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丽高速安全监理细则11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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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丽高速安全监理细则11doc

国家高速公路网横12杭州至瑞丽公路大理—丽江联络线绿化工程监理第二合同段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云南恒达市政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大丽高速

公路绿化第二总监理办公室

二O一一年九月

 

云南大丽高速公路绿化工程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名称:

云南省国家高速公路网横12杭州至瑞丽

公路大理——丽江联络线绿化工程

建设单位:

云南大丽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监理单位:

云南恒达市政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人:

批准人:

2011年09月01日

目录

一、编制说明

二、本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依据

三、工程概况

四、监理工作流程

五、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六、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七、施工重大危险源控制策划表

八、施工安全保通措施

 

安全监理细则

一、编制说明:

遵照大丽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及洱源分指挥部的相关要求,为充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及保证大丽高速公路绿化工程做到安全有序施工,特编制本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二、本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依据:

2.1、本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委托合同、安全监理协议及工程承发包合同

2.2、本工程监理大纲、监理规划;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6、《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2.7、《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BJ08-903-98;

2.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9、《建筑机械安全使用技术规范》JGJ33-2001;

2.1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2;

2.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2.12、《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手册》;

2.13、现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级政府安全生产法规;

2.14、行业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安全技术规范等;

2.15、其它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标准;

三、工程概况:

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的杭州至瑞丽公路的联络线,是连接我国西部地区国道主干线的重要路段,是出滇入藏、通川的重要通道,是我国第一条通达藏区的高速公路。

项目建设地点为云南大理市、洱源县、剑川县、丽江市古城区、玉龙县。

本项目监理部承监的起点里程桩号为K67+366.225~K149+691.436全长82.325km。

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安排中央专项基金、云南省安排预算内资金、中央转移支付的燃油税、地方安排财政性资金、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国内银行贷款。

施工单位为云南利鲁环境建设公司(第六合同段)、云南园景科技产业有限公司(第七合同段)、云南云岭高速公路养护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第八合同段)、云南绿盛美地园林景观有限公司(第九合同段)、云南园林绿化(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山川园林有限公司(第十一合同段)、云南云岭高速公路养护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第十二合同段),由云南恒达市政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监理工作,工期为12个月。

该项目建设总里程259公里,其中主线长192公里,设计时速每小时80公里,同步建设连接线67公里。

全线共设置互通式立交12处,分离式立交11处,服务区3处,停车区3处。

 

四、监理工作流程:

 

4.1安全监理工作流程

 

4.2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安全事故处理流程

 

五、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5.1督促施工方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工作,做到责任明确,项目部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核查。

5.1.1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理核查要点:

5.1.1.1督促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各职能部门及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装订成册,其中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还应上墙;

5.1.1.2工程各项经济承包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办法;

5.1.1.3施工现场特殊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装订成册;

5.1.1.4设置专职安全员。

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5.1.1.5建立项目部各级、各部门和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考核有书面记录;

5.1.2目标管理监理核查要点:

5.1.2.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程开工前应制定总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伤亡事故指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5.1.2.2公司与项目部、项目部与施工管理人员和班组,班组与职工人员必须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以责任书形式把工地总的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各自职责逐级分解。

项目部制定安全目标现任考核规定,责任到人,每月考核记录在册;

5.1.2.3项目部各级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内容应明确安全生产指标、双方责任、工作措施和考核及奖惩内容。

5.1.3施工组织设计及各项方案中有关安全工作监理核查要点:

5.1.3.1核查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有否根据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编写较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措施;

5.1.3.2本工程中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客土喷播、植生袋;特种设备的操作、临时施工用电、等有否编制专项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5.1.3.3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要有针对性,根据工程实际编写,能有效地指导施工;

5.1.3.4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名盖章后方可实施;

5.1.3.5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严格督促落实安全措施。

施工过程中更改方案的,必须经原审批人员同意并形成书面方案;

5.1.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核查要点:

5.1.4.1有否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

各工种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按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或定期进行交底。

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上岗;

5.1.4.2施工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做到有针对性,还要简单明了;

5.1.4.3此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5.1.5安全检查监理督促要点:

5.1.5.1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方式、时间、内容和整改、处罚措施等内容,特别要明确工程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和危险岗位的检查方式和方法。

检查次数项目每半月不少于一次,班组每星期不少于一次;

5.1.5.2各种安全检查(包括被检)做到每次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要有复查情况记录。

被检的必须如期整改并上报检查部门,现场应有整改回执单;

5.1.5.3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必须如期完成,并上报公司和有关部门;

5.1.6班前安全活动核查要点:

5.1.6.1施工现场应建立班组前安全活动制度;

5.1.6.2班组应开展班前三上岗(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班后下岗检查,每月开展安全讲评活动;

5.1.6.3班组班前活动检查、讲评活动等应有记录并有考核措施;

5.1.7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核查要点:

5.1.7.1施工现场必须按工程实际情况配备特种作业人员和中小型机械操作工,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和中小型机械操作工花名册;

5.1.7.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应按规定年限复审,不得超期使用;

5.1.7.3中小型机械操作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一二级企业可自行组织培训,三四级企业应委托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5.1.7.4特种作业人员变换工作单位的,必须有调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5.1.8工伤事故处理核查要点:

5.1.8.1施工现场工伤事故定期报告制度和记录。

建立事故档案,每月要填说明,伤亡事故报表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盖章认可;

5.1.8.2发生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进行报告,并认真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5.1.9施工标志核查要点:

5.1.9.1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志布置平面图;

5.1.9.2安全标志应按图挂设,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及主要通道口均应挂设相关的安全标志;

5.1.9.3特种机械设备应随机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

5.1.9.4各种安全标志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志》(GB2894-82)的规定,制作美观、统一;

5.2现场督促施工方落实文明施工工作,在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5.2.1施工场地检查要点:

5.2.1.1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平坦、整洁,无散落物;

5.2.1.2施工现场设置排水系统,排水畅通,不积水;

5.2.1.3严禁喷播作业时泥土等外流或堵塞相关排水通道;

5.2.1.4施工作业区内禁止随意吸烟;

5.2.2材料堆放检查要点:

5.2.2.1绿化材料、劳保用品、构件、工具必须按规定放置;

5.2.2.2绿化材料、劳保用品、构配件及其他料具等必须做到安全、整齐堆放(存放),不得超高。

堆料分门别类,悬挂标牌,标牌应统一作,标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等;

5.2.2.3建立收发管理制度,仓库、工具间材料堆放整齐,易燃物品分类堆放,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5.2.3现场防火检查要点:

5.2.3.1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消防防火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并成立领导小组,配备足够、合适的消防器材及义务消防人员;

5.2.3.2施工现场必须有消防平面布置图;

5.2.3.3现场应根据需要配备足够灭火器,放置位置正确、固定可靠;

5.2.3.4易燃易爆物品堆放间等消防防火重点部位要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配备专用消防器材,并有专人负责;

5.2.4施工现场标牌检查要点:

5.2.4.1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

标牌规格统一、位置合理、字迹端正、线条清晰、表示明确,并固定在现场内主要进出口处;

5.2.4.2施工现场应合理悬挂安全生产宣传和警示牌,标牌悬挂牢固可靠,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以及主要通道口都必须有针对性地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5.2.6.3施工现场应合理地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营造安全气氛。

5.2.5保健急救检查要点:

5.2.5.1施工现场必须有保健药箱(箱内配备一些工地常用的药品)和急救器材;

5.2.5.2施工现场配备的急救人员必须经卫生部门培训,应掌握常用的“人工呼吸”、“固定绑扎”、“止血”等急救措施,并会使用简单的急救器材;

5.2.5.3施工现场应经常性地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并做好记录。

5.2.6社区服务检查要点:

5.2.6.1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有效地控制粉尘、燥声、固体废弃物、泥浆、强光等对环境污染和危害;

5.2.6.2制定落实爱民制度和不扰民措施,尊重当地的民风民俗;

5.2.6.3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5.2.6.4夜间施工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5.2.7施工方案核查要点:

5.2.7.1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5.2.7.2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对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及其措施进行详细编制论述)

5.2.7.3工期的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5.2.7.4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5.2.7.5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5.2.7.6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5.2.7.7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5.2.7.8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5.2.7.9其他说明的事项

5.2.8特种作业检查要点:

5.2.8.1年龄满18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疾病和生理缺陷的方可持证上岗。

5.2.8.2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5.2.8.3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5.2.8.4施工方总监理工程师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与管理

5.2.8.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2.8.6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5.2.8.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总监办向公司汇报应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两次以上的;

经区级医院确认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2.9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要点:

5.2.9.1我总监办特种设备完全经市级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当地安全监督部门考核签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5.2.9.2安全环保办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维修人员经常检查特种设备,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5.2.9.3特种设备应根据其检验周期检验。

5.2.10安全帽检查要点:

5.2.10.1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区者必须戴好安全帽。

施工现场安全帽宜分色佩戴。

5.2.10.2应正确使用安全帽,扣好帽带,不准使用缺衬、缺带及破损的安全帽。

5.2.10.3安全帽符合GB2811-81标准。

5.2.11安全带检查要点:

5.2.11.1施工现场喷播作业、码植生袋等高处作业均应系安全带。

安全带应符合GB6095-88标准并有合格证书,生产厂家经劳动部门批准,并做好定期检验。

5.2.11.2安全带高挂低用,挂在牢固可靠处,不准将绳结使用。

安全带使用后有专人负责,存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

5.3施工用电监理控制要点:

5.3.1人及导电物体与外电架空线路边线间最小操作距离(见下表)

外电线路电压

1千伏以下

1~10千伏

35~110千伏

154~220千伏

最小水平安全操作距离(米)

4

6

8

10

最小垂直操作安全距离(米)

6

7

7

线路边线至网状围护的安全距离(米)

0.3

0.3

1.1

1.9

线路边线至遮拦的安全距离(米)

0.95

0.95

1.75

2.65

5.3.2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核查要点:

5.6.2.1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5.6.2.2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二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作用连接。

垂直接地体应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材。

5.6.2.3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的零线引出。

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得装设任何开关与熔断器。

保护零线应接至每一台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包括配电箱)。

5.6.2.4同一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不得一部分保护接零、一部分保护接地。

5.3.3配电箱、开关箱核查要点:

5.6.3.1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屏)、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三级保护。

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超过3M。

配电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5.3.3.2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应分别设置。

5.3.3.3固定式配电箱安装高度底口距地面应大于1.3M,小于1.5M,安装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安装高度底口距地面应大于0.6M小于1.5M,有固定的支架。

5.3.3.4配电箱门应配锁,有防雨、防砸措施;箱内应保持清洁,不得有杂物。

5.3.4现场照明核查要点:

5.3.4.1施工现场照明用电应单独设置照明配电箱,箱内设置隔离开关、熔断器和漏电保护器;

5.3.4.2施工现场照明器具金属需要保护接零必须使用三芯橡皮护套电缆,严禁使用花线和护套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

5.3.4.3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必须作保护接零;

5.3.4.4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

5.4施工机具安全核查要点:

5.3.3气瓶检查要点

5.3.3.1各种气瓶应有标准色标或明显标志。

5.3.3.2各气瓶间距应不大于5M,距明火应大于10M,否则应采取隔离措施。

5.3.3.3气瓶使用和存放时均不得平放。

5.3.3.4各种气瓶应分别存放,不得在强烈的阳光下曝晒。

5.3.3.5气瓶必须装有防震圈和安全防护帽。

六、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进行事前控制;严格监督检查,热情帮促”的原则,仔细核查承包单位所上报的技术文件、施工方案中有关涉及安全的事项,并依据此细则及有关规定、规程直接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6.1监理工作的方法主要是通过内业及外业督促检查:

内业:

专业监理工程师组仔细核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各项方案中所涉及到的有关安全事项措施,能否有效指导现场施工作业并保证安全有序施工。

外业:

现场监理人员勤于检查发现并提出问题所在,督促施工方依照安全操作要求作业。

6.2监理工作措施:

6.2.1口头通知要求施工方整改;

6.2.2通过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形式限期整改;

6.2.3下发工程暂停令。

七、施工重大危险源控制策划表:

序号

危险源

施工阶段

引起伤害

预防措施要求

检查要点

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全部施工过程

触电

1、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2、电工持证上岗

3、使用标准合格电箱

4、定期检查、检测

5、接地完好

6、实行三相线五线制

7、规范用电行为

1、电箱接地及定期检查、检测记录

2、是否有四芯电缆

3、接地检查

4、检查用电方法

2

冬季起火取暖

季节性施工过程

火灾

1、禁止现场作业人员随意起火取暖

2、禁止随意扔弃烟头

3、消防器材的配制

4、监护人及措施

1、现场是否存在明火

2、消防器材是否满足需要

3、监护人及监护措施是否到位

3

高边坡作业

边坡施工过程

高空坠落

1、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安全绳

2、相关高边坡作业操作规程

1、作业人员是否按要求配戴防护用品

2、现场是否制定相关操作规程

4

特种机械设备使用

边坡施工过程

具有安全隐患的危险操作

1、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设有操作规范及规程

3、机械设备必须有合格证等

4、作业前的检查和调试

1、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2、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3、经查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4、作业前的检查和调试

八、施工安全保通措施:

8.1.绿化监理期间云南大丽高速交通保障措施

8.1.1设置安全慢行提示标语和安全标志。

8.1.2沿硬路肩内侧设置防撞桶和移动式隔离护栏及锥形标,并粘贴反光标志,将施工区和通行区严格分离。

8.1.3在移动式隔离护栏上悬挂减速慢行、注意安全等标志,并将施工段车速限制在20km/h以内,确保行车安全和施工安全。

8.1.4在路肩连接施工时,将通行区与施工区严格分离,原公路正常通行,硬路肩外侧施工区开展各项施工作业。

8.1.5施工期间,部分路段因调度大型设备等原因短时占用部分车道或封闭一条车道时,经交管部门、路政部门批准后少量移除移动式护栏,并按交通部颁《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的规定增设防撞桶、锥形标和交通标志、标牌。

8.2.行道树移植时的保障措施

8.2.1保通人员施工期间现场值班指挥车辆。

8.2.2积极与交警、路政加强联系,取得支持和帮助;

8.2.3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保通教育,进行安全保通技术交底;

8.2.4施工人员着桔黄色醒目施工标志服,施工机械车辆车尾悬挂反光标志;

8.2.5在施工作业区所占车道来车方向上游过渡区设立保通人员,身着交通反光背心,手持指挥棒或指挥小旗引导车辆、行人按照设置标志有序安全通行;

8.2.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相条款设置标志、标牌,并严格按照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作业区、下游过渡区、终止区准确摆放;

为了保证施工及行车安全,在作业区外100m设立警告区;摆放前方﹙100m﹚道路施工减速慢行标牌,40KM限速牌;上游过渡区50m,设保通人员一名,摆放限速30KM、禁止超车标牌和反光锥形标,引导车辆平稳地从封闭车道的上游横向过渡到缓冲区旁边非封闭车道;缓冲区50m,用防撞桶和水马隔离墩隔离封闭车道和通行车道;作业区用围挡进行全封闭,在围挡上沿根据实际施工作业区长度安装红色指示灯;下游过渡区30m,摆放锥形标;终止区30m,摆放解除限速和解除禁止超车标志;

8.2.7夜间在过渡区内设频闪警告灯;

8.3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8.3.1强有力的组织和人员保证

项目经理部成立“交通保通小组”,由项目经理直接领导,配备专职交通协管员1名和安全员1名,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

交通协管员和安全员经专业培训后统一着装,穿戴统一的反光背心上岗指挥、疏导交通。

在施工路段的起止点,设置交通协管员,负责指挥车辆,疏导交通。

安全员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8.3.2在高速公路上和高速公路用地范围以内,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反光标志服,作业机械必需按照标准涂以桔黄色,并按标准安装黄色警示灯。

施工区与通行区采用移动式隔离护栏、围挡板以及锥形标进行严格分离,摆放防撞桶,防止车辆不甚闯入,保证施工安全和交通安全。

夜间设置频闪灯,以示警告。

8.3.3对可能影响到现有高速公路行车安全、畅通的工程项目,提前制定交通组织方案,上报监理和交管部门批准。

为保证车辆顺利通过作业路段,按照《云南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J073-96)中11.3条“养护安全作业的交通控制”和交通部颁《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的规定,设置规范的交通标志、标线,建立相应的交通管理组织,争取交管部门、路政部门的支持,配合交管、路政部门做好交通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安全、道路畅通。

8.3.4提供充足的夜间照明

为确保施工期间的交通安全和施工安全,夜间作业施工现场准备充足的照明,为过往车辆提供充足的行驶照度,并采取防眩处理,保证交通安全和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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