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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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规程

辽宁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规程

第一章报名

第一条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地点和时间由测试机构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二条报名时必须查验应试人身份证,并登记录入相关信息。

第三条报名手续办理完毕,告知应试人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准考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时间和地点。

第四条应试人再次申请接受测试同前次接受测试的时间间隔应不少于3个月。

第二章考场

第五条考场应相对独立、封闭,整洁肃静,在醒目处

张贴应试须知、测试流程和考区平面示意图等告示。

第六条考区应设置候测室、备测室、测试室、考务办公室。

第七条每间测试室应设置1台监考机,若干测试机位。

第八条考区工作人员必须佩戴考区工作证,无证人员不得进入考区。

第三章组织

第九条我省实行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

第十条测试站应该至少提前20个工作日向省级测试机构提交测试申请。

申请内容应包括申请测试的时间、具体测试地点、人数、应试人信息报名表、拟设考场情况登记表等信息,按照省级测试机构批复计划组织考试。

第十一条测试时,监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务人员岗位管理规定的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做好候测室、备测室、考场的衔接与监考工作。

第十二条机房技术人员应按省里的相关规定准确及时做好记录,填写《考场情况记录单》。

测试结束后,考点负责人应填写好《考场情况汇总表》进行签字确认。

各测试站负责人向省级测试机构报送测试信息和数据。

《考场情况记录单》和《考场情况汇总表》由各测试站存档保管。

 

第四章试题

第十三条测试试卷由国家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提供。

第十四条试卷由专人负责提取和分配。

第十五条接触试题的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第五章测试

第十六条依据准考证上时间安排,组织应试人员进行测试,测试分为候测、备测、测试三个环节。

第十七条候测:

应试人应在准考证规定的报到时间进入候测室。

考务人员在应试人报到时核实应试人身份、确认应试人信息,并提示应试人观看应试说明FLASH,并提醒应试人遵守《应试规则》。

第十八条备测:

考务人员按照顺序引导应试人进行备考,随机分配试卷给应试人,应试人开始备测,备测时间不少于15分钟。

第十九条测试:

考务人员按测试顺序引导应试人在相应的机位测试,每个测试机位每次只允许1人测试。

每场测试结束后,技术人员调试系统,准备下一轮测试。

第二十条各环节考务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相互配合、各尽其责。

第六章成绩

第二十一条严格按照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的要求,制定《辽宁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命题说话项评分细则》,并以此为标准评定命题说话项测试成绩。

第二十二条试题中“读单音节字词”、“读多音节词语”和“朗读短文”测试项,由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系统(以下简称“辅评系统”)评定。

第二十三条“命题说话”测试项,由省中心通过管理系统分配至两名省级测试员审听评分,并视分差情况安排第三人分差复审。

第二十四条测试各项得分通过辅评系统合成,合成后的分数为应试人测试初始成绩。

一级乙等及以下范围的初始成绩,经省中心审核通过后,确认为最终成绩。

一级甲等范围内的初始成绩,由省中心上报,经国家测试机构复审确认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五条考试成绩在测试结束后40天内公布。

第七章证书

第二十六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由国家测试机构统一制作。

第二十七条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向测试人员发放与其成绩相符的测试等级证书。

第二十八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如有遗失,本人可持有效身份证明和原测试机构证明,提出补办申请。

第八章档案

第二十九条测试档案由省测试中心负责管理,包括语音成绩数据库和文书档案:

语音成绩数据库是指以DVD格式保存完整的现场考生信息数据,包括试题文本、考试录音和成绩单。

通过备份永久保留。

文书档案包括报名表、考生“命题说话”评测记录单、复审记录单、成绩单,保存期不少于两年。

各测试站应在证书验印前将上述相关档案材料移交给省语言文字应用中心。

各测试站应备份保留成绩单。

第九章监督

第三十条省级主管部门对下级测试机构测试的组织与管理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三十一条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硬件与软件的管理与维护,保障计算机测试与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三十二条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标准须按照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和《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细则》执行。

第三十三条建立健全复审制度和测试员评测质量监测制度。

省级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应试人的语音数据进行抽查复审,保证测试质量。

普通话水平测试

考务工作指导手册

 

普通话水平测试考区设置规定

一、总体要求

测试考区应相对封闭、流程合理、标识清晰、整洁肃静、出入便捷、设施完善。

二、出入口

(一)考区入口处应张贴《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须知》、《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指南》、考区平面示意图、应试人员测试时间安排表,并公示测试站、市语委办或省测试中心举报电话。

(二)考区周边张贴宣传标语,营造良好的测试环境。

(三)考区出口应方便应试人员离开考区。

三、场地

(一)候测室。

能容纳该场测试1/3的应试人数;配备能播放FLASH短片的机器和扩音设备。

(二)备测室。

临近候测室,室内座位数不少于双倍测试机位数,一人一桌。

(三)测试室。

每间测试室应设置1台监考机、若干测试机位。

(四)考务办公室应设在考区内。

(五)所有监考人员佩戴工作证进入考点及执行测试和监考任务,无证人员不得进入。

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规定

一、报名对象

报名对象为《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规定的应接受测试的人员和自愿申请接受测试的社会人员。

二、报名时间

普通话测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各市(校)普通话水平测试机构每年三月初和九月初向社会公告春秋两季报名安排。

三、报名方法

(一)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可在指定的测试机构或网上报名。

未开通网上报名系统时,考生信息由各测试机构组织录入管理系统。

(二)申请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社会人员,需要持本人身份证到测试机构公布的地点参加报名,接受报名的测试机构确认应试人员的相关信息,负责安排测试时间和地点,通知领取准考证时间。

(三)申请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集体单位,需填写由测试机构提供的集体报名表并提供电子版照片,接受报名的测试机构负责安排测试时间和地点,通知领取准考证时间。

(四)应试人领取准考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须知》,并及时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测试时间等准考证主要信息。

(五)应试人应在规定时间参加测试。

未参加测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六)应试人再次申请接受测试同前次接受测试的时间间隔应不少于3个月。

普通话水平测试测试站岗位工作职责

一、站长职责

(一)全面负责测试站各项工作,根据测试要求结合本站实际,研究制定本站工作目标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提出本站组织构成与人员责权及工作范围。

组织所属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工作人员的管理和业务提高工作。

(三)负责测试站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考务管理。

(四)指导和监督各岗位工作,保证站内工作正常运行。

(五)负责考场环境布置和宣传工作。

二、考务管理员职责

(一)负责本站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的统一管理,贯彻和监督有关测试方面的各项规定、规则、要求等。

(二)组织应试者的报名、注册、申报工作。

负责管理测试流程的各环节:

1.申报测试任务、报名;2.试卷领取、保管、分发;3.考前准备、测试现场考务、填写考试记录表、张贴考场规则、时间安排表、路标;4.发放监考人员及工作人员证件;5.领取和发放证书,保证整个测试流程的顺利完成。

(三)严肃考风考纪,考前配合站长召集监考人员、工作人员会议,明确职责、要求和考场规则。

(四)严格履行试卷管理的保密协议,做好试卷领取、交接、分发工作。

(五)完成站长交派的其他工作。

三、系统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协助考务管理员,及时下载任务、上传资料、采集信息。

(二)及时准确的作好应试人的电子报名、注册、和上传等工作。

(三)准确传达测试成绩及办证有关信息。

(四)负责测试系统管理的管理,包括系统的维护、维修、升级,计算机安全使用等。

(五)注意测试管理软件和网上试卷保密工作,做到专人管理,专人使用,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防止发生故障,丢失存储信息和资料。

(六)负责对站内网络设备、计算机系统硬、软件的维护和管理。

(七)做好计算机系统运做的日常记录,保证系统运作的可靠性。

(八)负责站内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管理,数据的备份与恢复。

(九)完成站长交派的其他工作。

 

普通话水平测试考务人员配备及岗位职责

一、考务人员基本素质要求

(一)坚持原则,工作认真,责任心强。

(二)熟悉、了解、热爱语言文字工作。

(三)身体健康,能够履行岗位职责。

(四)严格遵守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二、岗位设置安排

主考:

1人

候测室:

每间2人

备测室:

每间2人

测试室:

每间测试室设技术人员1人、监考人员1人

机房管理员:

1人

机动人员:

每增加400名考生增加1人

三、主考职责

(一)负责普通话测试组织管理工作,包括考场安排、考区布置和后勤保障等。

(二)指导、协调和监督考区各岗位工作,保证测试正常进行。

(三)负责测试财务结算工作。

(四)接待和处理有关投诉,处理偶发事件。

四、考务人员职责

(一)候测室工作职责

1.维持候测室纪律。

2.验看应试人准考证、身份证。

3.组织考生观看介绍普通话水平测试流程的FLASH,让考生了解测试系统及操作程序,进行候考。

4.告知考生测试流程为:

候测→备测→测试,注意听从考务人员指挥,按照流程顺序进行考试,不要随意走动。

5.提醒考生核对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如有信息错误,请考生在进入备考室时找考务人员进行更正。

6.保持与备考室联系,视考试进度,按考生名单顺序,组织考生分批次、有秩序、统一到备考室进行备考。

(二)备测室工作职责

1.准备两组与考试机数相同的备考桌椅,将座签号和对应编号的试题卡按顺序摆放。

2.将“备测室注意事项”置于醒目位置,特别提醒进入考场要关闭手机,禁止携带文字资料和录(放)音工具。

3.保持与候测室联系,组织考生统一有序地进入备测室备考。

4.核对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与准考证上的信息是否相符,如有错误,用红色笔对考生名单和准考证进行更正。

5.考生抽题备考:

(1)抽题登记。

考生抽取试题题签号,用红色笔在考生名单和准考证上,将题签号和轮次记录登记。

(2)组织备考。

让考生按所抽题号对号入座,提醒考生在确认题签号、座位号、试卷编号相符一致后进入备考状态,时间不少于15分钟。

6.告知考生所选试题编号与考试机编号相同,进入考场后要认真核对。

7.提醒考生不要在试题卡上作任何标记,不许带离备考室,用后放回原位。

8.每组考生离开备考室后,检查试题卡是否整洁齐全。

9.保持与测试室联系,视考试进度将考生分批次送到测试室,并通知下一组考生备考。

(三)测试室工作职责

考试现场设监考人员和技术人员,两者既分工明确、各尽其责,又统一步调、相互配合。

一、监考人员职责

1.开考前:

保持与备考室联系,安排考生有秩序进入测试室;核对准考证信息是否与考生相符;提醒考生关闭手机,禁止将与考试相关资料带入考场或将考生所带相关资料放置于空闲位置;组织考生按其所抽取的机器(试题)号座坐好;注意听从技术人员的考试口令。

2.考试中:

考生进入上机操作状态后,收取、核对准考证;协助技术人员及时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制止、处理考生作弊行为,维持考场秩序。

3.考试结束:

协助技术人员检查考试机是否正常;对违纪考生填写《考场情况记录单》。

二、技术人员职责

1.考试前:

检查并调试好监考机和考试机,做好考生信息导入等准备工作。

2.考试中:

组织考生找自己座位坐好;发布考试口令,让考生按程序进行操作;及时解决考试中出现的问题;对考试异常情况进行记录。

3.考试结束:

每组考试完成后,检测考试机工作是否正常;及时通知备考室进行下一组考试。

当天考试全部结束后,对考生考试数据信息进行备份处理并按要求上传省中心。

 

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规则

候测室规则

一、应试人必须在准考证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

迟到15分钟以上者,将取消其应试资格。

二、应试人需交验准考证和身份证,并按报到顺序等候分组编号。

三、应试人应仔细观看应试说明FLASH,了解测试相关情况。

四、就考时,应试人按编号列队离开候测室进入备测室。

五、候测室应保持安静,应试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

备测室规则

一、应试人在考务人员指导下,按测试室编号入座。

二、应试人配合考务人员核对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应试人进行备测,时间不少于15分钟。

四、应试人不得在试卷上作任何记号。

五、应试人不得与他人交谈。

六、应试人不得向考务人员作任何有关考试内容(试卷印刷问题除外)的提问。

七、备测结束后,应试人将备测试卷留在原处,在考务人员引导下进入测试室。

测试室规则

一、应试人规则

(一)应试人在考务人员引导下按编号进入测试室。

(二)应试人配合考务人员核对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应试人根据考务人员指令,严格按照计算机测试系统的提示和程序进行操作和测试。

(四)应试人不得携带任何资料,不得与外界通联。

(五)测试中如出现问题,应及时告知考务人员。

二、考务人员规则

(一)工作人员尽量避免发出较大声响。

(二)关闭考场作息铃声、广播及声音较大的机器设备。

(三)处理好测试室外嘈杂声音和视觉干扰等影响考试因素。

(四)对考生考试过程中出现的违纪现象,应当采取先制止、警告,待本场考试结束后再进行处理的原则,保证考试现场秩序。

 

违纪行为及处理

一、违纪行为

(一)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二)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三)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七)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八)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九)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十)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十一)故意扰乱考场秩序的。

(十二)利用职务之便,指使、纵容考生冒名顶替、自选试题。

(十三)擅自更改或者编造、虚报考试数据、信息。

(十四)上述以外其他作弊和违纪行为。

二、违纪处理

(一)考生违反第

(一)、

(二)条规定的,应当给予其警告处分;违反第(三)至(十四)条规定的,应取消其考试成绩,情节严重者停止考试一年。

(二)工作人员违纪按国家高考考试有关规定处理。

普通话水平测试考场统一指令规范

一、请考生戴好耳麦,话筒置于口前偏上位置。

二、点击“下一步”,输入本人准考证的后四位数字,核对本人信息无误后点击界面上的“进入”和“确认”窗口,准备试音。

三、下面开始试音,请大声朗读界面内容,以免试音失败(点击界面“自动试音”)。

四、在考试过程中有问题,请举手示意,以免影响考试成绩,考生读完一道题点击“下一题”按钮(点击界面“分发试卷”)。

五、请做好准备,下面开始考试,提醒考试结束不用“提交试卷”(点击界面“开始考试”)。

附:

考试需带考试物品

技术人员:

监考机、加密狗、系统安装盘、移动硬盘、耳麦等。

考务人员:

试题卡、题签卡、标签牌、考生信息表、考场记录单、红色笔、监考胸卡、通讯设备等。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管理规定

一、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由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印制,由省级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

二、省语言文字应用中心于普通话水平测试结束60个工作日之后发放证书。

三、应试人凭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办理领证手续;由他人代办领证手续的,除查验上述证件外,还需查验代领者的身份证。

四、集体领证须查验单位证明(或介绍信)和领取人的身份证。

五、在规定的领证日期内未领取的证书,由测试站负责保管3个月,逾期未领的作无主证书处理。

六、应试人申请补办证书需到参加应试的测试站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补办申请表》(以下简称《补证申请表》)。

七、应试人申请补证应按要求填写《补证申请表》,递交2张1寸近期证件照片。

八、《补证申请表》须加盖原报名测试站证明公章。

九、应试人本人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补办申请表》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办理领证手续。

十、测试时间与要求补办证书时间相隔超过两年的,不予补办。

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档案管理规定

一、文书档案管理

(一)文书档案包括报名表、第四项“说话”评分记录表、复审记录表、考生成绩单、证书签收单等。

(二)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文书档案的安全保密。

(三)查阅文书档案,应严格履行查阅手续。

不得将试卷档案借出档案室。

(四)复印文书档案,需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并由专人办理。

(五)文书档案保管期限为2年,文书档案的销毁要严格按国家保密资料销毁制度办理。

二、语音档案管理

(一)语音档案指完整的现场计算机录音数据,包括试题文本、应试者考试录音。

(二)现场录音数据按考场编号分别保存。

(三)各测试站考务人员负责将应试人录音数据导出,做好音档的备份。

并在测试后的一周内上传到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网站,由省语言文字应用中心统一存入计算机音档库存档。

(四)调用音档库中的资料,应严格履行调用手续。

语音档案一般不得复制。

辽宁省普通话水平测试

试卷保管人保密承诺协议书

为推进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规范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管理,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作为普通话水平测试试题的保管人,本人承诺:

一、对测试试卷实行专柜存放,做好试卷的防盗、防尘工作。

二、不得向他人泄露试题内容,不得违规使用测试试题。

三、如发现试题的内容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试题内容,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

四、如有丢失试卷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五、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开始,到该试题内容废止为止。

本人是否在职,都有承担保密工作的义务。

六、试卷的使用应有专人负责,并保存试卷的使用及归还记录。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省语言文字应用中心和测试站双方各执一份。

承诺人:

固定电话:

手机:

年月 日

普通话水平测试复审管理规定

一、省语言文字应用中心聘请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国家级测试员担任复审工作。

二、复审对象包括一级甲等、一级乙等录音数据;抽样录音数据;二级乙等以上临界录音数据;评分差异较大录音数据;计算机评分结果异常录音数据。

(一)一级甲等、一级乙等录音数据。

根据国家规定,一级甲等成绩由省语言文字应用中心送交国家测试机构复审认定,一级乙等成绩由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复审认定。

(二)抽样录音数据。

省中心适量抽取各分数段部分完整录音数据进行复审,监控计算机辅助测试系统评分情况。

(三)评分差异较大录音数据。

测试员第四项评分分差较大的录音数据,由复审人员再次听测评分,测试成绩以两个相近听测分数结果为准。

(四)计算机评分结果异常录音数据。

因应试人操作不规范等外在原因引起计算机评分异常的录音数据,由复审人员再次听测评分,测试成绩以两个相近听测分数结果为准。

三、复审人员进行复审时,须认真填写复审情况记录表,对主要问题作归纳记录。

复审记录应规范、清楚、具体、完整。

四、省语言文字应用中心定期总结复审工作,及时向测试员反馈,并进行科研分析。

 

普通话水平测试质考场偶发事件解决办法

 

序号

偶发事件

处理办法

监考教师

考点主监考

1

考生忘记带或遗失证件。

考生可进场考试,报告考点主监考。

要求管理员核对其存档材料,档案与考生本人相符,可让考生继续考试。

2

考试中发现考生相貌与考生证照片不符,可能为代考。

立即报告主监考,该场考试结束后。

将考生带到考点办公室,由主监考处理。

核实情况,确系代考者,填写《考试特殊情况登记表》,交巡考教师。

3

试卷使用时,发现试卷与所考试题不符或混装、错装。

向考点主监考报告,安排考生在考场静候。

报巡考教师

4

试卷中发现试题明显错误且无勘误表。

由考生自己理解答题,报告考点主监考。

报巡考教师。

5

考生坐错机位。

要求考生回到自己的机位。

6

考试期间,需要向考生传达有关通知。

按要求如实向考生传达。

召开考点有关人员会议,形成文字通知,分头传达到考场的监考教师。

考场情况记录单

考试地点:

测试机台数:

使用试题号:

年月日

应考人数

实考人数

缺考人数

增考人数

评测失败

 

情况

序号

考号

姓名

试题编号

失败原因

1

2

3

4

5

6

7

8

备用考号

 

使用情况

序号

备考考号

考生姓名

身份证号

原考生号

试题编号

1

2

3

4

5

6

7

8

违纪考生

情况

序号

考号

姓名

考生确认签字

违纪原因

1

2

3

4

5

备注

主考人签字:

监考人签字:

技术员签字:

普通话水平测试情况汇总表

1.考试时间:

年 月 日

2.考试地点:

3.考场数:

4.考试机数:

5.报考人数:

6.实测人数:

7.增考人数:

8.缺考人数:

9.移考人数:

10.弃考人数:

 人

11.正常数据:

12.错误数据:

13.违纪数:

14.附《考场情况记录单》  页

15.备注:

省中心负责人签字:

测试站负责人签字:

 

本表一式两份,由省中心和测试站分别保存。

拟设考场(机房)基本情况

一、计算机、网络情况

计算机台数

是否有

局域网

网络

交换机

Mbps

计算机

配置

CPU

G

内存

M

硬盘

G

声卡

网卡

耳麦型号

二、考场(机房)简略示意图

监控台

第一列第二列第列

第一排(台)

第二排(台)

‥‥

‥‥

第排(台)

 

机房面积平方米

 

长米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电话

手机

测试地点

电子邮箱

 

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证明补办申请

编号:

省语委:

考生于年月日,在本测试站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成绩为分,等级为级等,发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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