
W/(m·K)
修正系数
a
热阻
(m2·K)/W
地砖面层
20厚水泥砂浆结合层
100厚混凝土垫层
30厚粗砂垫层
素土夯实基土
回填土层
以上地面构造层的热阻R=ΣRj
(m2·K)/W
地面热阻限值
≥1.0(m2·K)/W
结论
注:
1设计人可以根据实际选用地面各层材料、持力层厚度及保温材料按相应计算参数进行设计计算。
2设计人可以根据实际选用地面保温材料及土质,按相关规范选择导热系数修正系数a。
4、地下室外墙
地下室外墙的构造层次及热阻计算值见表6。
表6
构造层次及材料
(由内至外)
厚度
m
导热系数
W/(m·K)
修正系数
a
热阻
(m2·K)/W
20厚水泥砂浆抹灰层
钢筋混凝土外墙
防水层
挤塑聚苯板(XPS)
地下室外墙的热阻R=ΣRj
(m2·K)/W
地下室外墙热阻限值
≥1.0(m2·K)/W
结论
注:
设计工程无地下室,可不用设计。
5、架空或外挑楼板
架空楼地面及外挑楼地面的构造层次及传热系数K计算值见表7。
表7
构造层次及材料
(由上至下)
厚度
m
导热系数
W/(m·K)
修正系数
a
热阻
(m2·K)/W
20厚水泥砂浆抹灰层
钢筋混凝土楼板
界面剂
聚苯板薄抹灰外保温系统
以上构造层热阻R=ΣRj
(m2·K)/W
架空或外挑楼板的传热阻Ro
Ro=R+Ri+Re=(m2·K)/W
架空或外挑楼板的传热系数K
K=1/Ro=W/(m2·K)
架空或外挑楼板传热系数标准限值
≥1.0W/(m2·K)
结论
注:
设计工程无此项目,可不用设计。
6、外窗(含玻璃幕墙)
不同朝向的窗墙面积比、传热系数K和遮阳系数SC的限值及设计值见表8。
表8
朝向
墙面积
m2
窗面积
m2
窗墙
面积比
传热系数K
W/(m2·K)
遮阳系数SC
可见光透射比
窗型设计及技术措施
限值
设计值
限值
设计值
东
南
西
北
结论
7、屋面天窗
屋面天窗的面积、传热系数K及遮阳系数SC的限值及设计值见表9。
表9
屋面天窗面积占屋面面积比,%
天窗的传热系数K,
W/(m2·K)
天窗的遮阳系数
SC
天窗设计
型式
限值
设计
限值
设计
限值
设计
≤20%
结论
注:
设计建筑无天窗,可不用进行此项节能设计。
五、围护结构的其他节能设计措施
按《公标》2005中的4.2.7~4.2.11进行设计。
六、采暖、通风、空调及照明节能计算
七、太阳能技术应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