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合同发包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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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合同发包方
合同编号: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发包方)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承包人资质等级: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说明
1、本合同所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是指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者住宅使用人(以下简称装修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建筑活动。
2、承包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与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三、签订合同前发包人(甲方)要验看承包人(乙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
与分公司(分部)签订合同,除验看其《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外,合同应加盖该分公司(分部)的上级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单位)的合同专用章。
三、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四、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五、本合同文本中的□中的内容为并列选择项,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后,选择的打√,不选择的打×。
六、甲、乙双方经济来往均需开具收据。
竣工验收付清尾款时,乙方必须开具税务统一发票。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发包方)
发包人(甲方):
(全称)
身份证号码:
联系(通信)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承包人(乙方):
(全称)
公司总部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__
法人营业执照号:
_______________资质证书号:
_______________
分公司(分部)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
__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职务:
__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
签约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__
【风险点】:
1、审查承包人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除外),如项目部、指挥部、工程处等无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签订的合同一般情况下无效。
分公司分为领取营业执照和未领取营业执照情形,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在取得总公司的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其签订的合同有效。
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在未取得总公司的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其签订的合同效力待定;未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签订的合同一般情况下无效。
2、审查承包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承包资质,并要求其提交相应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盖章作为本合同附件。
【关联法规】
【关联案例】
01.蔡运动等与张义安等健康权纠纷上诉案((2010)益法民一终字第398号)
——蔡运动选择没有资质的张义安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未尽到相关注意义务,在选任上存在过失,判决蔡运动与张义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02.段慧青与陈思思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上诉案((2010)衡中法民一终字第277号)
——段慧青所开办的似锦墙艺衡阳店虽然取得了营业执照,但没有取得装饰装修的资质,依法不能从事装饰装修业务。
故段慧青与陈思思签订的房屋装修合同虽然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但因违反了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而为无效合同。
03.广州荷塘月色饮食有限公司与广州市天河宏邦建材有限公司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案((2004)穗中法民四终字第4434号)
——争议焦点:
承包人是否具有相关资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户型(以房管局登记备案为准):
_____室____厅____卫,为平层□,或错层□,或复式□,或别墅□.(□为确定的内容,以√或×表示,下同。
)
1.4 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用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承包:
①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包全部□或部分□主材(以"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清单"为准)。
②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甲方提供主材(见甲方提供材料明细表)。
③乙方只包工
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质量标准
2.1 本工程质量执行国家标准GB50096-1999《住宅设计规范》、GB50327-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2.2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执行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2.3其它约定标准(在“是”或“否”对应的“□”中打“√”或填写其它标准):
(1) 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是 □否执行;
(2) _____。
【风险点】:
工程的装饰装修质量,除在设计、施工、材料等方面要求外,还应注意装修室内环境污染这一问题。
【关联法规】
【关联案例】
01.河南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河南亿万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2011)沁民商初字第138号)
只是设计单位因被告欠其设计费未付而拒绝在验收报告和验收结论上签字、盖章。
根据验收结果,本案所涉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应为合格工程。
第三条工期
3.1总工期:
自开工之日起_____日(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开工日期: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竣工日期: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2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甲乙两方须协商一致,共同签署书面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工程变更单是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3.3 延期开工:
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除不可抗力和甲方出具的书面同意文件外,不得延期开工。
3.4 暂停施工(停工):
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_____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
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_____小时内予以答复,非经甲方书面答复的,乙方不可自行复工。
3.5 工期顺延
3.5.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情况:
(1)不可抗力;
(2)有经验的承包商不能预测及防范的自然力、地质情况及当地政府行为;
(3)甲方或监理工程师指令错误;
(4)_____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_____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5)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3.5.2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于_____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监理签证并确认,如乙方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书面报告,并经甲方、监理签证确认,则视为上述情形并不涉及工期顺延。
3.6 工期提前
3.6.1若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应征得乙方同意,双方协商一致后更改关于工期和工程价款等相关内容。
3.6.2若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提前竣工,但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
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_____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6.3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风险点】:
1、经发包人确认,由监理人出具的书面通知载明的开工时间为准。
2、本合同工期为绝对工期,非因发包人及不可抗力等双方约定的原因导致工期顺延外,工期不予顺延,若工期顺延,必须经过发包人同意(工期签证)。
【关联法规】
【关联案例】
01.浙江大东吴集团钢构有限公司与安徽芜纺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案((2012)皖民四终字第00096号)
——争议焦点:
竣工验收单是否可作为竣工日期?
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02.徐州锦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崔家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案((2012)徐民终字第0688号)
——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03.洛阳富安兴公司建设有限公司等与张全中等拖欠工程款纠纷上诉案((2011)三民终字第659号)
——项目经理借用他人资质承包工程,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约定期限内逾期未答复,法院认定是拖欠工程款。
第四条施工设计
4.1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于开工_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由乙方于开工_____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送甲方审批,甲方应于_____日内审批完毕并交还乙方。
□由甲方委托的专业设计公司于开工_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4.2 设计变更
4.2.1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_____日前通知乙方。
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_____方承担。
4.2.3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4.2.4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风险点】:
1、住宅的装饰装修设计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于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必须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部分改建活动还应经相关部门批准。
2、装修人应在工程开工前,向物业管理企业或房屋管理机构申报登记,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应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并且应提前告知邻里,取得谅解。
【关联法规】
【关联案例】
01.蔡国华与韩晓薇相邻关系纠纷上诉案((2009)沪一中民二(民)终字第904号)
——被告因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承重墙,造成原告房屋地坪裂缝,法院判决被告对原告房屋内的承重墙恢复原状、消除隐患,并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
02.李俊诉戴伟同、任月琴排除妨害纠纷案(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2008)甬鄞民一初字第3888号(2009年4月13日)(未上诉))
——原告因房屋装修过程中拆除楼梯及部分墙体,未提前告知两被告,两被告阻挠原告装修并因此给原告造成损失,法院驳回原告请求补偿损失的诉求。
03.陆瑞泰与陈锦彬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上诉案((2005)佛中法民五终字第742号)
——被上诉人在未提前通知上诉人的情况下,在天台违章加建锌铁棚并在装修过程中未经办理相关报批报建手续即擅自改变承重墙,造成对上诉人房屋的损害,法院判决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相应损失。
第五条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
□招标工程以中标价为准。
(应附中标通知书)
□非招标工程按双方约定为准。
5.2 本工程价款总计:
人民币_____元,¥_____元。
□固定包干总价:
人民币_____元,¥_____元。
(详见附表: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平米包干计价:
每平方米装饰造价 元。
装饰价款合计:
建筑面积平方米×元/平方米= 元。
□综合单价计价:
具体参照附表《工程量清单及报价单》,根据竣工结算后双方协商认可的具体工程量计价。
5.4 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5.1”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5.5 工程价款支付
5.5.1预付款为工程总价的_____%,支付时间为____。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
5.5.2工程进度款
5.5.2.1乙方应在每月_____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及相关质量验收记录,甲方应在_____日内会同乙方核实计量并检验工程质量。
乙方无故不参加计量及质量验收的,甲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
甲方对前期工程提出异议时,应在异议解决后个_____工作日内出具同意拨款的书面证明材料。
5.5.2.2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
5.5.2.3乙方未经监理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5.2.4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不计算应付工程款利息。
5.5.3工程进度款付至工程总价_____%时停止支付,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且保修期满,没有发生任何质量问题后按双方约定的方式一次性结清。
若提前完工,甲方应相应提前划拨相应工程款项。
保修期满,付清尾款。
5.6若双方约定将本合同工程款在存放于特约帐户,则在此期间时产生的利息归甲方所有;每批次工程款划拨手续费用由乙方支付。
【风险点】:
1、价款的定价方式的选择。
(1)对于采取固定价格定价的,必须根据“公平原则”,双方谨慎确定价款。
(2)对于采用可调价格定价的,必须事先约定具体的调整范围和方式。
(3)对于成本加酬金的方式,一般应协商确定具体情况下的酬金比例,及成本以何种方式计算。
2、工程价款结算:
(1)合同无效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经修复后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予支付工程价款,承包人应承担修复费用。
(2)垫资问题:
垫资受法律保护,有约定时,发包人需返还垫资及约定利息(利息不得超过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无约定利息的,发包人无需支付利息。
(3)关于承包方的承包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
【关联法规】
【关联案例】
01.齐河环盾钢结构有限公司与济南永君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2011)民提字第104号)
——鉴定机构分别按照定额价和市场价作出鉴定结论的,在确定工程价款时,一般应以市场价确定工程价款。
02.彭某诉杨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2012)巴法民初字第02595号)
——原告彭某作为自然人无建设工程施工作业资质,与被告杨某签订的东泉镇农民新村整体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无效,但是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被告应予支付拖欠的工程款。
03.尹年朱等与新宏基房地产开发(郴州)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案((2012)郴民一重字第1号)
——三原告借用第三人郴州二建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法院认定所签订相关合同无效无效。
被告拖延验收又擅自使用,视为验收合格,应支付拖欠的工程款项。
第六条 材料设备供应
6.1 本工程由甲方供应主要材料设备的,双方约定编制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中应准确写明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等。
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
乙方发现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6.2 本工程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标准要求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经组织验收后,由甲方确认备案,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6.3 甲方提供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方,双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应移交给乙方管理、使用。
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4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室内装修,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它用。
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6.5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应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
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6.6 双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系列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并具有法律效力的合格证书或检验报告。
【风险点】
由双方选定样品的样本,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关联法规】
【关联案例】
01.广州荷塘月色饮食有限公司与广州市天河宏邦建材有限公司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案((2004)穗中法民四终字第4434号)
——发包人对承包人提供的石材质量及品种有异议,虽承包人提供的英文证明因不符合民诉法的形式要件不被采纳为证据,但发包人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故法院认可承包人提供的材料符合合同约定。
02.长沙瑞良电子有限公司诉宁乡新城建筑材料厂等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案((2009)宁民初字第1476号)
——被告宁乡新城建筑材料厂销售给原告的水泥,经宁乡县花明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检测为有不合格的产品,是造成原告厂房二期工程厂房外墙和内墙及其厕所内瓷砖脱落的原因之一,因此应承担一定责任。
第七条双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
7.1 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代表:
姓名:
__________;职务:
__________
职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本工程项目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依法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理。
监理工程师:
__________;职务:
__________;职称:
__________;
注册证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 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_,是乙方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代表。
7.4 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7.5 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项目经理应予执行。
7.6若乙方项目经理或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工作不称职,甲方代表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由此产生的延误工期等一切直接,间接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风险点】:
1、必须明确监理人员的职能范围,并且必须具体约定只有分包人书面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没有分包人签字盖章批准的签证不对任何人产生法律效力的情况。
2、发包人必须给承包人一份监理合同,并作相关说明。
【关联法规】
【关联案例】
01.广西都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等与黄大克拖欠工程款纠纷上诉案((2011)南市民一终字第1566号)
——都桂公司现场监理及监督不力,承担事故的一定的管理责任
02.南宁市金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与广西桂新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再审案((2011)南市民再字第19号)
——本案桂新监理公司作为讼争工程的监理单位在签订合同时法定代表人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施工方)的广西大华公司的大股东同为一人(彭建华),违反法律规定,监理合同无效。
虽然合同无效,也应当根据其完成的工作情况参照合同约定支付监理费用。
03.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上诉案((2011)穗中法民二终字第1233号)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在涉案工程没有竣工验收的情况下擅自离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其行为构成严重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8.1 甲方权利和义务
8.1.1甲方权利
8.1.1.1有权指派本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签证手续和其他事宜。
甲方驻工地代表所签署的文件应视为甲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和监理工程师,但应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撤换后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权责不变。
8.1.1.2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1.1.3有权审批乙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8.1.1.4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8.1.2甲方义务
8.1.2.1 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8.1.2.2甲方按工程具体情况,办理如下手续:
□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审批证件。
□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申报登记,并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见附件)。
8.1.2.3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8.1.2.4开工前____日,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并进行现场交底。
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用保护措施及承担乙方在不腾空场地条件下施工的相应措施费用。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若甲方自带设计方案,在现场交底前还应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文件____份,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1.2.5提供房屋主体结构,水、电、暖风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
8.1.2.6提供施工所需水、电、冬季供暖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8.1.2.7协调施工场地进行交叉作业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保证工程有序进行。
遵守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8.2 乙方权利和义务
8.2.1乙方权利
8.2.1.1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_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8.2.1.2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2.2乙方义务
8.2.2.1根据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并严格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8.2.2.2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
8.2.2.3指派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乙方驻工地代表所签署的文件应视为乙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8.2.2.4安全施工
8.2.2.4.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
8.2.2.4.2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理设施。
8.2.2.4.2发生伤亡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通知甲方,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
甲方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
事故引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