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信息杯全国高职院校Web应用软件开发技能竞赛赛项规程Web应用软件开发大赛竞赛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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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信息杯全国高职院校Web应用软件开发技能竞赛赛项规程Web应用软件开发大赛竞赛规程
2016年高职组Web应用软件开发赛项规程
一、竞赛名称
赛项名称:
Web应用软件开发
赛项组别:
高职
赛项归属产业:
电子信息类
二、竞赛目的
通过Web应用软件开发竞赛,培养学生基于Web设计轻应用化软件的能力;掌握SSM(Spring、SpringMVC、MyBatis)等主流软件开发模式和开发技术;培养团队管理和协调能力;增强学生职业素质,提升教学环境与产业环境之间的契合度。
通过竞赛引导学校建设软件专业应用开发课程以及相应课程的知识节点,特别是加强对学生实际动手能力的培养。
三、竞赛内容与时间
竞赛时间为240分钟。
竞赛以实际工程项目为基础,面向企业岗位技能需求,突出工程应用,体现新技术普及应用推广。
本项目结合教学要求和企业对技能的需要,通过“系统模块文档设计”、“模块程序排错”、“功能模块编码”三种形式,重点考察学生利用Java语言进行Web应用系统SSM架构设计,使用bootstrap框架设计PC端Web页面,利用zepto框架和WeUI完成移动端页面设计,实现跨平台性。
主要涉及的知识和技能如下:
1、服务器编程
(1)MyBatis与数据库连接的基本配置;
(2)使用MyBatis对数据库表进行CRUD操作;
(3)使用springframework实现动态依赖注入;
(4)使用log4j日志框架实现Web应用软件日志的写入;
(5)使用springmvc框架实现逻辑代码与数据表现形式的分离;
(6)设计及实现基于REstful风格的Web服务接口;
(7)使用bootstrap框架完成PC端Web页面开发。
2、轻应用设计
(1)利用zepto框架,设计和掌握的移动框架的开发;
(2)利用WeUI完成移动端Web页面设计。
四、竞赛方式
1、为提高各院校的学生参与度,综合考虑承办单位现有设备、竞赛准备时间和场地情况,比赛时间定为240分钟,凡报名成功的院校参赛队伍均可参加,未报名的队伍不能参加。
2、每支参赛队由3名同一院校2016年在籍学生组成,并从中指定队长1名。
3、每个参赛队可配指导教师1名,每个参赛院校指派领队1名。
4、参赛选手在现场根据给定的项目任务,在规定时间内,相互配合在设备上完成竞赛试题中要求内容,最后以提交的文档和现场施工结果作为最终评分依据。
五、竞赛命题规则
1、依据“Web应用软件开发”赛项规程制定,设计1道“系统模块文档设计”题、2道“模块程序排错”题、7道“功能模块编码”题。
2、竞赛题目以实际项目为基础,体现Web设计前沿技术,符合行业应用相关的工程规范及标准,体现软件技术应用领域的人才需求特点。
3、竞赛题目设计和评分规则体现竞赛的选拔性,具有一定难度。
4、赛项专家组封闭命题,理论与实践、知识与能力并重,注重参赛选手综合职业能力的考核,体现高职软件工程师人才培养特色。
5、试题在现场开封发放,比赛完成后试题进行封闭回收。
六、竞赛规则
1、竞赛工位通过抽签决定,竞赛期间参赛选手不得离开竞赛工位;
2、竞赛所需的硬件设备按照竞赛要求配置,组委会提供计算机及其它辅助工具,参赛队不得自带移动通信设备、移动存储设备、软件及其他辅助工具;
3、参赛队自行决定选手分工、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4、参赛队在赛前10分钟领取竞赛任务并进入竞赛工位,竞赛正式开始后方可进行相关工作开展;
5、比赛过程中,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指示。
若因选手原因造成设备故障或损坏而无法继续比赛的,裁判长有权决定终止该队比赛;若非因选手个人原因造成设备故障的,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作出裁决;
6、比赛结束(或提前完成)后,参赛队要确认已成功提交竞赛要求的配置文件和文档,裁判员与参赛队队长一起签字确认,参赛队在确认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七、竞赛环境
竞赛工位之间保持一定距离,并标有醒目的工位编号,确保参赛队之间互不干扰。
另外,设置评委/裁判会议室兼休息室1间,设备、材料、工具、耗材等储藏室1间。
颁奖场地和参赛队休息场地另计。
环境标准要求保证赛场采光、照明和通风良好;提供稳定的电力。
八、技术规范
参赛代表队在实施竞赛项目中要求遵循如下规范:
序号
标准号
中文标准名称
1
GB/T11457-2006
信息技术软件工程术语
2
GB/T14394-2008
计算机软件可靠性和可维护性管理
3
GB/T15532-2008
计算机软件测试规范
4
GB/T16260-2006
软件工程 产品质量(质量模型外部度量内部度量使用质量的度量)
5
GB/T18905-2002
软件工程产品评价
6
GB/T19003-2008
软件工程
7
GB/T20271-2006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
8
GB/T20918-2007
信息技术软件生存周期过程风险管理
9
GB/T8567-1988
计算机软件产品开发文档编制指南
10
GB/T8567-2006
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
11
GB/T9385-2008
计算机软件需求规格说明规范
12
GB/T9386-2008
计算机软件测试文档编制规范
13
SJ/T11291-2003
面向对象的软件系统建模规范
九、技术平台
1、软件平台
序号
软件名称
设备基本功能描述
数量
备注
1
Web软件开发平台
提供基于SSM架构的Web系统平台软件,包括PC版和移动版
1套
厂商提供
3
PC操作系统
Windows10试用版
66套
承办校提供
4
软件开发环境
jdk-8u66-windows
EclipseJavaEEIDEforWebDevelopers
WeUI
BootstrapV3.3.5
MySQLCommunityServer(5.7.13-windows-x64位)
apache-tomcat-7.0.70-windows-x64
66套
承办校提供
2、硬件平台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基本功能描述
数量
备注
1
移动手机
Android智能手机
22台
厂商提供
2
无线路由器
无线路由器,配置4口集线器功能,配置参赛小组局域网。
22台
厂商提供
3
选手PC
参赛选手用机,Inter酷睿i5-6402P级别处理器,8GB以上内存,320G以上硬盘,千兆网卡。
66台
承办校提供
4
裁判PC
裁判用机,用于裁判评分录入
5台
承办校提供
5
打印机
裁判用机
1台
承办校提供
备注:
1组由3台PC机和1台手机构成,共计22组,其中2组备用。
十、评分标准
1、评分原则
竞赛满分为100分。
比赛成绩评判将根据“系统模块设计”、“模块程序排错”、“功能模块编码”三个部分评分,分值权重分别为10%、20%和70%。
竞赛总得分=系统模块设计得分+模块程序排错得分+功能模块编码得分
2、评分项目
考试模块
考查点
权重
描述
评分标准
系统模块设计
系统模块设计及文档编写能力
10%
软件工程的设计思维及文档的编写能力
根据模板符合度现场评分
模块程序排错
UI:
HTML5+Javascript+CSS3,Bootstrap
10%
根据界面原型与实际显示之间的差异,定位并修改相应代码,以实现正确功能
现场根据系统的运行结果进行评分
业务逻辑
10%
根据需求描述及对功能的理解,并位并修复系统中业务逻辑存在的错误
功能模块编码
UI:
HTML5+Javascript+CSS3,Bootstrap
10%
根据给定的资源和界面原型,自行设计/编写布局代码,实现与原型相一致的界面布局功能
现场根据系统的运行结果进行评分
网络编程:
15%
Jquery的基本语法、Jquery实现AJAX、JSON的文件生成与解析
移动支付
5%
模拟对接微信、支付宝等支付接口
SpringMVC架构
15%
基于SpringMVC架构,实现功能模块编码
WeUI
15%
基于WeUI实现轻应用
数据存储
10%
MySQL数据库增删改查以及数据备份,HTML的storage功能
注:
本次赛项采用题库形式,实际抽题次序及内容可能同本表有所不同
3、评分细则
考试模块
评分细则
系统模块设计
根据模板符合度,以及软件编码规范现场评分
模块程序排错
a)完全达标:
100%:
缺陷已修改,功能正确实现,未导致其他新缺陷出现
b)部分达标:
50%:
缺陷界面或功能修改,但修改时引入了其他缺陷
c)未达标:
20%:
缺陷界面或功能已经被修改,但修改不正确,功能未实现
d)未开始:
0%
功能模块编码
a)完全达标:
100%:
运行结果完全达标(功能,界面符合设计要求),程序可正确实现功能,无异常信息出现
b)部分达标:
70%:
代码可运行,程序功能基本可用,但存在一般或提示性缺陷(如:
但界面设计字体或风格不一致,提示信息不准确等)。
c)基本达标:
40%:
代码可运行,界面满足原型要求,但存在严重或致命缺陷(如:
功能实现时有异常信息抛出或错误提示,导致功能不可用)。
d)未完成:
20%:
可以看到本功能的界面,但功能业务未实现。
e)未开始:
0%:
无界面,无功能
十一、评分方法
1、参赛队成绩由考评委员会统一评定,试题评分前,裁判长根据试题类型及数量分配每名裁判负责试卷上2-3个模块,裁判以每个竞赛团队的相同题目进行评分,具体打分原则请参见评分细则。
2、在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如有不服从裁判判决、扰乱赛场秩序、舞弊等不文明行为,由裁判长按照规定扣减相应分数,情节严重的取消竞赛资格,竞赛成绩记0分;
3、如有申诉,参赛选手可在比赛结束后一个小时之内,向裁判组提交书面申诉材料;
4、比赛不因申诉等原因重新组织。
十二、奖项设定
本赛项奖项设团体奖。
设奖比例为:
以赛项实际参赛队总数为基数,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10%、20%、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获得一等奖的参赛队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十三、赛项安全
成立安全保障工作组,负责本赛项筹备和比赛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根据赛项具体特点做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保证比赛筹备和实施工作全过程的安全。
赛前应组织安保人员进行培训,提前进行安全教育和演习,使安保人员熟悉大赛的安全预案,明确各自的分工和职责。
督促各部门检查消防设施,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火灾、盗窃现象发生,要按时关窗锁门,确保大赛期间赛场财产的安全。
竞赛过程中如若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现场总指挥,同时启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各类人员按照分工各尽其责,立即展开现场抢救和组织人员疏散,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
竞赛结束时,要及时进行安全检查,重点做好防火、防盗以及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防止因疏忽而发生事故。
赛场周围要设立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发生意外事件。
比赛现场内应参照相关职业岗位的要求为选手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
在具有危险性的操作环节,裁判员要严防选手出现错误操作。
在参赛选手进入赛位,赛项裁判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场所时,赛项承办院校有责任提醒、督促参赛选手、赛项裁判工作人员严禁携带通讯、照相摄录设备,禁止携带未经许可的记录用具。
如确有需要,由赛场统一配置,统一管理。
赛项可根据需要配置安检设备,对进入赛场重要区域的人员进行安检,可在赛场相关区域安放无线屏蔽设备。
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事故时,发现者应第一时间报告赛项执委会,同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
赛项执委会应立即启动预案予以解决并向赛区执委会报告。
十四、申诉与仲裁
1、申诉
(1)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1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
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相应赛项裁判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诉报告。
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
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将不予受理。
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3)赛项裁判委员会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6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
如受理申诉,要通知申诉方举办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如不受理申诉,要说明理由。
(4)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
申诉人不满意赛项裁委会的处理结果的,可向大赛高职组赛事仲裁工作组提出复议申请。
2、仲裁
(1)大赛采取两级仲裁机制。
赛项设仲裁工作组,大赛执委会设仲裁委员会。
大赛执委会选派人员参加赛项仲裁委员会和仲裁组工作。
(2)赛项仲裁工作组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组织复议,在1小时内通知申诉方,反馈复议结果。
(3)申诉人不得无故拒绝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
(4)申诉方不满意赛项仲裁工作组复议结果的,可向赛项仲裁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
赛项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五、竞赛须知
1、参赛队须知
(1)参赛队名称统一使用规定的学校名称,一个学校组织两个队的,分别命名为学校一队、学校二队。
(2)参赛队组成:
每支参赛队由3名2016年在籍高职学生组成,性别和年级不限,包括队长1名。
参赛队员在报名获得审核确认后,不再更换,允许队员缺席比赛。
(3)指导教师:
每个参赛队可配指导教师最多1名,指导教师经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后确定。
不允许更换新的指导教师,允许指导教师缺席。
(4)参赛队按照大赛赛程安排凭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比赛及相关活动。
(5)参赛队员着装须符合安全生产及竞赛要求。
(6)参赛队员应自觉遵守赛场纪律,服从裁判、听从指挥、文明竞赛;持证进入赛场,禁止将通讯工具、自编电子或文字资料带入赛场。
(7)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过程和相关准则,保证设备及人身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若因设备故障导致选手中断或终止比赛,由大赛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
(8)在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由于操作失误导致设备不能正常工作,或造成安全事故不能进行比赛的,将被终止比赛。
(9)在比赛过程中,各参赛选手限定在自己的工作区域和岗位完成比赛任务。
(10)若参赛队欲提前结束比赛,应向裁判员举手示意,比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参赛队不得离场,参赛队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2、指导教师须知
(1)严格遵守赛场的规章制度,服从裁判,文明竞赛。
持证进入赛场,禁止将通讯工具和存储设备带入赛场。
(2)现场指导教师必须预先报名,确定后不允许更换。
现场指导教师以实名制进入赛场。
(3)在本队进入赛场同时,指导教师应进入指定位置,不能随意走动。
3、参赛选手须知
(1)竞赛选手严格遵守赛场规章、操作规程和工艺准则,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文明竞赛。
(2)选手凭证进入赛场,在赛场内操作期间应当始终佩带参赛凭证以备检查。
(3)参赛选手进入赛场,不允许携带任何书籍和其他纸质资料(相关技术资料的电子文档由组委会提供),不允许携带通讯工具和存储设备(如U盘)。
竞赛统一提供计算机以及应用软件。
(4)入场后,赛场工作人员与参赛选手共同确认操作条件及设备状况,参赛队员必须确认材料、工具等。
竞赛过程中不准擅自离开赛场。
(5)竞赛时,在收到开赛信号前不得启动操作,各参赛队自行决定分工、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在指定赛位上完成竞赛项目,严禁作弊行为。
(6)在比赛期间,选手连续工作,选手休息、饮食或如厕时间均计算在比赛时间内。
(7)为培养技能型人才的工作风格,在参赛期间,选手应当注意保持工作环境及设备摆放符合企业生产“5S”(即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和素养)的原则,如果过于脏乱,裁判员有权酌情扣分。
(8)在比赛中如遇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故障,经裁判确认后,可向裁判长申请补足排除故障的时间。
(9)参赛队欲提前结束比赛,应向现场裁判员举手示意,记录比赛终止时间,但不得离场,比赛终止后,不得再进行任何与比赛有关的操作。
(10)各竞赛队按照大赛要求和赛题要求提交竞赛成果,禁止在竞赛成果上做任何与竞赛无关的记号,如留有相关记号标识,以作弊处理。
(11)竞赛操作结束后,参赛队要确认成功提交竞赛要求的文件,裁判员在比赛结果的规定位置做标记,并与参赛队一起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