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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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采矿权评估报告
广西金土矿权评字〔2017〕第1013号
广西金土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通讯地址:
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B座2429号邮政编码530022
电话:
(0771)5858819传真:
(0771)5891300
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采矿权评估报告
(摘要)
广西金土矿权评字[2017]第1013号
评估机构:
广西金土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委托人:
合浦县国土资源局。
评估对象:
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
评估目的:
合浦县国土资源局拟挂牌出让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该采矿权进行价款评估。
本次评估即为实现上述目的而为评估委托人提供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价款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
2017年9月30日。
评估方法:
收入权益法。
评估主要参数:
截至评估基准日,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区保有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9,101.53万吨,评估利用储量9,101.53万吨,可采储量5,353.33万吨。
生产规模300.00万吨/年,评估计算服务年限17.84年,评估计算年限为17.84年,评估动用可采储量5,353.33万吨,产品方案:
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碎石。
矿产品综合销售价格(坑口价,不含税):
20.00元/吨,正常生产年份销售收入6,000.00万元。
折现率8%。
采矿权权益系数4.40%。
评估结果:
经评估人员尽职调查及对所收集资料进行分析,按照采矿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计算和验证,确定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评估计算年限为9.70年、拟动用可采储量5,353.33万吨)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为人民币2,466.71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肆佰陆拾陆万柒仟壹佰元整。
单位可采储量评估值0.46元/吨。
提请报告使用者使用本报告时注意报告正文中所载明的评估假设、特别事项说明、报告使用限制等事项。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价款评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322号),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两年,即从评估报告公示期满当日起两年内有效。
如超过有效期,需重新进行评估。
本评估报告只能由在业务约定书中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只能服务于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目的;除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当事方另有规定或约定外,未征得矿业权评估机构同意,矿业权评估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
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摘自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评估报告,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评估报告全文。
(本页无正文)
法定代表人(签字):
矿业权评估师(签字):
矿业权评估师(签字):
广西金土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二О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目录
第一部分:
报告正文
1.评估机构4
2.评估委托人4
3.矿业权申请人4
4.评估目的4
5.评估对象和范围5
6.评估基准日6
7.评估依据6
8.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概况8
9.评估实施过程12
10.评估方法13
11.评估参数的确定15
12.评估假设19
13.评估结论20
14.特别事项说明20
15.评估报告使用限制21
16.评估报告日22
第二部分:
报告附表
附表一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评估价值估算表;
附表二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评估资源储量估算表;
附表三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评估销售收入估算表;
第三部分:
报告附件
附件一附件使用范围的声明;
附件二评估委托书;
附件三《<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储量简测地质报告>评审意见书》(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水文工程地质勘察研究院,2017年9月);
附件四《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储量简测地质报告》(广西金土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2017年8月);
附件五《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广西金土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2017年9月);
附件六广西金土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附件七广西金土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
附件八中国矿业权评估师执业证书;
附件九矿业权评估机构及矿业权评估师承诺函;
附件十评估人员自述资料。
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采矿权评估报告
广西金土矿权评字[2017]第1013号
广西金土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受合浦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根据国家矿业权出让转让和矿业权评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矿业权评估准则,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所委托评估的“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进行了调研、市场调查、资料收集和评定估算工作,对其在2017年9月30日的价值作出了反映。
现将采矿权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1.评估机构
名称:
广西金土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B座2431号;
法定代表人:
丁汉龙;
探矿权探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
矿权评资[2002]033号;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3667006398X。
2.评估委托人
单位名称:
合浦县国土资源局。
3.矿业权申请人
合浦县国土资源局拟通过挂牌出让方式确定采矿权申请人。
4.评估目的
合浦县国土资源局拟挂牌出让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该采矿权进行价款评估。
本次评估即为实现上述目的而为评估委托人提供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价款参考意见。
5.评估对象和范围
5.1评估对象
本次评估的对象:
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
5.2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为合浦县国土资源局委托评估的范围。
出让采矿权地理位置为合浦县公馆镇,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500.00万吨/年,矿区面积为1.055km2,开采深度自+20.31m~-45m标高,矿区共由52个拐点圈定。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见下表:
合浦县公馆镇海山-细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
拐点编号
西安80坐标
拐点编号
西安80坐标
X坐标
Y坐标
X坐标
Y坐标
1
2405815.59
36665557.79
27
2406312.48
36666597.51
2
2405905.20
36665705.99
28
2406238.75
36666589.04
3
2406067.19
36665807.67
29
2406130.94
36666453.63
4
2406101.66
36665904.18
30
2405880.12
36666068.70
5
2406101.66
36666052.38
31
2405773.60
36666125.09
6
2406189.55
36666076.51
32
2405750.45
36666110.52
7
2406289.50
36665931.75
33
2405731.35
36666081.34
8
2406323.97
36665864.54
34
2405752.57
36666030.94
9
2406806.90
36665961.66
35
2405754.69
36666006.54
10
2406895.16
36665897.09
36
2405779.17
36665989.03
11
2406957.58
36665817.44
37
2405776.62
36665972.92
12
2406976.95
36665763.63
38
2405743.66
36665978.52
13
2406931.75
36665475.18
39
2405729.98
36665982.87
14
2406974.80
36665445.04
40
2405693.91
36665980.39
15
2407576.97
36665650.80
41
2405690.80
36665972.92
16
2407590.41
36666129.41
42
2405708.83
36665947.43
17
2407496.30
36666150.92
43
2405715.05
36665934.99
18
2407235.49
36666118.65
44
2405717.54
36665923.17
19
2407044.58
36666059.50
45
2405705.72
36665918.20
20
2406971.98
36666075.63
46
2405683.34
36665922.55
21
2406953.16
36666137.47
47
2405672.77
36665933.75
22
2406920.89
36666169.74
48
2405513.78
36665862.81
23
2406907.45
36666193.94
49
2405516.11
36665750.84
24
2406896.69
36666226.21
50
2405575.20
36665590.68
25
2406371.87
36666661.52
51
2405600.08
36665558.80
26
2406315.90
36666665.81
52
2405682.50
36665554.91
5.3矿业权历史沿革
该矿山为拟新立采矿权。
5.4矿业权评估史
该矿未进行过评估。
5.5矿业权有偿处置情况
该矿山为拟新立采矿权,未进行价款处置。
6.评估基准日
根据本评估项目的实际情况,本项目评估基准日确定为2017年9月30日。
本次评估报告中的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7.评估依据
评估依据包括法律法规依据和经济行为、权属、取价依据等,具体如下:
7.l法律法规和评估准则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年8月29日修改颁布);
(2)《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
(3)《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1998年第241号令);
(4)《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发[2000]309号);
(5)《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8]174号);
(6)《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